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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离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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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顿饭吃的算不上宾主尽欢。期间是有吵有闹,最后却也是有说有笑。赵冬宁就坐在林牧之身边,就是有那个心想闹,老湿也闹不起来。

    饭后林牧之收拾好了碗筷,看到大先生他们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林牧之又准备想些点子想要赶人走。

    一群人出了厅堂,赵冬宁拉着林牧之的手说道:

    “相公,今夜你就搬到东厢房去住吧!”

    幸福来的这么的突然吗?林牧之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赵冬宁紧接着又说道:

    “我去将东厢房收拾收拾,你和先生他们早些休息。”

    林牧之的脸瞬间就拉了下来。

    “不行!你身子本来就虚,折腾来折腾去,到底要闹哪般啊?这里是我们家,我们才是东家,你要再这么说的话,我就把他们通通都撵到马车上去睡。”

    黄贯弱弱的说道:

    “马车已经连夜回城了。”

    林牧之没好气的说道:

    “那你们就在门外睡”

    大先生出来打了个圆场。

    “我们睡在西厢房就好了,赵小姐,身体不适就不用随意来去了,真是出了什么事情,我等也担待不起。”

    林牧之听着大先生如此识相的话,嘿嘿一笑,对着赵冬宁说道:

    “娘子,我们家是一个民主的家庭,既然今天来了这么多人,那我们就投票决定好了。今天呢!男的住在西厢房,女的住在东厢房,投票开始喽!“

    见着众人都不说话林牧之又说到:

    “我跟大先生三票投女子住东厢房。胖子,你怎么说??”

    胖子没有说话,倒是芷晴从赵冬宁身后探出了脑袋说道

    “小林哥哥,我支持你!”

    赵冬宁似乎习惯了自家相公的胡言乱语,出声问道

    “相公,你和大先生只有两人,为何有三票?”

    林牧之嘿嘿的贱笑道:

    “娘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你那一票相公也给你投了!”

    赵冬宁不作回答,又让林牧之给调戏的脸颊羞红,低下头来。

    世间上的每一个女子都是天上的仙女,当他选择了心仪的男子之后,就会坠落凡间。

    林牧之很享受这种感觉。

    回头眯着眼望了一下一直没有表态的胖。胖子也很是配合出声附和道:

    “我跟沈公子的那两票跟大先生一起投了。”

    转回头来的林牧之又嬉皮笑脸的对赵冬宁说道。

    “朱夫子不说话,那一票算弃权。娘子,六比零哦!?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你先回房歇着,我去厨房打点热水给你洗漱一下。”

    端水到了东厢房门口,本来林牧之还想与赵冬宁再说些悄悄话,可惜让赵冬宁以房中还有女客为由,连门都没让林牧之进去,林牧之也很无奈,男女授受不亲,他要能进的去才叫怪事呢!看来今天东厢之狼的计划,彻底泡汤了。

    垂头丧气的林牧之,像是一只斗败了的公鸡,耸拉着脑袋,回到了西厢房。

    回到房中,房里的地铺早已铺好,大先生睡床,三个血气方刚的少年郎,今晚就只有屈居在地铺之上了。

    林牧之看了看。大先生靠在床上,拿着林牧之放在床头的书籍,迎着灯火正在翻阅。姓沈的公子和胖子挤在一个被窝,侧身朝里,也不知是睡着了,还是又在思考些什么?胖子朝着林牧之笑了笑,看着林牧之一脸不悦的表情,没敢说话。

    林牧之脱下了外套,钻进了被窝,焐暖和了之后就有些昏昏欲睡了。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林牧之就再没有熬夜的习惯了,开始的时候林牧之还会胡思乱想,经常会想到深夜。后来林牧之就想明白了,也得出了一个结论,一天只吃两顿,想的太多--容易饿!

    没有注意到林牧之进门时表情的大先生,想要和林牧之聊天,开口说道:

    “林小哥,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可有完整的诗文?”

    扬头看了一眼大先生,大先生还在专心致志的看着书籍。

    没脸没皮的家伙,吃了老湿的饭,还睡了老湿的床,现在还要老师给你淫湿。滚蛋吧!

    少年郎,火气总是很大。

    转了个身,狠狠扯了一下被子。林牧之很是不悦的说道:

    “大半夜的,淫个鬼的湿啊!睡觉!!!”

    一夜是真的无话,也就是姓沈的公子起夜喂了一次马。

    次日清晨,众人聚首。

    在得知了林牧之会去书院做夫子时,二十来号的公子哥,面面相觑,还有一点面如死灰。

    林牧之的文采,现在一群人已经是知之甚详了。这才过完年一个多月,谁家的门对子不是新的?十里八乡就林牧之和赵冬宁两个人识字,不是出自他俩的手笔,还能会是谁?

    给人写对联,林牧之比较讲究,家里还有半大的小伙子还没娶妻,都是林牧之写的;家里还有云英待嫁的大姑娘,都是赵冬宁写的。而且林牧之和赵冬宁的书法出入很大,一个是宽博、雄健的颜体;一个是瘦硬有神,用笔细劲的瘦金体,所以很好辨认。

    林牧之打眼一瞧,好嘛!穷逼很受伤!一行二十多号人,人人有马,包括芷晴小丫头都有一匹高大的骏马。唯独林牧之牵了个牛车十分扎眼!

    放在这个时期,马是战备物资,必须要有权有势,还要很有钱才能养的起。这就是劣质的低配版代步工具和顶级的高配版代步工具最鲜明的一个对比。不过林牧之一点也不怵,今天,你的马跑的再快也得跟我的牛车一个速度。

    如果不是赵冬宁跟着自己一起远行,林牧之连王车夫的牛车都不会借过来用,也叫你们尝尝,顶级的代步工具跟走路是一个速度是啥滋味?

    看着村口男女老少,聚了一群,林牧之有些伤感。

    虽然只在这里住了半年,但林牧之一定会是这个村里人缘最好的。

    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林牧之有些焦虑,常常会在村子周围散步,一来二去,总是会遇见田间地头那些看地的老少爷们。

    没有农药和化肥的时代,地里都会有人在那专门看着。没有杂交物种的高产作物,虫吃雀啄。百姓家里的收成本来就是很低的,今天吃了一粒种子,明天踩了一颗苗子,都是百姓不能承受的伤害。

    那个时候的林牧之,就会坐在田间地头,跟村里的大老爷们聊天打屁。

    刚开始的时候,村里的大老爷们看着林牧之年岁不大,又生的俊俏,总是少不了要调侃一下,说些占腥带荤的话,以林牧之的经历来说,这些那能让他翻的了车?所以林牧之也会跟他们说一些春光乍泄的故事。开始的时候还是一两个人在听,到了后来,只要林牧之一出现在田间地头,立马就能聚来一大片的老少爷们。俨然就是一个小型的说书现场,听的村里的大老爷们个个面红耳赤,像什么日后之事也得日后再说,夹枪带棒,夹的是几号的枪?带的是谁家的棒?可当大老爷们回过味来的时候,好像小夫子也没说什么阴阳交泰的春闺密事啊?

    村里的熊孩子那就别提了,读不好书,林老爹可是要打板子的,可如果不跟小夫子好好学习,那可是要娶不到媳妇的!林牧之其实也没教孩子什么,就是交了一些心算的方法。男孩子学的好,过家家的时候就可以娶个娇滴滴的妻子;女孩子学的好,过家家的时候就可以嫁个如意郎君。如果学的不好,全部都是家丁丫鬟抬轿的。小孩子的心性往往都争强好胜,林牧之这样一的刺激,教的东西从来都不用他去督促。熊孩子跟爹娘去赶大集的时候,不论买的东西多么多种多样,半枚铜钱的差价都能给你算得出来。

    至于村里的阿姨婶婶,那就喜欢更林牧之,谁叫这小子嘴巴甜呢?家里要是有个未出阁的女儿,盼星星盼月亮的要给林牧之做丈母娘,只可惜赵冬宁来了村子之后,村里十几位少女的梦--碎了。

    少年郎自己都没有想到,昨天还提着鱼竿蹲在小溪边的他,今天,就要背井离乡了。

    这一走,不知几年才能回来,回来时又不知几人还在。

    林牧之牵着牛车来到了村里人的面前,放下了缰绳,朝着村民,作了一揖,一揖到底。

    林牧之开口说道:

    “各位乡亲父老叔叔婶婶,各位对牧之的恩情,牧之铭感五内,他日若牧之荣归故里,定不会忘了诸位今日的恩情,就此别过了。”

    村里的人现在也没有往日里见到林牧之时的嘻嘻哈哈,安安静静的也学读书人拱手作揖,行了一礼。

    林牧之直起身子,将自己身边盈盈下拜的赵冬宁托了起来,扶到了牛车上。

    转身的时候,林牧之看见村里的人,并没有就此散去,反而越聚越多了,村里的老者手里拿着纸笔走了出来说道:

    “小夫子,留首诗吧!”

    林牧之笑道:

    “行!”

    将纸铺在板车上,林牧之复述赵冬宁手书。

    赠别:

    多情却似总无情,

    唯觉樽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

    替人垂泪到天明。

    少年郎驾着牛车,向着村里的人挥了挥手,从此远游他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