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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了腊月,寒风吹的更紧,今年的雪似乎比往年要多一些,赶路走了不过三五天,又纷纷扬扬的下起雪来,白雪堆积没到了人的小腿,车马打滑不能向前,只得住在村镇的一家客栈上,等着雪过天晴,路面化开。
有思抱着手炉坐在门前,极有耐心的看着雪花簌簌的落下,她来人间第一个年头的时候就是冬天,那时候她没有地方可去,觉得人间似乎就是这么寒冷萧条的模样,到后来与老乞丐住进了破庙,比露宿街头好一点,却也是冷的直打哆嗦,哪里还有兴致欣赏雪天的美景。
如今倒是不一样了,有思拢了拢身上厚厚的棉披风,将手中装了木炭的小手炉裹在里面,觉得暖意融融,舒心惬意。
这披风是她在永州城里要饭的时候,看见个富贵的太太穿过,那时候有思看着大红的披风喜庆鲜艳,觉得十分好看,当时老乞丐说她要是穿上,绝对比那腰如水桶的富贵太太好看,只可惜做乞丐的吃饭都艰难,这辈子都不可能穿上那样的衣裳,有思觉得做一行就要像一行,于是便打消了穿那衣服的念想,一心一意好好讨饭。
眼下就不一样了,有思有了钱,除了吃吃喝喝,然后就是到那做衣服的铺子里,做了件一样的披风穿上,回到府中见如月穿了件水绿的小袄,有思也觉得非常好看,又返回铺子里,做了件一样的出来。
临行的时候,赵昭看她大红的披风里面配着绿色的小袄,还惊艳的多看了几眼,有思为此沾沾自满,觉得自己格外好看。
赵昭的贴身侍卫廉疏是个老实的中年男人,据说在赵昭还是个奶娃娃的时候就跟在身边,为人忠厚,还是个热心肠,一路上与有思在一起的时候,眼神跟看女儿一样亲切,知晓有思是个馋嘴巴,一路上到了哪里,都会热情的告诉有思这个地方的什么东西最好吃,哪家做的最好,几天下来,有思喜欢廉疏,比赵昭要多的多的多。
此时,客栈的厨房里刚炖了几只山里肥硕的兔子,廉疏给赵昭房中端了一碗,然后让小二在大堂上了几碗,叫了门口的有思过去。
有思闻着香气过去,伸手就要拿起一只兔腿来啃,却被廉疏先她一步拿了起来,然后用割肉的小刀将兔肉片下来,放到有思面前的碗中。
“丫头,进了京规矩就要多些,有时候我们做下属的出了差错,便会牵连到主人。在永州的时候大大咧咧没有关系,从现在你要多加注意,通晓些分寸,不然到时候再害了自己。”
有思用筷子吃着兔肉,嘴巴上沾满了油水,听着廉疏苦口婆心的话,将头点了点,然后朝着廉疏道:“廉大叔,你这样子好熟悉,好像,好像……”
廉疏爽朗一笑,“好像什么?”
“好像个老乞丐!”
这话若是旁人听了,说不定会不高兴,但是廉疏性子直爽,一听有思这个形容,仰着头哈哈的大笑了几声,直笑的楼上赵昭的房门吱呀一声开了,一身墨蓝锦衣的赵昭立在门口,低头看着围在桌前吃着兔肉说笑的两人沉默不语。
廉疏意识到自己或许声音大了,扰了主子,便赶紧收紧了嗓门,有思后知后觉,问廉疏道:“廉大叔,京都有讨饭的么?”
“有。”廉疏叹一口气,应了一声,“这天下到了哪里,都会有不好过的。”
“那便好。”有思放下心来,“若是到时候丫鬟做不下去了,我就还去讨饭,反正有的是经验。”
廉疏一听,赶忙劝道:“别这样说,跟过主子的人,怎么能去讨饭呢。”
“怎么不能?”有思有理道:“老乞丐说这世上风水轮流,说不定哪天等主子没钱了,也得去讨饭。”
这话一说,廉疏不顾有思满口油水,赶紧伸手捂住了她的嘴巴,再一抬头,见赵昭已经站在了身边。
廉疏松开手,朝着客栈的伙计道:“再来一碗兔肉,添一双碗筷。”
“好嘞,客官您稍等。”那小伙计敞亮的声音穿过大堂,朝着后厨里去了。
不一会儿,兔肉和碗筷都端了上来,小伙计眼力灵活,还上了一坛酒水。
闻着酒水的香气,勾起了有思肚子里的馋虫,一巴掌拍开酒封,边给自己倒酒,边道:“老乞丐说酒是这世上最好喝的东西,我后来买来尝了尝,也果真不错,书里写诗的人都说赏白雪温美酒最有情调,我们今天也尝一尝。”
一碗酒刚刚倒满,有思还没有来得及端起来喝一口,又被廉疏端开,放到了赵昭面前,有些恨铁不成钢的看了有思一眼,嘴皮子不出声音,默念了“规矩”两个字。
有思也意识到这点,干笑两声,讪讪的看着赵昭,见他低头看了自己面前的酒水片刻,然后抬眸看着她道:“书里所说,你倒是学的快。”
虽然腔调听上去有些别有深意,但是不影响有思将这句话完完全全听成夸赞的意味,看看廉疏,想起规矩两字,便虚伪的夸赞道:“是主子念的好。”
这话说了,赵昭“哼”了一声没有回应,一旁的廉疏悄悄给有思竖了竖大拇指,肯定了有思谄媚的行为。
几碗平平常常的兔肉,一坛普通不过的水酒,几个人围着桌子一直坐到夜色起了,才各自回房歇息下来。
期间的时候,赵昭不多说话,只偶尔插上两句嘴,廉疏不停的同有思讲着他走南闯北的所见所闻,有思时而哈哈大笑,时而被惊的说不出话,到最后的时候,有思甚至还同廉疏学会了行酒令,两个人兴致高涨不亦乐乎,最后廉疏被有思几坛酒灌醉,输的一塌糊涂。
入了夜之后,纷纷飘落的雪花也渐渐停了下来,有思将身体缩进被子里,只留个半个脑袋在外面,闭着眼睛听着外面树枝上的雪堆积的多了,承受不住,开始有细弱的枝条嘎巴一声折了,带着大团大团的雪掉落下来。
听着听着,有思神思开始慢慢飘远,似乎随着欢喜热闹的声音,她嫁给了北海最勇猛的妖兽,然后她的肚子便大了,生了一个又一个的孩子,在生到第九个的时候,脑子里警觉的那根神经,听着屋檐下有踏在雪上发出的轻微的脚步声,而且这声音分明刻意放的极轻,生怕惊动了周遭的一切,哪怕树上的鸟雀。
紧接着,利刃出鞘时,锋利的摩擦声响起,虽然极其细微,但也逃不过有思的耳朵。
有思躲在被子里,数着来了五六个人,似乎都算的上是人间的高手,有个最厉害的,踏雪只行了八步,便已经从几丈之外到了墙根底下,然后嗖嗖的扔了几条绳索在屋檐上,用轻功攀着绳子,去到了隔壁的房间里。
隔壁的房间!
有思嗖的一下子坐起身来,隔壁不是赵昭的房间么!
想到这里,有思的身体已经快脑子一步,呲牙咧嘴做出凶狠的模样,过去一脚踹开了赵昭的房门。
果然,原本躺在床上的赵昭已经与那些偷偷潜入的人动起手来,只可惜房间狭小,对方人数多身手也不错,赵昭很快便落了下风。
听见门咣当一声开了,那些刺客分神一瞬朝着门口看来,见来的是个女子均是一怔,而后更为惊讶的,发现进门的女子,竟是一把掐断了他们其中一人的脖子,而且出手快速,只见残影一过,人已经倒在了地上。
若是在之前,有思觉得杀了人,肉是要吃两口的,不然等发臭之后便难以下咽了,可是如今她整日里酒足饭饱,便不再喜欢吃生肉了,只掐死了那刺客,并没有动口。
有两个蒙面的刺客一见,举着刀向有思这边砍过来,余下的几个继续刺杀赵昭,并且招式狠厉,恨不能将赵昭碎尸万段。
有思有些生气,原因不过是赵昭还有一个月的俸禄没有给她,若是赵昭死了,她问谁去要?
刀锋劈向有思眉间,削断了有思飘在额前的一缕长发,有思咬牙切齿,扑上去伸手去捶那人的脑袋,恶狠狠的道:“你赔我头发,赔我头发!”
被捶的那人还未来得及回应有思这句话,便已经没了动静,整个脑袋软塌塌的,像是头骨已经碎裂,拢不成形状。
另外一人见此情形,吓的瘫坐在地上,哭喊哀嚎着不敢上前了,有思将目光放到赵昭那边,见其中一人已经被赵昭杀死,另一个手中长枪耍的利落,招招直刺赵昭要害。
“找死!”
有思快速扑上前去,一伸手握住了那人的枪尖,腰背宽广的男人被一个小女子模样的有思握住兵器,竟是使了浑身力气,都没能将长枪拔出来。
待对方的眼神看着她从狠厉变成惊恐,有思手下一用力,徒手将那长枪的枪尖折断,一晃身形向前,刺进了那蒙面人的胸膛,对方一声惨叫还没有发出声来,那枪尖已经极其利落的拔出,割断了他的咽喉。
有思了结了对方,回过身见赵昭已经将最后一人杀死,此时脸上沾满血迹,看着地上死状凄惨的刺客,亦有些惊恐的看着有思。
良久,在有思都觉得有些尴尬的时候,赵昭从腰间掏出一颗糖来,剥开糖纸,朝着有思伸出手去。
有思看着那糖,要了许多次赵昭都不给,如今这么主动,便赶紧凑过去,一张口含住赵昭指尖的糖,甜的眯起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