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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绵儿同许云卿快到蒙古之际,是收到了属下传来的消息。
“听闻,那位漠北的王上,似乎是在四处寻你。”许云卿看着手中的字条,回头对何绵儿道。
何绵儿沉默不语,半晌才道,“我听父亲说,这耶律泓的母亲,是前朝端王爷的千金,和亲过去的。”
端王爷,是前朝皇帝的亲弟弟。
这般算来,何绵儿大抵,是有几分长得像那耶律泓的母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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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律泓的母亲是个汉人,出身的这点,让他自幼便是被众人排挤。
他知晓父皇不喜欢母后,却是对他有几分偏爱,因着这份偏爱,他也是不敢同母亲太过亲近。
他不喜欢被人叫作汉人之子,他要尽可能地躲避母亲,减少她给自己带来的屈辱感。
他将她送来的所有东西全部扔掉。他不敢看她那失落的眼神。
母亲很快就被人害死了,毕竟她没有什么心计,又不得夫君爱护,娘家早已是亡国,唯一的儿子也总是远离她的。
这样的笨蛋女人,又如何是能在漠北这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活下来?
耶律泓以为自己是无所谓的,毕竟父皇告诉过他,要做这漠北的王上,就必须冷酷无情,不要在意任何人。
王上,注定是孤独的。
他也确实没有太在意,只当是宫中死了一个随便的女人。后面他却是经常梦见她,越是孤单寂寞的时候,越是会经常梦见她。
梦中,她总是笑眯眯地给自己包着那北方的饺子,讲些汉人的故事。
梦中,他也甚少反驳她,总是听她静静讲完。
他千方百计,好不容易是寻来了许云卿的女人,他相信,凭着这女人,他定是能让许云卿将燕云十八处都还回来。
直到他看到了那女人的脸,一时之间,恍若梦境。
他开始极力地宠爱她,想要用尽一切对她好。这女人的性子,同他的母亲却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在庄一周提议,能够将自己母亲的前世召回来之际,他没有丝毫犹豫便同意了。
他不在意眼前的这个女子,他只想要他自己的母亲回来。
想对她亲口说一句,母亲,泓儿想你了,想你做的饺子了。
.......
耶律泓四处寻找何绵儿的事情,修罗门的司徒涵也是收到了。
风闲川看后,是气愤不已,“让那小子来,只要他敢踏入大萧国一步,我就一锤子锤死他。”
司徒涵微微一笑,道:“若是他来大萧国,自是有许云卿。”言外之意,就是风闲川不配了。
气得风闲川立马是跳脚,摔了门出去了。司徒涵也不急着去追,只拿起纸笔,本是想要给手下人写信,不知为何,是写给了何绵儿。
写来写去,也不过是两个字罢了,多谢。
是的,他要多谢何绵儿。
司徒涵自出生以来,就知道自己一辈子只是为了复国而存在,这是他一生的使命。
若不是遇到风闲川,这般勾心斗角的日子,过就过了。
但就是因为遇见了那人,他才是生出了几分不甘心。他本就无意于天下,历朝历代,想要光复旧国的,有几个成功的?
他本是这江湖的一个随意游客便是了,直到是遇到了风闲川。
他才是不可抑制地动心了。只是,风闲川逼他承认之际,他却是沉默了。
他自是有国仇家恨,又如何能容忍这小情小爱?
那日,他听闻风闲川前去相亲,听说是宿在了公主府内,一时是怒不可遏,没有丝毫犹豫,便是夜里行了几百里。
唯一的想法是,刺死那个风闲川在意的所谓公主。
他不能容忍,风闲川眼中有任何人。
然而,他终究是被逼到了那个位置。他唯一庆幸的是,那一刻,认出了何绵儿是他大梁国的人。
他终于是生出了几分舒适,一股从内心生发出的愉悦。
上天待他不薄,他终于是找到了理由,不用坐上那尔虞吾诈的位置了。不用杀了那风闲川在意的公主,不用同他,一辈子有隔阂。
他记得自己回玲珑岛回复母亲之际,心下的那份快意。他同风闲川,是正经地拜过天地,拜过母亲的。
这如网的命运再难逃,终究是给有情人留了一条生路。
........
那日何绵儿临走之际,沈季并未前去送别。
旁人只当他生性淡然,只他自己知道,他想要给她守着这公主府。
长公主身死,他便是这公主府的守府人。
沈季也曾是生出过一丝的希望,新皇可以另娶他人,许云卿心下可以有旁人,只他沈季,会一直守着长公主。
他曾希冀,也许有一日,她会回头看向自己。
但终究是来晚了太久,这个故事中,甚至都没有他的名字。
既是如此,沈季甘愿一辈子做长公主的臣子,做她一个人的臣子。
他在京中,故去的长公主府候着她。
.......
许云卿陪着何绵儿去了草原,他要走过每一寸她曾走过的土地,呼吸她呼吸过的空气。他要她日后的每一寸光阴中,都有他的痕迹。
他知晓,何绵儿总是疑心,他爱她不够深,更多的,是出于责任,亦或者是感激。
毕竟,他们有一个孩子,她曾守着许家三年。
也难怪她总是疑心。
偶尔,他也会扪心自问,究竟是在何时,爱上了她。
甚至,是寻不出一个合适的点来。
也许,是在许家人来报,何绵儿被漠北人劫走之际,他一时是气血涌上胸腔,竟是生发出了无数的懊悔。
那时他才意识到,这份感情,不是责任,是纯粹的爱。只是那时,他却是没有机会同她再说。
那日她中毒濒死之际,心下却是怕他责怪自己。是了,她做事总是透露着几分倔强。
千万人有千万人的看法,她担心他怪她。
她哪里知道,他最是爱的,就是她的这股倔强。
他爱的,就是她本来的样子,蛮横的小姑娘也好,端庄隐忍的许家娘子也罢。
他均是喜欢的。
那日,他早已是生出了同她一并共赴黄泉的念头,万幸,她活了过来。
他从来,不是不爱,只是爱而不自知罢了。
待到察觉之际,已是情深入骨,如蚀骨毒药,深入骨髓,病入膏肓,无药可治。
唯有同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