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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老顽固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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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天是公平的,它赋予黑狱噬魂蜂可怕的战斗能力和强健的体魄,却削减了它们的寿命;而人类恰好相反。

    更令康德在意的是,因为可传承的“知识”的存在,再加上长得令他嫉妒的、多达六七十年的寿命,人类可以在任何领域不受限制的无限发展下去。这等于是预定了主宰的地位啊!

    仿佛看出了康德的沮丧,迪德罗拍拍他肩膀:“别难过,命运关掉一扇门,肯定在别处留扇窗。我想,不管是噬魂蜂还是人类,都有太多太多的秘密没有揭开,作为唯一一对飞出黑狱森林的噬魂蜂的代表,你们可不能这样消沉下去啊!”

    康德倔强地抬起头来:“我从不消沉,也没时间消沉。就目前来说,噬魂蜂对人类,还是有压倒性优势的——在你们运用知识开发出足够强大的兵器之前。”

    “没错,而且人类并没有你想得那么出色,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速度几乎像乌龟爬。自从遇到你们,整天胡思乱想最多的可是我。所以现在看来,隐居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伊芙警觉起来:“为什么,你要让人类觉醒,去跟噬魂蜂开战?”

    迪德罗大笑:“我也得有那个本事啊!”他收起笑容道:“如果你们想活久一点,我有个想法,不知你们会不会感兴趣。”

    “你说吧。”

    “我们要先认识自己是谁。说明白一些,噬魂蜂和人类到底是不是一回事。我们先从手头上有的素材开始——就是你们。”

    “我们?”

    “对,从最简单的开始,你们和人类的生理构造是否相同。”

    伊芙发出惨叫:“啊啊,你要解剖我们!”

    “怎么会!从外形上看你们和人类青年男性女性是基本一样的,只是多了两对翅膀,所以,应该先排除你们是‘野兽’或‘魔兽’的可能性。”

    “那就开始吧?”

    “不,魔物学可不是我的专长,但我有几位老朋友可以。有一位正好住在离这里不远的乐希塔玛城,他叫艾斯,是个魔物学家,也是医生、炼金术师。我们得去那儿走一趟。来吧,我们准备一下。”

    康德和伊芙跟着迪德罗走进里屋,坐下,迪德罗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大厚书。

    “乐希塔玛城是塔克洛尼亚帝国的边境城市,它西边与秘藏之森相连,北边是龙鳄沼泽,为防备怪物窜出伤人,驻扎了不少军队;佣兵工会的力量也很强大。进城的话,翅膀什么的必须藏好,要不然出大乱子。整个行动要迅速,避免和太多人接触。艾斯那边你们不用担心,我提前叫他做好准备。你们一旦露脸,就说是我收的学生。”

    康德道:“可以,但是伊芙的大陆通用语不够好。”

    伊芙举手:“我可以装哑巴!”

    康德摸出一块蜜糖饼干。

    “我要我要我……啊,装不下去了。我错了。”

    迪德罗哈哈一笑:“所以,我要给你们安排一个身份,一个能解释你们强大却又对人类世界陌生的身份。就是这个,罗尼乌斯家族的后裔。”

    “罗尼乌斯家族?”

    “罗尼乌斯家族是一个拥有浓厚参政传统的家族。他的始祖赫塔德在圣历前二世纪是一个拥有权势的罗玛人,几乎以一己之力为罗玛共和国打下了整个艾斯巴尼亚地区,战功赫赫,担任过两届执政官。但是后来因为试图推动有利于平民的改革,遭到守旧贵族刺杀,被诬为‘叛逆者’,家族也被毁灭,直到数百年后才得以正名。你们可以使用这个古老的身份,就说是当初逃离罗玛的罗尼乌斯家族旁支的后裔。大陆通用语出现是在圣历元年之后,你们长期隐居,直到遇到我才开始学习大陆通用语,说得蹩脚也在情理之中。”

    迪德罗指着书上的纹章道:“罗尼乌斯家族的纹章正好是一只凶猛的执枪胡蜂,你们一定记准。语言可以变化,记忆可以模糊,唯有家族的纹章是骄傲的象征,是第二生命,这是绝对绝对不能搞错的!接下来三天,我会好好给你们讲讲罗尼乌斯家族的一切,你们两个,务必用心听。”

    “是的,老顽固……不,老师。”

    第四天,迪德罗带着两个年轻的学生上路了,直奔乐希塔玛城。

    康德虽然已经很适应走路,但还是觉得传送快:“既然知道您老友的魔能波动频率,为什么不能直接定向传送过去?”

    迪德罗答道:“所有两万人以上规模的城镇都有魔法传送管制,超出波动频段的魔法会有一堆人盯着看,最好别太引人注目。”

    “明白。”

    有了康德和伊芙,原本十分危险的区域现在是坦途,迪德罗大摇大摆地走了一条直线,从隐居处直接穿林子切上大路。

    按照计划,这条路直通乐希塔玛城,上路雇一辆车,大概两天时间就到了。为了避免惹事生非,中间除了吃饭睡觉,尽量待在车上。

    一上大路,来来往往的人多起来,大部分是背着剑扛着枪的佣兵,还有不少大篷车在一路向北。

    迪德罗有些意外,找了几名佣兵一问,原来都是去秘藏之森碰运气的。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候去呢?因为据说去年冬天龙鳄沼泽之主海德拉死了,现在那边没有顶级魔兽,所以这些人都是去碰运气的。

    “魔兽体内有大小、品相不一的魔核,魔核是炼金术必备的材料,有人工的,也有自然生成。但是人工的质量跟不上,所以魔兽生成的魔核、特别是顶级魔核价值连城——海德拉是你们干掉的?”

    康德和伊芙面面相觑,伊芙眨巴眨巴眼道:“我们不认识什么海德拉,去年冬天,在去你那里之前我们确实在沼泽里发现了一个大个头蜥蜴,长了九个脑袋,九根脖子,会喷毒,但是肉很多,很香,可惜大腿骨太硬,咬不动。”

    迪德罗目瞪口呆:“你把海德拉吃了?那家伙有剧毒,你也敢吃?”

    “是啊,毒液挺辣,不过纯度很高,味道很正!我一点点喝,喝了两天才喝光。”

    “太可惜了,那毒液可是高级炼金术材料……就没剩下一点吗?”

    康德笑道:“她把袋子底都翻过来舔了。”

    迪德罗大笑。

    伊芙老大不高兴:“不就是喝了一点材料吗,我用这个顶行不行?”

    “什么?”

    伊芙从背包里拿出几个六角形的小金属罐:“恒温保存的命素和圣命素。它的魔能等级可比那辣乎乎的毒液高多了。”

    “命素?圣命素?”

    康德解释:“就是您生病那天我们稀释了一百倍给您灌下去的东西,伊芙酿造的。”

    伊芙道:“我一直在准备这个呢,它绝对是好东西。可惜没有蜂巢,没有生命熔炉,如果有的话,成品率和纯度还可以提高。”说着,她打开了罐子。

    盖子刚刚打开一条缝,磅礴的魔能波动就向四方散发出来。

    迪德罗大惊:“快盖上!”

    伊芙傻傻地没反应过来:“啊?”

    康德劈手把罐子夺过,一把把盖子封严实。

    来不及了,至少有二十个人目光投向这边,还有几匹马也长嘶一声,被勒住缰绳。

    “记住了,小丫头,好东西不要随便拿出来,人类可是很复杂的。”

    伊芙天真地问:“口感吗?”

    “不!你可以杀了威胁你生存的家伙,但不能吃!任何情况下都不能!”

    “吁——”一声吆喝,一匹快马在他们身前停下,马上骑手大声道:“三位朋友,你们好啊,冒昧问一句,你们手头的东西,卖不卖?”

    迪德罗大声答道:“很抱歉,这些货是阿马尔老爷的,我们无权出售。不过,我们手上有几枚古币,如果您对古玩感兴趣,或许可以做个交易?”

    “原来是阿马尔老爷的东西,那就算了。古币什么的你们就自己留着吧,祝各位一路顺风。”

    骑手给了马一鞭子,走了。周围的人也纷纷收回目光,各自忙各自的去了。

    伊芙握紧的拳头放开了:“我以为要打架了!”

    康德问:“你紧张吗?对这种对手?”

    “不,我在考虑怎么打会比较漂亮。”

    康德问迪德罗:“这个阿马尔,不就是派打手来杀你的人吗?”

    “对,乐希塔玛城的恶霸,家里经营着不少工场,有钱人,现在正苦于打通前往上流社会的路。”

    “有趣。”

    “什么有趣?”

    “刚才你的战斗。”

    “战斗?”

    “发生在你和那个骑手之间,嘴巴和大脑的战斗。他想要我们的东西,我们不能给。如果是我们噬魂蜂,刚才必须打一架,东西归胜利者,失败者死。但是你只说了阿马尔的名字,就成功地让对手和周围的家伙放弃了敌对的想法。还有,你给予了失败者奖励而不是惩罚,这很有趣。”

    “怎么说?”

    “作为胜利者你摆出了谦逊的姿态,提出了一个安慰的条件,用古币来取代‘手头的东西’,即使他不需要,也不会因为刚才的失败感到特别沮丧和恼羞成怒。真是高明的战斗方法。”

    “这算不上高明,虽然人类也是个弱肉强食的种族,但是公然抢夺和杀死同类是不行的。所以他们会用多种手段来达成目标,胜利者和失败者都一样。”

    “比如迂回偷袭?”

    “是的,今天晚上宿营的时候,极有可能会大打一场。但是无需担心,有时候打一架未必是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