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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寻找番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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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祯元年六月末。

    林丹汗率军袭击了大同,差一点攻破大同城池。

    范永斗往蒙古林丹汗的军营贩卖黑豆时,当中夹带铁块,被杨嗣昌率领的士兵在半路截住。

    八大晋商被抓。

    征收商税,朱明的内帑总算见着了银钱,仅仅一个月下来,全国各地有一百多万两的商税入账。

    不得不说,商人就是有钱。

    加上明厂没收的山西八大晋商的财产,现在国库中已经有四百多万两的现银。

    钱士升已经将运河改造的方案写了出来,合计花费需六百万两,动用人力、车马数十万。

    如此算来,国库里银子还是太少,完全不够用。

    朱明觉得南水北调这种庞大的工程耗费太巨,还需要再放一放。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找到抗旱抗涝的农作物,解决陕西农民最基本的温饱问题。

    番薯,是朱明首先想到的最好的农作物。

    朱明查阅了万历年间的典史记录,发现万历21年(1593)福建长乐人陈振龙曾到吕宋岛(菲律宾)经商,发现了红薯不仅产量高,而且美味可口,便要引种回国。但当地有严厉的禁止带出法令。于是陈振龙便和他的儿子陈经纶向当地百姓学习栽种方法,终于在一年后巧妙地将“薯芽”藏于缆绳之内秘密带回国内。

    是年,闽中大旱,五谷少收,陈振龙促其子陈经纶上书福建巡抚金学曾,申报吕宋朱薯可以救荒。

    金学曾允许试种,等收成后呈验。

    当年,试种成功,金学曾闻讯大喜,于次年传令遍植,解决闽人缺粮问题。

    闽人感激金学曾推广之德,将朱薯改称金薯,因其由外国引进,有人又称番薯。

    如今,在广东、福建沿海一带许多田地多有种植,但由于内地民众不认可这种外来的农作物,始终没有得到推广。

    陕西干旱严重,寻找番薯,迫在眉睫。

    朱明思来想去,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非高起潜莫属。

    高奇千接到寻找番薯的任务,心情十分沮丧,他始终想不明白,无论自己怎么努力,就是得不到皇帝的欢心呢?

    当年的高起潜不是混的挺好,都当了几次监军,轮到他怎么就不行了呢?

    他很想当监军,只有掌了军权,他就能对散漫的士兵进行训练,他相信,只要经过他的指导,大明也可以拥有一支特种部队。

    只可惜……崇祯皇帝有眼无珠,根本不会用人。

    高奇千叹了一口气,踏上了去往广东寻找番薯的艰难之路。

    朱明知道,要想让大明富强,仅仅鼓励经商是不够的,还要做到农民有粮、心中不慌的效果。

    只可惜,各地的灾害太过严重,不是华北干旱,就是西南洪涝。

    看来龙王也是一个倔脾气,对着一个地方使劲下,降水严重分配不均匀。

    前几日,陕西巡抚呈上奏折,建议裁掉驿站,省出费用用于赈灾。

    朱明坚决不同意。

    原因无他,看起来仅仅是一次小小的裁员,但它会决定大明的未来。

    一旦裁掉驿站,就会裁出来一个呼风唤雨的人物,此人就是威名遐迩的李自成。

    正是知道历史,朱明始终咬住不松口,宁愿从国库拨出银子赈灾,也不愿意裁掉驿站。

    朱明有两个想法:一个是驿站就是古代的快递公司,等商业发达了,驿站的作用肯定少不了。

    二是,要把李自成扼杀在摇篮中,魏中闲早已经派出明厂的番子前往陕西,提前解决掉大明未来的祸害。

    ……

    陕西米脂县。

    李子乘经过半个月的适应,以及多方认证,现在终于确认,他的确穿越了,而且灵魂穿越的这个人十分牛比。

    正是闯将——李自成。

    虽然“他”现在还是一名不起眼的驿卒,但他知道,李自成将来会是大明史上举足轻重的一号人物。

    昨天他听说驿站即将要裁人,很多同僚今天的班也懒得上了,纷纷动用人脉关系,托人求情,谋取后路。

    “历史没错,天助我也!”李子乘坐在驿站里哈哈大笑。

    这个时候,艾诏正巧从门外走了进来。

    艾诏是一个举人,因为和县令晏子宾是同窗好友,利用这些关系,做一些高利贷的生意。

    李自成曾经因为弄丢了一份公文,被罚了不少钱,欠下了艾诏的外债。

    “鸿基兄,是不是发财了,笑得这么开心?借我的钱已经半年了,今日该还了吧?”艾诏从县令晏子宾那里听说了朝廷要精简驿站的消息,害怕李自成逃走,马不停蹄前来要债。

    “诏大哥,再宽限几日,等将来有了银子,兄弟一定忘不了今日的恩情。”李子乘小声说道。

    艾诏怎会听李自成的话,他早得了晏子宾的授意,京城来人说要借着这件事,要了李自成的人头,事成之后,能得百金。

    他的眼睛一眯,冷哼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既然还不上债,就跟我去见县令大人吧!”

    艾诏扯起李自成的衣袖,拽着他就往外走。

    李子乘曾经读过一本《崇祯那些事儿》的小说,知道这一次去县衙虽然死不了,但受了不少罪,他可不会那么傻,任由这种破烂货色进行羞辱。

    “老子平生最烦你们这些肮脏的小人!”

    李子乘怒气上涌,抽出腰间大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艾诏的肚子一刀捅了下去。

    随后,他抽出刀来,继续捅下。

    一刀、两刀……

    足足捅了十二刀。

    这与他所欠的十二两银子是一模一样的数字。

    “你……你……”艾诏的嘴角吐着鲜血,眼睛瞪得大大的,死死抓着李自成的袖口不松手。

    死不瞑目。

    杀人这种事情,李子乘并害怕,相反,杀人让他觉得很兴奋。穿越之前,他曾经因为抢地盘,死在他手上的人命超过一只手。

    李子乘趴在艾诏的耳旁,轻声说道:“欺负人,你找错人了!”

    他双手用力一甩,将浑身是血的艾诏扔在地上,踏步往驿站外走去。

    但是他刚刚走到门口,县令晏子宾整带着三四个衙役和八九个番子一起包围了上来。

    李子乘眼睛一眯,双脚一错,二话不说,就往回跑。

    “快抓住他!谁抓住了他,重重有赏!”

    晏子宾虽然不知道李自成是怎么得罪了京里的那位大爷,既然明厂的总衙门口来人了,就要把事情办的漂漂亮亮的,搭上了那位大爷的线,日后肯定少不了好处。

    此时,原本李自成自幼习武,身体强壮,手脚灵活,加上现在的李子乘也是一位混过社会的狠人。

    他手里的大刀连连挥舞,谁上就是拼命一刀。

    完全是一副拼命三郎的打法,十几个人竟然拿他不得,被他砍伤了一人,窜回驿站之中,闭门不出。

    “你快回衙门叫人,你们两个看住前门,你们两个去堵住后门,其余看着驿站院墙的周围,防止他逃走。”

    晏子宾急了,要是放跑了李自成,后果他清楚。

    而迫于李自成的高强武艺,现在没有人敢独自踏进驿站。

    这里的动静自然引起了他人的注意。

    李自成的侄儿李过瞧见了这一幕,心中十分害怕,但他挂念李自成的安危,急中生智,赶紧从驿站后面的马厩中牵出来两匹马,骑着其中一匹冲了出来。

    “叔,上马!”

    李子乘听见动静,爬上墙头,跃上马背。

    “狗县令,吃俺一刀!”

    李过呼叫一声,提着缰绳,大刀挥舞,朝着晏子宾一阵砍杀。

    晏子宾吓得亡魂皆冒,招呼手下抗住,自己慌忙躲避。

    李子乘劈出几刀,不敢恋战,招呼一声,与李过一起冲杀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