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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牧羊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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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星期后。

    难得一个不那么冷的天,秋日暖阳透过云层的缝隙洒下,给本就黄澄澄的荒原草海点缀上几缕金芒。一只水箭兔一蹦一跳地从草堆里蹦出来,两只后腿一刨地,跃出去老远,几个起落就消失在茫茫草海中。慢慢抚过的风带来远方的问候,若有若无的牧羊铃声于天边奏出舒缓而悠扬的乐曲。

    这里,是易北,是罗伊斯帝国境内最大的平原,也是这个老大帝国最北方的领土。

    一辆皮卡缓缓行驶在这方天地中,厚重的橡胶车轮碾过泥土路,留下深深的车辙。

    单手把着方向盘,邹鹤鸣看着车窗外的景色,有点出神。

    “我曾经想过的,就是能在这种地方修个小房子,再养条狗,开块地,过打猎种田的生活。”他把吸完的烟头扔出窗外,“后来我发现这就是个不切实际的梦,忙活了太久,这也就慢慢忘了。本以为这种日子永远也只能想想了,没想到现在还真有可能过上。”

    “谁不是一样?”副驾驶位的黄石被烟呛得咳嗽两声,拍了拍胸口,指着外面的荒原道:“我做梦都想要这么大一块土地,不管是做什么都好,还能留给子孙后代。”

    “说不定这儿还真能变成咱的。”邹鹤鸣说着,扭头轻瞥了眼后座上昏昏欲睡的几米·罗夏。

    “还是控制一下吧,别太过。”黄石有点不忍心。这一个星期来,谭龙每天都给这土著子爵来一针。结果就是只用了一个星期,几米·罗夏就变得精神萎靡,在大部分没注射海/洛因的时间里,整个人都显得状态不佳。

    “不死就成。”邹鹤鸣无谓的回了一句。

    车厢里的气氛顿时有点沉闷。

    又往前开了一段时间,翻过一座小山丘,往下开的时候,颠簸的路段把几米·罗夏从半昏睡的状态中唤醒。

    “这里是?嗯?”

    他揉了揉眼睛,看向窗外的景色,不由得有些讶然。

    “真快啊,很快就要到了。”

    谭龙坐在车顶,想要迎风点支烟,结果在包里摸了半天才想起自己的防风打火机被留在了营地里,这会儿指不定已经进了张生或者肖白图的兜。

    “云希,借个火。”

    “哦?好。”

    一声响指,女孩的食指尖端燃起幽蓝色的火焰,谭龙凑近点燃了烟,美美吸了一口,吐出,迎面而来的风马上带走了烟雾。

    “我真不知道这有什么意思。”云希看着谭龙在那吞云吐雾,眉毛不自觉就拧了起来。她很不喜欢烟草燃烧的味道。

    “哈哈。”谭龙爽朗地笑了,“我的家乡有句话,叫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

    “神仙?是指神明么?”云希的汉语明显还没学到太高深的地步。

    “唔,差不多吧,也可以这么理解,反正这句话就是形容烟草的美妙的。”

    “我真好奇,跟我说说吧,你们的家乡是什么样的?”

    谭龙闻言一怔,偏过头看着身旁的女孩,脸上轻浮之色尽去,只余认真。

    “真的想听?”

    “当然。”

    “那你能教我法术么?”

    “欸?!”

    谭龙连打了几个响指,结果什么都没发生。

    “教我学会这个就够了,好歹以后抽烟不用打火机。”

    “哈哈哈哈。你真有意思。”云希被谭龙逗笑了,但随即又板起了脸,“这是交易么?”

    “呃,姑且也算吧,你教我法术,我给你讲讲我家乡,很公平,不是吗?”

    “说的有道理,那么,不知从何方而来的先生,为了向女士表达本次交易的诚意,您是否可以先讲一些事情满足一下咱的好奇心呢?”

    “好吧,这的确是我应该做的。”谭龙承认自己被女孩的机智打动了,“那我就给你讲讲我小时候吧······”

    叮铃——叮铃——

    忽然,一阵清越悠扬的声音传过来,正讲到自己四岁的时候去河滩上玩结果被螃蟹夹了屁股的谭龙住了嘴,眺向前方。

    一大群白团子出现在他眼中,不,准确点说,那是一群白毛绵羊。

    一个穿着深棕色斗篷的人在左侧道旁,驱赶着绵羊们前进,脚边还有一条灰色的大狗紧紧跟随。这人手中拿着牧羊用的长杖,顶部安了一个小铃铛,悦耳的铃声就是伴随着人的走动发出的。

    原住民,看模样是个牧羊人。

    驾车的邹鹤鸣缓缓放慢了皮卡的速度,最终停在牧羊人的身边。

    “早上好。”他摇下车窗,主动打了个招呼。

    “我们的相遇是天父的旨意,日安,先生。”看见皮卡车,牧羊人没有做出任何过激反应,只是好奇的多看了一眼,就向邹鹤鸣微鞠行礼。兜帽没有掀开,声音有些沙哑,但仍可听出是个女性的声音。

    “打扰了,我想问你一件事。”邹鹤鸣开口前思考了好久,才在脑子里用这段时间拼命学习的罗伊斯语词汇好不容易才组成一句完成的话:“我想问一下,去贝尔蒙堡的话,是顺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就行了么?”

    “是的,再往前走大概二十卡里(注:一卡里约1200米,来源于作者的恶趣味),就是贝尔蒙堡。”

    我擦,这丫领地真大。

    暗自腹诽了后座那哥们的地盘,邹鹤鸣道了句谢,就要驱车继续走。

    “等等,先生。”

    邹鹤鸣又生生拉下了手刹,再看向车窗外的这个牧羊人,他眼中不由带上了警惕,同时右手按到了腰间。那里有一把搞来的小口径手枪,只要发生意外,以他当年在军队里练出来的速度,能在0.2秒内拔枪打爆这个近在咫尺的牧羊人的头。

    “什么事?”

    “虽然半人马已经退回草原了,但是最近这里又发生了很多起狼群袭击旅者,所以还请你们一定要小心,荒原上的饿狼是最凶狠的。”她抬起头对邹鹤鸣认真说了一长串,奈何邹鹤鸣的罗伊斯语还没学到这地步,所以只能无奈的拍了拍车顶,示意上面坐着的法师少女翻译一下。

    “她说,要我们小心狼群······”

    邹鹤鸣这才明白眼前这牧羊女的意思,暗笑一声自己神经过敏,他松开持枪的手,从兜里翻出一块糖递过去,“谢谢你的提醒,善良的小姐。”

    “这是?”

    “一点礼物。”

    “啊?真是感谢,愿天父保佑你们,旅行者。”

    “你也是。”

    言罢,邹鹤鸣松开手刹,一脚油门就要轰出去。

    “等等,再打扰一下,先生!”

    这么一而再再而三是不是有点过了?

    邹鹤鸣只好耐着性子收回踩在油门上的脚,语气有点不耐烦:“还有什么事?小姐。”

    “我想问一下,你们,愿意雇用我吗?”她摘下兜帽,露出长至肩背的满头金发和一张漂亮的白种女孩面庞,“我是很好的牧羊人。可以为你们驱赶狼群,一直保护你们到贝尔蒙堡为止。”

    “不需——”邹鹤鸣话还没说完,就被旁边一直默不作声看着的黄石拍了下肩膀。他循着黄石的手指方向看去,发现了一点不对劲。

    “你头发里是什么?”

    “啊?”

    仿佛是被邹鹤鸣这句话所刺激,他说完之后,牧羊女头顶的金发就被什么东西顶起。

    等等,那是啥?

    我擦,狗耳朵?!

    “······”邹鹤鸣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是亚人?”黄石探头问道。

    “嗯,我是修米族的犬人。”头上突然冒出一对狗耳朵的牧羊女点点头。

    这些专有名词黄石听不明白,但这不妨碍他从牧羊女的神态语气中得到答案。

    “那你要多少报酬?”

    牧羊女低着头盘算了一下,似是在纠结什么,很显然这小姑娘在这之前甚至没想过自己该得多少报酬这个问题。

    迟疑了好一会儿,她才伸出手:“一天,十个艾尼铜币,怎么样?”

    “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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