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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星光(34)

作者:余生愿得你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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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洛微微垂着头,脑海中不断回放之前訾临说的话。恍然间,林洛听到了一个声音。

    “都说Siren为人公正,不徇私情,可是你难道不知道他是无辜的?”

    一个金发碧眼的人站在林洛面前,脸上是异常的愤怒,“你怕不是害怕他挡了你的路?”

    林洛站在那里,丝毫看不出表情,“证据呢?”

    “你难道不相信他的为人?我承认,他确实有些地方不好,你们之间的矛盾不应该放到正事上。”

    林洛等他说完才不紧不慢的发表自己的看法,“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不能凭自己的主观情感判定一个人是无辜的或是有罪的。但现在,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他,如果你希望重判,那么你得拿出证据。”

    这话一出,那人出离愤怒,“你难道不是想扫除一个障碍吗?”

    “我还是那句话,如果你想推翻之前判定的罪责,希望你拿出证据。拿不出来,请离开,不要打扰我办案。”

    有人愤愤看了林洛几眼,却不得不架着那人离开。

    临走时,留下话,“我们会找到证据的。”

    林洛垂手,理了理手套,朝办公室走去,边走边对身侧的人道:“刚刚说到哪里,继续说下去。”

    身侧的人愣了一下才继续把分析状况说下去。

    进入办公室,他拉上门,观察了一下林洛的神情才开口,“那个,阿sir,你真的不处理一下吗?”

    “上面把案件交给我们了?”

    “……没有。”

    “那我怎么处理。”

    手下的人有些犹豫,“你信Hayes叛变吗?”

    林洛正从右手侧抽出自己想要的文件,翻开,闻言抬头,喜怒不形于色,“我信法律。”

    说罢,指尖放在文件页边抚弄两下,“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我可以申请把你调过去现场监督。”

    “不不不,我还是喜欢我们这边,多好啊!万一我一不小心真发现了什么,那得多惨啊。”

    “Rocco,慎言。”

    Rocco见林洛面色严肃,脚尖一并,抬头挺胸收腹,行了个礼,“Yeah,Sir.”

    林洛在他走后,才略微有些失神的收回手,“刺啦”一声,细小的血珠从食指流了出来。

    ……

    四年后,有人问她,“你之前从未在正式场合说过Hayes是叛徒,并且从未避讳过你们二人之间的关系,这是不是说明你一直相信着他呢?”

    林洛并没有说相不相信,避重就轻,“当年那件事挺突然,而且并不是我处理的,我只是中间借调了人员过去,并不知晓真实情况。所以我也不能凭空捏造,我只是说我对他的真实看法。”

    “那就是说,你对他当年的判决没有疑问了,可现在他洗刷了冤屈,你又是怎么看的?还有人说你当时在现场,知道真相却没有说出口,导致他最终破釜沉舟。现在说出来,无非是你想借助这场东风再上一个台阶。”

    林洛并不在意他语中的尖利和试探,从容道:“关于Nidhogg的事情我也是最近才有眉目,这次西部大清扫一次,才彻底找出证据,还他一个清白。如果真的有人知道所谓的真相,麻烦他去四年前Y城梧桐街309号报案或者拨打电话……”

    “萧晓!萧晓!”

    “女王陛下!”

    “恭迎女王!”

    一阵声浪打破林洛的回忆,林洛回过神,见萧晓已经登场。

    不在多想,林洛看向舞台。

    声音一响,林洛就猜到了萧晓这一次选的还是摇滚,而且是一曲暗黑系的摇滚。

    之前邹呈给她们听过,但是因为难度系数太大,表演时就没有选这一个。

    “……为你,

    我步步小心翼翼。

    不惜深深堕入地狱……”

    台上的萧晓唱着歌,把全场气氛都带了起来林洛站在那里,却感觉与世界格格不入。

    这并不是她的人生,这里并不是她的世界。

    林洛忽然想起,自己还没有扫墓。因为在那段时间,她身体已经不能承受远距离的旅行了。所以即便他想去,却只能托人带祭品了。

    林洛胡乱的想着:这次回去,得先回m国,买一瓶他最爱的威士忌,喝下五分之一,剩下的带过去送给他。不知道有没有涨价,五分之一瓶酒应该还是二十m币吧?不过,现在自己辞职了,送超过二十m币的礼物也没什么吧?再说,自己是祭拜,又不是送礼?

    “……哪有什么天作之合,

    缘分天成,

    无非是我处心积虑,

    步步为营……”

    萧晓唱到高潮,高音飚的全场high了起来,唯有林洛在心如静水,无波无痕的思念一个故人。

    很多次,林洛梦到一片漆黑时,都想问问为什么?为什么要动情动念?为什么不能忍一忍?为什么会在他面前放下戒心?

    每次梦回时,她都会想到那年一个即将赴死的人捏着戒指,对自己喜欢的人道:“能不能帮我保管?”

    表面勉强的维持着平静,内里却是惊涛骇浪。

    她从不曾后悔喜欢上那个人,她只后悔当时的一时兴起和后来的避之不及。

    如果,自己能多问一句,是不是结果会完全不一样?

    可是没有,她还是过于怯懦,不敢面对。

    旧时人在,不敢多问;现人不在,不敢多想。十六初见,无非一场过错。

    昔年,她给他一个升迁机遇,助他摆脱一时困境,却不想,是要还的。十年后,一场烟火一场空,她终归是踩着他的尸骨,踏上了他的路,完成他未完成的事件。

    她用四年,苦心部署,终归是为他洗刷冤屈。

    借由师生一场的名义,她提一瓶酒,在他碑前歇了一夜。

    四年后,有人问她,“你之前从未在正式场合说过Hayes是叛徒,并且从未避讳过你们二人之间的关系,这是不是说明你一直相信着他呢?”

    “当年那件事并不是我处理的,所以我也不能凭空捏造,我只是说我对他的真实看法。”

    为何避讳?为何不信?她从未想过避讳,也是信的。

    若是不信,何苦握着他的戒指,何苦屡次在深更半夜不得安宁,为何年年岁岁为他扫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