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中文网 > 斗罗之武魂金乌 > 第九章修炼

第九章修炼

八零中文网 www.80zw.cc,最快更新斗罗之武魂金乌 !

    程旭和唐三两人回到了宿舍,宿舍里面,其他人都不在,也不知道是去干什么去了。只有程旭和唐三两个人,他们两个各子回到了,自己的床上,休息了一会儿。

    “小三,我出去了!找一个偏僻的地方修炼!”程旭对唐三说道。

    “好!去吧!”唐三躺在床上说道。

    说着程旭就走出来宿舍,慢慢的找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一颗树的下面,然后就在树下打坐了起来!

    “明天就要到猎魂森林去了,还没去过呢!就是不知道魂兽到底长什么样啊!还有那个小舞也是一个魂兽啊!真的搞不懂为什么那个小舞是变成小孩的!唐三他妈好像直接是大人的。”

    是他们随便变得吗?那个小说里面不知道有没有介绍,诶,现在想这些有什么用!再来开发这个武魂的用处吧。”

    想着就进入到了武魂的世界了,

    “高温,太阳都有高温,可不可以不召唤火就把手变得高温呢!”想着就把手伸了出来,沟通武魂,突然手一阵发光,然后把手放在了地上,“呲呲。。。。。。。。”呲呲作响!

    “还行可以,这么高的温度手也没有什么感觉。这个方案可以。那应该也可以召唤一个火球,然后让它炸开的吧,第一步要做什么呢,嗯,召唤一个火球,压缩魂力,就压缩储存的五十分之一吧!”说着就动手了起来。

    召唤出火球,然后压缩魂力。“不行,还是有点慢,要锻炼一下,不然太慢了,可不好。”说着,就将手中的火球拆分,转换为魂力收回体内,然后再召唤火球,压缩。持续了一百多次。

    气喘嘘嘘,额头上都有点冒汗了,用手擦了擦。“还行,快了不少,这样就可以做到瞬发了,要是可以像龙珠里面的那个贝吉塔一样发攻击波就好了。试试,威力怎么样。”说着就站起身来,“就这颗树吧。”说着就召唤出火球,对着前面的大树一丢。轰!那和大树应声而断。

    “威力不错啊,正的不错,差不多五分之一的魂力吧,以后这招就叫烈炎爆吧。主要还是现在太弱了。走了,以免等下有人来。换地,挪窝。”说着就跑开了。

    “就选这个地方了。”程旭说道。

    选的地方是一个偏僻的小路旁边的草丛里面,说着就钻了进去。

    “太阳盾,火,烈炎爆,这就只有这几个,再想想!”程旭说道边思考了起来。

    “太阳,金乌。。。。。。。。那个套盾的可以,给群体用,直接是哪个盾复杂化,使她直接附在身体的表面,还有那个什么武魂附体呀!试一下,看看怎么样。”程旭变沟通了武魂。

    突然,全身金光大作。一声类似于,鸟叫的声音响起。后来金光暗淡,程序的身上长出来金色的羽衣,非常的美丽而又华贵。头发也是变成了金色的,眼睛也是变成金色的了。

    “哇塞!真是炫酷啊,力量好强,”说着把手往下一挥,便出现一条带着着烧的痕迹。“武魂附体,真的,不一样啊!动作也是轻快了许多。”玩了一会便解开了武魂附体!

    “修炼一会儿吧!”说着便坐下了。

    差不多,修炼了两三个小时,

    “回宿舍了,睡觉,明天还要去猎魂森林啊!就是不知道我可以有什么样的魂环啊?”程旭说道。

    回去的路上,见到了小舞和唐三,撞在一起。

    “额。。。。。你们继续,我先回宿舍了。”程旭说到。

    “嗯。。。我们俩,个在切磋魂技,你信不信?”唐三尴尬的说道。

    “信啊!我怎么会不信呢?”程旭说到。

    “来吧,我和你切磋切磋!”小舞看见程旭那种表情就说道。

    “小舞,还是不用吧!”唐三说道,。

    “额。。。。。。。不用了,我真的是信的啊!”程旭解释道。

    小舞没有理会程旭的解释,同样也没有理会唐三的话。就弹跳而起,手向着程旭的脖子抱去,程旭的手快速的伸出抓住小舞的手将小舞从后面甩了出去。小舞落地,再次向着程旭冲去。双手和蝎子辫同时并用。

    程旭快速的闪到了,小舞的后面,手抓住了小舞的手,一拉,直接把小舞压在了地上,腿压在小舞的腰上。

    “你不行啊!速度太慢了,力量也太小了。”程旭笑盈盈的说道。

    “放开我!”小舞挣扎的说道。

    “小旭,放开吧”唐三也在旁边说道。

    “没事的。”程旭对着唐三说道。

    “还切磋不。”程旭说道。

    “不切磋了,我认输。”小舞说道。

    “这还差不多。”程旭说着就放开了小舞。

    “哼!下回我会追上你的,把你摔的满地找牙。之前是我放水,没注意,一时不察着了你的道。”小舞给了程旭一个白眼说道。

    “对!你说的都对!下回你还是找小三切磋吧。我先回宿舍了。”程旭说道。

    “我和小三也回宿舍,走,一起”小舞说道。

    “那走吧,”说着就和唐三,小舞一起回了宿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