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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陪逛街白鸳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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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伊人红着脸写着,只觉得纸上的字都烫人。

    待她写完,林桃花拿过来审查了一遍,然后,笑眯眯的把这首诗也塞进了胡伊人的家书中。

    “你的家书就放我这吧,明天早上我给大哥一起带回去。”她怕胡伊人私自撤了这首诗,直接没收了人家的家书。

    胡伊人笑道:“夫人给东家寄书信不是应该找南下的商队吗?怎么要交给大爷?”

    林桃花白她一眼,从账本底下又抽出一封已经封好的信,说道:“带回家的我早就写好了。”

    胡伊人干笑两声,希望袁杰收到她的信后不要觉得她失心疯了才好。

    一夜无话,第二天用过早饭,林桃花把周文他们送出青州城。周政这小子和林桃花关系不是一般的好,突然一分开很是不舍,竟然忍不住掉了金豆豆。

    林桃花也很心酸,好在知道过不了多久又能见到了,便笑着说:“呦,我家的小男子汉竟然和小婶儿一样掉豆豆了,呵呵,我看到你说的那个珠儿妹妹,一定要告诉她,看她不笑话死你。”

    周政两把擦掉眼泪,生气的说:“小婶儿真讨厌,政儿是舍不得小婶儿,小婶儿居然还笑话我,我不理你了。”说完转身上了马车。

    林桃花呵呵笑了笑,转头对周文和柳霜说:“大哥大嫂此行多加小心,外面时有流寇,哪怕晚点也不要在外面露宿了。”

    周文笑道:“你放心,我心里有数,倒是你这里,万事尽力而为,若是真遇到麻烦,就先放一放,派人回去给我捎个信儿。”

    林桃花点头,“我知道了。”

    “那你们回吧。”周文扬鞭驱动了马车。

    周政掀开车帘,跟林桃花使劲儿的挥着手,喊道:“小婶儿,我走了,你要想我啊,做了好吃的一定要给我留啊。”

    林桃花失笑,这到底是舍不得我,还是舍不得美食啊。

    “知道了,政哥儿要听爹娘的话。”她也大声的回应他。

    “小婶儿......”

    孩子稚嫩不舍的声音渐行渐远,林桃花这才带着众人回去了。

    之后几天,林桃花跟姬宇了解了出云山仅剩的几个女人的品行,最后选择了一个叫赵巧娘的三十岁妇人作为青州五味斋分号的厨房管事,其他几个负责切备包装。物资采买交给了以前在出云山就负责采买物资的吴二狗。至于青州的总管事一职则交给了姬宇。

    林桃花觉得吴二狗这名字实在不雅,不适合伴随分号一起成长,于是直接给他改了名,叫吴致远。

    之后的几日,姬宇忙着落实锅灶、柜台等各类硬件物品,吴致远忙着熟悉五味斋常用的各类主料配料,林桃花则带着巧娘卤肉、做点心、制糖果。整个分号尚未开业就一片繁忙的景象。

    在这过程中,白鸳一直跟个影子似的跟着她,天天无聊的除了擦剑还是擦剑。林桃花看久了,总觉得白鸳跟着她真是明珠暗投。更让人受不了的是,胡建一这家伙不知怎么搞得,也跟个幽灵似的,时不时的就会从她面前飘过。

    以前胡建一喜欢初三,可也仅仅停留在碰到了说几句话的状态,若是碰不上,他也不会特意去寻初三。现在呢,屁大点儿的小事都跑来找她汇报,眼睛还装模作样的老往白鸳那剑痴身上瞄,是个瞎子也知道他干什么来了。林桃花认为胡建一这是找到真爱了。

    这一天,为了成全胡建一的一片痴心,也为了把白鸳从单调的舞剑世界里拯救出来,林桃花给白鸳安排了一个特殊的,还不能反驳的任务,陪胡建一好好逛逛青州城。

    白鸳满脸黑线,看向胡建一的表情十分不善。胡建一不熟青州城,难道她就熟悉吗?肯定是这大胡子跟夫人说了什么,夫人才会安排这样的任务给她。

    胡建一也很懵,不知道林桃花又要干啥。

    林桃花没理会两人各异的表情,上下打量了下白鸳,说道:“你成天穿的不是黑色就是玄色,哪里有点女人的样子,跟我过来下。”

    白鸳不想动,被林桃花一把给拖进房里。

    “......”胡建一愣愣的站在门口。

    大约两刻钟后,房门大开,白鸳一脸菜色的从房里走了出来。

    “好了,去吧,家里没事,你们不用急着回来。”林桃花笑眯眯的说。

    此时的白鸳,换下了一身利索的黑色长衫,穿了立领窄袖襦袄,圆领半袖对襟短衫,一条烟水百花裙,梳着垂云髻,发间繁花坠珠华胜,耳带红翡滴珠耳环。即便她脸色实在是不好,整个人也比往常多了几分娇美。

    原来她也可以这样柔美。胡建一看的有些痴了。

    白鸳穿成这样很是不自在,走下石阶发现胡建一还在发呆,于是恶声恶气的说:“看什么看,还不赶紧走。”

    胡建一脸上一热,赶紧跟林桃花告辞,追着白鸳而去。

    走着走着,胡建一发现方向不对,于是说:“不是要去逛街吗?怎么回房了?”

    白鸳转头瞪了他一眼,说道:“出门不带武器我没安全感。我的剑被夫人收走了,只能回来重新拿一个。”

    胡建一嘴唇动了动,很想说,你带我就够了,可惜他不敢,就只能站在房门口等她。

    两人既没乘马车也没骑马,一前一后的向热闹的大街上走去。

    “你......”默不作声的走了一段时间后,胡建一突然说了一个字。

    白鸳等了半天没等到完整的话语,便转头说:“大胡子,你下次跟我说话再吞吞吐吐的,我就揍的你张不开嘴。”

    胡建一黑线,心里埋怨,若不是你暴力爱打人,老子怎么可能说一句话还要斟酌再三。

    “你到底想说啥?”白鸳觉得这家伙就是上天派来折磨她的,真是急惊风遇到了慢郎中啊。

    胡建一瞅着白鸳已经很是不耐烦了,便看了眼前方的首饰店,破罐子破摔的说:“你喜欢什么首饰,我给你买。”

    白鸳白了他一眼,她什么都不喜欢,戴在身上除了累赘一点儿用都没有。不过这大胡子说要给她买首饰,她好像又有点想要了。

    “我没在意过,要不我们进去看看?”

    胡建一心里瞬间心疼了,白鸳这女人看着凶悍,其实也很可怜,生生死死的少有人怜惜,连个自己的首饰都没有。听到白鸳说要去看看,他笑着点了点头,跟着她往店里走。

    “你老跟在我后面干嘛,走我旁边来。”白鸳不耐烦的说。

    “哦,好。”胡建一瞬间高兴的跟上,看着白鸳笑的一脸傻样。

    “回头把胡子剃了,没事留那一嘴毛,看着就碍眼。”白鸳瞅着他那蠢样,嫌弃的说。

    胡建一摸了摸胡子,有点心疼,毕竟留了好长时间了,都成习惯了,不过既然白鸳不喜欢,弄掉就弄掉吧。

    “小娘子,要买首饰吗?我们店里的首饰款式新颖,很多都是京都流传过来的,就算是庆丰楼也没我们这齐全。”小二看见白鸳穿的富贵,乐颠颠的跑过来介绍。

    白鸳不戴首饰,不代表她不识得首饰的成色。她在店里转了一圈,就知道这家店东西虽然做的还算精巧,可惜金银成色都不纯,就是玉石也没有很高档的。说句不好听的,胡建一给她的那只祖传的镯子虽然款式老气,成色都比这店里的好太多了。

    “款式新有何用?我敢说你家这银簪戴不了多久就要变色。”白鸳指着一个造型很漂亮,如今看起来亮眼的银簪不客气的说。

    闻言,小二尴尬的笑了笑,指着一旁的玉镯子说:“那您看看这玉石,质地细腻,光泽温润,是不错的羊脂玉雕琢的,配小姐真是相得益彰啊。”

    白鸳顺着他的手扫了一眼,冷笑道:“你是觉得本姑娘好骗吗?”

    小二还强自申辩,白鸳已经转身走人。

    胡建一看了一眼琳琅的首饰,追上白鸳道:“要不我们去庆丰楼看看。”

    白鸳笑了笑,习惯性的去摸剑,结果自然是摸了个空,于是不高兴的说:“不用了,次货我不稀罕,好的你也不见得买的起。”

    胡建一有些尴尬,这是嫌他不能赚钱?

    白鸳才没那么多弯弯绕,想到什么就照实说了。如今看他神情有些落寞,鬼使神差的竟想要安慰他。

    她打量了下繁华的大街,实在是没什么她感兴趣的东西,便戳了戳胡建一的手臂,说道:“要不你去买身衣服给我?”

    胡建一哪能不肯,赶紧点头,于是两人转战成衣店,再出门时,白鸳美美的一身又变回了原来那副英姿飒爽的利索模样。

    “小哥儿,这衣服先放你这,回头我再来取。”白鸳拍了拍利索的长衫,笑着对小二说。

    “好咧。”小哥儿手脚麻利的给她把衣服整理好放了起来。

    “大胡子,跟我比比轻功怎么样?”白鸳意气风发的问。

    胡建一皱眉,“你这是想去哪?”

    白鸳笑道:“比起逛街,我更喜欢打猎。你陪我出城溜达溜达,如何?”

    胡建一笑笑,“既然你喜欢,那我们就比比,若是猎到好皮子拿去给你做衣裳。”

    “行。呵呵,走。”

    话语毕,她已离弦之箭般向城门口奔去。

    胡建一哈哈一笑,紧追她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