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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蜈蚣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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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给你:一把刀,一套衣服,一条红围巾。你这身打扮,恕我直言,就一山林野人。你皮肤焦黑,给你配了灰色衣服。”连小远边说边把手中的物品一股脑丢给了阿飞。

    “你怎么知道我使刀的?”阿飞仔细端详着手中的刀。

    “看你手上的茧。你叫什么名字?”

    “阿飞。”阿飞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腰间,黑锥子一直藏在那。“那,这个红围巾又是什么鬼?我又不是小娘子啊?”

    “红围巾比较显眼,这样我们走在一起,你会成为敌人的首要目标。你看起来就是个野路子,我带你闯江湖,你帮我挡刀。就这样。”

    “小远哥,江湖有多大?”

    “江湖?你今年几岁?”

    “十岁。”

    “我大你三岁,假如你还能活五十年,在这五十年里,能走完一圈大凰,你就走完了江湖。阿飞你杀过人吗?你见过血的颜色吗?”连小远的双眼没有任何感情,就这么盯着阿飞。

    “我没杀过人。”

    “果然是个雏儿。我的飞刀呢?”

    “我前几天杀了四条血鳄。”阿飞咧开了嘴,将精致的飞刀递给了连小远。

    “也算凑合。”连小远眉头微微一挑,一手拿着块布绢细细地擦拭着那把飞刀。

    何老先生说,人生就是一团欲望,欲望得不到满足就痛苦,欲望得到满足就无聊。人生就像西洋的钟摆般,滴答滴答,在痛苦与无聊之间摇摆着。

    阿飞没见过西洋钟,也不清楚什么叫欲望,阿飞心底下是感谢连小远的。按连小远的说法,他只欠自己两个铜钱,可是送了一把刀,一些衣物给自己撑门面。也是,走江湖的,都需要讲究个牌面。

    虽然那红围巾怪怪的,帮挡刀什么的说辞也怪怪的。

    连小远说,他的家族很古老,所有的孩子到了十二岁,都必须出门历练,无论是学武、经商、学问,三百六十五行,都要独自一人到俗世磨砺三年,而家族给予的支援少之又少。

    连小远当初只拿了一把精致小飞刀,便被族老撵了出去。他混迹江湖一年了,靠着朝廷的悬赏榜拿些赏钱过日子,同时还能磨炼身手。本来也能小赚一些钱,但是小远哥着衣讲究,酷爱干净的蓝绸长袖袍,每次衣裳沾了血,都是直接换新的,所以也没存下几个钱,那馒头一铜钱四个,吃着吃着,倒也吃出了些讲究,关键是顶饱。

    小远哥说,自己兜里的那几十个铜钱用不了多久,可以尝试接一些赏钱更多的榜单。

    走江湖,讲究的是有备无患,接下来的两三天里,连小远带阿飞寻了处无人山丘操练起来。

    起初,在连小远眼里,阿飞只是个会打些野架的毛孩,什么一人杀了四条血鳄他一直当做是个笑话。后来,他尝试攻击阿飞身上一些要害之处,阿飞总能发自本能地防御下来并做出猛烈的反击。这家伙体能出众,被自己折腾一天,翌日一觉醒来,依然生龙活虎,拿着自己送的那把短刀左右比划。

    很多人青衣仗剑走江湖。也有很多人死在了江湖上。

    连小远拉上阿飞走上了江湖,前途未卜。

    他们约定好了赏钱七三开,小远七,阿飞三。

    亲兄弟,明算账。

    何况阿飞在连小远眼里只是个挡刀的。

    小远告诉阿飞,走江湖是要经常见血口子的,每天都有人丢了脑袋。江湖没有那么多的纸短情长,有的是白刀子进红片子出。

    你犹豫不敢下刀,那你就要准备好人头掉地。

    他们接的第一个任务是剿灭匪窝。

    东陵城每日都有相当可观的大宗货物通过官道,运往西部第一个大城市贵人城,全程四百五十余里。

    走出了东陵城约七十里,有一道蜈蚣岭。蜈蚣岭有十二道弯,蜿蜒三座山脉,路途崎岖,怪石林立,途径此岭的商队都要放慢行进速度。

    蜈蚣岭上最近盘踞了一窝子悍匪,二十七人,善使长刀,刀法凌厉而有章法。专劫那十来人左右的小型商队,二十七人从山岭两侧呼啸而下,亮起雪白的长刀,互相配合,攻守有道,轻易击溃商队护卫后,领头的吹起口哨,众人挑了贵重货物便往山上跑,不过片刻,便消失在怪石莽林间。

    此次剿匪赏金按人头算,一颗人头一百铜钱,全歼贼窝则奖赏三千铜钱。

    起初,连小远以为阿飞是万万不会同意接下这个悬赏榜的,两个小毛孩去干二十七个长刀悍匪,那不是送菜么。

    自己也是盯着榜单,踌躇了好一会儿。

    结果阿飞这愣头青一把扯下了榜单,咧开嘴,递了过来。

    直到最后,小远问起,阿飞只说自己大字不识几个,看小远盯着这个榜单看了许久,自己也看着眼顺,就扯了下来。

    小远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

    两人备齐干粮,一路小跑,终于在第二天夕阳西下前,映着满脸红霞,来到了蜈蚣岭第一座山第三道弯处。前几次悍匪劫道,则是在第二座山的第七道弯。

    连小远算过时间,他们身后有一支十五人的商队,一共四车货物,其中一车上运有两颗采自东海千丈之下大海沟的琉璃夜明珠,均有鸡蛋大小,价值不菲。车队将于明日晌午到达蜈蚣岭第二座山第七道湾,那时太阳毒辣,人困马乏,悍匪最有可能在那时下手。

    两个半大男孩,赶了七十多里路,鼻子、额头都冒着汗花。小远带着阿飞,摸进了一片森林,寻了棵大树靠着,不一会便东倒西歪地睡了起来。

    好好睡吧,今晚有得忙活。

    森林里,那一顶挨一顶郁郁苍苍的树冠中,点缀着黄的、绿的、红的果实,许多都叫不出名字。

    小人儿打起了鼻鼾,森林也在午后安睡着,没人来打扰它们的美梦。

    绿森森的林带,在湛蓝的天幕下显得肃穆、端庄、壮美。那擎天巨树梢头的碧叶,连成一片,摇曳万里,把林海上连片的霞云驱来赶去。

    朦胧间,似乎隐约听到有仙人在吟唱:长生不老九千岁,筑基始,仙魔终,谁何求,金丹修得,却在寒楼。御剑飞鸿三万里,战不休,破苍穹,引星留,莫言刀剑,挥影无声。管他仇满天下,江山亦美如画,三杯淡酒一壶茶,饮罢,饮罢,从此不负她。

    那仙声忽远忽近,忽高忽低,似梦似幻,似有似无。

    大凰的江山,很美,不是么?

    美得诸仙酌酒醉茶高歌舞云霄,不思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一阵强劲而略带寒意的林风掠过,阿远摸着飞刀,倏地睁开了眼,入目已是一片夜幕笼罩。拍醒阿飞后,两人吃了些干粮,便蹑手蹑脚地走出了树林。

    蜈蚣岭外十里处,有十多人栓马扎营,升起了篝火,弄着些不算丰盛的吃食。前面就是蜈蚣岭了,明日,那里将变得凶险万分,众人都闷声不发,低头啃咬着面饼。巨大的压力,都一一写在了他们的脸上。

    拴在树根子下的几匹拉货好马,嚼了一顿草叶后,就这么站着,眯起了眼。马匹之所以站着睡觉,是因为继承了野马的生活习性。野马生活在复杂的自然环境中,经常会受到猛兽的袭击,野马的战斗力很差,无法和猛兽正面搏斗,所以它们每时每刻都要保持高度警惕,只要一有风吹草动就能以站姿迅速逃走。

    马站在树荫下休息的时候,低头闭目就可以打一次瞌睡。

    人呢?怎样才能安然入睡一次?

    某个山头上,一伙人看着远处的袅袅炊烟,相视一笑,露出了森然白齿。

    商队有十五人,其中四名中年马夫,一名年轻的小管家,其余十人是请来押镖的。商队刚刚起步,花了一半经费,才请来一个三流镖局的十名镖师,两颗琉璃夜明珠已经联系好了买家,就祈祷着这一趟能跨过蜈蚣岭,赚他个大翻身。

    十名镖师分成五组,每组两人轮流守夜。

    丑时,是年轻的许杰和老伍搭档值守。

    徐杰抱着一把长弓,蹲在一颗大树上,警惕地扫视着四周,双眼在黑夜里闪烁着隐隐精光。

    老伍嘴里叼着跟木签,身旁放着一把镔铁长枪。

    他挑拨着篝火,尽量让火苗更旺些。这南方山林里的夜,一阵山风带着湿气夹着寒气吹过,常人极为容易感染风邪,一病不起。二来山里花豹长蛇大虫等野兽也多,把火烧旺来,总没错。

    老伍当过十年兵,后来又跑了近二十年镖。三十年刀尖舔血的生活,让他脸上爬满了红白相间的新旧疤痕,一双大手如同枯木般粗糙,掌心布满了老茧。

    老伍总喜欢叼着跟木签,眯着眼,望着天边呵呵笑着。

    他说他是个没有家的老男人,无牵无挂,死而无憾。

    老伍面朝西而坐,已有半个时辰,突然回望了一眼树上的徐杰。

    徐杰眯了眯眼,似乎有几分犹豫,摇了摇头。

    老伍嚼了几下木签,自己直觉一向很准,今天却也有点不确定?可是徐杰那双老鼠眼,也没发现点什么?

    有雾。

    月光下,白茫茫的雾气,从西向东,悠悠弥漫而来。

    白雾慢慢吞裹了花草树木,与平日所见的雾气并无异样。老伍眯着眼,皱起了眉头。

    对了,没风了?这雾气为何如此的白?似乎是故意让人觉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