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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头的人给算的吉时时间早,再加上这成亲前后加起来都没用到一个时辰的时间,所以送走了客人李牧被鸿叔拽着在堂屋里说话的时候,才是一般人家吃午饭的时间。
不大且简陋的堂屋里头,鸿叔拉着李牧语重心长地说话,“……鸿叔看着你成了亲,这心里头的石头也就落下了,以后好好过日子,知道了吗?”
说话间,鸿叔从自己的衣袖里面掏出了一个小布袋塞到了李牧的怀里,“这是鸿叔的一点心意,不多,山头的日子苦穷,你留着省着点用。”
李牧把东西拿在手里后立刻就感觉出了那是什么东西,那是一小串铜钱,大概有半两左右,就像洪叔说的确实不多,但是在这深山老林的小旮旯窝里这些钱已经不少。
“鸿叔,这东西你拿回去,我不能要。”李牧想都不想便把那钱袋塞回给鸿叔,“我有钱。”
山里头的日子确实是穷苦,鸿叔当年又因为他的原因受了伤腿脚不方便,省下这么些钱来不容易,他当然不能要。
李牧把钱递回去,鸿叔却不接。
他弯腰把在自己脚边站着的小娃娃抱了起来,他抱着那小娃娃,双手就不空了。
李牧就想把钱给那小娃娃拿着,那小娃娃却是看他伸手过去,转头害羞的躲到了他爷爷的怀里,“爷爷……”
鸿叔见了,他虎着一张脸看着李牧故意有些凶的说道:“行了,你就自己拿着吧,你的情况我还能不清楚?你有钱?你有个屁的钱!那军队里能给你几个钱?而且你这一路上回来又花了钱,往下家里还要置办东西,媳妇儿又才娶,哪样不花钱?”
李牧兵役满期的时候,军队里确实给了他些钱,一共二两多银子。
这二两多银子要是直接放在这山里头,那算得上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山里头的人都是自给自足全靠一双手和一洼地讨生活,想要省下这点钱不容易。
可是李牧拿了钱之后就从外地赶回来,一路上吃喝都得用钱,他赶了一个多月的路,到村里的时候,手头上已经只剩下不到半两银子了,这还是他一路都睡野外省下来的。
但即使是如此,这钱他也不能要,“鸿叔,钱您就自己留着吧,再说了允儿以后也还要花钱呢。”
允儿是鸿叔怀里抱着的那个小娃娃,是他孙子。
他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好奇的歪着脑袋朝着李牧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又躲回了他爷爷的怀里。
“我说让你收着就收着,哪那么多废话?!”鸿叔不乐意跟李牧继续耗,他抱着允儿就往门外走,一边走还不忘一边叮嘱李牧,“快点去新房里看看你媳妇儿,可别让人等久了。”
刚刚鸿叔注意过了,那新娘子虽然身板看上去要比普通的女人厚实些,但是山里头最怕就是那种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小骄娘,身板厚实不是坏事,就是有些委屈了李牧。
李牧看着出门的鸿叔,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钱袋,他深吸一口气之后追出了门,临到门前时他才开口道:“钱我就收下了,谢谢鸿叔。”
这钱鸿叔攒得不容易,李牧就是收了也用不安心,但他也知道鸿叔不会再拿回去,索性他先帮忙留着,以后再说。
鸿叔腿脚不便,独自一人在这山旮旯里带着允儿讨生活不易,现在他回来了,能照顾着的地方他以后自然会多照顾。
“行了,快去看看新娘子吧……”鸿叔见李牧收了钱,脸上总算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冲着李牧挥了挥手,回了对角自己家。
送走了鸿叔,李牧关上了竹篱笆的门,把钱袋放进自己衣袋中后,这才向着新房走去。
他原本是没想成亲的,这么些年刀口舔血的战乱生活,让他原本的那些雄心壮志还有梦想早就都在尸体、残骸和血泊中死去,如今的他只想好好的安安静静的过日子。
仗,他是已经不想再打了。
他还有事情必须要去做,他得活着,得好好的活着。
如今既然已经成了亲,他也不准备亏待那人,只要对方是个能安分过日子的,他就会好好待她。
李牧走到门前时深吸了一口气,又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然后这才推开了门进了屋。
进了屋后,李牧关上了门,他来到床前正准备开口说话,就发现新娘并没有坐在床前等他,而是已经和衣躺在了床上。
大红的喜袍有些皱巴有些旧,应该是村里的人穿过借来的,红盖头上两只鸳鸯并蒂,因为主人是躺在床上的姿势,所以图案有些看不清。
躺在床上的人有点歪,连带着就连衣服都有些乱。
拜堂的时候李牧没有细看,如今细看才发现新娘骨头架子还不小,那高度那肩宽都快顶上他了。脚大手也大,腰倒是细,可胸也平。
“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李牧视线从床上的人那一马平川的胸口移开。
床上的人手指动了动,却没给他回应。
李牧有些奇怪,他上前一步站到了床边,床上的人察觉到他的靠近有了动静,她身体微微颤动着,似乎是在紧张。
李牧想了想,回桌子前拿了秤杆过来,称心如意称心如意,秤杆子挑盖头,那才会如意。
秤杆子挑开盖头,李牧看清楚盖头下那张脸的瞬间,他先是有些疑惑,随即下一刹那他瞳孔猛的放大,一股寒气自脚底攀升让他瞬间手脚冰凉如置冰窖。
看清楚床上之人后,李牧脸上有瞬间的懵怔。
深邃的眉骨,高挺的鼻梁,不笑自有弧度的薄唇,勾人摄魂的黑眸,刀削般的轮廓,一身外露着张狂着的凌厉之气,那任是任何人看清眼前这个男人都禁不住眸光一亮的俊雅……
虽然此刻他穿着一身不合身且旧乱的大红喜袍,勾人摄魂的黑眸中满是冰冷刺骨的杀意,惨白的薄唇抿起,噙着满腹不甘与怒气。
整个人没了以往在军中时的傲然风骨与凛冽气势,反而是散发着一股不堪的狼狈与凌乱,带着几分让人想要征服的倔强与禁/欲,但李牧绝对不会认错!
不,更准确来说是即使是这人挫骨扬灰他都绝对不会认错,因为这人分明就是败仗之国袁国的那常胜将军——仲修远!
仲修远,敌国之将,如同神祗般存在的常胜将军。
十三岁参军,十四岁称将,称将十年来他屡战屡胜屡胜屡战,从无败绩。仅凭一己之力硬是把比他们袁国更大更强的李牧所在的大宁国,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打得如同丧家之犬,打得屁滚尿流狼狈不堪。
可以说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存在,他们大宁早就已经在十年之前就打赢了这场仗了。
在他们大宁军营,所有人都恨透了仲修远,特别是几个大将,但凡是听到他的名字就会恨地咬牙切齿,恨不得把他挫骨扬灰。
仲修远长得好看,所有人都知道。
打不过,气不过,军营里一群将士就总拿他的脸说事,提起仲修远的时候向来都是‘那娘们儿’、‘那娘们儿’的叫,轻蔑得不行。
可是真的战场上正面扛的时候却是一个比一个怂包,只知道哆嗦着腿叫下头的士兵顶着,好自己逃命。
军营里一副模样,外头却是截然不同的另一幅模样。
能打胜仗又长得好看,仲修远的风光无限,让不光仲修远所在的袁国的姑娘钟情于他,就连他们大宁都有不少人动心,把他奉为神明。
这也让大宁军营里一群姑娘手都没摸过的大老爷们酸透了心酸掉了牙,提起他的时候更是唾弃得厉害。
但这也就是他们大宁的军营,据说在袁国军营里,这是禁句。
仲修远最恨别人拿他的长相说事情,拿这说事的,都死了。
他在他们军营中是出了名的严厉冷漠,不喜与人交往,难以亲近,加上战场上对外的狠戾与毒辣,让所有跟在他身边的人都战战兢兢无时无刻不小心翼翼。
仲修远是傲气的,他也确实有那个资本傲气,可他狂傲却从不娇造。
他在军营中从来不特殊,领兵作战在草垛子一窝就是两三天从没一句抱怨,战场也从来都冲在第一,这和他们大宁那些从来都是军营帐篷里头说天下的将军队长截然不同。
但是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