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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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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到底该怎么睡呢?似是思绪万千,却又不知该到底想些什么,独自铺了一张小的毛毯在会议桌上,躺在上面,空调发出低沉而又不是很刺耳的嗡嗡声,上面显示温度二十八度,整个会议室里明显就是夏天的温度,热到令人出汗,所以拿起空调遥控,将温度降至二十四度。

    又是点燃一支香烟,麻木地抽着,可还没有等香烟抽完,突然大厅里的玻璃门嗵嗵响,明显有人在敲打,他随即起身,穿着自己黑色的短袖,出了会议室,打开了大厅里的一些灯光,看到门外是张队长。

    给张队长开门的时候,看到他满脸的怒火,他手中拿着两瓶白酒,还是烈酒,是北京二锅头,而此时张队长就和疯子坐在会议室里,两人喝着酒,张队长一句话也不说,只是他脸上昨日的抓痕已结疤,给人感觉很是难看的样子。

    而疯子真的也只是喝酒,真的是一句话也不说,最终还是张队长打破了这种气氛,张队长开口:“我可能要离开这里,我会向物业经理提意见,让你做这里的队长。”

    疯子喝了一口酒,淡然至极地笑着:“得了吧,队长你走了,我也就该走了,我可不是王亚路的对手,再说了,我也不是什么退伍军人,物业经理是不会同意的。”

    可是张队长却又笑笑:“我有这个能力,难道你不相信我?”

    疯子拿过会议桌上扔着的香烟,是七块钱的阿诗玛,这种香烟有些绵,但这不是重点,然后疯子就抽出两支,给了张队长一支,他自己点燃一支,抽了几口,看着会议室头顶暗色的灯光,美丽的夕阳色光彩,这个会议室里的灯光有好几种颜色,是由一排开关分别所控制着,而疯子最喜欢的就是这种夕阳色的光彩。

    接着疯子就开口:“物业的经理不喜欢张队长你,因为你不能为经理创造任何利益,物业的经理早就想让队长你走人了,只是,一个小小的物业经理,还不是我们保安公司总经理的对手,我们保安公司的总经理,喜欢张队长你,所以事情一直这样耗着罢了。”

    张队长听后,脸色突变,他麻木地抽着香烟,甚至在这刻却又咬牙:“疯子,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疯子只是非常平静地笑着:“其实每次发工资打扑克牌,并不是王亚路一个人的建议,如果是,他早就被物业经理干掉了,因为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所以我认为这是我们物业经理默许的事情,所以几十位队员每个月的工资说是发一千五百多块钱,但输给王亚路队长之后就只剩几百块钱了。

    那么三十多位队员,共计三万多块钱,去哪了?其实并不难理解,起码有百分之九十是流入了物业经理的口袋,王亚路队长只是一颗棋子,我们大家又不是小孩子,这么简单的事情,怎么会不理解呢?就像后面的保安去物业经理那里告状,无用,还要被开除,难道这还不够足以说明一切吗?”

    张队长听后咧嘴笑出了声,好像是自嘲,却又似乎不是,但总之,张队长现在什么话也不说了,可是后来喝了很多酒,却突然又开口:“我估计要和我老婆分手了。”

    疯子只是哦了一声,然后说着:“队长,我去外面睡觉。”

    张队长只是嗯了一声,然后就在沉默中继续抽着香烟,而疯子出了会议室,用大厅里的空调遥控,将整个大厅里的中央空调温度全部升高,然后躺在了楼盘模型边的怪异沙发上,柔软至极的天鹅绒,令人感觉很是舒服,可似乎又缺少了一些什么,所以疯子又是起身,打开了楼盘模型上的灯光。

    一下子,这整个楼盘模型又是灯火辉煌,这是天堂中的天堂之地,模型上所展示出来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令人神往迷醉,或许?这就是所有人们那所谓梦想的真相吧?哦?其实早已有人得知,梦想和现实是具有很大差距的。

    而现在,张队长睡在会议室里,可是张队长他原本是应该睡在他的出租屋里,和他不合法的老婆一起,而今夜,陪伴张队长他的,唯有孤独与伤神,乃至还有烈酒,疯子想到这里淡然一笑,躺在柔软至极的沙发上,看着面前灯火已变得无比璀璨的楼盘模型,喃喃轻声自语:“全世界的逐梦人,晚安。”

    ……

    天亮之后,上班还是需要继续,至于张队长依旧没有上班,或许他是害怕有人看到自己脸上的伤痕吧?或许也是因为别的什么事情,但总归他就是没有上班,而夜班的小伙子也没有从家里过来,可是考勤照旧进行,也幸亏这里是疯子他,要是换了另一位保安,估计早就把这种不合理的情况告到保安公司去了,对的,一定会是这样。

    可是疯子对于这种不公平完全不在意,因为他想要的根本不是所谓的公平,因为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公平,而且即便自己不是二十四小时在这里,即便就是有十二小时的休息时间,难道外面那个没有空调的世界,或者说那个没有空调的孤独宿舍,会有这里好吗?不,完全没有这里好,真的就是这样。

    此时此刻,所有的一切的一切似乎都从未曾有过任何改变,大厅里依旧是灯火辉煌,更是播放着只属于上流社会的音乐,但这些音乐最近令疯子他很是反感,因为总是这样,从来从来不换新的音乐。

    至于销售员们,依旧是坐在半圆形的大理石办公桌后面,交谈着自己买了新手机,有多么值钱什么的,女孩子说着最近潮流的服装什么的,至于那位胸很大的姑娘,这会不在大理石办公桌后面,是在销售经理的办公室里,听说一般是在商讨大事,而这种大事几乎每天都要商讨,疯子知道这大事是经理和大胸姑娘在办公室里缠绵,而经理也有他自己的老婆,反正这种事情,一点点也不奇怪,因为其他有些女孩也想变成大胸姑娘,那样她们就可以在这里横着走。

    而马红霞还是很不合群,她今天却拿着一个瓷质咖啡杯,是乳白色的杯子,上面还印着可爱的小熊图案,她就是端着咖啡杯,用不锈钢的小勺子继续搅动着里面的咖啡,偶尔还抬头看看站在玻璃门里的疯子他。

    可是疯子看到红霞这咖啡杯上的小熊图案,瞬间又想起了丽丽,对的,第一次见到丽丽的时候,也是寒风呼啸而又夹杂着冰冷雨水的时刻,那时候的丽丽单薄至极的衣服上,就有小熊图案,而如今,晃眼已过去了好些年,可是当年的那一幕,恍如昨日。

    ……

    无聊至极的工作,枯燥乏味,每天像没有任何思维的行尸走肉,为了他人所谓的崇高梦想,为了狗屁金钱,为了活着,简直累到要死,所以,这会疯子坐在会议室里,手中拿着丽丽送给他的钢笔,面前是笔记本,就此出神,完全不知道要做些什么。

    而马红霞在这会,却进到会议室里拿她自己的饭盒,她是准备下班,因为目前是下午,而她拿起自己的饭盒,手中却又将一叠厚厚的A4纸放在了会议桌上,她开口:“这是小说,你要看吗?”

    整个会议室里就只有疯子和她两人,所以疯子很是确定,马红霞就是在对他说话,所以他看着会议桌上的这一叠厚厚的A4纸,淡然开口:“嗯,我晚上看。”

    随后马红霞就离开了会议室,等到大厅里再也没有任何响动之时,疯子他这才起身,走到大厅里,将玻璃门从里面锁上,然后关了大厅里的所有灯光,又是回到会议室,脱了自己的保安服,穿着黑色短袖,下身只穿了一件薄薄的西裤,脚上一双拖鞋,然后将会议室里的白色灯光关掉,打开了暗色的夕阳灯光,这里又是属于自己的天下了,是的,正是如此。

    开始记录,记录一成不变的白天,记录麻木至极的世界,记录犹如行尸走肉的人们和自己,等一切都记录好之后,这又是从储物柜里拿出张队长昨夜没有喝完的烈酒,拿出来就咕咚咕咚喝了两口,顿时烈酒灼心,似一瞬间就飘上了棉絮般的白云之上,全身轻飘飘的,更无半分着力之处,这一刻的感觉,真是美妙,可又是,似曾相识的感觉。

    又是坐在会议室里,看着眼前的钢笔和笔记本,还有钢笔墨水,突然又看到了不远处的A4纸,是书?红霞是如此说着,所以起身拿到手一看,竟然真的是书,而且是打印出来的,第一页上有打印书的名字,叫《给我一支烟》。

    这个名字挺新颖啊?烟?呵呵,自己喜欢,所以迫不及待中翻看起来,故事非常迷人,是一位名叫叶子的女主在天上人间的烟花之地上班似的,遇到了男主,向男主索要一支香烟,从而,故事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