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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的人是范晋川。
灯火如昼,一身青衫的他,身材高大,下颌方正,剑眉星目,端的是一副正气凛然的好相貌。这样的他,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莫名的信任感。
也因此众人俱是面面相觑了起来。
凤笙目光一闪,走过去:“范兄,怎会如此说?凶手不是他,难道还有他人?他自己都承认是他所为了。时候也不早了,大家都累得不清,范兄你估计也是累晕了头,走吧走吧,快去休息吧,我都快困死了。”
她一面打着哈欠,抓着范晋川的手,走出大堂。
见方少爷都走了,其他人自然也都散了。至于那三个脚夫,则被老掌柜让人关了起来,只待路干后报官,听凭官府处置。
“方贤弟,干甚要拉我走,明明……”
方凤笙把扇子竖起,在嘴上做了个嘘的姿势,范晋川当即噤了声。
一行人匆匆进了房间,知秋拴上门。
“方贤弟你快松手,如此拉拉扯扯,实在太……”
凤笙见他脸都急红了,松手解释:“我也是想制止你,才会如此失礼。”
范晋川看了他一眼,不知为何又移开眼神,咳了声道:“方贤弟为何要制止我,难道说——”
“范兄如何看这件事?”
范晋川也没隐瞒:“愚兄刚才观那王老爷的尸身,他头上的伤口有异,不像是一人所为,凶手应该另有他人。”
“我跟范兄看法相同,那尸首头部的伤口有两处,也就是说那脚夫在王老爷头上击了一棍,致使其昏迷,而后抢了银子逃跑。在他们跑了后,又有人出现了,此人显然不是为财而来,而是谋命。可惜因为太慌张,致使两处伤口无法完美重叠,留下了痕迹。”
范晋川十分诧异,他只是发现伤口不对,却无法准确形容哪儿不对,只是本着不想冤枉人的想法,才会出言制止,没想到方贤弟比他知道的更多,且看他这模样,似乎早已胸有成竹。
“万万没想到方贤弟竟有如此才能,实在让人不得不叹服。”
凤笙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摆了摆手:“范兄实在是夸奖了,不过是家学渊源,家学渊源。”
范晋川拱了拱手:“还不知方贤弟家是——”
“我乃绍兴人士,我爹是一名师爷。”
“原来如此。”
“那范兄?我见范兄竟懂得查验尸体,实在不像普通人。”
范晋川迟疑了一下:“愚兄不过是粗略懂些皮毛,也是现学现卖。至于我本人,愚兄只能说是派往地方任职的一名小官,但因为某些原因,暂时还不能透露上任地点。”
“没想到范兄竟是一位大人,实在是……”
凤笙作势要行礼,被范晋川拉住了。
“还未上任,不敢以大人自诩。我和方贤弟乃是知交,实在不用如此客气。”
“那我就不装模作样了。”
凤笙顺势站直起身,范晋川没料到她会这样,有些错愕,又有些忍俊不住。
“贤弟当真是个风趣的人。”
“不敢当,不敢当。”
“还不知方贤弟接下来打算怎么办?你既制止我出声,定然是有了章程?”
方凤笙往前迈了两步,摇着扇子道:“案发现场已经被破坏掉了,凶器就是那根木棍,又有人先一步认罪。这个案子并不难办,难的是在短暂的时间里,怎么让真凶自己认罪。”
“那方贤弟的意思是……”
方凤笙走到范晋川身边,以扇做遮掩,附耳与他说话。
虽她在女子中个子还算高挑,但和范晋川比起来,却矮了整整一头,范晋川需要微微弯着腰,才能配合她说话。
也不知二人说了什么,反正范晋川连连点头,甚是钦佩。
少顷,凤笙看了看窗外:“时候也不早了,范兄还是先回去休息吧,等休息起来后我们再叙?”
“方贤弟早些歇息,愚兄也去歇着了。”
等范晋川走后,禹叔也回房了,凤笙这才一下子倒在榻上,无论知春和知秋怎么说,都不愿意起来脱衣,最后还是两个丫头帮她把外衫脱了。
这一觉睡到中午才醒。
凤笙梳洗后,就带着知春知秋出门了。在门口碰见范晋川,显然范晋川是专门等着她。
“方贤弟,你所说之事?”
“别急别急,范兄可是用过饭?不如我们一同用饭去?”
范晋川倒还真没有用过,他平时一贯起得很早,今日却是睡迟了。起来后,他就在房中徘徊,一直让小七盯着方凤笙这边的动静。
“民以食为天,什么都能委屈,唯独不能委屈肚子,再说这事也急不得。”
凤笙摇着扇子,往大堂那处行去,范晋川无奈,只能跟上。
不同于前两日,现在客店里上上下下,可没人不认识方凤笙和范晋川。见二人结伴同行来用饭,大家纷纷打着招呼。
方凤笙要了两张桌子,一张是给禹叔他们用,还一张是她和范晋川。
刚坐下,老掌柜来了。
“我听人说范公子已经找到证明凶手另有其人的证据?”
范晋川错愕:“听说,听谁说?”
“这——”老掌柜看了方凤笙一眼,道:“小老儿听人说,话好像是从方公子下人口中传出,也因此可信度极高。”
方凤笙也有点愣,紧接着是恼怒:“你们谁在外面嚼舌根了?”这话是对邻桌知春等人所说。
“少爷,我没有啊。”
“小的也没有。”
“不是小的所为。”
凤笙怒气腾腾,范晋川拉她坐下:“方贤弟不用如此恼怒,此事也不怕为人所知。”他又对老掌柜道:“老掌柜,我确实有些发现,此事还需老掌柜从旁协助……”
因怕落于人耳,三人换了地方说话,但大堂之中用饭之人众多,早已落人眼底。
之后老掌柜的一番作为,更是印证其他人的猜测,他竟带着人又开始盘查起来。旁人询问,老掌柜一直闭口不言,被逼急了,才说范晋川从已死的王老爷手中发现了点东西。
只待找到此物主人,真凶到底是谁,自然揭晓。
四更天,这个时候通常也是人最困的时候。
一个黑色的影子出现在后院,守着后门的奎子早就睡着了。客店人手不够,都是一个人当几个用,奎子已经守了三日。
白天干活,晚上守夜。为了这事,他晚上还跟老掌柜争了几句,如果他不是老掌柜的外甥,估计这活早就不干了。
他白天就看好了,后门虽被人守着,但有处围墙因年久失修,坍塌了一些,比其他地方都要矮。墙下有个水缸,他完全可以从这里翻出去。
围墙近在咫尺,翻过这里他就能逃了,他小心地扶着水缸爬上去,兴奋得抑不可止。
“你说这人为何这么蠢,这么浅显的局都看不出来?”
“方贤弟聪明过人,愚兄实在佩服佩服。”
墙上的人呆若木鸡,不敢置信转过头,就见火光大作,火把下站着方凤笙、范晋川,还有老掌柜等人。
……
“你们是什么时候怀疑我的?”
陈四双手双脚都被捆住,狼狈地侧卧在地上。
“什么时候?让我想想,就是那天晚上吧。”
“也就是说,从一开始你就知道凶手不是那个脚夫?”
“倒也不是,凡事都得讲真凭实据不是?但你太奇怪了,明明跟范兄并无瓜葛,偏偏咬着他不放,明明被王老爷打骂,却把自己表现的忠心耿耿。我猜你是想趁机搅乱这池浑水,替那几个脚夫拖延时间,最好我们永远想不起失踪的这几个人。等你觉得时间够他们逃出去,再适时揭露王老爷被人盗走的财物,此事将会被你完美嫁祸到那几人头上。可惜呀,出了我这个意外。”
“你还真是个意外,你说你一个读书人,管这些事做什么!不是你,我现在已经逃走了!”
陈四双目通红,神态狰狞,哪还能看见平时沉默清秀的模样。一面骂着方凤笙,一面拼命挣扎着,直到发现即使怎么挣扎都无用,才泄了那口气,像条死狗瘫在那里。
“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这么恨王老爷,恨不得他死,恨到你明明打死了他,还泄恨似的在他身上砸了几下。我的随从看过尸体,死者身上有好几处莫名其妙的伤痕。”
“你懂什么?像你这样出身富贵的少爷们懂什么?他就是个恶鬼,不光害了我,还害了青梅。我答应过青梅会她带走的,所以我等着这一天很久了……他脾气暴躁,来的第一日就与人起争执,财不露白,可他太张扬了……那我就帮他一把,我故意当着那几个脚夫面提及货银之事,还把他吃剩的赏我的鸡,都拿去扔了……
“……每个人心里有一只恶鬼,这不就来了。这几个人真没用,如果他们直接杀了他,我就不用费那么多力气,可等他们走后,我进房间,发现他竟然还没死,他还有一口气……他如果还活着,他回去后又会打青梅,我也永远逃不出他的魔掌……那就去死吧,只要他死了,我就能和青梅双宿双栖了……”
……
“老掌柜,我看今天也没下雨,你去找人报官了吗?”从柴房里出来后,凤笙问。
“方少爷,泥路难行,马和车都不能走,即使小老儿命人去报了官,官爷也不会来。待明后两日,路稍微干一些,小老儿就让人去。”
凤笙点点头,又对范晋川说:“范兄,我去歇着了,你也去歇着吧。”
范晋川见她精神萎靡,关切道:“方贤弟可是因陈四方才之言,你不要多想,他虽可怜,但到底杀人害命,罪不可恕……”
“不不不,我就是困了,困得要死。秋儿,我们快回去歇着吧。”
说着,凤笙就拉着知秋离开了,
范晋川在床榻上坐下,小七给他脱鞋。
他平时不太习惯让人服侍干这些,但自从买了小七,在小七的坚持下,偶尔也会让小七服侍,可今日小七给他脱鞋,他却仿佛被烫了似的收回脚。
“公子?”
范晋川咳了声,正了颜色:“小七,我跟你说了多少次,脱鞋更衣这种事我自己会做。”
“小的看公子似有所思,才会帮公子脱鞋的。”
“小七你是我的书童,侍候笔墨就好,不需做这些贴身之事,以免惹人误会。”
“误会?误会什么?”小七一头雾水。
“你不觉得方贤弟跟他那两个书童太过亲密?”
小七也是个机灵鬼,当即明白过来意思,眼神顿时变了,也变得结结巴巴:“公子,您是觉得那个秋儿和春儿是娈童?”
好男风自古以来有之,达官贵人包个戏子,在家里养两个书童,以掩饰自己不可示人的癖好,也不是什么稀罕事,甚至有不少文人墨客,觉得狎童乃是风雅之事。
小七没被范晋川买来之时,就是给个富户人家当小厮的,因为老爷有狎童的癖好,才会拼死跑出来,为范晋川所救。
“你不觉得那两个小厮长相阴柔,行为女气?”范晋川回忆起刚才方贤弟拉着秋儿的样子,还有那日三人同塌而眠,皱着眉,说得有点犹豫。
“小的不光觉得那俩小厮长相阴柔,包括那方公子,脸那么白,像个小白脸似的,男子就该像公子这样,昂扬七尺,阳刚正气。”
“不准妄议方贤弟!背后说人是非,乃是长舌妇之举。我歇了,你也快歇着吧。”说着,范晋川就躺下了,但他并没有睡着,嘴里似乎默念着什么。
小七已经习惯了这个主人的癖好,一旦做了什么有违君子之道,不够光明正大的事,就会念道德经用来自省,反正他也听不懂,就当和尚念经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边凤笙小姐姐下章就到扬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