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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谈成?”虽然没听清莉迪亚和伊格尔的谈话,但光看表情,斯诺就知道结果了。

    “嗯。”莉迪亚态度平和,那点因为性别被轻视的怒火已经在走出咖啡馆的途中消散了。谁叫自己遇见的是伊格尔呢?他对自己早有偏见,没怀疑自己冒充作者已经算客气的了。哈珀森不行,出版社还多着呢。莉迪亚不着急,她相信,总有人重作品不重人的。不然,闻名后世的乔治·桑是怎么生活的?

    所幸刚才顺手拿回了原稿,不然回去还得重画。这个时代可没有复印机,受累的可都是作者。

    “我可以看看吗?”斯诺示意肯特驾车开走,转过头来看向莉迪亚。

    “当然。”既然都一起来了,莉迪亚也没打算瞒着斯诺。他一问,莉迪亚就把手中的纸袋递出去。没出版,多个读者也是好的。莉迪亚可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想法。

    “先生,到了。”才过了不到半个小时,车突然停住,前方传来肯特恭敬的声音。

    莉迪亚愣住,转头看向斯诺:“不是回村吗?”

    “抱歉啊,刚才看你这稿子看入迷了,忘了告诉你了。我还要在伦敦办点事,大约要两三天的时间。我想请你也住两三天,大后天一起回去,可以吗?”

    莉迪亚对伦敦不熟悉。现在天气已经凉了,被污染了的泰晤士河也没那么臭了。就算没有舞会这些社交活动,单只一个伦敦,还是古老的伦敦,莉迪亚就足够感兴趣了。更别提闷在高洛克村大半年了,心早就长草了。虽然知道费斯还是陌生人,并不值得信任。但在此时此处,莉迪亚就是信了。反正,她除了漂亮的身体,也没什么好被费斯图谋的。

    更何况,她不同意,没有了马车和肯特,她和苏珊两个女人想回高洛克村,太危险了。

    “住处?”

    “这你不用担心。船……费斯先生在伦敦的住处很大,平时也有仆人看顾,我们直接入住就可以了。”斯诺说着,撩开窗帘指了下车外的建筑。

    果然不小。虽然伦敦不象乡下的土地广阔,但这带着前后花园,高围墙,宽铁门的大房子,一条街看过来,确实是属一属二的。莉迪亚点点头,正要应下,突然苏珊插话:“夫人,那托托和家里的鸡呀鹅呀的怎么办啊?两三天就要饿死了。”

    莉迪亚和斯诺齐齐脸色一囧,做主人的全没想到这些琐碎事。莉迪亚脸一红,有点不好意思,别看天天带着托托出去转悠,玩耍,可真遇到事,却完全没把它放在心上。自己这个主人当得真是……莉迪亚看了眼斯诺,没说话,但那表情就是在说:你说呢?

    斯诺对托托也很熟,那小家伙长得极萌,圆圆的眼睛湿漉漉的,特纯真,活泼又爱撒娇。虽然是让斯诺摔断腿的罪魁祸首,但斯诺实在没办法讨厌它。狗有灵性,能知道他人对它的好恶。就因为斯诺的态度如此,所以,托托经常性地窜院子。肯特又对它非常好,经常喂点肉肠什么的,就去得更勤了。只要斯诺不拿信,托托对他都是很喜爱的。

    被莉迪亚这么一看,斯诺也愣了,转过头去看万能管家肯特。

    肯特眼皮都没翻:“先生,威克汉姆夫人,不必担心。来之前先生就与我说明了行程,高洛克村的一切我都安排好了。回去的时候,保证一切保持原样。”

    虽然不知道肯特是怎么安排的,但他这没表情地一说,在场三个人就莫名其妙地信了。苏珊也没再反对。莉迪亚扶着肯特的手下了车,心里已经在暗暗考虑,也许,她可以趁这两天,联系一下她在报社的编辑,请他给重新介绍一个出版社。

    不知道斯诺拿出了个什么牌子,门就开了。屋里仆人不少,加上花匠车夫什么的,有一二十个,都训练有素。明明来的都是陌生人,却一付早就熟稔的侍候态度,斯诺很自在,肯特也很镇定,莉迪亚没什么表情显得很淡定,只有苏珊有些拘谨。

    进了房间,在女仆的侍候下洗漱了一番,刚坐到床边喘口气,突然看见床头柜上有一封信。信封上正是费斯刚硬的笔迹写着:莉迪亚收。

    这效率……

    莉迪亚只觉得寒毛一耸,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总觉得有种被蜘蛛网网住无处可逃的感觉。女仆退下后,莉迪亚拿起信来一看,后面的蜡封好好的,没人拆过。

    打开一看,莉迪亚登时崩了,信上只有一行字:“你没回信!”带着怨气的感叹号特别大特别黑,直直地竖在后面,扎眼得要命,让莉迪亚想起费斯皱得竖起的浓眉,忍不住微笑起来。

    不得不说,费斯这一招很有用。哪怕再怎么说只把费斯当□,但被一个追求着自己,自己又不讨厌的男人时刻刷存在感,实在是件大大满足虚荣感的事。很甜蜜。

    带着笑容,拿起纸笔,坐到书桌前,开始回信。

    莉迪亚也不是什么文笔多好的人,写起信来比费斯这个大老爷们也不差上下。

    学着费斯的来信,没有抬头,直接开笔:

    “来信已经收到,读了两遍,感触只有一个:费斯先生,你需要的不是一段长久的感情,而只是一个女人而已。”

    “你在信尾说,你很认真地对待我。我认为,显然是你误解了自己的激情。想当初你被黛布尔小姐迷住的时候,费斯先生必也是非常认真的,不然也不会坚持一个月地密集追求,坚持半年做精神层面的交流。只可惜,你的认真的新鲜劲只能维持到你得到这个女人的一刻,开始**。”

    “我很有自知之明。不认为,我会比其他女人更有魅力,能留住一颗浪子之心。”

    “有的人,天生是个流浪者。他会留恋美,却不会为美停留。一生爱自由,并死在寻找自由的路上。”

    “这样的人也许会有同行者,共渡艰险,同享尊荣。象古代的游吟诗人所唱的那样,浪漫如彩虹。但绝不是我这种死宅。”

    死宅这个词,莉迪亚翻译了很长一串来修饰,也不知道费斯能不能理解。

    “不可否认,我喜欢你,喜欢你英俊的外貌,风流的双眼,健壮的身体。正如你喜欢我,喜欢我张扬的青春美貌,甚至喜欢我的身份。丧衣包裹下的美丽,禁欲而苍白。连我自己照镜子都无法拒绝这样感觉的自己。我们在一起,更适合最原始的交流,而不是相濡以沫的承诺。我们就算互相知道各自的历史,也并不熟悉。就象你知道拿破仑,我听说过亚瑟王一样。历史对于你我这样的人毫无意义。坚定而久远的承诺,你给不起我,我也给不起你。”

    “所以,我认真地给你回信,我们俩天生一对。不会天长地久,却应该曾经拥有。”

    “另外,谢谢你对我的照顾。斯诺先生是一个好人。我就把这些书与酒,还有一些无法言说的照顾,都归于是情人的前戏。想来,你一定会很乐意我的这个定义。等待你的到来。”

    直白得吓人的一封信。

    莉迪亚晚上吃饭的时候,亲手交给了斯诺。斯诺接过时,下意识看了眼脚边,这个动作娱乐了莉迪亚,让她一晚上好心情。

    第二天,莉迪亚没有去找报纸编辑。她想了一晚,还是决定等都画完了,再找下家。那样的话,更利于谈判。

    带着肯特游遍了伦敦。从圣保罗大教堂到大英博物馆,从白金汉宫到西敏寺,处处都留下了莉迪亚的足迹,当然,也少不了素描。国会大厦还没有被烧毁,莉迪亚感觉很欢喜,在那里呆得最久,细细地描画了好几个方位的风景。决定回去把它画下来,过个两年烧毁了,它就成“老照片”了。

    肯特对伦敦非常熟悉,根据莉迪亚的要求,又去了专门的街道,莉迪亚买了许多画画的工具,把上次出版《幽默画集》的钱花了个七七八八。幸好有马车,不然莉迪亚根本拿不回来。

    回到住处,已经傍晚。

    一进客厅,莉迪亚就看见一个男人正与斯诺面对面坐着,不知在聊些什么。斯诺笑得很开心,完全没有防备,也没有平时装模作样摆斯文少爷的态度,张着大嘴,很是豪放,吓了莉迪亚一跳。

    “巴伦见过夫人。”男人听见有人进来,转过身来一看是莉迪亚,眼睛一亮,似乎觉得莉迪亚很有趣似地,一瞬不瞬地盯着莉迪亚。明明是很无礼的行为,可他偏偏一脸真诚,没有半分猥琐,让人讨厌不起来。

    莉迪亚有点尴尬,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熟人”。对方正是那天在费斯家后院埋箱子的“摇滚明星”,只是今天穿着西装,看不到刺青,倒是一头长发一点也没遮掩,甚至有点自得地甩了甩。

    这人表现与长相完全不符,表现得象个小孩子,鲁莽而直率,可是长得却真有点吓人。最少,一般的淑女都得吓得躲开。没看这屋里都没有女仆吗?

    不过,莉迪亚对这种长相倒是没有想法,提了裙子行礼:“巴伦先生。”

    说完,莉迪亚就准备回屋,赶紧休息。她今天逛了一天,累了。却不料这位巴伦先生完全不按牌理出牌,穿着西装,却耍无赖。莉迪亚还没转身,巴伦突然笑起来:“夫人,我们船长今天收到你的信,可高兴啦。你以后多写几封呗。”

    靠。

    作者有话要说: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