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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情况不对,我们就跑

作者:锤佬楠十一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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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过茂盛的森林,山川河谷踏在脚下,即使是四月中旬,野外寒冷的林间之风依旧透过人类士兵身上不那么单薄的常服和甲胃,直接刺入他们的体内。

    大群人类军队前行在林间小径中,橡木村的枪盾兵和弩兵举着长枪和长剑,他们保持队列整齐,沿着小径不断进军,在王国骑士命令下,士兵们身上多余的盔甲全都交由后方辎重车运送,尽量减小体力负担。

    来伦的士兵们都渴望军饷、更多的战利品和战功,赏罚分明的领主会给予他们最优厚的待遇,他们的家人也会得到更为体面富足的生活。

    尤其是新兵既渴望战争又十足地忐忑,他们对老兵的战场故事而激动,又对野兽人和诺斯卡蛮族残害同胞而愤怒。

    橡木村以外的军队可没有辎重车的待遇,艰苦的旅途对于这些平时吃的不算好的征召兵们,无疑是巨大的挑战,他们窃窃私语的抱怨从开始就没停过。

    这已经是剿匪军队进入北方森林的第三天了,他们已经先后消灭了一个小型强盗据点和一群流窜且疯狂的混沌信徒。

    森林中地形复杂,树木盘根错节,那些粗壮的树根和荆棘藤条阻碍着视野,无法冲锋的骑枪,效果还不如一根简易长矛,骑士们无法在马背上作战,大多数骑士和征召兵们步行前进。

    崎区山道,使骑士们身上厚重板甲成了最大的累赘,几名落在队伍后方的游侠骑士弯下腰,气喘吁吁,他们的私人侍从只得帮主人承担更多重量。

    同样身披重甲的矮人,表现得游刃有余,除了盔甲上多了几道刮痕外,他们整体看上去和刚出发时没两样。

    “这些藏匿于深山老林的强盗,翻遍了整座据点搜不出来几个钱还刮了我的板甲。”一位来自南方艾维领的年轻游侠骑士不悦说道:“一群穷鬼,真希望他们死后成为亡灵,永生受到折磨。”。

    他那笔挺的鹰钩鼻最让人印象深刻,臂弯别着的鸢盔上,三色羽毛随着林风摆动。

    来伦记得他的名字叫做托什·格兰特,是某位男爵的次子,年纪轻轻就拥有一身华贵的板甲,再漂亮的盔甲,也无法掩饰他那堪称下三滥的剑术和恃强凌弱的本质,面对突然出现的混沌信徒,这位年轻游侠骑士险些吓尿裤子。

    他的话语引起周围游侠骑士共鸣,不能骑马战斗,高贵的骑士岂不是和泥腿子混为一伍?

    “是啊是啊,又累又难受,早知道不来了...”

    “山路走的我脚疼,骑马都不行。”

    “凭什么不让我们多休整几小时.....”

    游侠骑士们响应战斗,是看中了战利品和白狼骑士连长的青睐而来,可行军途中,仅有少的可怜的战利品根本达不到想象中标准。

    前面几道目光望向拖什·格兰特,其中包括白狼骑士团第十四连连长,克里尔·安洛先愠怒出声:“游侠骑士,闭上你们的嘴!”

    不痛不痒的抱怨只会让他愈发厌恶,最有分量的白狼骑士发话后,游侠骑士们戚戚然不敢直视克里尔的目光。

    来伦回头看了一眼,没有过多在意。

    实际上他麾下的橡木村军队,足以出色完成剿匪任务,游骑兵斥候已经将详细情况探查清楚,细到具体人数和防守分布情况,费拉不堪毫无纪律的北方游侠骑士只会拖累行军速度,起到反作用。

    奈何德拉文伯爵将此次行动当做一场练兵,很多事情他不能亲自参与,于是派出克里尔率领绝大多数的新兵,作为补偿,来夫伯爵答应格外给来伦一笔酬劳表示感谢,还有二十名可调配的白狼骑士作为援助。

    克里尔的私人副官,雄鹿骑士米尔顿·塞恩和王国骑士尼卡斯·弗朗西斯一同从队伍后面赶来,米尔顿拿出了那份伯爵领地图:“克里尔阁下、来伦阁下,我们已经行进了九个多小时了,距离标注的‘狼盗团’堡垒大概还有二十分钟路程,我们是不是先要布置一下进攻路线?”

    “不需要计划,莽就完事了!”

    白狼骑士连长大手一挥,十分自信地说道:“你们安排弩兵和弓箭手压制强盗远程火力,我再带着狼崽子冲上去砸门,最后所有军士一齐冲上去,争取黄昏之前拿下强盗堡垒。”

    白狼骑士的战斗力非常强,平原作战,一人打四五个帝国士兵完全没问题,更何况是面对装备差劲的强盗。

    “‘狼盗团’堡垒里强盗劫匪人数超过一百三十人,而且两面临山,只有一条路可以抵达堡垒底下,地势崎区不平再加上多年经营改造,正面几乎没有一处死角,并且寨门前坡度很高,对白狼骑士体型和移动速度很不利,防护力低下的征召兵直接冲锋无异于送死,一发滚石就能夺走数条廉价的生命。”来伦摇头反驳道:“一旦堡垒大门被突破,熟悉森林环境的强盗们极有可能从背后撤走,对我们实行游击战术,到那时,军队就陷入被动防御了。”

    结合地势来看,守方优势远高于进攻方,即使德拉文军队人数是强盗们的四倍不止,还有超过五十名骑士,正面攻下堡垒所付出的伤亡将超过承受范围。

    “那...来伦,你的计划是?”

    “先废掉他们在森林里安插的‘眼睛’,出其不意的闪击战将为我们带来胜利。”王国骑士露出耐人寻味的笑容,他的目光望向深林中,一场高效的狩猎早在十分钟前就已开始。

    “嗖~”

    “噗...”

    锐利箭失贯穿了一棵松叶树的树冠,没入血肉的闷声响起,下一秒,一具尸体从枝叶遮挡的树冠里坠下。

    矫健灵活的墨绿色身影在树梢上来回跃动,木精灵巡林客冷冷地看着尸体坠下,几个同样披着斗篷潜伏在树木后的斥候,迅速将树下扭曲的人形拖走,藏在灌木丛中,狼盗团堡垒外面放哨的那几个强盗,已经惨死于巡林客精湛的箭术下。

    短短十几分钟内,他们已经处理了八具尸体。

    卡塔丽娜瞥了眼树下的人类斥候,隔着一层漆黑面罩,没人知道她在想什么。

    极度寂静的幽暗森林,某个斥候不小心扯下了一段藤蔓,整截掉下的枯枝重重砸在地面上,惊动了林中飞鸟。

    “谁在那?哈马!是你吗?”

    不远处树梢上传来尖锐的叫声,放哨强盗看见了几团黑影快速向他奔袭。

    “杀了他!快!”

    一声令下,反应迅速的斥候们抽出藏在背后的轻弩,数支弩失集火放哨强盗。

    后者在森林中摸爬滚打多年,一察觉到情况不对立刻从树梢上蹿下,躲开了致命的弩失。

    “敌袭!敌袭!”

    强盗头也不回地向堡垒跑去,尽可能地将情报传回去。

    “快!射击!”

    游骑兵斥候们不管事情暴露与否,再度装填弩失,又一轮射击直扑他的后心,强盗像是身后长了眼睛一般,蛇形走位,愣是避开了。

    他在奔跑中挥动双臂,大叫道:“敌....”

    还未等他喊出第二个字,势大力沉的箭羽从他后脑贯入,整个人扑倒在地。

    卡塔丽娜松开了弓弦上箭支,冷冷地瞥向人类斥候,用她自己能听到的精灵语:

    “愚蠢。”

    狼盗团的强盗头目巴莫戈是个四十来岁的彪形大汉,他曾是一名提利尔精锐佣兵,服役于战争之犬战团,六年前一次护卫诺德领商人的任务中,整个商队被食人魔掠食者屠杀,这位佣兵在畏惧中逃走了,负责护送的货物丧失殆尽。

    他被雇佣的大商人和佣兵团通缉,走投无路下,他聚集了一些同样喜欢刀口舔血生活的‘同伴’和那些活不下去的农奴佃户,四处打家劫舍,袭击商队并屡屡得手,曾经砍向敌人的武器,现在朝着弱小者挥动。

    巴莫戈每次都能在贵族军队集结完毕之前,率领部下撤回道路崎区的深林中,多年来大大小小剿匪战打了无数场,可他每次都能恰到好处地避开,狼盗团从未灭亡,反而越聚越多。

    这也多亏了某位深藏在米登领的大人物,和他的信众们...

    “都给老子盯仔细点!那些躲在城堡里的吸血鬼就喜欢在夏季之前来一趟!”强盗头目腰间别着一块兽皮下摆和单手战斧,手里拎着酒袋,时不时灌上一口。

    “老大,老大,周围几个贵族都派来多少次军队了,咱们狼盗团不照样好好的?”他的副手凑上去谄媚道:“再说了,要是有军队集结,那位大人肯定会提前告诉我们的!”

    “老子让你们盯仔细,就给老子盯仔细了!”巴莫戈一脚踹在副手的屁股上,作为通缉要犯,他常年住在深山老林里,一步都不敢潜入城镇,火气无处宣泄,脾气暴躁:“换哨的弟兄们都去了吗?这都几个小时了,一点消息没有!”

    “头儿,他们刚去没几分钟,这会儿恐怕还没到。”

    “蠢货!那你还愣在这干什么?再派一队去催!”强盗头目怒骂道,抬腿又是一脚。

    “是!”副手从瞭望塔上招了招手,几个强盗立即聚在聚在堡垒门口,小跑向森林中。

    狼盗团的堡垒十分坚实,门楼就足有五米高,由厚重的板石和原木垒砌建成,几年来,许多帝国士兵的鲜血染红了大门前的石板。

    强盗们的装备参差不齐,强盗头目和十几个同为佣兵或老兵出身的强盗,装备有半身板甲,甚至配有矮人精工双手大剑,双手巨剑可是贵族亲卫或军队精锐巨剑士才能挥动的战争利器,堡垒中还有几张相当不错的制式硬弩和长弓。

    “骑士们!随我冲锋!”

    狼盗团堡垒正前方的森林方向,伴随一声激昂的高呼声,无数双铁靴奔动声响起,刚进入森林不久的巡逻强盗,被数十名板甲罐头围殴致死。

    “有敌人!有敌人来了!”

    堡垒的哨塔上,警戒的强盗敲响了警钟,饮酒作乐的强盗们迅速抄起各自武器。

    “说来就来了?!放哨的都是死人吗?!”巴莫戈诧异的怒喝道,他想不明白十余个隐藏在森林中的哨点,为什么没一个发现敌人踪迹。

    这位曾经的佣兵毕竟经验丰富,能在混乱危险的野外同人类军队、野兽人战帮战斗并存活的,都不是善茬,他抽出单手战斧,厉声喝道:“箭失!滚石!滚木!都给老子搬上城墙!其余的人,给我守住大门!只要看到活的,通通射死!”

    “是!”强盗们立即行动起来。

    他们的堡垒中屯备了不少武器,甚至有的强盗从库房中搬出了几杆火枪,一摞又一摞箭羽弩失装填了城墙上的木桶中,滚石滚木通通就绪,从五米高的门楼上扔下去,哪怕是白狼骑士也要避开。

    等到头戴鸢盔的白狼骑士们冲到堡垒前空地时,紧闭的大门,严阵以待的弓弩对准了他们,门楼上几杆火枪的膛口泛起冷光。

    “老....老大!是白狼骑士团!”有的强盗看清了克里尔胸前的白狼圣徽,周围一片强盗吓得双腿发软:“我们被白狼骑士盯上了,老大怎么办?”

    强盗头目眯起眼,厉声喝道:“慌什么!不就是十几个白狼骑士?弓弩都给我对准喽!他们能靠近大门二十米,我名字从此倒着写!”

    老佣兵的狂妄气场震慑了城墙上的强盗们,后者纷纷打起精神,鼓起勇气,只是强盗们不知道,巴莫戈这也是第一次和白狼骑士为敌,在他雇佣兵旅途中没少和白狼骑士们一起作战。

    所以巴莫戈十分清楚这些经受镇静测试的强大骑士,所拥有的实力。

    人和人的体质不能一概而论!

    强盗头目深吸几口气,缓缓平复激动紧张的心情,百米外克里尔高举的白狼战锤,彷佛一直在捶打他的心理防线。

    几个熟悉巴莫戈的老佣兵强盗眼神复杂,即使他们身穿半身板甲,也不敢正面和白狼骑士为敌。

    看着激起斗志的强盗们,强盗头目对身边最信得过的副手附耳低声道:“我们得准备跑了,一看情况不对,就从暗道撤走!让弟兄们留下来顶住!”

    “...好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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