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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使徒
这一刻,也许姜凌怕是早已忘了他这一行的目的了...
什么追寻自己心中之道?
什么探索自己心中之极?
在这美酒之前,都已不重要了!
正所谓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而对于姜凌这么个酒疯子来讲,这天底下哪还有什么事是要比喝酒还要重要的呢?
若真的存在,那便是喝更好的酒!
都说这美酒配佳人,可在姜凌的心中,佳人岂能跟美酒相媲美呢?
佳人或许会背叛自己,但这美酒可不会背叛他,不仅不会背叛,甚至还会为他壮胆,为他践行,为他成就更为伟大的明天,所以眼前的这杯中酒,那可是比怀中美人还要美上万分的事物了。
于是乎...
是一杯接着一杯,喝一杯,再来上一口清脆可口的拍黄瓜,这滋味是真的没得讲啊!
这一来二盏的,赵淮还没咋样呢,他先把自己给灌大了。
没错,是真的喝大了!
要知道在赵淮的面前,他总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他总觉得自己跟赵淮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而随着俩人愈发地开始了解彼此之后,他更是深知俩人之间所存在的差距。
赵淮是谁啊?
那可是哨探营的将军,是手握着好几百号人性命的扛把子,可是他姜凌呢?
他不过是一头丧家之犬罢了,是一头只能够寄身于亲戚门下的可怜虫罢了!
如此大的差距,更是让自尊心本就无比脆弱的他是感到时而迷茫,感到时而恍惚,因为他根本就不能理解,像他这样的一类人,又岂能跟威风凛凛的大将军称兄道弟呢?
他自己都觉得不配!
可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赵淮并不介意他的身份,更是从未主动过问过他的曾经,赵淮就只是将他带回了哨探营,并给他安排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官职,平日里的时候,是遵循军营里的规矩生活,时不时地他也会帮着赵淮打打侧应,以确保俩人可以相继离营去美美地喝上一顿。
逐渐地,他爱上了这里,爱上了这片沙砾之地。
因为在这里,他感受不到欺辱,也感受不到霸凌,更感受不到言语之中的那种针锋相对,在这里他唯一能感受到的,就只有战友们之间的相互吹捧与关心,他明白,这一次的经历,他这一辈子都忘不掉了。
所以在赵淮的面前,姜凌更多的时候会显得自己有些沉闷的,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喜欢这样的自己,其实在他的心中,他更加希望自己能活得像赵淮那般的洒脱,想吃就吃,想喝就喝,遇到喜欢的人和事儿,那就为之付出真心,而遇到了讨厌的人和事儿,也会不予余力地破口大骂,这样是心性,无疑是逍遥自在的,是他最为渴求和向往的。
都说这酒壮怂人胆,眼下的姜凌,或许便是这样了。
借着这股酒劲儿,是向自己的这位兄弟开诚布公。
即便眼前的赵淮并没有比自己大上几岁。
“好我的哥啊...我...可给你说...你别看...你别看...兄弟我这会儿...落魄了...手里头...没几个...银子...可我爹在世那会儿...我也是黄陂...有名的浪荡公子...哥...你是...不知道...我爹那可是...当年名震漠北的...刀王...我手里的这两把刀...便是...我爹...传给我的...你且先瞅瞅...我这把‘春桃’...刀身...三尺三...刀重十一斤四两...通体...成钝...不求锐利...只求破骨...乃为右手之刀...”
涨红个脸色,就连说起话来也都显得是结结巴巴,眼睛珠子是水汪汪的,看样子是喝到位了
啊。
“还有...我的这柄...左手刀...刀名‘秋枫’...刀身二尺六...刀重三斤三...可吹毛断发...削铁如泥...为利刃...”
一边大着舌头嘟囔着,一边竟将其背后所一直背着的那两柄刀是一股脑儿地拍在了赵淮的面前,他这冷不丁的一下,还真是有些吓着面前的赵淮了。
“你这家伙,还给我吹牛说自己能喝,这才哪到哪儿啊...”
赵淮为什么能征服姜凌,还不是因为俩人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一举拿下了对方,一举喝趴了姜凌,喝得第二天他跟姜凌一说起酒,姜凌整个人的表情都显得是特别惊恐,那小脸儿更是瞬间变得煞白,可见这头一天的晚上,这位出自于漠北都护府的姜凌,可当真没少遭罪受啊。
正所谓有一就有二,有二自然也就会有无数,一个酒鬼,遇到另一个酒鬼,这来人的关系自然也就加速升温了,相互给对方打一个策应,俩人也就能顺理成章地溜出哨探营去了,至于这俩人之后要去什么地方,便不难猜了。
有男人的地方,就有攀比,有攀比的地方,便是江湖。
对于刘熠和秦煜来讲,他俩所为之攀比的,就是谁比谁更男人,而对于赵淮与姜凌来讲,这俩人所为之攀比的,便是酒量,看谁更能喝,看谁喝得更持久。
看起来很是幼稚,可是男人之间的感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的幼稚,这样的简单。
看着眼前早已钻到桌子底下呼呼大睡的姜凌,赵淮明白,这一局他又赢了。
哈哈一笑,也就将自己面前的酒是一饮而尽了,论起筷子,夹上一片无比爽脆的拍黄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是一口吞入,用力地咀嚼着,眼睛里的那丝自豪感觉是油然而生。
跟我喝...
小样儿还嫩着呢...
也不打听打听,你淮哥可是永安十里八街出了名的酒神呢!
要知道在那永安城里,能喝过赵淮的人还真不多,那十里八街的,可以说倒在他酒坛子底下的英雄汉可当真是数不胜数,问题在于他不仅能喝,而且还能喝而不醉,醉而不瘫,瘫而不胡话,这可就太难了。
自打赵淮特别能喝这一消息是在永安皇城为之走漏之后,身为龙寰的王,前些年的陆锋为此还将几十位像他这样海量的将军是邀入宫内,在一并王公大臣们的面前,是举办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军中斗酒的比赛,至于那勇夺桂冠的人,不仅会得到陆锋所赏赐下来的一座异常恢弘的庭院,而且还会得到一面由郑徐秋老先生亲笔题字的烫金牌匾,至于那牌匾上所写的,便是‘酒神’二字。
庭院倒是其次,可那牌匾就很有分量了啊。
郑徐秋是谁?
那可是龙寰现如今在文坛的地位上最为显赫的大思想家,大作家,大画家,当然了,郑老先生之所以拥有如此之高的地位,还是因为他还活着,当真可以被称之为龙寰的不老松了。
毕竟思想家很多,可能活下去的思想家,那可就很是稀缺了。
所以想要得到郑老先生的一副墨宝,那可比登天还要难呀,就算是陆锋自己去求,那也得看郑老先生当日的心情如何了,若心情不怎么样,别说是一副墨宝了,就算是一个鞋拔子,怕是这天子也拿不到的。
而对于那时参赛的那群人来讲,他们所在乎的,便是那面印有‘酒神’俩字儿的烫金牌匾了。
只不过很不凑巧,赵淮在那一次的比试里输了,输给了一个女人,更确切地讲,是输给了悬镜阁的那个女人。
袁心儿!
刑部尚书袁剑泉的独生女!
这般的侮辱,对于自诩自己为永安酒神的赵淮来讲,无疑是最为打脸的一次,可
是对于那会儿的他来讲,不管是刑部尚书袁剑泉,还是悬镜阁的司理袁心儿,这俩人他都得罪不起,所以咯,他就只能将自己心心念念已久的牵挂,是拱手让人了。
这对于赵淮来讲,无疑是心中永远的痛!
要知道,在当时的那会儿,在袁心儿还未表现得太过于惊艳的时候,赵淮一度以为自己已经可以稳定桂冠了,甚至他都已经想好了自己要将这块金灿灿的牌匾给挂在哪里,可是天有不测之风云,他哪会儿想到这半路上竟会杀出来一个这般棘手的对手来,甚至于到了决赛的时候,他竟连反击的余地都没有。
赵淮他败了...
败得是那般地彻底...
败得是那样的干脆...
以至于这一块儿象征着无上荣耀的匾,成为了他心中最不愿去面对的过往了。
现在,看着眼前那早已经溜到了桌子底下的姜凌,看着对方那撅起的屁股,整个样子显得是格外的滑稽和好玩,赵淮想起了曾经的自己,想着想着,便免不了地笑出了声来。
也许男人们之间的友谊,就是一顿酒的工夫吧。
几家欢喜几家愁,与眼下的美酒相比,与彼时的赵淮相比,陆锋这位人间帝王的心思,就远没有那千里开外的醉酒之人显得豁达了。
即便这屋内再是显得光亮,可这样的光依旧晕不开他那紧锁着的眉头,或许在他的心里,那道枷锁一直都没有被真正的打开过吧。
他明白,在冥冥之中,他俨然成为了命运的玩物,成为了被无形的枷锁所锁住了的游魂。
笔已握住,下劲挥毫!
其洋洋洒洒之间,是那白与黑的碰撞。
更是灵魂的低吟。
战火为何而祸,云涌为何而起,天性不可堕。
吾辈心中亦有惑!
道法自清明天息,怒拳为谁握。
风起兮,云起兮,仗剑一怒惩奸恶,卫守灵台除心魔。
正道何以沧桑,吾辈何以为战!
这...
便是陆锋的态度!
在那苍劲有力的笔锋之下,所透露出来的是那股舍我其谁的气势,是那股誓死捍卫心中荣耀的决心,是绝不会因命运的波折而新生挫败的态度。
随意而落,随意而生,随意而感,但更重要的,是随心而明台!
这才是一位帝王所应有的坚决!
怒拳,为谁而握!
吾辈,何以为战!
随着这一声的长叹,陆锋这才将手中的笔是滞于半空之中,也不管笔尖儿上的墨汁会不会滴在他的身上,就这样皱着个眉头的看了好一会儿,看着那桌台上逐渐干却的作品,眼中的光时而坚定时而恍惚,也不知这会儿的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待身后的佳人将那一双玉臂是缓缓地搂住了他的腰身,这才微微地摇了摇头,看这架势,他对于这幅作品,十有八九是不太满意的。
将手中所持着的笔是轻轻地挂在了桌台的那处笔架上,这才来回地活动了一下自己的颈椎。
老了...
老了...
这才低了头一小会儿的工夫,颈椎便已酸损得如此了,看来当真是岁月不饶人呐!
“怎得,脖子又不舒服了吗?”
看着自家的男人,看着心中的天,女人的话说得是那般地温柔,那感觉就好似一汪春水,正在缓缓地滋润着陆锋,滋养着他心底快要干裂的土壤。
“年纪大了,这才低了一会儿头,脖子就酸损得厉害,你给朕按上一会儿吧。”
说罢,陆锋便缓缓地走到了侧面的椅子处,是坐了下去。
闭上双眼,静静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