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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夫和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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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酒!”

    一顿酒喝了两个小时,大表弟面色潮红,低着头好像在想深刻的哲学问题。

    老兵今晚就挨着那吾,他不曾想到,有人和自己聊天能聊这么开心的。

    就是你不管说什么话,人家那吾都顺着你说下去,让人特别舒畅。

    有一点,老兵是闭口不提的,任何关于官员和领导的问题都不说。

    聊着聊着,老兵有点了解那吾了,他紧紧抱着那吾,酒桶对着天花板举起来,高呼:“国王陛下万岁!”

    那吾鼻子抽了抽,跟着把酒桶举上去:“国王陛下万岁!”

    大表弟脸已经红彻底了,感觉再来一桶就会不省人事。

    他依然坚强,一桶酒扫过酒馆全场:“陛下万岁!万岁!万岁!”

    这里每个人喝得都不少,群情激荡,很难想象这股穿透灵魂刺激到每一个心里的激荡,是如何产生的。

    所有人举起酒桶和酒杯:“万岁!”

    那吾再看大表弟,又换了一副模样,包含理解和欣慰。

    大表弟一桶酒饮满,晃晃悠悠支开老兵,头扎在那吾肩膀上,发出了他的豪言壮语:“如果再给老子一个机会,老子发誓,一定向那枝道歉。这么说吧,老子这辈子非那枝不娶。”

    那吾一秒功破,死死握着大表弟的手:“小姨夫!我爱你。”

    大表弟反手握着那吾:“大侄子!我也爱死你了。”

    眼看俩人要亲上了,这桌子人都惊呆了,喝成这样了?

    老兵和副队长同时出声:“等等!”

    大表弟和那吾同时扭头。

    “你们刚才特么的是不是说了些什么?”

    “没说什么啊?”

    “等等,我捋捋,你喊他一个小姨夫?你喊他大侄子?这位兄弟,你到底哪位啊?”

    大表弟准备重新介绍,可酒劲上来了,一仰头,连人带椅子全部躺下,人昏沉沉地睡着了。

    那吾没管他亲爱的姨夫,重新自我介绍:“鄙人叫那吾,诸位口中的贵族小姐,那是我姨。”

    地上那个躺着的,烂醉如泥。

    桌上坐着的,全部嘴巴张着。

    老兵先看看大表弟,又看看那吾,这个世界不太对劲。

    他一本正经地说:“兄弟,选姨夫这件事吧,要慎重。尤其是你们贵族,更是要慎重,虽然我不太了解你们家族的择偶标准,但是吧……”

    他正说着,一只极其有力的手抓在他的后颈上,隔着皮肤能感受到来自血脉上的压制,这样的压制是纯天然的,向一只笑眯眯的猫,亲切的把爪子按在老鼠头上。

    老兵身子一抖,悄悄离开座位,回到了属于他的地方。

    回到座位上,老兵贱兮兮地说:“队长,我给你占座呢。”

    普森不理他,坐下先喝了口酒。

    趁这个时间,那吾上下打量主位上的男人,一身步兵装扮,衣服皱巴巴的还脏乱,胡子像这辈子都没刮过一样。

    虽然说在场的人都是这个样子,可那吾总觉得像这样的贵族,应该注意仪表。

    至于普森那双眼睛,平静之下,似乎有一只正在打盹的野兽,令人不寒而栗。

    第一印象,这人不好惹。

    普森喝完酒,眼睛扫视了一圈,在那吾身上多停留了一会,最后眼睛定格在了大表弟痴痴的睡相上。

    他没管所有人,哪怕他身边这位都到地上了,也毫不在乎。

    他如同是在军营里一样给自己的小分队下达命令:“明天开始,要对谷地以南全境展开大搜查。”

    小分队人各自挺直身子,都听的认真,不敢马虎。

    副队长说出了疑虑:“这可行吗?我们已经暗地里搜寻过了,完全没有结果。而且,时间过了这么久了,天知道那一伙民巴去了什么地方?”

    “司令部的直接指令,你有意见?”

    “不敢不敢。”

    “那就好。”普森戳戳副队长的胳膊,“明天开始你来带队,我要在城里留几天。”

    副队长苍白的脸马上有了精神:“放心吧队长,保管明明白白的。”

    普森眼神冰冷起来,他直视着自己的副队长说:“不可马虎应付,你们也了解那一伙民巴的战斗力,尤其是那个家伙。”

    几个不了解情况刚刚入队的新兵,疑惑着目光。

    只是没人给他们解释。

    普森缓和下心神:“好了,就这些,喝酒吧。”

    除了侦查分队的老人们,剩下那些规规矩矩端着酒桶,好像酒桶千斤重一样。

    那吾酒桶凑到普森眼前,恭敬地说道:“先生您好,我叫那吾。”

    “贵族?”普森很是随意地看了那吾一眼。

    “是,和您想的一样。不过,我听说过您的事情,尤其是您的岳父贝蒙阁下,更是如雷贯耳。”

    “你叫那吾是吧?”普森琢磨着这个名字,在那吾那一身炮兵着装上停留。

    然后他举起酒桶,两个人轻轻碰了一下。

    “敬国王陛下。”普森说。

    “敬国王陛下。”那吾微笑。

    第二天,一切如常,近卫军各侦查分队全体出动,对谷地南部的所有村子展开搜查。

    其实这样的搜查没任何意义,到哪里都是一群苦逼的民巴和热情的监工。

    人们发现了一个规律,每个侦查分队总是会在下午到达某个村子,吃喝一夜后出发,第二个下午再到另一个村子。

    周而复始,一个可疑的人都没抓到。

    为了不被问责,他们想了个特缺德的办法,在村子监工的带领下,随便划拉了一些民巴带去了近卫军驻地。

    声称这些被抓到的就是反叛的民巴。

    这里面,甚至还有五十多岁的老翁。

    普森小分队看见这个老民巴后都傻了,这老民巴连枪都拿不起来。

    而在王都里,一个平常的下午,某个聚会的场合上,小贝基哭了。

    因为陪伴了她好多年的小布熊坏了,不知道是什么人干的,布熊老惨了。

    脖子被一刀划开,里面的棉絮跑出来一大片,身上到处是伤口,一把小刀插在布熊的眼睛上。

    凶杀现场空无一人,行凶者不见踪影。

    贝基怀疑,是某贵族家的小孩子干的,因为自己曾经扎过那个小孩的布娃娃。

    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贝基认为事情的真相绝对是这样,她和那个小孩对峙。

    可是没有一点证据,于是,气愤的贝基和那个小孩打起来了。

    在外面聚餐的大人们听见屋里动静不对,后来屋子里是一个傻乎乎小男孩的声音:“你们,你们不要打了,不要打了。”

    俩孩子打架,尴尬的是大人。

    贝蒙去和那个贵族协商,幸亏俩孩子都没事,协商起来也是客客气气的。

    贝蒙的夫人,数落了贝基一顿,然后领着贝基离开。

    这件事算是结束了,贝基暗暗发誓,绝对不再理那个孩子了。

    也就是第二天,她收到了一份礼物,一只猫猫和一条狗狗。

    贝基是重感情的,猫猫狗狗的不稀罕,就要自己的小布熊。

    但随着时间推移,她开始拿厨房里的食物吸引那只猫。

    狗不用吸引的,拿出食物的那一刻,狗跑的飞快,坐在贝基前面流口水。

    猫不一样,还不熟悉环境,总往外面跑,现在还在沙发下面躲着。

    为了防止猫跑出去,家中门窗禁闭,费先生开门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

    能够看出来,猫也是饿了,在食物和安全感之间徘徊。

    等这只猫终于出来后,食物又被狗抢了去。

    然后,贝基满屋子抓这只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