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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家取了些道具,以备不时之需。
前辈借的法器是用来抵抗地狱的火石雨的。以法器为中心,向外辐射百米,形成无形的屏障。
地府的稀罕玩意儿多得是,之前黎用的小瓶子是收魂瓶,与之对应的是养魂瓶。
我有幸在阎王那儿讨来一个养魂瓶,用以收集黎的残魂。
虽说他的魂散了,但不是在这个世上消失,而且散落成一缕一缕的没有自我意识的死魂。
我在曾经的家里收集了黎的一部分残魂,保存在养魂瓶里,保留着他还能回来的幻想。
望着养魂瓶,不知不觉发起呆来。忽而惊醒一般,乍然想起那本名为《奈何桥旁的姑娘》的言情小说。我不是个沉湎于言情的女生,但不知怎的,像是被驱使一样,我又去了一趟图书馆,把这本小说借来了。
作者,未亡人……
算了,先收拾收拾和小林在地狱的入口——罗生门集合。
罗生门由两只上古凶兽——穷奇和朱厌看守,无人知晓他们是如何被降伏而一直在这里站岗的,世人只知他们的凶残和杀戮,他们的冷漠和乖张。
“两位前辈,小辈奉阎王之命来此处调查忘川变化一事,还请二位放行。”我惊异于两只凶兽会以人类形态示人,递出阎王的令牌。
穷奇斜睨了我们一眼,“通行没问题,但你们这乳臭未干的小辈,进了地狱深处,可不一定有命活。”
我点点头,“多谢前辈提点,我们自有分寸。”
我一只脚已然迈进地狱之门,忽然想起一个重要的步骤没做,又把脚收了回来,随手把小林也拉了回来。
我拿出一个食盒,递给穷奇,“给二位前辈尝尝小辈的手艺,是桂花浮元子,一个……前辈教我做的。我做得自然是没他好,若二位前辈喜欢,我可以常做。”
朱厌嗅了嗅,剑眉一挑,舀了一勺送入口中。
他愣了神,又舀了一勺塞进穷奇嘴里。“这味道……是故人的味道啊。小姑娘,你是和谁学的?是李子昀那小子吗?”
“我……他说他忘了自己的名字。”
穷奇解释道:“我们倒认识一个死神,自称李子昀,说是他自己起的名字。不知和你相识的是否是同一人。”
我愕然,黎从没提及他给自己起的名字,大概是觉得名字只是个称呼,自己取一个交流起来比较方便吧。
“李子昀啊,大约是两百年前,他来这儿处理公事,打过照面。也不知是什么公事,他每日都来,就因此熟络起来。他应该是宋朝人,做的浮元子也是宋时的手艺。”朱厌似是回味了一番,“姑娘是和他学的手艺?那他现在怎样?等到他要找的人了吗?”
“他……等到了……但是,他魂散了……”我喉头一梗,“前辈要是喜欢,我下次还来送。”
我慌乱地拉着林逸晚跑进地狱之门,趁着无人注意,胡乱抹了抹湿润的眼眶。
我没看到的是,在我们的身影消失在罗生门尽头后,前辈们默默地叹息,“他俩还挺像……”“这小子啊……”
我和林逸晚顺着一条幽暗的小路一直前行,已经没有光亮了,周遭黑得幽深,像迈进深渊,又像游走在深海。
直到出现殷红色的陨石从天而降,雷霆乍惊,火光四射。地面满是凹凸不平的陨坑和填满地表裂缝的岩浆,空中飘荡着无数黑色怨灵,发出凄厉的哀嚎声。
纵使先前做足了心理准备,也难逃心惊肉跳。
我与林逸晚快步向前走,穿过一个一个冒着黑烟的火坑,身旁是断断续续喷发出的岩浆,仿佛撩及肌肤,隐隐传来灼烧感。
远远看到邢炀的庞然身影,我们在百米开外站定脚步。不然法器就照拂到他了。
上古人类大概都是身形高大,有三米高,臂长且有力。邢炀也不例外。
他正受火石雨的浇淋,滚烫的火漫过皮肤,烫成焦黑的疤痕,脱落,露出可见鲜红纹理的肌肉,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周而复始。
邢炀应是察觉到我们的靠近,睁开了眼。一双黑漆漆的眼眸直勾勾地盯着我们,仿佛要将我们的魂魄吸入体内一般,没有一点儿眼白,着实瘆人。
他冷笑一声,开口道:“蝼蚁来这地狱做甚?汝等又是来与孤做交易的?”
“交易?什么交易?”我狐疑,莫非有人曾特地来过这儿,与他做了场交易?
他看起来有些意外,“汝不知?孤什么都能帮汝。荣华,名利,寻人,皆可。孤甚至能决定一个王朝的兴亡。只要用等价的东西来换取即可。比如,汝的半个魂魄。”
我吃了一惊,“在此之前多少人和你做过交易?”
他呵呵一笑,似在嘲讽,“人哉鬼哉,皆贪得无厌。只要人世间有所欲求,就会有蝼蚁来求孤。万年来,络绎不绝。”
我思索片刻,说:“我若说要寻一个魂散的人,你该如何帮我?”
“呵呵,孤自有法完成汝之欲。”他用手指轻弹出一滴血红凝珠,在我还没反应时,直直飞进我的嘴里。
我大惊,“你给我吃了什么?”
林逸晚见状,眼神警惕起来,暗暗抽出摄魂剑。
“孤的血。这是血契,汝实现欲望时,自会奉上半个魂魄。”他诡谲地笑着,不怀好意。
血契……不就是噬魄珠吗?我生吞了噬魄珠?
吐出来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入口就化为血气完全侵入我体内了。
小林的剑已出鞘,我忙按住他奋起的手臂,示意他断不能轻举妄动。
对方的实力暂不可知,况且上古魔物又能弱到哪里去?即使他有地狱鬼火压制,也不是我等能直面硬刚的。
我深呼了两口气,并无不适之感,甚至较之前更有精神了。
我拿出收魂瓶,单手结印默念咒语,霎时狂风席卷,万里魂归一处,会聚于收魂瓶中。
这力量……比之前强了不止一倍!
显然,邢炀也没料到会有如此结果,“孤的血能侵蚀魂魄,烙印血契。不论什么生魂,皆逃不过,为何汝反而吸收了血液?”
随即又摇摇头,“罢了,不过蝼蚁,怎掀得起风浪?孤的血未侵蚀汝,那便留汝一条完整的魂魄。至于寻魂散者,另请高明。”
我气极,“那你可曾向人间投放过噬魄珠?”
“孤已在地狱受刑了几万年,安能去人间?汝等且回吧,莫引祸上身。”他慢吞吞地警告完,就闭目不予理睬我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