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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各有千秋

作者:死神的画笔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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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怨不得佣兵们抓不住邓杰,邓杰是什么人?血族和人族的混血!天生的就比一般的人类要强,甚至比血族还要强一些,一般的佣兵去抓他?说白了邓杰逃走是不想挨枪子儿,虽然说一般的枪弹对他没什么大威胁,但他也不可能傻乎乎的站在那里被人家用枪打脑袋,因为人多了枪多了子弹也多呀,谁能保证哪个佣兵一时高兴看到邓杰打不死就不会想着在邓杰脑袋上动动手脚?就算邓杰再怎么和一般人一般血族不一样,脑袋被打碎了,神也会死呀!

    西方军队的训练模式和中国军队的训练模式是不一样的,西方训练的时候,子弹主要集中在目标胸部,只有手枪靶和狙击枪才训练射击头部。而中国的训练方式则不一样,中国训练的是主要集中在头部和胸部,头部为主要目标,不管什么枪都是如此。

    不能不说邓杰的运气好,因为这些佣兵里面没有中国退伍兵,否则的话,他就不可能这么自在的跳来跳去的。因为就算邓杰再滑溜,在十几支被愤怒的头脑控制着的各种自动半自动步枪、突击步枪甚至于轻机枪的弹雨中,无论怎么躲闪,总会挨上几发。

    众所周知的,子弹从后面追上来,打中人体的时候会让人体产生向前的加速度。本来邓杰就身轻敏捷,有时候跳跃在空中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被子弹打中。因为邓杰本身就是在美军训练下出来的美军士兵,他每次出来总是习惯性的套着防弹背心,所以子弹不是没有打中他,而是佣兵们射击训练的习惯性向他的胸部射击,子弹全被防弹背心挡着了。

    而佣兵们则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穿了防弹背心的人还能在这么长的时间里面又蹦又跳的,这已经超出了人类的体力极限,所以佣兵们认为邓杰并没有穿防弹衣。试想一下,一个身上套着十五公斤钢板的家伙,背着一支十五公斤的狙击枪,拿着一支三公斤的Ak再加上杂七杂八的各种物资,总重达到了接近五十公斤,然后身轻如燕在房顶上跳过五米远的距离,连续高速奔跑了差不多快十公里,这还是人吗?

    轻装上阵的佣兵们已经累得气喘如风箱了,何况前面那个带着一身装备的家伙?不过,怎么看那个砸了自己饭碗的蠢货都不像非常累的样子,看他在房顶上又跳又窜的,简直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佣兵们百思不得其解,怎么世界上还有这种家伙?

    后面的枪声慢慢的稀疏下来,佣兵们真的累了,佣兵们不是特种兵,特种兵一般是被团长们留在身边的人,出来追击的一般都是普通兵种,而且特种兵也很少有参加佣兵的。佣兵们之所以比一般的士兵要强,那是因为他们战场经验丰富。

    阿富汗游击队不是特种兵吧?那里面上到七十岁老爷子下到十几岁少年,武器装备差的可以,就那样,愣是和苏联干了八年把苏联打了回去。后来又和美国干了n年,美国也没得着什么便宜。如果单纯的用武器装备说事儿,那战争就成了谁有钱谁就能打赢了?事实上,战争的确也存在谁有钱谁就是赢家的可能,但是也存在穷人把富人踩在脚下的可能,所以说,战争其实还是以人为本而不是以装备为本的。

    佣兵是一个特殊的战斗群体,他们主要是为了钱而战斗,其次才是各种理由,但是不能否认,很大部分人是为了有仗打才加入佣兵的。长期在各个战场奔波,对于如何在战场上生存和消灭对手已经形成了各自的理念和风格。而对于一个国家的正规军来说,不是每个国家都像这些非洲小国,三天两头的暴乱、叛变、政变什么的,大一点的国家一般都追求安定、和谐。

    但是这样的坏处也出来了,一个平静的国家,他的军队是不可能具有什么杀伤力的。军人没有经过战场的洗礼,那还叫军人吗?如同一把刺刀,没有开刃,也只能靠着明晃晃的外表来吓唬吓唬人而已。佣兵和正规军的比较就是开了刃见过血的刺刀和没开刃明晃晃的用来唬人的刺刀的区别。

    佣兵也就是比普通的正规军要强那么一点,他们也不是神。所以佣兵死在战场上倒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过那一般都是被别人以众凌寡了。同等兵力下,佣兵一般是可以战胜正规军的,当然,碰上特种部队的话,差一点的佣兵组织一般都是被灭,好一点的,那就是五五之数了。但是,现在是佣兵们以众凌寡,应该是邓杰寡不敌众才对,可事实上……看起来好像是相反的?

    追邓杰的最少是六个巡逻小队,总计差不多有六十人,从探查小楼开始到现在,佣兵们在围追堵截邓杰的时候,被邓杰的手雷和陷阱炸死炸伤已达四十余人,只剩下十几个人在锲而不舍的追赶邓杰。这怎么看都不像是以众凌寡的结果吧?

    剩下的佣兵们已经有点累了,也有点恐惧。前面那个家伙是人吗?他到底是哪个国家出来的特种兵?就算是特种兵在这样的环境下也差不多被灭了,一个对一群啊,而且还是一群群殴他一个!他是谁?蓝博再世吗?又或者是终结者第四集?

    其实佣兵们再猜猜也就猜到了,如果一定要加一个评判,也许应该说是黑夜传说第四集才更加符合邓杰的身份——人类和血族的混血,使用的是现代枪械。可问题是,谁相信?那些都是电影杜撰出来的,谁也没见过真实的世界有血族和人类的混血。这有点违背了科学,不同的基因是不可能融合的,就如一只青蛙就算上了天鹅也不会生出会飞的青蛙来一个道理。

    随着时间的推移,夜幕不管不顾的降临了大地。在黑夜中让白天疲惫的部队继续寻找邓杰这样一个目标是非常不理智的行为,所以佣兵们暂时收队,在原地驻扎进行修整,等待天亮了再去寻找邓杰的痕迹。但是,佣兵们已经从叛军那里再次调来了两架雌鹿武装直升机进行夜间巡逻,即使邓杰想逃走,那也要给他制造点麻烦。同时,佣兵们派出了更多的部队替换下白天作战的部队继续进行夜间搜索,反正佣兵人多,可以替换着休息,邓杰只有一个人,累也要把他累死在这里。

    当然,随着夜幕的降临,邓杰也是松了一口气。白天他的血族血统不能被激活,和佣兵们作战是非常累的行为。但是到了夜间,血族的血统就可以发挥出血族的威力,就算是来一百个佣兵,邓杰一样有把握把他们全灭掉。

    “妈的,你们这群王八蛋追了老子这么久,也该掏点儿利息了!”邓杰缩在一处废墟里,费力的把胳膊上腿上的挨得子弹头用血族的能力逼出来,看着地上还沾着血迹的七八颗已经变了形的子弹头咬牙切齿的想着:“不就是砸了一次你们的饭碗吗?你们常年在各个战场上奔波,这事儿见少了怎么的,搞的跟杀父夺妻之仇一样和我不共戴天,既然这样,那我就不客气了,不打疼了你们我看我是没机会跑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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