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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落崖洞中,栖着一只十恶不赦的恶鬼。她祸害落崖这一带民众,不造福,不积德,以噬人为己任,罪孽深重。
落崖城内将要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那对新人混乐看不顺眼,凡是欺负过她的东西的人,混乐无肉不欢。
当天,混乐便出洞前往婚礼现场。这一天,满城尽带喜庆的红色,童颜嬉笑,老人欣慰,新人在众目睽睽之下踏上阶梯。
阶梯如云梯一般倒挂人间,混乐对这阶梯甚是满意,一想到把人踢下去,看着他们的脑袋炸开花,她就掩不住笑,口水直流三千尺。
有凡人看到她这副模样,他们一脸嫌弃地撇嘴。“哪儿来的乡巴佬?”
混乐嗤之以鼻,她还觉得他们凡人的礼仪繁琐无趣呢,如果不是为了替那谁报仇,她一刻也不愿意多待。于是,混乐漫步追上新人,在众人不可置信的眼神投向她时,她勾起一抹她最拿手的邪笑,高举手里那一颗血淋淋的头颅。
这颗头颅也属于一只不长眼睛的臭东西,他们同道中人有幸在此相遇,再开心也得放点血,以表谢意。
“你想干什么?”新郎官是个胆小,身上没什么肉的缩头乌龟,他躲在新娘后面,连屁都不敢放,居然敢质问混乐。
混乐看向他的目光里充满鄙视,嘴角却忍不住上扬。这种渣男的血肉,是最美味的。
“她抓着的是单眼鬼,落崖上下群鬼之首!”有人认出了混乐的手下败将,她十分欣慰。现在的人,不仅越来越糊涂,眼力也越来越有用了。
“是她杀了单眼鬼?她是新任鬼王!”
“新任鬼王?她这么小一只鬼,当真是传闻中那个鬼王?”
“叽叽喳喳,有完没完?”食物大声嚷嚷,是混乐最不能容忍的态度。一顿餐,有什么资格在她面前叫嚷。
当任鬼王都让闭嘴了,谁还会不识趣地多说两句。见周围安静了,混乐孺子可教般地点头,高高提起手里的头颅。
新娘双目惊悚,恶心得想吐。混乐见好不收,走到她面前,一把撕开头颅。鲜血立即飞溅到新娘染得不能再红的嫁衣上,头颅的散发随风飘动,仿佛没了生命的稻草。
一颗头,那么脆弱。混乐笑得疯狂,凝固的血液贴在她的额头上,显得极为诡异。“欺负我的丫头,你们胆子不小啊。”
到了这时,新郎官实在受不了了,撒腿就往阶梯下跑。混乐闪到他面前,左手刺穿他的胸口,挖出一颗活蹦乱跳的心脏。
胆小懦弱,爱恃强欺弱的人,心脏怎么不是黑的?混乐百思不得其解,第一次浪费食物,嫌弃地扔了心脏,踩在脚下,碎成一滩烂泥。
“你做什么?”,新娘的眼眶中泪花闪烁,如梨花带雨,惹人怜惜。混乐越看越兴奋,笑声逐渐阴森可怖。
“你们这些恶鬼,为什么来祸害人间?你们就该待在阴沟里,永不见天日,还世间太平!”
混乐觉得可笑,每个人内心都住着一只魔鬼,她只不过放大了那只鬼,他们这就无法接受了。人,就是脆弱。既然脆弱,就没有资格欺负混乐罩着的小鬼。
血洗了落崖城,报了仇,混乐十分心满意足地仰望落崖城。
这是她的杰作,她是混血鬼混乐。混乐,是混蛋的混。
***
城里、村落的生活,比较起来总归是不一样的。混乐不仅要早读,还要早睡,母亲管得严,混乐从来没有尝试过熬夜、打架。每次去学堂上学,所有学子经常聚在一起炫耀自己干过的奇事。混乐听得手痒,但也只是手痒,她不敢违逆母亲,闯什么祸。
放学的时候,混乐是那个隔壁家的小孩,懂事听话,二话不说就回家预习,不在市场多逗留。她经过城门,总会不由自主地往外看,外面是村落,她从来没去过的地方。
有一次,学堂来了名人。那是大名鼎鼎的孟康教授,学问渊博,据说无所不知。当时的混乐是个小迷糊,偶遇孟康,忍不住把心里的疑惑问出口。
孟康没想到这个浑浊的城市里,会有混乐这样一个没什么心眼的人,耐着性子说:“世上没有人无所不知,你要明白,学无止境。”
学堂有不少眼红的学子,他们觉得孟康跟混乐混得这么熟很不公平,于是,私下商量,一同冷落她。从那之后,混乐再也听不到那些趣闻了。
有一年,外面下着大雨,混乐的母亲病重,虚弱地牵着自己女儿的一双手。“混混,不要怕,世界很美好的,你有很多事情可以做,不要想妈妈。”
混乐不太明白,愣愣地点头,感受着妈妈的呼吸一分一秒地薄弱。那时候,混乐觉得很奇怪,她说:“妈妈,你怎么不呼吸了?你是睡着了吗?”
她想起来,以前有学子说过,人在一定时候会陷入沉睡,会睡很久很久,很久很久。
见妈妈不作回答,混乐笃定她一定是睡着了,坐在床边等她。等到第二天中午,孟康来了一趟家里。
学堂一整天不见混乐,孟康疑惑不已,因此亲自拜访。不料,第一次家访,居然变成了收尸。
混乐看着母亲的骨灰撒落在海中,始终不明白,她问:“这些粉末为什么会被风吹走?”
孟康愣了一下,蹲下来抚摸混乐的头,“混乐,你不伤心吗?”
混乐摇头,她没有伤心,她只是疑惑。
见她如此,孟康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看向大海,叹了口气。孩子总有一天,会明白伤心的。
有一天,混乐与孟康走失,碰巧遇到了一只野狼。这只野狼很大,皮毛像家里的护套。
野狼对着月亮“嗷呜”一声,混乐瞧着有趣,也跟着学它。被这么一个小少年缠住,野狼实在不乐意,露出尖牙利爪,想吓跑混乐。
混乐一点也不怕,反而好奇地上前握住狼爪,亲切一笑,“你好,我叫混乐,三日比的混。”
“嗷嗷”,野狼一爪子抓过去,夺回自己的狼爪,跑回了狼群。
右臂上出现了几道抓伤,流着血,有点疼。混乐皱眉,心里难受,那只小狗为什么要抓她啊?她以为狗与人之间的友谊很美好。
“小朋友,你在干什么?”
身后站了一个人,他眉眼带笑,但是容貌猥琐。混乐不喜欢长得难看的人,不想同他说话。
食人鬼见一个小屁孩儿也敢对自己这么无理,气不打一出来,伸手就抓起混乐。本以为混乐会大吵大闹,没想到她只是问了一句:“丑叔叔,你为什么抓我?你是要吃我吗?”
原本的确是要拿她当晚餐的,但是被她这么一说,食人鬼忽然就不想承认了。“我为什么要吃你?”
“孟老师说,森林里的坏人会吃人。”
食人鬼非常开心,他在人间这么有名,实属难得,在鬼域,认识他的恶鬼,五个指头都数得过来。“小朋友,你孟老师还说什么了?他是不是说吃人的恶鬼很可怕?让你们千万小心?”
混乐摇头,“没有,孟老师说吃人的恶鬼很恶心,口臭。”
当着食人鬼的面说他口臭,食人鬼想一口吞下混乐,问题是,这样做不就更加口臭了?
拿孩子没辙,食人鬼能怎么办?他为了避免麻烦,松开手,混乐就那么掉在了地上。
他刚要离开的时候,混乐再次开口:“你也要抛下我吗?”
食人鬼头也没回,气嘟嘟地离开。混乐忽然笑了,“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你走了,我也能开心。这世间的美好,我总有一天能找到。”
她这么一说反倒激怒了食人鬼,他回头一把抓起混乐,往他的老巢走。她要开心,他就偏不让她如愿。说个话都这么咬文嚼字,他光听着就来气。
与其说混乐是个少年,不如说食人鬼是个幼稚的孩子。混乐一口一个丑叔叔,唤声却一次一次开始变味。说的是丑,大家心知肚明是无耻幼稚。
有一段日子,混乐跟食人鬼生活在一处,食人鬼教会了她捕食。虽然嫌弃混乐不吃人肉,但是食人鬼每次还是会摘点野果子给混乐,免得她饿死了没人陪他说话。混乐开始以为,他们之间的交情是纯粹美好的,是母亲让她找的东西。
食人鬼作恶多端,有不少冤家。在他们聊天聊得最欢的时候,冤家上门了。食人鬼知道混乐这么一个傻姑娘,啥啥不会,于是,他把人扔到树上,叫她安分一点,自己可不想多个累赘。
在这一天,食人鬼的老巢被一锅端了,世上再无食人鬼这个嘴碎幼稚的恶鬼了。
混乐在一夜之间变了样,她喝了孟婆汤,从此,再也没有混混这个姑娘了。从此,只有混血鬼了。
有一年,山里来了一只恶鬼,他说他是单眼鬼,落崖群鬼之首。他得意洋洋的样子,嘴角按耐不住的喜悦,令混乐怀疑,站得高或许就是一种美好。
“你为什么跟着我?”,单眼鬼挑起眉毛,眼里一片警惕之色。“我可是鬼王,我一个手指头就能掐死你。”
“那你能教我,鬼王怎么当吗?”
“我堂堂一个鬼王,教你个小不点?”
混乐点头,“可以吗?”
单眼鬼:“......”现在的小鬼,都是这么放肆的吗?
从这时起,混乐每天像个尾巴狼一样跟着单眼鬼。单眼鬼怎么说也是一代鬼王,现在过的日子都是什么?他去河边洗澡,后头有个小鬼迈着小腿跟上。他日常去吓吓落崖附近有心篡位的恶鬼,身后躲着一只小鬼,害得他这个鬼王一点威风也立不起来。就连他找地儿上个茅房,那只小鬼也总第一时间出现在他的跟前,一脸认真地说:“鬼王叔叔,我刚有避嫌。”
单眼鬼经历了几次折腾,无语地跺脚,“小鬼,你想干什么?放过我行吗?”
“我想当鬼王”,混乐一脸认真地说。
“就你?当鬼王?等你杀了我再说吧”,单眼鬼摇着头,背着手离开。
混乐站在原地,想了想,“杀了你?”
前方的单眼鬼措不及防,脚步踉跄,差点跌倒。混乐笑着挥手,“鬼王叔叔,我知道了,我比你强就可以当鬼王了。”
“......”单眼鬼回头看了混乐一眼,眼睛微微眯起来,“你动真格了?”
“嗯,对啊。”
单眼鬼一步一步走回到混乐的跟前,拉起她的手往森林里走。混乐低头瞅了眼单眼鬼牵着她的手,她能感受到从他的手心传来的余温。她笑了笑,被这样管着,也是一种美好吧。
他们来到了一个满是枝藤的地方,周围有些昏暗,前面是一片沼泽。单眼鬼冷着一张脸,他说:“我不怎么欺负小孩,但是这鬼王也不是谁都能当的,我最讨厌别人跟我抢了。”
手心的余温没了,混乐被推了一把,失去了平衡,一头钻进沼泽里。沼泽的水很苦,混乐呛得眼角泛泪,想咳嗽脖子却是收紧了。之后怎么出去的,混乐就不记得了。
她睁眼的时候,有一群恶鬼围着她,踩着几名瑟瑟发抖的人。见她醒来,他们连忙唤道:“鬼王。”
“鬼王?”,混乐惊讶了一下,看向他们脚下的人,“你们为什么踩着他们?”
“没、没有”,恶鬼们纷纷跳起来,“嘿嘿,不踩,不踩。”
“啊,见鬼了,啊!”,那几个人很快没了踪影。混乐微微皱眉,不太喜欢他们惊恐的眼神。那之后,只要混乐说出她是鬼王,所有人便纷纷逃走,没有谁敢跟她多说两句。
在山上,嫌少会有人来打扰。稀罕的一次,来了一名清瘦的青年。他手里抓着一袋小吃,走一步三回头,神色说不出的慌张。
混乐坐在山洞里,刚好看见路过的青年。她很久没说过话了,嘴巴兴奋地努起来,“你好。”
青年猛地转身,微带恐惧地开口:“谁在哪里?”
“我——”
“不,你不要说,你是鬼王!”青年捂着眼睛朝她扔了袋子,撒腿原路跑下山,嘴里还不停喊着,“我跑,我跑啊!”
混乐弯腰拿起青年落下的一袋子莲子,放在手里掂了一下。有人曰,人生在世,唯有美食美酒不可辜负。混乐小心翼翼地拿出一颗莲子,放进嘴里。美食,或许也是一种美好。
莲子咬起来清香怡人,咔嚓咔嚓地在牙齿间碎成泥水。忽然,混乐皱起了眉头。
她听了妈妈的话,一直在寻觅美好,但是为什么每次找到的美好都是错的?就连莲子,也是苦的。
***
落崖洞口站着一只恶鬼,大眼睛空洞,头发披散下来,显而易见,她在走神。
鬼都刚散布消息,说是叶白云出狱了,如若遇上,好自为之。当年,混乐化为恶鬼的时候,他才刚入狱,如今一晃就是十年,他出来了,混乐却是一步也没离开过落崖。难道,美好真的不在落崖吗?
人人都说,落崖的落日黄昏最是令人陶醉,在落日下许愿,愿望终有一天会成真。混乐在落崖的每一天,都会许愿,她希望太阳在那一天没有落下去。那样的话,母亲就还在,她就可以问:“什么是美好?”
看落日看腻了,待在洞里待腻了,混乐难得有主见地沿着山崖走下去,走了一小段停在溪边。放眼望去,是高山湖泊,是落日余晖。
母亲说,世界很美好,混乐相信母亲,不过,什么是美好,没人告诉过她。她找啊找,找得精疲力尽,还是没找着。
“哟,小丫头在发呆呢?被我逮着了吧。”
混乐缓缓抬头,撞入一双生得非常漂亮的眼睛。花清雨天生丽质,笑容好看,性格也还好,见混乐看得微微睁大了眼睛,她笑着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怎么?眼熟吗?还是我太漂亮了?”
“漂亮”,混乐诚实地点头。她喜欢美丽的事物,比如母亲那样温柔的人。她不喜欢丑的叔叔,但是喜欢丑叔叔。
花清雨不是第一次被夸漂亮,对此不会有太大反应。她玩味地审视混乐,饶有兴趣地摸了摸腮帮子。“你这只小鬼还真小,太细皮嫩肉了,怎么活到现在的?”
哪里有鬼哪里就是鬼域。在鬼域,恶鬼互相残杀,吞噬其他恶鬼、抄了谁家满门、挖了哪个祖宗的坟墓,都是极为常见的现象。只要不违背鬼都的几大禁忌,做什么都是自由。混乐活到现在,大概是运气还行吧。
“我想想啊,你是想坐船还是走路?”
混乐本来想回洞里的,但是花清雨对她似乎充满兴趣,不肯让她离开。混乐抬头问她:“小溪也可以坐船?我不想坐。”
对于这个芝麻大的小鬼,花清雨是束手无措,不听话的孩子,是天大的麻烦。“看更大的世界,总不能一直步行吧,让你坐你就坐,哪里来的那么多废话?”
混乐皱眉,低声说:“跟着你就能找到美好了吗?”
“美好?我带你看世界,你跟着我肯定美好,我存在的意义就是替天行道,多美好。”
“那我跟着你,但是——”
在混乐开口问第二个问题之前,花清雨已经拉着混乐坐到了船上。像混乐满肚子问题的恶鬼,花清雨是头一次撞见。“你是‘十万个为什么’的化身吗?全是问题,烦都烦死了。”
这句话,混乐没有接,她抬眼看花清雨撑到自己头上的黑伞,“你为——”
“打住”,花清雨一口打断,“我最近耐心不好,你别嗡嗡地烦我。”
混乐抿嘴,低头看向水面,以前下山下得少,她都不知道这条小溪里有鱼。是了,从书中曾看到,溪水是甜的,有些甜水溪会有三文鱼。这几条活泼好动、鱼鳞黄色亮丽的小鱼或许就是三文鱼了。
“你也太无聊了,鱼有什么好看的,这里的鱼还不能吃呢,看了有什么用。”
“......”混乐努嘴,如果这只恶鬼是所谓的美好的话,混乐可能还是喜欢待在山里。
小船沿着溪边划去,两边立着高高的桃树,落英缤纷,鸟语花香。这样美丽的地方,混乐不得不诧异。她从来没见识过这么大的一片桃花林,这里真是落崖吗?
花清雨从船上站起来,一边撑伞,一边向混乐伸去左手。她的左手修长纤细,似是一双弹琴的手。混乐犹豫了片刻,才借着花清雨的力,重新站到了土地上。
“这里是落崖、桃林城的边界线。桃林的另外一边,就是桃林城了。”花清雨的话,惊醒了混乐,如果她顺着桃林走到出口,她就不在落崖了。不在落崖了,她是不是可以找到母亲口中的美好了?
“谢谢你。”
混乐的喜悦,花清雨看在眼里,她趁火打劫地提议:“谢就不用了,我们一起干票大的,你觉得怎么样?”
吃了之前的亏,混乐学乖了,她问:“做什么?”
花清雨神秘兮兮地笑,附在她的耳边轻声说:“挖坟。”
挖坟?混乐不由得想起寻常的恶鬼都是做什么的,可是混乐并不想,她摇头拒绝道:“不挖。”
她的回答明显不符合花清雨的胃口,花清雨不解,皱着眉头追问:“为什么?”
“我听妈妈的话。”
说这话时,混乐是一副很乖的模样,眼睛亮亮的,仿佛这是她的信仰。反之,花清雨则一脸无语,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小屁孩。“你母亲说过不能挖别人的坟墓吗?”
艰难地回想了一下,混乐摇头。她记不起妈妈有说过这样的话。
花清雨合手叫好,“那不就得了,走,挖坟墓去。”
如果你看不惯谁,就挖谁的祖坟,保证解气。这是花清雨的原话,对此,混乐表示同情。花清雨看不惯的人,肯定很多,幸好自己没什么祖坟,不然妈妈该怎么办。
挖坟墓没有混乐想象中的那么恶心,泥土硬邦邦的,一块一块的,挖了很久也不见尸体。
“很奇怪是不是?这里大部分的尸体早被其他恶鬼挖了,哪会留到现在。”
原来,花清雨过来挖坟墓不是单纯的挖坟墓,但她到底要做什么,混乐猜不出来。“你为什么挖空坟?”
原因很简单,混乐听懂了一大概。其实,花清雨这次出现在这里,是在找一只躺尸鬼,晚上的时候,他会躲在坟墓里过夜。所以,混乐才被拐到这边当苦力了。
“你听说过鬼灯吗?”见混乐缓缓摇头,花清雨叹气,由衷地感叹,“你果然没什么做鬼的经验。听好了,鬼灯是我们恶鬼的命脉。”
她说,每当恶鬼作恶的时候,他们的鬼灯就会亮起,代表所做之事是出自他们之手。鬼灯也是每只恶鬼的寿命,当恶鬼的鬼灯熄灭,这只恶鬼就不复存在了。一种拖延鬼灯熄灭的方法,则是找到双生鬼,一只与你同年同月同日生的鬼,烧了他,吃了他,随便你。
“躺尸鬼,是我的双生鬼之一。”
说完,花清雨挖坟挖得更带劲了。她们挖遍了这边的坟墓,久久不见那只躺尸鬼。混乐忍不住伸长脖子,“那边的坟墓为什么完好无损?”
“因为没人敢动那里的人。”花清雨淡淡地说,语气说不上的苦涩。
忽然,手碰到了什么凉凉的东西,混乐一惊。那是什么?手下的东西是一条腿,苍白冷硬,仿若一具死尸。
这提醒了混乐,她们在挖坟墓,躺在坟墓里面的当然是死尸了,不是死尸,就是躺尸鬼。想到这里,混乐抬头,不禁疑惑。
人呢?混乐扭头,没有看到花清雨。她心里着急,躺尸鬼她可不要。
“混混。”
耳边传来记忆中十分温柔的声音,那是世上最温柔的叫唤。混乐的笑容追本溯源还是儿时的那般窃喜,“妈妈?”
“啊!”,一道惊心动魄的尖叫擦破天际。混乐身后的一道鬼影消散,一名少年吹了吹她手指上那抹鬼影残留的粉末。那名少年长得细皮嫩肉,肌肤麦黄,语气不屑,“你真不小心,差点被活吞了。”
“你是谁?”,混乐疑惑地看着她。
“我是世界上的另外一个你,也叫混乐。”,‘混乐’笑嘻嘻地回答。“如果不是我,你现在早投胎去了,连换了个地方都不知道。”
周围明明还是桃林,大片大片的红色,美不胜收。“换了地方?”
‘混乐’十分鄙视地白了她一眼,“这是躺尸鬼的幻境,刚那鬼影就是他。我说,你什么也不知道怎么随便跟鬼出来?”
“我——”
“行了,你不用说了。不就你跟你的‘美好’么,美好美好美好,你这么好骗,被卖了还帮人家数钱。”‘混乐‘打断。
混乐:“......”
“地主家的傻儿子,要这要那不知足。傻乎乎的”,‘混乐摇头叹气。“故事要听吗?以前有一个贼有钱的地主儿子,他爹是地主,要啥有啥,要命的是,这位儿子的每一个要求刁钻得不得了,口才又特好,别人再气也都说不过他。在鬼城名山上,有两只勾人魂魄的恶鬼,其一手执把薄扇,其二手提一串铁建。他们办差办到地主家,早在外地听说了这位地主儿子的名声,不免心中痒痒,想会一会他。地主儿子以为他们是来讨好他的穷小子,于是,毫不客气地说:‘我不要你碰过的扇子,但是我要你的薄扇,你能给我我就满足你一个要求。’那位白什么鬼立即笑着答应了,他让地主儿子爬到树上,耐心等着便是了。地主儿子觉得好玩,立马照做了。突然,那黑什么鬼甩出他的铁建,一把勾起了地主儿子。地主儿子就那样被吊死在树上,死状极惨,他伸出长长的红舌,两眼翻白。白什么鬼在这个时候说:‘好了,现在你是我,我是你,所以这把薄扇是你的,碰它的也不一定是我。我要的东西很简单,你永远闭嘴即可。’唉,这位儿子不肯好好地当个地主儿子,非要这个那个,下场不就那样了。”
混乐听完,没有太多感触,“嗯。”
“你不怕?”,‘混乐’不甘心地叉腰,“嘿嘿,我还就要吓吓你。听好了,从前从前,一个长相奇丑的恶鬼爱上了他们镇上最靓的姑娘,那位姑娘心有所属,可惜她心爱之人并非恶鬼。于是,恶鬼为了留住那名姑娘,只好带着她去一个没有人打搅的地方,把她囚禁在身边。恶鬼对这名姑娘极好,除了离开他的身边,恶鬼什么都会满足姑娘。有一次,那名姑娘要求恶鬼把自己的手臂卸下来,恶鬼照做了,他的血就那么溅在了乱草丛中。后来,姑娘每天要求恶鬼砍下他身体的一个部位,直到恶鬼五马分尸,只剩下几块残肢。那一天,姑娘摆脱了囚禁,逃了出去。恶鬼气得凝固的血液喷溅起来,从他的残肢上,一种红黑相间的花在那里盛开,那是一种凄美的花朵,开在地狱中的忘川河畔,是黄泉路上唯一的风景。入了黄泉,便要忘却今生今世,相传‘彼岸花,开彼岸,只见花,不见叶’,那名恶鬼爱而不得,与那名姑娘再也无缘了。无缘便是无缘,有些东西强求了下场可惨了,啧啧,大卸八块,真壮观。”
“好恶心”,混乐皱眉,但是不怎么害怕。
‘混乐’的奸笑立刻僵住,“还不怕?也是,这里这么亮,一点讲鬼故事的氛围也没有,也难怪你不怕了。真无聊,难得能吓吓你,诶,我听说巫南人会很多故事,你有空去巫南看看,那里肯定很热闹。”
“巫南?”
“问你那个姐姐吧,你放心好了,别人不靠谱,这世上还有另外一个你,我永远都会保护你的,咱谁也不怕。”
混乐笑得很开心,母亲说过,心情不好睡一觉就好了,因为美梦里的东西都很美好。
世界上的另外一个自己的存在,也是一种美好的意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