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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手医馆。
“500文?你怎么不去抢。”温宁柳眉倒竖,尖叫出声。
医馆里的人顿时将目光看向了声源处,只见一个怒气冲冲的女娃子,正瞪着账房先生。
账房先生看着也不过二十出头,下巴留着浅浅的胡渣,看起来老实本分的模样。
他摊着手像是在解释些什么,账房先生的声音就温柔了很多,隔得远的人基本听到不到他说了什么。
不一会儿,就见那女娃子从怀里掏出了钱袋子,心疼地数了80文钱放在账房先生的桌子上,然后把剩下的12文钱小心收好。
离得近的人隐隐约约可以听到女娃子说的话,“我弟弟要以学业为主,剩下的书就不抄了,余下的钱我以后会送来,这是80文,以后我每隔三日来还钱。”
账房先生有些为难,“这是华神医交代的,只收书,不收钱,女娃娃,你就别为难我了。”
“怎的,你们这开的到底是医馆还是书馆?”温宁仍然不肯罢休。
“君子曰,人无信不立。你弟弟既然答应替我抄书,便是立了誓约,你如今替他毁约,是想将他至于何处啊?”一个温润的声音从温宁背后响起。
温宁转身边看到了说话的人,是一位中年人,身着一袭白衣,古井无波的眼睛正定定地看着她。
温宁以前远远的见过这人,正是传说中的“华神医”。
此时近距离观察,发现他和自己想象中的不太一样,至少,脸是白的,和李玄玉一样白净。
以前她觉得,这个黑心大夫应该是一张黑脸,一脸奸诈的模样。
温宁不禁在心中暗道,“果然人不可貌相,这黑心大夫竟然看起来还人模狗样的。”
华柯不知温宁心中所想,只觉得这女娃子看自己的眼神古怪的很。
念及心中所想,华柯也没在意女娃子不善的神色,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同时也示意对方坐下说话。
账房先生识趣地为两人倒了杯水,便将此处的门帘放下,挡住了那些窥探的目光。
“把手伸出来。”华柯说道。
鬼使神差的,温宁便伸出了手,华柯便顺势将手搭在了温宁的手腕上。
少顷,华柯将手收回。
“恢复的比我想象中要好,回家多喝些热水,心态放平和些,三日便可痊愈。”华柯慢悠悠地说着。
温宁赶紧将手收回,警惕地说,“我可没叫你帮我诊治,这个,我不给钱的。”
华柯笑道,“这个是算在那500文里的,我答应了你弟弟,500文,包治好。”
“说起这个,你也太黑心了,我刚刚去书局打听了,抄书先生都是30到50文一本,你就给我弟弟算20文一本。”
华柯显得有些意外的样子,说道,“抄书先生是这个行情吗?我只是恰好想让他帮我抄25本书,所以……”
华柯的样子不似作伪,但这反映恰恰说明了这件事的不同寻常。
这人叫李玄玉抄书,竟是连行情价都不知道。
温宁感觉自己好像抓住了什么不同寻常的细节,她狐疑地看着华柯,这家伙定是有什么阴谋。
华柯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思索片刻,忽而眼睛一亮,说道,“要不我再给你开付药,算你弟弟40文抄一本,怎么样?”
温宁此时看华柯的眼神就和看王婶子的儿子一模一样,王婶子的儿子今年二十好几了,不过智力只停留在了五六岁,是个弱智。
最后,温宁提着一大包药离开了妙手医馆。
回家的路上,温宁花10文钱买了根猪骨头和两个鸡蛋。
还剩82文钱。
华柯将那80文钱退给了她。
温宁显得有些心事重重。
华柯说,他想收李玄玉做学徒。
25本医书,是他的考验,也算是他的投资。
他问温宁为什么一定要李玄玉上学。
温宁只觉得脑子很乱,如果让李玄玉跟着华神医学医,那他们以后一定能住上大房子,一副药就500文,束国好一些的宅院也不过2000两白银,合约20万文钱,也就是400付药的事。
如果每天看十个病人,一个多月就能买得起大房子了。
关于算钱,温宁有着惊人的天赋,无师自通。
不不不,这样会坏了小玉米的前程。
温宁知道,李玄玉在学习方面,有着惊人的天赋。
这一点,从学堂收的学费上可以看出来。
原本温宁是交不起学费的,但是学堂的先生见过李玄玉一次后,将学费定为了一个学期10两银子,差不多给他们打了个一折。
李玄玉好几次想放弃上学,要帮温宁做零工,都被温宁拒绝了,为此两人还吵过很多次架。
温宁自小便没机会上学,也没有什么学习的天赋,大字不认识几个。
李玄玉能有机会上学,是非常难得的了。
而且先生说过,以李玄玉的天赋,考个进士是不成问题的。
届时,无论是朝廷出仕还是进入勋贵们府衙做谋士,都是摆脱了平民阶层,跨入另一个阶层了。
可以说,读书,是穷人改变命运的唯一捷径。
温宁眉头深锁,华柯的话还在耳边回响。
“如今这乱世,十年后,束国还存不存在都是未知之数,掌握了医术,等于多了门吃饭的手艺,关键时刻还能保命,若是当了官,破国之时,就是命丧之时。”
温宁对这话并不赞同,她隐隐觉得事实不是这样子的,但她又不知道如何反驳。
她又想起了那个噩梦,那把刺入李玄玉胸膛的尖刀。
甩甩头,她告诉自己,只是因为雾国的经历,让她心中恐惧,那只是梦,不是真的,魏国和雾国相邻,但和束国中间还隔了两个小国,魏国的士兵怎么可能打到束国来。
抛开这些杂念,温宁陷入了纠结。
一直以来,她要做的选择就是怎么活下去,怎么打更多的零工来填饱两人的肚子并把李玄玉的学费凑齐。
当人生出现了岔路口时,她显得有些不知所措,她不敢轻易替李玄玉做决定。
尽管之前让李玄玉读书就是她单方面的决定。
然而现在,她对自己的这个决定产生了怀疑,读书真的是最好的出路吗?
“哟,这不是我们的宁小妞吗?”
听到声音,温宁暗道一声,糟糕。抬头一看,温宁的心一沉,果然是这个大魔王。
大魔王也姓王,是王婶子丈夫的远房表妹的儿子,名叫王青山。
王青山的父亲和王婶子的丈夫都在服兵役的期间死了,而王青山的母亲领了抚恤金就跑了,据说是攀上了一个酒楼的掌柜。
王婶子便一人养着两个孩子。
乱世多养一个人有多难,温宁是知道的。
不过街坊们说,王婶子愿意收留王青山是想着有人能帮着照顾一下自己的傻儿子,而且将来老了也有个依靠。
毕竟那个傻儿子只是个累赘。
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王婶子突然将王青山赶了出来。
那时候街坊们都以为王青山会饿死。
却没想到时隔一个月后,他领着一帮孤儿,坑蒙拐骗偷,无恶不作。
闹得街坊们原本就不富裕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
好在王青山虽然凶狠,但你只要乖乖给钱,他倒是不会伤人。但你若是反抗,那必定会吃一些皮肉之苦。
而且他特别喜欢在大家出门回家的必经之路堵人,平日里大家没什么事都是很少出门的,除非需要购买些生活必需品或者做些零工。
这些都意味着有钱或者有食物。
温宁每回出门都只带当天要使的钱,买东西也不会买很多,而且在路上会非常警惕,只远远看见这伙人的影子便掉头就跑。
是以,温宁和李玄玉来束城的这半年时间,温宁只被堵到过一次,之后再也没被这大魔王抓到过。
“要堵到你可真不容易呀,为什么你要躲着我呢?难道你不想跟我做朋友吗?”王青山一脸人畜无害的样子说道。
不知怎的,温宁脑海中就想到了华柯。
果然,人不可貌相,温宁更加坚定了这个想法。
“青山大哥,我今天的钱都买药了,咳咳,实在是没钱孝敬你了,下次,下次我一并给你,行吗?”温宁此时已经没有在医馆说话的气势,就像是一只温顺的小白兔。
在医馆,众目睽睽,对方是要开门做生意的,不敢拿自己怎么样,最坏的后果就是以后得病了不给自己看病而已。所以温宁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摆出一副恶狠狠的模样。
而现在,她是打不过王青山的,两人距离这么近,跑也来不及了,若是惹怒了对方,自己不仅会受皮肉之苦,还会耽误做工。所以,温宁只能低声下气。
“啧啧啧,这可是妙手医馆的药,还买了肉骨头和鸡蛋,最近是得了什么赚钱的活计吗,小日子过得挺不错呀。”王青山眼睛很尖,发现了温宁拼命想往后藏的骨头和鸡蛋。
住在这一片区的居民都是穷的叮当响,都是有了上顿没下顿的主。除非重要的日子,否则平时基本没什么荤腥。
温宁死命的拽住纸袋,这是她买给李玄玉的,她不能交出去。
华柯说了,李玄玉如今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需要营养,骨头和鸡蛋是时下性价比最高的营养品了。
她的理智告诉她,要屈服才能保全自己,但潜意识却不肯松手。
王青山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
这群贫民窟的穷人,抢夺他们的钱和食物就像是抢夺他们的命似的。
往往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给他们点教训就好了。
王青山捏起拳头,狠狠地向温宁的左肩膀捶下去。
他可以预见,等到他的拳头碰到对方的肩膀时,骨头“咔嚓”碎裂的声音。
然后对方的脸会因为痛苦而变得扭曲,最后,他会看到对方眼里深深的恐惧。
他很享受这个过程,每当这个时候,他都觉得自己就像是世界的主宰,可以掌控别人的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