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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随着天气的炎热,所有生灵都开始聒噪起来,”
我正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打着异闻录特别周刊的刊首语。我们这种猎奇杂志,作为夏日消暑用品是再好不过了,愣是能在太阳底下让你背后阴风阵阵。
“人与异世界之间的间隔变得模糊,人类会误闯进另一个空间,经历奇妙的体验,而鬼魂也会混杂在人群中,回到他所日思夜想的地方……”
写到这里,右手手心又开始传来隐隐的胀痛,让我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会儿。看着缠绕在相框上的红线,我不禁又想起昨天那个执着的亡魂。
黄齐死后家人迅速过来办了丧事,他早已奔向另一个世界。但高若松是个孤儿,过了很久他才被草草埋葬。心有留恋,何以成佛?他久久不肯离去是因为与黄齐的那个赌约还没有完成。
哦对了,昨天是黄齐的忌日。婆婆醒来之后全当坐了一个梦,把作为平安符的红线给了我。我以为除了没有喂食之外,一切都完成了,但心里仍然有种忘了什么事情的不安感。
一股湿热的感觉突然从我的上唇传来。我下意识的摸了摸鼻子,手上留下的竟是鲜红夺目的血液。
看着这刺眼的猩红,在手中揉捻出黏着的触感,鼻子里的温热感愈发强烈。我愣了足足有一分钟,才迅速反应过来,连忙抽了好几张餐巾纸捂住了鼻子。
是天气太干燥了吗?之前好像从来都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吴主编!”小王敲门的声音把我拉了回来,她上气不接下气地出现在我面前,连门都没敲,似乎有什么急事。
“怎么啦?”我使劲擦了几下,丢到了一旁,没让她看到我窘迫的样子。
“有个人,说要见你……冲……冲上来啦……他……”
“吴恙!!!!”
小王还没说完,一个高亢熟悉的男声立马闯进了办公室所有人的耳膜。原本就女多男少的编辑部一下炸开了锅,所有人的脑袋都向同一个方向看去,我终于想起来了,我忘了给他发短信。
气呼呼的秦初一一把把门推开,那门吱呀了两下几乎要倒下来。不顾小王等同事的围观,他粗着嗓子大声说道:“你不是说好了昨晚到家给我短信的吗?为什么关机了!”
“这男的谁啊?”
“哇,吴主编男朋友吗?还是……”
“不会吧……我倒觉得像……”
一旁的八卦圈已经聊开了,我的脸“唰”地一下红的跟猴屁股似的,赶忙推着他一直走到最外边空旷的走廊上。
“你能不能小声点?”我对他使劲比划着,“我在这里也算半个老大了,你干嘛呢。”
“担心死我了你知道吗!差点就报警了!我连夜赶到你家,你也不在,你到底去哪里了?难道是送你戒指的男人家……”
“想什么呢!”我吼了一句,立马又害怕地朝着后方看了看,确定没人之后,压低了声音,“好了好了,我的错,手机昨天没信号今天没电忘了充。”
“……”他转过身子,摆出一副不愿理我的姿态,头上没梳好的发丝也跟着倔强地翘在脑门儿上。
“我的错啦,请你吃饭,怎么样?”
“不行。”
“请你看电影?IMAX怎么样嗯?”
“……不”
“那你说,要怎样,我听你的。”
“今晚住你家。好了就这样了。”说完秦初一摆了摆手,也不等我答应就走出了办公楼。一拐角人已经没影儿了。
下了班,如约跟秦初一吃了饭看了电影,当然都是我掏的钱。行走在回公寓的马路边,我们俩又开始聊起旧照片的事情。
据他说,关于网上那份年代遥远的失踪人口报告已经托人去查了,应该这两天就会有结果。
夏天的夜晚天暗得很慢,四处充斥着虫鸣声,再寂寞的人也会烦躁起来。作死的我今天穿了裙子,脚脖子硬生生给蚊子咬出了好几个大包,痒得我只得走一段路就停下来挠几下,这倒是笑趴了一旁的秦初一。
“你这就是黑吃黑啊,都喜欢肉的动物。”他贱笑着,也不知道体谅一下我。
我刚想回嘴,突然又感到鼻子处的温热感再次袭来,连忙蹲了下来。
“怎么了?”他看我有些不对劲,弯着身子问道。
“没事,”我一边捂着鼻子一边答道,充满了鼻音的声调听起来怪怪的,“天气太干了,老是流鼻血。”
“现在又不是秋天。”他小声咕哝了一句,从口袋里掏出纸巾递给我。
趁我在路边休息,秦初一两手插在脑后,伸了个懒腰,观察起周边的环境来。对他来说,N市还是个陌生的城市,到哪哪都要问我这是什么那是什么,活像农民工进城。
“我就是农民啊,”他常常自嘲,“来自美国大农,哈哈。”
他朝着四周环顾了一会儿,眼神突然停留在了一旁。
“这是哪里?”他指着前面建了一半的工地问,“这么好的地段,怎么不开发开发,就这么空在这里?”
我顺着他指的地方看去,确实是一栋烂尾楼。地基打了一半,建筑车辆还停在边上,就是不见工人的影子。按道理说,夏天工地都会工作到老晚,亮着一盏能刺瞎人眼睛的高光灯一直忙活到天亮。如果就这样空着的话,应该是弃置已久了。
“烂尾楼而已,有什么好看的。”我站起身,推着秦初一回家。
“我看这里地方不错啊,旁边就是公园,怎么造了一半就停工了。”他恋恋不舍地望着后方,眼神依旧停留在那里,“啊!你看,工地外面还拉了线。”
说到公园,我才想起来这里是新城人民公园附近。这个建筑工地好像之前上过新闻,主流媒体报道的都是工地老板卷款而逃,拖欠款项导致工程停止。但小道消息则是说在这里挖出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所以才停工的。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这里依旧荒置着,别说在开发,连收拾都没有人收拾。
一路上吃完饭散步的人不少,我们两个一直站在路边探头探脑的太奇怪了,我赶忙推着秦初一快点回去,生拉硬拽地推着他赶地铁,总算是到了家门。
他像个主人似的一回家就瘫在沙发上看起了电视,一边还从冰箱里拿出了我买的冰激凌吃了起来,动作缓慢地就像是濒临死亡的大象。我哭笑不得,只好先去准备他今晚的床铺。
书房里的电脑还开着,上次离开的时候太匆忙忘了关。蓝色的电源把我吸引了过去,我晃动了几下鼠标,屏幕立马亮了起来。
幽幽的蓝光充满了整个书房,放在电脑前的地图还歪斜地躺在桌面上。这是上一次用来确定经纬度买的本市地图。我拿起来折了几下,准备放到书柜里去,手突然感觉摸到了什么。
一种黏腻的感觉。我摸了摸鼻子,并没有流血。是那种记号笔未干,沾在手指上的感觉。我才刚到家,秦初一也没有到过书房,谁动了我的记号笔?
我迅速打开房间的大灯,寻找着记号笔渍的来源,是地图。
摊开半个桌子大的地图,我仔细寻找着记号笔的踪迹,终于在N市地图右下角,看到了一个重重的圆圈符号。刚刚被我抹过的地方从圆圈一边晕开,像个血迹一般的感叹号连在圆圈旁,刺眼而醒目地提醒着我。
“吴恙,我们打个赌,你帮我找到黄齐的话,我就帮你去找你想找的那个人怎么样?”
是高若松!
我们的赌约生效了,我帮他找到了黄齐留下的红线,他实践了自己的诺言,帮我圈出了那个我想要找的人!
我捏着地图的手忍不住地颤抖起来,不知道是兴奋还是害怕,手心里竟然微微的渗出了汗水。
我要找的那个人……赵铖!
赵铖,我要找到赵铖了!谜底就要解开了!
“小恙!”我还没从兴奋中缓过神来,秦初一也激动地叫了起来,径直跑到了我所在的书房,“找到了!那个发失踪人口报告的家庭!”
我此时根本没心思听他在讲什么,满脑子都是赵铖赵铖赵铖。戴着黑色圆边帽,穿着军绿色外套,一脸诡笑着的赵铖仿佛已经来到我身边,我只要稍稍地再努力一下就可以触及。
“小恙……?”秦初一看我并没有因为他的消息而激动,反而是呆呆地盯着手里的地图,一脸抑制不住的兴奋,有些疑惑。
“走!”我突然抓起他的手,往门口跑去。
“哎,你别急啊,我得跟人家说一声才能去拜访啊!”他在我的身后叫到。
“我要找到赵铖了!”我激动地说。
“什么?”他有些反应不过来。“我们现在要去哪?”
“赵铖!”我再一次喊道,手中的地图因颤抖而掉落多次,最后终于用手指指着地图上的那一个红色的圈圈,不住地对他说,“他在新城人民公园!赵铖在新城人民公园!”
“我们就要解开这个谜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