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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顺颐决定在别墅后面的那个温室里开始养花,她虽然有着金父留下来的大笔遗产,可是无所事事的生活让原本她就空洞没有色彩的人生变得更加枯燥乏味了。幸而现在身边有了这么一个美好的少年,金顺颐脑中浮现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当晚就告诉了金哲秀。
少年自然是不会反对的,在他的眼里,金顺颐说什么都是对的,做什么也是对的,他只要安安静静一辈子陪在她身边就好了。耳边听着来自少女的细声温和的话,金哲秀觉得自己好像已经睡在了云端,周围都是软绵绵的,很白很干净。
“喂!听见了吗?”金顺颐说完就发现面前的少年两只眼睛都没有了焦距,像是神游太虚了那般。她都没有发现自己的嘴角勾起了一个浅浅的弧度,然后伸手在少年的脑袋上给了他一个暴栗。
金哲秀在她的这个动作后自然是立马就回过神来,他的眼睛里顿时亮晶晶的,他其实是有听见金顺颐在说什么,只是后来不由被女孩子的声音蛊惑,然后失神了。“好,阿顺说什么都是好的。”
他已经慢慢变得会说话,这一周多的时间里,他已经都不记得自己叫了多少次这样口齿亲昵的称呼,阿顺阿顺阿顺,她的名字可真好听。
而金顺颐呢,她不是第一次听见少年这样带着温情和缱绻的称呼了,从最开始一听见来自少年口中的阿顺就不由脸蛋发红,到了现在在听见这个称呼内心只是微微慌乱,她掩饰的很好,都没有叫少年看出来。
“那我们明天就去集市上采买一些树苗和花卉回来?”她提议说。
金哲秀微微皱了皱眉,他可是没有忘记上次女孩子发病时那恐怖的样子,简直都要让他的心脏停止跳动了。对于金哲秀来说,集市并不是一个美好的地方。他潜意识就觉得,就是因为上次去了那个地方,所以他的女孩子才生病了。
“不要!”这一次,他没有认同金顺颐的提议,只是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意思。
金顺颐疑惑了,怎么去集市也有意见了?不是之前都同意了一起栽种树苗吗?现在不去集市的话怎么买回来?
“为什么?”她耐心地问着金哲秀,一只手也带着安抚的味道抚上了男孩子的头顶,指腹很柔软,让面前的那孩子不由自主地放松了身体,没有了之前因为抗拒而变得的紧绷。
金哲秀抬头看了面前的少女,眼里还有些紧张,他突然伸手将金顺颐放在自己头顶的那只小手拿了下来,然手在后者都没有一点准备的时候,慢慢靠近她,带着一点点的试探一点点的不安紧张,将少女缓缓地抱在了自己的怀中。
他的动作很轻,声音却更轻。“我怕你生病,我们不要去好不好?”
他都把集市当做了梦魇一样的地方,那个地方会让他喜欢的少女生病,他不愿意她过去。
原来,竟然是这个原因。被在少年抱在怀中的金顺颐有些啼笑皆非,她感觉到自己贴着的这具身体发出的热量,就像是这身体的主人说的话那样温暖了她的心。
“你傻呀,上次是因为天气,不是因为我们去了集市。”她慢慢从少年的怀中脱离出来,双手捧着男孩子那张好看的脸轻声说。
金哲秀的脸上出现了一种似懂非懂的表情,他看着金顺颐,口中呢喃,“天气?”眼里还有不解。
金顺颐现在靠在他的胸膛上,耳边传来的是少年强有力的心跳,扑通扑通,好不震耳。她拉着他的手,在他的手心里写了两个字,然后回答说:“不仅仅是天气,就算是空气太糟糕了也会生病,所以我才来了这里。”
她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到底是憎恨这个让自己脱离了人群的肺病,还是该感谢它,因为它离开了喧嚣的大城市,来到这里又见遇见了眼前的少年。
感觉到面前的人将自己拥得更紧了,金顺颐拍拍他的手臂,低声说:“我是不是很没用?连自己的身体都不能照顾好?”第一次见到他也是这样,差点因为够不着药就一个人悄无声息的死去,而自己来到这里的第二次发病,也幸好是他出现在自己的身边,不然又将是死神的胜利吧。金顺颐有些悲哀地想着,这到底算是什么呢?虽然明面是自己收留了哲秀,可是呢,实际上却是少年照顾了她。
金哲秀听见这样的话,心里猛然一痛。他握紧了金顺颐的手,想要说点安慰她的话,可是却是不知道怎么表达。他只好抱紧她,好像这样怀里的女孩子就不会再难受了。
“以后我照顾你。”这句话在心里憋了好久,今天终于说出口。
金哲秀突然觉得靠近自己心脏的衣服的部分好像有些湿了,女孩子的眼泪好像都已经渗透了皮肤,把他保藏在皮囊之下的那颗心脏都浸泡地发痛。
温室花苗的事情最后还是解决了,不过少年固执地没有让金顺颐跟着一起去集市。同村的小哥正好有人开着小货车去集市进货,金哲秀就跟着他一道了。
需要采买的东金顺颐在少年出门之前就已经列好了清单。出门前,金顺颐拍了拍金哲秀的头顶,“好好做,在外面小心。”她原本也是想要一起跟着去的,原本以为自己已经给这个固执的少年解释清楚了他就不会在阻拦。可是偏偏还是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金哲秀说什么都不让她出门,好像真的是把她当做一个陶瓷娃娃了。
金顺颐在家门口看着少年坐进了副驾驶,这才折身回了屋里。
来着乡下不知不觉都已经一个月的时间了,秋天的脚步也渐渐走近了。到路边种着很多的法国梧桐,虽然邻家的大妈偷偷告诉金顺颐这是“盗版”,其实就是普通的梧桐树。而现在这普通的梧桐树也落下了满地的金黄色的落叶,将这这一片道路都铺成了像是一下康庄大道。
天气渐渐来凉快下来,正好这几天金顺颐就开始采购一些食材,她准备来酿酒。葡萄已经过季了,显然是不可能再做葡萄酒了,可是现在月桂已经开始开放了,她准备做一些桂花酒。
从前在家无事的时候,金顺颐就跟着金母学了不少家务活儿。金母是家庭主妇中的楷模,做什么事情都是有自己的一套规矩,家里的大小事情都安排的妥当,就算是在金父公司最危机的时候,家里都没有处一丝差错。金顺颐看着自己带上的一次性手套,不由回想到她母亲还在世的情形,眼睛又觉得有些发痒了。
可是,金顺颐都还没有来得及伤感的时候,突然,头顶上的吊灯就“嘭”的一声掉了下来。
这原本就是酒窖,是个地下室布置而成,上面的天花板的缝隙里就突然开始掉灰尘下来,客厅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倒塌了下来,在金顺颐的头顶发出了一声巨大的落地的声音,有些像是墙上的挂钟掉落的声音。然后接二连三的噼里啪啦物品倒落亦或是发出的碰撞声,就先金顺颐都觉得自己的脚下在摇晃。
她突然意识到,这不是别的什么偶然的现象,也不是她的幻觉,而是地震了!
金顺颐不可遏制地发出了一声悲鸣,地震她只在电视上看见过,却是头一次遇见。不得不说,她是吓坏了,整个人蜷缩在酒桶的附近,浑身都打着哆嗦。而更要命的是周围都是黑漆漆的一片,她觉得害怕及了。她厌恨这样的黑暗,好像都在抢夺自己心里所剩不多的温暖,她觉得自己会要崩溃。
脚下传来的震感好像已经没有了,在狭小的空间里,金顺颐伸手摸了一把自己的脸颊,发现手上有冰冷的触感。她在什么时候哭了,她自己都不曾知道。
好不容易站了起来,大难临头的时候,女孩子都已经吓软了小腿。金顺颐摸着木架的边缘,想要顺着木架的方向走出去,这个酒窖现在太令她觉得窒息了。
人生最可怕的是什么?是没有了希望。可是,当希望的曙光突然从你的眼前消失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就像是溺水的人好不容易在湍急的水流中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绳索,可是到手才发现它只是一根枯萎的树枝那样,那是绝望。
金顺颐用力敲打着地下室的铁门,可是出门沉闷的回音之外,什么都没有了。出路,从外面被堵住了。而里面,什么都没有,没有光线,没有温暖,甚至没有金哲秀。
“哲秀,你在哪里?”少女已经觉得自己都精疲力尽了,她的掌心应该已经拍红了,喉咙也喊哑了,眼泪没有用,她都还储藏着。可是,她想,那个少年要是还不出现在她的面前,她肯定又要哭了。怎么办,这里真的好黑。
金顺颐坐在了门口边上木质阶梯上,她觉得胸腔里的空气好像一点都不够用了,趴在门框上,低低的喘息着。现在这里太黑了,要是在外面只有有人就一定能看见现在金顺颐脸上不正常的颜色,这像是发病了。
没错,因为之前的地震,从天花板上掉下来的尘土,已经让整个地下室的空气变得浑浊,而在这样的空间里的金顺颐,犯病了。
意识好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一点一点抽走,可是现在金顺颐很不甘心啊,她不甘心就这么离开,甚至都没有跟那个人好好地道别。她还要很多的事情要做,这么十七年的生命中,她从来都没有做过自己想要做的事情,难道这么一次,都要被上天剥夺吗?她不甘心啊,在渐渐沉睡的意识到来的那一刻,她都不知道在自己的手腕上掐出来多少个血印子,她想要用这些痛感来刺激自己的神经,不能睡,不能睡,顺颐,你醒醒,你还要很多事情要做,你还很年轻........
“阿顺!阿顺!”这又是谁的声音,阿顺?是在叫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