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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天瑞华灵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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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月英还要继续布任务,莫飞继续溜达起来,这可口可乐村处处透着珠光宝气,不一定在哪里又能现宝贝,这可比早早的冲出新手村杀怪升级实惠多了。?

    也不知逛了多久,宝贝山贼都没现,唯一的收获就是升到了五级,无聊透顶的莫飞哀叹一声,退出了游戏。摘下头盔,他打开窗户,深深的吸了口气。这些年的环保没有白搞,夜晚的空气,凉爽清新,精神为之舒缓了不少。

    喝了杯咖啡,莫飞看了看表,已经是晚上十点了。小颖早就呼呼大睡,进入了梦想。他走到小颖的床边,微笑着给她盖了盖被子。

    后世,小颖作模特,闯出了不小的名头。可是她的名气与成功,是靠付出了什么牺牲了什么得来的,他也清楚得很。可是没办法,他是一个没本事的哥哥,什么也给不了她,一切都只能靠她自己去奋斗,去争取。

    如今,踌躇满志的莫非已做出了决定,他要把妹妹也带进残月!

    “小妹,我们一起战斗,共创不世辉煌!”美妙的一天,该睡觉去了。

    但愿黄月英明天可以把任务布完。

    吃完饭,骑着自行车送她上学。21oo年,汽车的价钱一降再降,几乎是个工薪族就能买得起。但你买得起车,却买不起油,一个月的油钱,就足以抵得上一辆车钱了。资源耗尽,新能源研停滞不前,车成了级富豪才开得起的奢侈品,汽油的价钱堪比黄金,有价无市,大多数人都重新找回了自行车这一传统的交通工具,莫飞自然也不例外。

    小丫头个头高挑,身体却很轻,莫飞带着她风驰电掣一样。头顶上的太阳散播着烦心的毒热,莫飞挥汗如雨,身后的小颖不时的拿一块手帕给他擦掉脸上的汗水。

    “哥,你什么时候给我找个大嫂啊?”

    驮着小颖上学,好遥远的幸小福啊,他淡淡的一笑:“有小颖在就够了,我才懒得谈什么恋爱,很麻烦的。”

    “烂的借口。”小颖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口,疼得他呲牙怪叫:“靠,死丫头,你属狗的啊,动不动就张嘴咬人。”

    “有本事你誓,一辈子不找老婆,就守着我,你敢不敢?”半天没见莫飞吭声,小颖哼了一声,哇呜又来了一口。

    莫飞自嘲的笑了笑:“小疯狗,你看看哥现在这副德性,又穷又丑,哪个女孩子会喜欢我。”

    “哥,你好坏,说话没个正经。我们班好几个女生都说你帅呢,尤其是李珊珊,爱慕你不是一天两天了,要不我给你介绍介绍?”

    莫飞脑子里浮现出一个一米五二百斤的巨无霸,差点从自行车上栽下去:“李珊珊,就是那个猪头猪脑猪身材的肥婆?妹,你饶了我吧,我还想多活两年呢。”

    “哥,你怎么这样说人家,好歹姗姗还是你的粉丝呢。”

    “粉个毛啊。到学校了,妈的,我誓,等我有钱了,一定要买辆车开。”用衣服擦了一把汗,衣衫都湿透了,莫飞不由得抱怨起来。

    “不要,开车的话,就没法抱着你的腰了。”

    “色女!”

    “哥哥再见。”

    “好好听课啊。”看着小颖蹦蹦哒哒的赶上了她那些青春活力的女同学,莫飞笑了笑,晃晃悠悠走进了自己的教室。他比小颖高一级,已经是高三,明年就要高考了。

    多少次,在梦中忆起学校生涯,总是抱怨虚度了青春,可奇妙的命运,让他重新当了一个学生,那些鲜活的面孔,又陌生,又熟悉,有好多都叫不出名了。

    当你心老如飞絮时,重新变成一个少年,还有什么比这更愉悦的呢。

    “嘿,往哪看呢,这边!”熟悉的声音传入耳中,莫飞只觉得这声音比美女的**更加悦耳动听一百遍。他一转头,就看到了他久违的朋友们。那伙歪瓜裂枣的小子,正围着一张课桌打扑克,一个个玩的满头大汗,青筋外露,看着就跟大赌徒一样,其实一把就趁一块钱。

    莫飞瞪大了眼睛,打量着曾经的伙计们,

    坐在边上唧唧歪歪,个头矮小文静秀气小子,复姓公孙,绰号大妈,他碎嘴的程度足以让家庭主妇们都为之汗颜。

    那个抱着牌生怕被人偷看的羞涩男生,呵,是苹果,一和女人说话就脸红,如果你被他这副人畜无害的嘴脸所蒙蔽,那你就等着进医院吧。这小子动起手来比条狼狗还狠。

    段鹏皮肤白皙,体魄强壮,这厮有个雷打不动的习惯,就是星期一必定换女朋友,而总有那么多的花痴愿意自投罗网,让莫飞等人一度感慨世道沦落古风不再。

    “给钱,给钱!”张扬长得一点也不张扬,高高的个子,黑黑瘦瘦,长相一般,人生最大的目标就是找个女孩子谈一场温馨的恋爱,迎接他的是无数次惨烈的拒绝。

    “我就奇了怪了,几块钱一把的牌,咋半个小时我能输三百块呢。”一脸沮丧的胖子叫黄天,是这伙人里除了莫飞,后来在残月里混的最好的一个,一度名声在外的强力盾铠战士。多年后。因为和他公会的会长闹别扭,毅然删号,痛快了一把。第二天后悔也来不及了,沦为卖黄色光盘的街头老鼠,令人唏嘘不已。

    上学时,学校里最受欢迎的当然是富二代,官二代,其次则是那些学习,体育,文艺方面出类拔萃的尖子生,还有就是特立独行的小混混们。像莫飞这伙人,跟上边的哪一条都不沾边,当然也不像一些底层的学生,痴的痴,傻的傻,丑的丑,整天被人欺负。

    他们就像是大海里的一朵朵浪花,没有几个人会在意他们是消失或存在,庸庸碌碌,平平淡淡。前世,莫飞身处逆境时,这几个哥们没少帮忙,但他们的结局并不比莫飞好多少。

    苹果被人砍死在街头,张扬被出轨的老婆活活掐死。黄天自从残月出局,心灰意冷,变成了一个大酒鬼。段鹏进了黑道,后来因为送货被警方抓住,判了三年,出来后开了个小卖部,囫囵度日。稍微好点的公孙大妈当了一上班族,直到莫飞死也没讨上一个媳妇。

    “伙计们,一起重写人生吧,人不会两辈子都那么衰的。”莫飞攥紧了拳头,暗暗的誓,他不想让兄弟们再重复前世的悲剧。

    听课是不听的,莫飞好美那么蛋疼,一整天都在和他的兄弟们胡打乱闹,重温少年时的友情。后来闹得累了,加上老师们也忍不可忍,脸色大变,几个人相继很识相的趴在桌子上睡起了觉。莫飞则静静的规划自己的未来,太多的想法,太多的寻宝地点,太多的财路子,他需要一样样的筛选,缕清,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他必选捡那些最有效率和价值的事情做,在所有人还在苦苦练级的时候,他要率先走向一个俯视众生的高度!

    一放学,莫飞就驮着小颖离开了学校,虽说重温学生生涯是一种很美妙的感觉,但他不怎么想把时间浪费在没有营养的教室里。

    毕竟,人生短暂,十年时光如流水般的洒过,好像都是一眨眼前的光景。

    有限的生命,不应随意的挥霍虚度,对于莫飞这个重生者来说,这一点更是铭记在心,一秒不曾或忘。

    回到家里,吃了晚饭,和小颖说了会儿话,便又进入了游戏。

    黄月英的任务布,已经只剩下最后四个了,看起来,不畏惧山贼的玩家还是大有人在的。莫飞闲来无事,便蹲在一旁,一展歌喉,给她唱流行歌曲听。

    黄月英一开始还笑嘻嘻的在听,一分钟后,她吐了。

    “不懂艺术。”莫飞讪讪的走到一旁,灰溜溜的嘟囔了一句。

    叮,系统公示:“恭喜玩家邀月成为中京国区第一位升阶为魔的妖族玩家,奖励声望2ooo,金币1oooo,全属性+5,随机附赠魔阶技能书两本,传奇装备一件。”

    叮,“恭喜玩家邀月成为残月第一位升阶为魔的玩家,奖励……”

    叮,“恭喜玩家邀月成为残月第一位升阶的玩家,奖励……”

    一连串的系统公示,像炸弹一样落了下来,不但整个残月轰动了,连莫飞也被炸的里焦外嫩,险些吐血。

    这怎么可能,残月开服不到一个月,怎么可能有人升到12o级,完成神惊鬼泣的升阶任务。不要说后世没有生过这件事,从常识上讲,这也是万万说不通的。就算你天赋再好,还穿了一身的神装,拥有无数BT技能,单是升级的经验,那也不是短短几天就能完成的。要知道,1oo级之后,每升一级,经验要求都是以亿计算的!

    “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莫飞失魂落魄的坐倒在地,还说什么到达巅峰,一个1o级的魔,可以轻而易举玩死一个119级的强力妖族玩家,同样可以弹指间灭掉他这个所谓的重生高手。

    “主公,你没事吧?”黄月英看习惯了他的情绪化,也不以为意,走上前拍拍他的背,细声询问。

    莫飞苦着脸,半天才涩涩得说了一句:“月英,有人升阶为魔了。”

    黄月英莞尔一笑:“还以为什么事呢,主公,你也会强大起来的,升阶为魔是没指望的,但升阶为神还是可以的。努力啦。”

    作为npc,她并不知道游戏刚刚开服这种事实,连正宗的大神她也见过,遑论是刚刚升阶的小角色:“其实算不得什么啦,升阶没有那么难的,刚才一个冒险者完成了任务,在我这里领走了一样奖励,你猜是什么?”

    莫飞哪有心思和她玩猜猜看,苦笑道:“又是洗髓丹吧?”

    “不是。”黄月英开心的笑了起来:“是天瑞华灵丸,服用之后,可以让玩家直接进阶的。所以啊,用不着大惊小怪的,进阶是件很简单的事呢。”

    莫飞眼前一片小星星,他再也顾不得什么风度,一把扯住黄月英的胳膊,瞪圆了双眼,厉声喝道:“那个冒险者呢?他现在在什么地方?”

    “他刚走了,干,干什么呀?”黄月英被他吓了一跳,不晓得他又坏了哪根筋。

    “不干什么,买他的天瑞华灵丸,如果不卖的话,那就宰了他,杀人抢宝!”

    莫飞说话时咬牙切齿,如同凶神恶煞一样,把黄月英惊的浑身一抖:“主公,你,你这是干什么?”

    莫飞咬着嘴唇,急道:“我要是能升阶为神,打破九重天魔楼,易如反掌。靠我现在这样升级的度,你想,要等到那年那月才能去解脱你的卧龙?”

    黄月英这才急了:“真有这么重要么,我看他往北边走了,现在追不晓得还来不来得及?”

    莫飞跺了跺脚,恨恨的说:“跑不了他,我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