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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食欲因此陡然变好,晚上吃了两大碗饭,吃撑了,就缠着林大树,让他带自己出去走走消食。
林大树很不乐意。
好不容易把媳妇哄好,他还想跟媳妇多腻歪一会儿,结果杜氏一边收拾碗筷,一边催促道:“那快些去吧,赶紧去。”
下午那会儿她的腰都酸坏了,要是再早早地洗漱上床,林大树肯定又要不老实。
既然媳妇发话了,他只好怨念地带着宛晨散步去了,一边走一边还嘀咕:“你这家伙就会坏事。”
宛晨达到了目的,才不管林大树在嘀咕什么呢。
现在天色还早,只不过太阳已经下山了,西边的天空只剩下一抹灿烂的晚霞,清凉的风拂过脸颊,让人感觉很舒服。
宛晨一边走一边踢着一颗圆润的石子,忽然,石子滚到了一个人的脚下。
宛晨好奇地仰头看去。
是一个看起来很陌生的人,穿着打扮很是光鲜,瞧见宛晨,那人脸上的表情有些难言,憋了半天,才终于憋出了一句:“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宛晨:“?”
他警惕起来,姐姐说过,一般这么跟小孩子说话的陌生人,基本上都抱着不可告人的秘密,让自己离得远点。
见宛晨满脸警惕,那人又挠了挠头,问:“你姐姐叫什么名字?”
宛晨:“??”
不仅惦记着自己,还惦记着姐姐?看来果然不是什么好人。
他一溜烟跑到林大树身边去了。
林大树把宛晨抱起来,疑惑地看着眼前这人:“你找谁?”
他的眼神在林大树脸上扫了一圈,然后摇头:“我不找谁,我就随便看看。”
然后快步就走了。
林大树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不过是个偶遇的人,他没放在心上,只是看他样子实在有些奇怪,看来这里怪人不少,以后不能让孩子自己出门了。
走了好远,元景才停下脚步,回头望去,已经看不到他们的身影了。
这段日子,他已经把事情查明白了,杜氏是六月份离开的元府,一个月之后就嫁给了林大树,那个女孩叫宛桃,是次年三月份出生的。
林大树只是在元府做短工的时候,跟杜氏有过几面之缘,并没有什么交集,杜氏决定嫁给林大树,附近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几下推测,那个跟他神似的小女孩,应该就是他的女儿。
得出这个结论,元景心里又高兴又酸涩,难怪他在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觉得熟悉,这就是血脉相连的奇妙之处。
只是,他眉头皱了皱,只是自己的女儿现在唤着别人爹,在这个破地方生活,他的女儿,是金枝玉叶,理应放在温室里好好养着,在这种市井之地,又怎么能教养出大家闺秀。
不行,他得将女儿带回去,她以后一定会感谢自己的,一定!
几天后的早上,宛桃还没醒,模模糊糊觉得天亮了,独属于清晨的清新空气从窗户缝灌进来。
她在床上迷糊了一会儿,忽然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大嗓门:“清容,你在家吗?”
杜氏赶紧擦擦手从厨房走出来,见朱大婶出现在门口,她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朱大姐?”
身后的严春华探出头来,露出怯怯的笑容:“婶子好。”
宛桃顿时就清醒了,趴在窗户一看是他们俩,顾不上震惊,赶紧去穿了衣服出去了。
朱大婶瞧着杜氏震惊的模样,心里很得意:“我们家也在这旁边买了院子,就跟你家离几步远,我昨天还在想着去打听打听你家住哪,结果昨晚上就看见大树兄弟经过我家门口,昨天我忙着收拾院子就没过来,这不,一大早就来串门了。”
杜氏为她高兴,也为自己高兴,远亲不如近邻,朱大婶是她少有的能谈得来的妇人,她能搬过来,杜氏高兴得不得了:“这是大好事啊,今天你们一家都过来,我下厨做桌菜出来。”
宛桃跟严春花的关系也不错,她迎上去,甜甜地唤了一声:“朱婶子好。”
朱大婶喜得把宛桃一把揽在怀里:“我看宛桃又漂亮了,春花站在她面前就灰头土脸的。”
她是真的很喜欢宛桃,也时常感叹自己为啥没生出来这么好看的姑娘。
严春华显然已经习惯了朱大婶的感慨,半点也没放在心上,拉着宛桃的手就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我们以后又能一起玩了。”
她还是跟小时候一样,特别地腼腆。
杜氏笑道:“别想着玩了,你们这么大,早该上女学去了,我给宛桃报名了,过几天就去,朱大姐,你让春花也去吧。”
朱大婶疑惑:“女学,是啥玩意儿?”
杜氏就一边揉面一边跟她解释:“女学就是小姑娘上的私塾,小姑娘可不是只会绣花洗衣服就行了,你要让她读书才行。”
朱大婶本来完全没想到这点,但是她见过最有智慧的人就是杜氏了,杜氏和宛桃,虽然住在依山村里,可是让人看着就觉得不一样。
是特别漂亮的缘故吗?朱大婶说不上来,她还不懂气质这个词。
没准是因为她们都读过书,朱大婶想。
她也想让女儿那样,便豪迈地拍了拍严春花的肩膀:“那就这么定了,你以后就跟着宛桃,宛桃还比你小几个月,人家比你懂得多多了,你好好给我学,听见没有?”
严春花很高兴能跟着宛桃,笑得眼睛都眯成了月牙:“我们可以一起去女学了。”
宛桃也朝她甜甜一笑表示回应,心里却想,多么天真的孩子啊,怕是过段时间,你就笑不出来了。
一个月后。
严春花,捧着书欲哭无泪:“宛桃,这个为什么这么难啊,我根本背不下来。”
宛桃刚刚做好功课,摇了摇自己酸痛的手腕,凑过去看。
是今天夫子要求要背诵的词,《水调歌头》。
要是像术法之类的算数题,她还可以跟严春花讲讲,但是背书这东西就只能靠她自己了。
严春花在读书上面显然没有什么天分,已经连续好几天被夫子罚站了。
宛桃便给她传授一点经验:“夫子上课的时候解释了这词的意思,你都听明白了吧?然后现在你就不停地读,等读熟了再背就会容易很多。”
严春花有些心虚:“我,我上课的时候太困了,就,就睡着了。”
宛桃:“……”
她用了半个时辰的时间给严春花解释清楚了,用上了毕生的机智,把一首词描绘成了话本子里面一样有趣的故事。
严春花终于听懂了。
她很是羡慕:“宛桃,为啥你什么都懂,背书还那么快,我就这么笨呢?”
宛桃笑道:“我不是聪明,我就是看的书多,你才刚刚开始,肯定是要艰难一点的,等时间长了就好了,等你认识的字多了,还能看话本子,里面都是好玩的故事,我这有好多,可以借你看。”
严春花表示她对那些密密麻麻的字一点兴趣也没有。
等到了刺绣课程的时候,又轮到宛桃欲哭无泪了。
为什么女学还需要学这种东西,这根本不科学!
严春花倒是兴致勃勃的,性格腼腆的她甚至还鼓足了勇气在下学的时候去向女夫子请教。
不过她嘴笨,即便自己掌握了一些技巧,也不知道怎么教宛桃,她憋了一脑袋的汗,最后建议:“要不然我帮你绣个帕子交上去?”
宛桃很想说好,但是冷不丁又想起夫子的火眼金睛,刺绣就像文风一样,每个人都不一样,要是被发现了,不仅夫子要收拾她,杜氏肯定也不会放过她。
于是宛桃只好惆怅地去跟杜氏请教了。
杜氏看着拿着针,眉头拧成一个疙瘩的女儿,不禁觉得好笑,宛桃自小聪慧,就跟一个小大人似的,偏偏在刺绣上面一直不开窍,简直不像是自己生的。
在被针扎出第十个血洞的时候,宛桃终于赌气将针线和绣绷子全都扔了,坐在榻上生闷气。
杜氏走过来,摸摸她的脑袋:“别急,慢慢来,你别的都做得那么好,这个也一定可以的。”
宛桃不乐意:“我不想绣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我就是不适合做这个。”
杜氏耐心地劝她:“你知道说春花,放在你自己身上怎么就不明白了呢,没要求你必须做成什么样,但是这些基本的东西你一定要会,技多不压身,以后没准什么时候就会用到,像是娘亲自己,要是不会一些刺绣的本事,咱们一家估计还跟秦氏他们扛着呢。”
宛桃知道秦氏说得有道理,只是,她瞧一眼针线,就觉得手指隐隐作痛,实在是不想再摸一下了。
杜氏把针线和绷子拿过来,让宛桃坐在她怀里,拿着她的手,一步一步耐心地教她,杜氏的发丝垂在宛桃耳边,带着清香,风轻轻拂过,杜氏的声音很温柔。
宛桃心里的焦躁渐渐消散了,针线和绷子这样看起来没啥特别的东西,在杜氏手下变得很乖巧,不一会儿,一只憨态可掬的小鸭子便出现在了帕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