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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黄金大道(一)-继续砍王后手足

作者:兰尼斯特夫人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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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肯定不能在会场周围动手,这里不是没有看守的,刚才一名戴着头盔的御林兄弟就看了我这儿一会儿,看体型像是曼登·穆尔爵士,一个只知道剑的单调男人。

    我想起他是一个谷地人,来自鹰巢城,从那个地方来的骑士,效忠对象很可能是莱莎·徒利,杀夫者,或者琼恩·艾林本人,前国王之手。再或者,培提尔·贝里席伯爵的朋友?

    “你自己回马车上休息一下,贝里爵士。”我说道,整个人从淑女调整为剑手。

    “我可以打,”他捡起我的裙子,在我以为他是个死变态的时候裹住他自己的伤处,“小姐,我要宰了那只蛆!”他的北境永不遗忘症发作了,背叛者必须死。

    “其实我是想用你的剑,要不然我用餐刀嘛?”铁匠还没打好我的军刀,之前试着打了一把,质量不好,剑身重量分布不妥当。

    “您有咕噜,他人呢?”他捂着自己的腮帮,看起来糟透了。

    “就我们俩在这呢。”我没好气地叉腰张望,要不问个谁借一把?让我看看…那边帐篷区…红色战马的纹章隐约可察。好!布雷肯,我不把亨得利当外人。

    交谈后,亨得利回帐篷里捞了一把长剑出来,带着剑鞘和皮带,我立刻栓配到自己身上,大马傻乎乎地开口问了,“这把剑你会还我吗,野丫头?还是和短剑一样有借无还?”

    “会,”我简洁地道,“我去宰一个叛徒,马上回来,话说不还的话,会怎么样?”

    “有道理,我不是很放心,等着,我叫上我的人一起去。”他没问别的东西,就是这么干脆。

    他有三个卫士,我特别让他带上盾牌和弩,我们六个沿着路走,没有点起火把,别忘了,今晚月亮可亮堂呢。大家苹果吃得多,没有夜盲症,可不是那些命都不值钱的农仆。

    “这位是?”呀,我忘了介绍他们认识。

    “贝里·莫斯爵士,发誓跟随我的骑士,他的一个人背叛了我们。”我简洁地道。

    “都有骑士啦?你好,贝里爵士。”亨得利语中含笑,“亨得利·布雷肯,爵士,野丫头的大马。”

    “可别这么说,亨得利爵士是石篱城的继承人,贝里爵士,你伤口好些了吗?”我语带关切,这很勉强,因为其实我恨他恨得要死,如果不是我多一个心眼,这会儿指不定我已经报废了。

    “嘴里流血,”他痛哼着说,“我猜我得喝点儿烈酒,我里头的后槽牙松了。”

    “那得找个学士,不着紧的话明天一早就去。”我知道这年代牙疼也是能死人的,一不小心,没处理好的伤口会让人先是半死不活,最后死状凄惨。

    “你还没回答我呢,野丫头。”月光下的亨得利笑嘻嘻的。

    “我现在是合法的私生女了,大马,总不能指望我出门在外的时候单个人行动吧?”是呀是呀,所有姑娘家都该有骑士。

    “这部分我听说过,其实我伯父还问我来着,问我要不要娶你为妻,他还当我是继承人呢。”亨得利的语气很奇怪,像是恋恋不舍不肯离去的游子,又像是老兵咬着牙,想让人切掉自己已经感染的伤腿,“这次来我想让他把哈利·河文给铁王座呈情一下,合法化,那是他自己的种,比我合适。”

    “连伯爵都不当啦?”这话我就奇了,“你这是要穿白袍还是黑衣?”

    “没有,我体会到,”他叹息一声,“我伯父更喜欢自己的种,我挺尴尬的。”

    “你就退让啦?”

    “我不是那块料,我更喜欢一个人,一柄剑,一匹马,走遍七国。”

    “然后当个雇佣骑士,吃不饱穿不暖,铠甲不全,死在某次战斗里,全身衣胄被扒走?你在海疆城见过的。”

    “你说的这副景象正是我还呆在石篱城的原因,要不我给你当誓言骑士吧?”

    “嚯,我还以为你会更愿意谈谈娶我为妻那部分。”

    “你家里能吗?我是说,你父亲会同意,你会乐意?”其实我自己的意愿就还好,不过我父亲嘛,估计不会,四倍我体重的黄金可没有几家贵族拿的出来,那不是金龙,那是黄金,含量非常高那种。为了图案不变形,金龙虽然是金制的,但是含金量并不太高,毕竟金比较软,铁王座的储存也有限。

    所以我真的是没法想象,泰温到底是已经恨他俩儿子到哪个地步了?才会那么大方地买我,来抱他的孙子。

    我听到布谷鸟叫唤,拿出了克蕾送我的小笛,山里货,我往嘴边吹了一下,不一会儿克蕾·菲林特的影子出现,“别紧张,各位,是我的人,北境的菲林特家族。”我告诫道,以避免误伤,毕竟布雷肯的汉子有弩呢。

    “我吊着他,莱雅,这边。”克蕾的话语比月光还缥缈,她十分简洁没有啰嗦,我们随她走向荒野,我看到一颗够粗壮的柏树,一个可怜的家伙正被绑住吊在上头,摇摇晃晃。

    我声音冰冷,是塞外之寒,“还活着?”

    “活的好好的,舌头也在。”克蕾干脆回应,那就没问题了。

    我凑上前,透过月光检查,确实是我们的诺斯·风暴小叛徒没错,我拍拍他的脸蛋,“别声张,否则就吃我的剑,我问你什么你回答什么,懂了吗?”

    “呜呜呜!”诺斯小叛徒颔首,我去掉了他含着的布料。

    “你方才想做什么?”

    “我,我,我忘了带您的武器,我非常紧——”

    “嚯哟,紧张到打了你的主子,那可是贝里·莫斯爵爷,”这话儿让贝里爵士不自在地揉了揉还疼着的脸,“说吧,说实话,少受点罪。”

    “他们…他们让我引你去地方,对不起,小姐,对不起,我不愿意的,但是他们逼我,我吓坏了,他们说会杀了我,发发慈悲,小姐,看在七神的份儿上。”

    “你先说他们是谁,引我去哪?”

    “一个城外的货站,对不起,小姐,我不知道,他们,他们是魔山,太可怕了,还有魔山的人,魔山!魔山!”

    “详细点。”

    “国,国王门附近,”当然,比武会场在国王门外,“狮吼栈。”听起来确实是兰尼斯特的产业。

    “他们住在那里?”

    “我不清楚,小姐,对不起,对不起,我好怕。”

    王后,兰尼斯特,我就知道这个女人耐不住的,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我是她弟媳?这不是什么豁免她对我的憎恨的好理由,指不定她还想让魔山砍掉我的双腿,从大腿开始,好让我的个头能配得上她弟弟呢。反正泰温需要的是一个生育器,而不是一个兰尼斯特的妻子。

    还有小指头,不知道是他怂恿的,还是说他只是告诉了我,好让我有所准备,叫狮子和狼矛盾扩大?

    “那你为什么不让我带上剑?”不可否认,我怀疑上了诺斯,但是我没那个人手一步不离地监视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做,所以我还在调查,并不确定。

    “我说了,我说了,你剑不离腰,但是他们那群蠢货说,说你穿着裙子不可能带剑,所以让我别给他们找麻烦,对不起,小姐,对不起,可那是魔山,他真的会杀了我!”如果诺斯不从的话,当然会,这点我倒是不怀疑。

    “你怎么认识魔山的?他们为什么找你?”

    “我一个朋友,我在红堡认识的朋友,马夫甜梨,我们一起喝酒,经常,第一天开始就一直,那天他请我去马厩,我就,我就被人打了,他们威胁我,他们说能找到我妈,他们说他们有的是钱和人。”

    “马夫甜梨,”我吩咐克蕾,然后继续,“我是不是说过不要在外面随便谈事儿?”

    “对不起,小姐,对不起,可是每个人都谈事儿,每个人,我不可能一声不啃,他们吹嘘很多东西,我也想吹一吹牛,我就——”

    “他就是个不起眼的小子,很多人都会做出和他同样的选择,野丫头。”亨得利低声道。

    “而我如果不是警惕性强的话,差点就被抓了去,谁知道魔山的人会把我怎么样。”魔山对女人是什么个样子我还不清楚?他或许会顾忌我的身份不杀我,那也就是或许了。

    我简单地向贝里爵士颔首示意,他脸色差得很,哪怕天很暗,我也能看到他满是怒火的眼神,贝里已经拔出了长剑。

    “七神哪,他可情有可原,他——”亨得利没说完呢,被我打断。

    “动手吧,我理解他,但是理解不等于原谅,贝里爵士,做你该做的事儿。”

    贝里执剑在手,重新堵上了诺斯的嘴,他花了好几分钟,一边问着诺斯·风暴,一边一点一点折磨了他。

    “我救了你,我在颈泽救了你,蛆!”

    “我们在雨里头走,我把吃的分给你,我在河间救了你的命!”

    “我答应下个月就收你为侍从,我说我死了我的东西都是你的!”嘶喊声在这寂静中如此明显。饶是见惯了恐怖堡密室里的小秘密,我也有些不想看。

    听起来与其说是气愤被背叛,不如说是恨铁不成钢,贝里爵士已经年过三十了,一直未成家,他一直很努力,到处碰壁,包括向我求爱这件事,笨拙,但是不可否认非常努力。我突然理解了那种一事无成的挫败感。诺斯很年轻,半大小子,他可能是把诺斯当成了自己的后人和兄弟来看。

    “好了,贝里爵士,”我对这位得到卢斯·波顿真传的骑士喊道,“我想了一下,说不定他还有用,扣着,明天去找艾德。”

    亨得利转头过去,他大概不想看这一幕,“你变了好多,莱雅。”我能听出他话音中的不悦。

    “我是个私生女,大马,我被背叛过,”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人都有底线和禁区的。”

    问题来了,现在该怎么办?

    就这样当没事发生?要知道我的人分散在罗斯比城外刚买下的庄园、城里还有首相塔里。而国王门距离比武会场那么近,国王今晚睡帐篷里,如果去报复的话,指不定会搞出多大的状况,王后幺蛾子可不少,别到时候把北境人全坑进去了,还带上布雷肯家。

    可是看起来我已经被魔山那儿记住了,如果只是对付我的话搞不出多大动静,我甚至可以设想出后面的套路,折磨我一番,把我拘禁起来,直到结婚那天,然后立刻送去凯岩城。

    指不定泰温·兰尼斯特还不会接受被魔山糟蹋过的我,直接丢回那只狗家里。

    真是天杀的凄惨,这该下七层地狱的兰尼斯特。

    至于波顿?泰温把钱给够就行,你看波顿会不会多吭一声,啊,如果卢斯·波顿需要宰了兰尼斯特一家,还有这个机会,那他说不定会想起来喊个为我报仇啥的。

    国王?史塔克?他们说不定会找我,而兰尼斯特也很清楚他们会尝试寻找我,要是兰尼斯特没有提前作出应对的准备才是奇了。

    嗯…

    “克蕾,你潜过去看看,我估计魔山他们应该不在货站那儿住,亨得利,帮我回去帐篷区那儿找找,有没有魔山和他的帐篷在,贝里·爵士,骑着马,快马加鞭去宅子里,找齐人再来我这,城门关闭前就来,快!”

    魔山不会带太多人,他指不定还要回去帐篷区,我们可以半路上料理了他。我可不相信魔山一看到没我的影子,就吓得躲在货站里不出来了。或许他就住在货站里,所以我叫亨得利去看看帐篷区里有没有魔山的地方,以及行李物品。

    “我会叫人,我听得很清楚了,”亨得利面色不是很好看,看来还没法从我如此干净利落地折磨人一事上解脱出来,不过,这件事我做的顺理成章,铁王座没法管贵族处置自家的叛徒,但是会管贵族之间的问题,“让我们兴师问罪,国王也没法说什么。”

    “我恐怕这——”

    “安心,只要抓到活口,一经证实,他跑不了的。”亨得利承诺道,“而这里不是君临里,要回家简单得很,河间地就在西边儿呢。”出事儿就落跑?

    希望他说的对吧,按照他的做法,那就是骑士老爷们说了算了,骑士老爷们会为了北境盟友的女儿而战,无此义务,但有此高尚。不过我肯定没法下特别细致的作战指令,因为河间地人不会听我的指挥。女人和战争无关。

    我得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