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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何育华带着林志玲来到位於加州橘郡的水晶教堂。当保镳把车子停好,打开车门,何育华牵着林志玲得手,走过水晶教堂外面的大广场。往大教堂走去。
边走,何育华边低头看广场上面的地砖。广场上,一道由巨大的,浅蓝色为底的地砖,铺成的道路引导人们,走向大门口。浅蓝色的地砖中间有一个深蓝色的星状图案,里面写有一些人省思的句子。
『虽然是第二次来了,但还是觉得这教堂设计的很不错。真漂亮』,何育华目光放在地砖上的字。喜欢建筑,目前在多伦多大学有修西方美术史的林志玲则是看了两眼後,将目光放在水晶大教堂。
当然是不错了,洛杉矶的水晶大教堂,绝对是洛杉矶的一大景观景点。这座水晶大教堂,落成於198o年。外观非常新颖与独特。从远处看到的就是一座,一格一格用玻璃建成的大屋。
比玻璃壮大屋显眼的,则是旁边的塔状建筑。说是塔,不如说是钢骨组成,一条一条的拼凑起来,所以造型也是很特别。
越过这座塔,何育华带着林志玲走到教堂内部,一眼可以可以从透明的玻璃帷幕看到外面。整座水晶大教堂是狭长得菱形,采用现代的钢骨枝状结构教堂,连天顶都是透明的。
『这边。』一个男子向两人挥手,是海勒,他已经先来了,『我还以为你会不来呢。』海勒笑着说,『小瞧人了,我有那麽脆弱?』何育华带着林志玲坐下。上一次,何育华就是来这座水晶教堂,回去後,在路上碰到了辛普森,导致何育华好一阵子没来这里。
好吧,这整件事情要从头说起。先,何育华来这座水晶教堂,是来做礼拜的。水晶教堂,平常是开放供人参观的,唯有礼拜天,有做礼拜,不对外开放。
水晶教堂,缘起於1955年,罗伯.舒勒牧师,开始於橙县传道,最初只有租了一间露天电影院当聚会场合。在1961年建立了最早的会堂,是会堂,供聚会之用,还不到教堂的程度。於是他立志於此地建立一座教堂,一座非同一般的教堂,一座人间伊甸园。
他花了十多年时间,四处化缘,或者说是募捐,教堂在1977年终於动工。最初只有预估7oo万美金,可是随着修建,最终投入达两千万美金,都是靠着罗伯.舒勒牧师,一点一滴的募集而来。
牧师募款募得辛苦,建成效果也颇佳。透明的外观,吸引了很多游客前来。当游客打开大门进来,一进来就会被眼前壮阔的景象吸引。除了巨大的钢骨枝状结构支撑的透明建筑外,一眼会看到木制的巨大管风琴。
被称为乐器中的贵族的管风琴,其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5o年的希腊地区。这种巨大的乐器音量宏大、音色饱满,很适合用来演神圣肃穆的宗教音乐。这种乐器在一般场合可是不容易看到的。除了教堂之外,大概只有音乐厅才会有了。因为它太大了。甚至亚洲地区,教堂都很少会有。
会叫管风琴,就是因为它靠着那一根根音管来音。早期还要靠人力,一个演奏,一个鼓风。可是到了後来,随着机器被运用,先是辅以蒸汽机,使得管风琴越来越大。全世界最大的依据管风琴在大西洋城的一座教堂中,共有四万多跟管风琴。
四万多根,什麽概念?**家音乐厅有一具4172根的管风琴,规模是大西洋城的十分之一。一次总维修,就是一次总保养,要一个月的时间。仔细保养每一根管风琴,不使它生锈影响了它的声音,这样要花一个月的时间。
而水晶大教堂的管风琴,风管比台湾的小音乐厅多的多了,足足有一万六千根,其数量位居世界第五。**家音乐厅那具,别看人家小很多喔,亚洲地区排第三….
管风琴前方,就是布道台。它的设计不同於一般的布道台。管风琴之下,有个类似金字塔那样,上窄下宽的楼梯,然後到了前方,像是模特儿走得T台那样的伸展台,伸展台两边是座椅。
整座水晶教堂呈现狭长的菱形,伸展台左右两方就是菱形的最尖端,那边是二楼,扩展座位的同时,也让两边可以有良好的视野。
『人不少呢。每次都这麽多人吗?』坐在长椅上,何育华问海勒,『现在是一般,如果有什麽节日或活动,人会更多。』海勒低声回答。
为什麽何育华和林志玲会在这里呢?因为前面说过,何育华要融入美国社会,要了解美国人的生活。不要以为美国人好像很开放,搞什麽**阿,多p阿,同性恋啥的,还有毒品、枪枝泛滥。
其实美国人基督徒的比例很高,有多高呢?据估算,达到八成。美国每1o个成年人中,有八个属於基督教教会或教派的。
因为美国人口普查局,自196o年**始,就没有再对公民进行宗教信仰的调查。八成这个数字,是美国皮尤论坛,或是称呼为皮尤研就中心统计的数字。
而同样的调查中又显示,其中有一半的人口是信仰新教的。虽然新教教派繁多,其中人数最多的是福音派,信仰人数大约占了美国四分之一的成年人人口。其次是传统新教,约占18%。而历史上属於非洲裔的美国新教教会,大约占了7%。而剩下的部份,信仰罗马天主教的与福音教派人数不相上下,占了24%。
虽然,何育华觉得统计是这麽统计的,这其中大概有些水分。不是说可信度有问题,既然人家敢说,应该是依据有一定公信力的普查来的。不能质疑人家灌水或是造假了。
而是,这种信仰归信仰,虔诚到哪种程度就值得考虑了。就好像台湾大概也有七八成的人口,会说他们信,佛教或是道教会去土地公庙拜拜,七月半得时候会拜好兄弟。只是真的深入一点,要他们念段经文,或是问些关於宗教上比较深入的知识,很多人大概就答不出来了。
也就是说,何育华觉得这八成人口中,并不是所有人就那麽深信了,主要是他们平常的行为他们善恶观,比较趋近於基督教,相信上帝,依照基督教的礼节。但又不是那麽深刻的去信仰他。
可是,如果你要融入美国人的世界,了解他们的思维,这绝对是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虽然这八成的美国人不见得都是虔诚的信徒,可是你毕竟生活在一个八成的成年人都生活基督教构成的信仰体系中。你要世不了解他,就等於把自己隔绝在这八成人中。
但是,何育华对基督教无爱,对於上教堂很烦,对於要浪费几个小时参加他们的团契和活动觉得很浪费时间,还是不太想来,总觉得,只要把圣经上稍微翻翻,把他当课本一样,稍微了解过就好。或者大了不起,参加个一、两次就好,实在没必要花太多时间再这方面。
他现在,隔了没多久,辛普森夹持事件过去没多久,他又来参加周日的礼拜,其实已经抄过了他最初的打算,来个一、两次,稍微了解下就好。
这是因为海勒的一句话,『你可以不信基督教,但是,基督教不单是一种信仰,更是一种关系。』,这句话让何育华醒悟过来,这不是跟台湾的佛光山之类的一样吗?
美国的基督徒那麽普遍,即便是他不信基督教,不管他是罗马正教或是福音新教,但是你信了基督教,关系就在。总比你不信,或是一之半解来的好。参加他们的活动,还要多参加,等於就是拓展自己的关系。天知道什麽时候会派上用场。
就算没派上用场,至少以後与人相处,也多一个共同的话题。至少你可以跟人家说,你也是有信仰的,可以拉近一点关系。当人与人之间,有共通点的时候,可以略为减低双方的隔阂。
所以呢,何育华来了。他一改当初对基督教,敬谢不敏的心态,积极地,或者说至少比较用心地,希望能够多多了解基督教,多多参与活动。
说是敬谢不敏,是因为基督教在台湾其实展得很用心。台湾人或多或少都有过,在路上停红绿灯,就有一个外国人,用着不错得国语跟你搭讪,目的是为了拉你去教会。
何育华就碰过很多次,虽然对这些外国人,能为了传教,千里迢迢来到台湾,还把国语学得那麽好,很是佩服。那些传教的学生,不是传教士,或者说是预备传教士,态度也很友善,不会让人反感。但他还是敬谢不敏。原因前面提过了,佛教或是道教活动他都不想参加了,还去参加基督教的。
现在,时宜势易,能更加融入美国社会,建立起自己的关系,他自己送上门来。
总算,参加这个礼拜,不像想像那麽无趣,牧师得口才不错,布道的内容有趣,圣歌也不错听,才让何育华觉得这时间不是那麽难过。也让何育华觉得,下次也许可以再来,没有让他的了解美国计画,半途而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