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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到我十二岁的时候,孟雪晓每天差不多都会在我的眼前晃动,但那一年起,她离开了那个小山村到了另一个地方,听说那叫城市,是一个地比我们镇不知道大多少倍,不知道繁华多少倍的地方,听说,那里晚上都是明亮的。
如果说什么开始对人生有了觉悟的话,我想就是在那时了,当发现眼前再没有她的影子时,我第一次有了一种叫若有所失、多愁善感的感觉。
慢慢地,我的青春期的正式觉悟,青春期的觉悟除了身体会有些变化外,最重要的能感觉有的人在你生命中是不一样的,这是一种不知道用什么词语与语句去形容的感觉,她就在你的思维中活跃,有种突然,又有种与生俱来,而这种与生命相之紧密的感觉不像与双亲的感觉。
离开父亲,会让你学会独立,而离开她,仿佛少了许多东西,应该这是一种心灵上的孤单吧。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学会了生活上的独立,许多年以后我发现,当孟雪晓离开镇子的时候,我就学会了另一种独立。
以前我称孟雪晓什么的话,一般就是叫晓姐姐。但是那年以后至到多年以后,我再也没叫过她什么,哪怕是见面的时候我也很少再叫过她姐姐,或许在心理上我也不想让她再当我姐姐。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感觉么?不好说,我也不知道怎么样说,在我的一生最重要的两个女人,第一个就是我的母亲,第二个就是孟雪晓了,我想再没有另外一个女人能代替她的位置。
你的样子温柔如光,你知道么?你一定知道,可是你怎么知道呢?
你的样子温柔如光,是的,你再也不知道。
我和孟雪晓见面的时候从天天变成了半年,只有她放长假的时候,我们才能见面。那时我已被几本言情小说给普及得知道什么叫恋爱,当然我也只是认为这是朦朦胧胧的。
我想每个年轻过的人都会有那样单纯的想法,如果问我找个女友像哪个样子的话,脑海里第一个就想起孟雪晓。但那时和她的距离一下子变得有点很不切合实际。
怎么说呢?她已发育得亭亭玉立,公认的美女,而在她的眼中我还是那个在她屁股后后打酱油,需要保护的小弟弟,哪怕在青春期时的我开始变声,嘴上长一些葺毛了,但是在她那儿还是小孩子一个。
孟雪晓每次回家总会给我带一些吃的或书之类的,我存在她的相册里看过那个叫成都的城市的风景,凭我有限地理知识也只知它是一个省会城市而已,而具体是什么样子的,有多大我就不从而知了,唯一让我暗自高兴的是她没有单独和哪个男生合影过。
后来我才知道,和军人谈恋爱时,一张合影是很难的,何况杨中军还远在新疆呢。
“喂,小子,你在高兴什么呢?”
她见我偷偷地笑的时候问道。
“没有了,我在找你有没有和哪个男生单独合影。找到了我好告诉大妈去。”我边翻影册边说道。
“死小子,亏我对你那么好,你居然敢找我碴。”她说完就作出要打我的手势。
我再不是小时候在她面前跑不动的鼻涕虫了,孟雪晓追了几步后开始在那里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
我想,她一定不会知道为什么她再也追不上我了,那是因为自从那件事后,我就暗暗下决心,如果再有人欺负我的时候,再不会没有还手之力,也再也不会让别人欺负你,从此,以后……
我伤好下床后,便开始跑步锻炼身体。
没有人想到我能坚持那么久,从开始锻炼的那天起,就再也没有停止下来。在黑暗中,在寒风中,在无人的荒野中……我都不敢让自己停下来。
一旦开始,便不敢放弃,每次觉得累的时候,想到那天发生的事,想到那一巴掌一巴掌狠狠地打在我的脸上,想到孟雪晓那无助而绝望的双眸时,想到我什么也做不了;一想到这些,还有什么理由停下来呢?还有什么理由放弃呢?
那年起,我就成了绝对田径冠军,得过镇田径冠军,县田径冠军,大学年度田径冠军,甚至后来在部队上时的军级田径冠军。
所有人知道我能跑、能跳、能投,但是从来没有人问过我为什么这样能?
为什么这样能呢?呵呵,当你知道我的优秀从何而来时,你就已经快离开我了。
年少的时候,我就知道了这世界只有两种力量能让人永不放弃:一种是爱,一种是恨。而这两种感觉,却都加诸于我身上。
那一年我高二的时候,孟雪晓医大毕业参军去了,当时在我们家乡算是个大消息,镇武装部部长一行人送了一面红旗到她家,气氛搞得很是热闹,只是那天我刚好在县里上学,听到这个消息后,略感不适,扔掉手中的书本,开始在操场上发疯了一样的跑着,直到呼吸空气供不上肺部的消化,直到跑得蹲在操场尽头的小花坛里呕吐不止,直到脑海中全是星星,再看不到那熟悉的身影。
她,应该不需要我去保护她了吧?因为有人不会再让她受伤了啊。
那时,她和杨中军的关系在我们那里人人尽知了,孟雪晓医大毕业参军去新疆,在大家口中成为一种美谈。
而我是什么呢?我是她的弟弟,在她眼中我就是一个小孩,而她是大人,小孩怎么可以喜欢一个大人呢?
我在笑,我在微笑……抬起头,昂首挺胸,不会让人看到双眼中的忧伤,越感到忧伤的时候,就跑得越快,跑得越久,跑得越让自己大汗淋漓,气喘不已。
杨肖雪走要走的时候她过来看我了。
记得那天她穿着一身肥大的绿军装,站校门口时一下子就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当我看到她时,心里一下子紧张了起来,那种紧张是从来没有的,后来,才知道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那种紧张总会伴之而生的,而紧张之余,甚至有点卑微,你好想努力将自己最好的都给她,却发现自己根本给她不了什么时,一种淡淡的卑微开始在胸膛集结,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爱?
我们称之为什么呢?称之为什么呢?我也不知道。
“小子,我要走了。”
“去当兵了啊?”我觉得自已说了一句多余的话。
“是啊,以后得自已好好照顾自已,学习成绩还怎么样了?”
孟雪晓笑着问道,秋日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显得她的皮肤格外的白皙,她的眉毛没有经过修饰,却是那么的修长与整齐。身上有种女孩子特有的那种香味儿扑向我的鼻孔,我不由地呆了。
“怎么不说话呢?”
“哦,还好吧,我也打算去上卫校,以后也想当兵。”其实说这句之前,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去当什么兵,只是那句话不知不觉地说了出来。
“怎么这样想啊?可以啊,只是得要更加用功,明白么?我走了以后,你以后给我写信吧。记得要好好交待你的学习情况哟。现在你还小,不要在学校里谈朋友哟,不然我知道了告诉你妈去。”
听到“谈朋友”这个名词时,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好像心事被人看透的感觉,我马上把头转过一边,不想让孟雪晓发现我的小秘密。
孟雪晓走了,我在原地怔了一半天。她的那张脸刻在我的脑海里,以后无论怎么都再也擦不去。
那一年我十六岁。
回去的时候有同学问道:
“袁睿,那是你女朋友吧?”
“呵呵。”
我居然没有反驳,听了那话有种喜滋滋的感觉,但还好这里没有几个认识她。
十六岁的那年,我有了心事,心里有了一个秘密,只是这个秘密到最后也没有说出口。
十七岁那年夏天我终于拿到了医大的录取通知书,而且是和她同一个医学院的。我在第一时间写信告诉了孟雪晓。半个月后我收到她的回信,在信里夹着一颗弹壳,铜制的弹壳上面隐隐还能闻到一股硝烟的味道,那上面打了一个孔再拴着一条红线,刚好能戴在脖子上。然后在信中除了向了道贺外还叮咛我去她家把她之前的教科书拿去可以先看一下,以便对一些医学常识有个好的了解。
从那年夏天起,我一生中最珍贵的东西就是那颗弹壳。
虽说在大学中的确是比前自由多了,好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在那样的环境中青春朦胧期的禁欲加上费洛德的分泌旺盛,在大学中谈恋爱的情况是及为普及的,虽然校方对此事一直是抱着禁止的态度,但是这事放在哪所大学里都禁止不了。而在那时每个周未我大多都是在图书馆里度过的。这期间我们的每次的通信差不多每周都有一封的样子,我们交流一些医学上的知识。在孟雪晓的指教下,我的实验课常常能考个满分。
有时我会在信中说一些班上的一些笑料,比如说一些女生们在参观尸体标准吓得住后退,有的人在解剖青蛙时不小时触动了一根神经,结果扒了皮的青蛙一下子坐了起来,然后那人便吓得连解剖刀都掉地上,再如有次我的同桌看到一副人体骨架时,在那里摆来摆去的,结果一不心固定骨架的钉子从脱落了,那副和他差不多高的骨架一下子顺势爬在他的身上,让他几晚都会恶梦。
其实,我给她写信,并不止想说这些,十八岁的我已经知道什么叫恋爱,虽然不能确定要怎么进行它,但是知道一旦选择,就不会在中途结束。我不喜欢冬天,因为太过萧条,不过,不得不去习惯它。
在大学里的第一个冬天就这样简简单单地度过,学习,阅读与跑步成了我三件最重要的事。空气中的冰冷让人不想说话,也不想说我喜欢你,因此那样好俗气,有的事真的不必说出口,这样给你的是与众不同。
知道你很优秀,但是我也在努力,再累,再苦,也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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