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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胡志诚垒起一个石窑,然后捡来一些树枝在石窑中烧火,罗元元疑感不解地问:“做这个石窑有什么用呀?”。
胡志诚故意卖了个关子:“等会你就知道。”
“难道你要把野猪赶进这个石窑里烤了它?那头野猪得听你的话才行。”罗元元笑着追问。
胡志诚笑而不言。
待石窑的火烧旺了,胡志诚就吩咐罗元元在山洞里守着,自己提着一杆长长的火铳出去了。
“我去把那个畜牲引到这里来。”
胡志诚再次走到那片开阔地,发现野猪并没有离开,他又仔细看了前方大约三四十米样子的巨型怪物,还在拱着地上的什么东西,那里又翻出了一堆新土。
“咦?怎么会有一股血腥味?”胡志诚左顾右盼,并没有发现有其他生物,无意间的低头一看,却发现自己手背上有鲜血,原来是刚才被荆棘条上的小刺给弄破的,胡志诚赶忙用树叶擦试自己的手背。听老人说,野猪的鼻子是很灵的,要是让他闻到了这血腥味,就会循着血腥味冲过来。
胡志诚不敢太靠近它。但又要把野猪引过来,于是他灵机一动,拾起脚下的几个拳头大的石块,在石块上面染了些许手背上的鲜血,然后向着野猪砸过去。
当第一个石块落到野猪附近的时候,那头庞然大物看了一眼那块石头,哼了哼,扭过头去,猪鼻子继续拱地。当第二块石头飞过去时,砸中了野猪的屁股,那家伙恶狠狠的回头瞪视一眼,似乎发现了站在远处的一个人影 ,大野猪疑惑的小眼睛望着胡志诚滴溜溜的转,似乎有些愤怒了。
“咦?怎么还不追来,嫌我的血不够多?”
胡志诚想了想,站在离野猪五十米处朝它开了一枪。
“轰”的一声,火铳的响声很大,震动了整个山谷。可是,从枪口飞出去砂子打到野猪身上,只是相当于给它挠痒痒。野猪被打中后,朝枪响处一望,发出了愤怒的嚎叫,直冲过来了。
胡志诚掉头就跑。尽管野猪跑得很快,但毕竟相差五十米远,野猪并不能马上扑到人。胡志诚边跑边回头看,发现那畜牲真如一只愤怒的雄狮,在树丛中奔跑,杂草,小树都被它踩在脚下。胡志诚跑到山洞口,闪身入洞,用木棍把那个石窑捅破掏塌,那些石头便堆砌在山洞口。野猪追到洞口,见石头挡住去路,马上使出它的最尖端的武器——猪鼻子一阵乱拱。这只野猪看上去要有四五百斤重,它的獠牙有半米长,弯弯的像两把镰刀。它还有一个力道极大的推土机——鼻子,这个推土机一旦开动起来,别说眼前这几块石头,就是一座山它也能拱翻。
可是,今天这只野猪上当了。它刚开动大鼻子拱了两下,赶快后退。因为它发现那些石头竟是滚烫的,足可以把它的鼻子烤熟。
那野猪低吼两声,正欲退去,胡志诚从洞中朝它的头又开了一枪。野猪身子颤了一下,却没有倒下,摇摇晃晃地跑了。
胡志诚之前烧热了一堆石头,就是为了阻止野猪追人的步伐,让那堆滚烫的石头作为一道屏障,才好靠近野猪开枪。本以为这么近距离开枪,总可以打伤这头大野猪的。没想到它依然没有倒下。
“快追,别让它跑了。”罗元元叫喊着,用木棍推开洞口的石头,追了出去。
胡志诚正欲跟上去,却见野猪跑没多远,突然掉头朝人冲过来。似乎刚才那一枪根本没伤到它。
“罗元元,危险,快回来。”
罗元元一看情况不妙,赶紧掉头往回跑。两人再次躲进山洞里。
如果这时候野猪直追进山洞,他们可失去了屏障,只能落荒而逃。可是,野猪追到洞口前,竟然聪明地停了下来。它竟然还记得那堆烫过它鼻子的石头。那只野猪很有可能十几年,已经通灵了。
野猪前后已被打了两枪,却似乎并无大碍。它在洞口前徘徊了一会儿,便灰溜溜地走开。然而它并未走远,在一百米开外停下,眼睁睁看着洞口。
“怎么办,打了两枪仍伤不了它。”胡志诚自言自语。
“这畜牲的皮怎么那么厚啊?”罗元元哀叹道。
胡志诚想了想说:“我想,它身上一定有一个薄弱的地方,当它张开嘴巴的时候,嘴巴应该就是它最薄弱的地方。”
“怎样才能让它张嘴呢?”罗元元问。
“我有办法了。”胡志诚说,然后交代罗元元做好准备。
罗元元仍藏在山洞里,手持着长长的火铳严阵以待。胡志诚削了一根竹杆,走出洞外,朝野猪大喊大叫:“啊——啊——来啊——来啊!”
野猪听见叫唤,看到有人走近它,再次冲了过来。胡志诚爬上了一块大岩石上,用手中的竹杆不断击打着野猪,试图惹怒它,让它张嘴嚎叫。野猪不知是计,暴怒嚎叫,那气势犹如喷发的火山,它张大了嘴巴狂奔着,仿佛要马上挖出敌人的肠子。可是,它冲到岩石下面,,却上不了那块大岩石,只能抬头向胡志诚咆哮着。
“开枪!”胡志诚大吼一声。
“轰”的一声,火铳又响了,但并未能把砂子打进野猪的嘴巴里,只打在它的脸上。野猪受了痛,吼叫着跑开了。
这时,胡志诚发现野猪做了个很奇怪的动作,跑着跑着,身子总是向右绕,跑出去约一百米又绕回来了,好像运动员在田径场上跑步,总是绕圈子。
“它的一边眼睛瞎了!”罗元元也发现了野猪的怪象,并很快做出了判断。
野猪跑了几圈,却总是在胡志诚和罗元元的眼前转,速度渐渐慢了下来。
胡志诚把长竹杆交给罗元元,说:“你隐蔽好身子,待它绕到面前时,突然用竹杆扎它左边的脖子,引它停下来张嘴咬你的竹杆,我趁机再给它一枪。”
罗元元依计而行,躲在一块岩石后等待,野猪绕圈的速度越来越慢了。刚才那几枪虽然没有要得它的性命,但它也伤得不轻了。
过了一会,野猪再次绕到罗元元面前,罗元元举起竹杆猛戳一下它的左耳。那畜牲虽然已受伤,但余威仍在,几百斤的躯体对人还是很有威胁的。只见它嚎叫一声回头就咬,长长的獠牙像两把镰刀,一下子就把那竹杆咬断。要是这一口咬在人身上,那可不得了。野猪一口咬断了竹杆,张开嘴正欲再咬第二口时,说时迟,那时快,胡志诚的手枪对准了它的嘴巴,射出了一颗子弹。
这颗跟花生米一样大小的手枪子弹,穿过它的上腭,射入了它的大脑。
野猪踉跄几步,轰然倒下了。
胡志诚和罗元元费了九年二虎之力才将大野猪分割搬回山洞里,再将猪肉切成细长条,夜间生火把它烤成熏肉。几百斤猪肉挂得山洞里到处都是,整个山洞都弥漫着烤肉香。
罗元元打趣道:“诚哥,咱这山洞不叫莲花洞了,改叫野猪洞吧!”
“改叫野丫头洞岂不更好?”胡志诚也和她打趣。
“讨厌!”
经历了打野猪一役,罗元元的枪法有了飞速提高,因为她的胆子比以前更大了,手更沉稳了。她从小就野,像男孩一样学用弹弓打鸟,上树扒斑鸠的窝 ,不管多高多粗的树,她都能像虫儿一样几蹭几蹭就上去了,一直爬到树梢上。用弹弓打麻雀是她的拿手好戏,有时拿着弹弓出去转悠半个时辰,就提回来十几只麻雀。人在精力高度集中的情况下,记忆力是最好的时候。在胡志诚的指导下,罗元元记住了所有的枪支参数和特点之后,她练习射击,进步极为神速。射击对她来说似乎没有太大难度,因为她样拥有敏锐的视觉和听力,连枪子弹的弹道都看得到呢。
现在罗元元用火铳来打山中的飞禽,她简直是抬手就来,百发百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