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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章 七月十五百鬼夜行

作者:银色纪念币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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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半,中元节,佛教又称盂兰节,民间俗称鬼节。

    所谓的鬼,在最早的文字中,是一个会意字,在“人”上面,加了一个像是脑袋的东西,意思是说,像人的怪物。

    之后,在礼记里,对这个字有了第一次正统解释: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然后还有补充:庶人庶士无庙,死曰鬼。

    就是说普通人死后,没有香火庙宇供奉,就成了‘鬼’。

    说文解字里,对鬼的解释更加简单清楚:人所归,为鬼。

    除了最早的象形文字外,绝大部分正统典籍对于鬼的解释,都谈不上恐怕、玄幻的概念,就是人死之后成为的另外一种‘物质’,

    就好比水果发酵成为酒,水蒸发成为气。

    直到各种宗教开始盛行后,才对‘鬼’附加了形形色色主观的、神秘的光环。

    相传,每年七月一日,地狱之门打开,阴间的冤魂厉鬼会来到人间,获得短期的游荡,可以堂而皇之的享受供奉血食,整个月都称为鬼月,对于活人十分不吉利,不适合嫁娶、搬家。

    七月十五日,地狱之门打开最大,群魔乱舞,百鬼夜行。

    这一天,民间会拜祭招魂,烧冥钱元宝、纸衣蜡烛,放河灯,做法事,以祈求祖宗保佑,或超度亡魂,化解怨气。

    总之,这是最容易撞邪的一天,在这一天里,尤其是凌晨,阴气最旺盛,所有的邪魅之物,都会法力大增,或者诱发狂性。

    林家俊不让大丧出去鬼混,除了防止撞邪之外,也怕这一天阴气太重,大丧出什么问题。

    自己身上阳气煞气都足,大丧毕竟算是‘熟鬼’,跟在自己身边,问题就不大。

    不过呢,人间太平,久而久之,老百姓的生活住行,也并不会真的因为鬼节受到太大影响,除了这段时间,街头随处可见烧纸、打小人的阿婆阿公之外,整个港岛民众的生活并未受到太大影响。

    好比此时,夜晚街头,一个长得如同人型猿猴的侏儒矮个男人,走在川流的人群之中,

    虽然长相难看,但穿着打扮却十分的讲究:一身洋装笔挺,手中还拿着一把几乎和他人差不多长短的大黑伞,

    港岛这个地方,什么样的奇葩人都有,从旺角一路走来,路上行人并未因为他的残缺而对他有什么别样的目光,只有几个玩滑板的无知年轻人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故意加速,吓唬了他一下。

    “矮子,这么晚打扮的好似吸血鬼,出来吓人啊?”

    “滚回家吧,死侏儒!”

    即便被年轻人无礼的谩骂,矮个男人也没有生气,只是尽量躲开这些被荷尔蒙冲晕头脑的叛逆青年。

    相反,在一路上,矮个子男人还做了好几件好事:比如帮助赌钱输了被打的落魄男叫警察,拦住了一个不看路过马路差点被车撞死的老八婆,劝阻了一个准备打劫的烂仔,

    可这些人,事后非但没有一个感激他,反而还怪他多管闲事。

    矮个男人依旧没有生气,看见能帮手的,依旧上前帮忙,

    每做完一件好事,他就拿出小刀,在伞柄上刻下一道痕迹,

    黑伞的木枝伞柄上,已经密密麻麻的全是刻痕。

    只有一个大巴司机,看他错过了班车,好心免费送他去旺角。

    “多谢你。今天是八月半,早些回家。”下车之前,矮个男人摘下礼帽,好心的对司机说。

    与此同时,用手中的大黑伞,伞柄随意一勾,勾走了一个一直躲在司机身后,脸色苍白的小男孩。

    司机愣了一愣,只觉得整个人轻松了许多。

    再回头看,矮个男人已经不知去向。

    在几十米开外的一个小巷口,矮个男人挥挥手,让那只冲他龇牙咧嘴的小鬼赶紧躲开,一边摩挲着伞柄上的条条划痕,喃喃自语:“好事不怕做,多多益善,尽量做嘛,总有一天能做满。”

    刚走到一个小巷口,黑漆漆的巷子里忽然冲出来一个身材火辣,打扮妖艳的旗袍女郎,一下子撞在他身上。

    “小姐你没事吧?”矮个男人连忙扶起女郎。

    女人顺势抱住矮个男人,扑闪着涂抹浓妆眼影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说:“我的脚好像崴了,你可不可以送我回去?我就住在不远。”

    矮个男人盯着她那张被浓妆掩盖住的姣好面容,看了片刻,轻声一叹。

    “好人难做,可还是要做。”

    ……

    ……

    凌晨两点,林家俊才带着林中发和化骨龙从ktv中走出,

    刚出门,便看见不远处路边,有一个阿婆正在烧纸,身边的小板凳上,放着一张小孩的黑白照片,

    照片前,是一盘糕点贡品,

    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小男孩,蹲在小板凳旁边,望着那些糕点愁眉苦脸,一副非常想吃又吃不到的样子。

    阿婆却一点都没有注意到这个小男孩的存在。

    “哎,当鬼也可怜。”大丧幽幽的说。

    “等一等我。”林家俊随手在路边还在营业的小士多店,选了一串纸扎元宝,然后拿火机点着,放在距离阿婆只有一米多的地方。

    “靓仔,烧纸不要这么近啦,不然家里人分不清哪些才是给他们的。”阿婆好心的说。

    林家俊指了指黑白照片:“阿婆,见你孙子这么可爱,我这些都是烧给他的。”

    阿婆愣了愣神,摇摇头,觉得这个靓仔脑子大概有问题。

    不过呢,毕竟人家是好心,阿婆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而那个蹲在阿婆身后的小男孩,却像林家俊投来了感激的目光,

    随着那串元宝的焚烧成灰,他终于可以‘拿得起’那些糕点,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好好吃,吃饱了就下去休息,不要害人。”

    林家俊点了支烟,重新回到马路对面。

    就在此时,电话响了。

    “阿俊,我韩宾啊,有空没?”

    “咩事啊?”

    “我报警!”

    韩宾一本正经的语气差点让林家俊一口老血喷出来:“大佬你没搞错吧,为咩要报警啊?你被人砍啊?”

    “靠,若是我被人砍,砍死也不会惹皇气的。”电话那头韩宾语气古怪的说:“撞邪呀!”

    林家俊一愣:“这么巧,刚到鬼节便撞邪?怎么回事?”

    有些不对劲。

    韩宾这种古惑仔,身上血光煞气呢,虽然不如自己,但也是打打杀杀出头的恶人,一般鬼不敢靠近,

    再者古惑仔都比较迷信,身上一大堆护身符什么的,林家俊就见过韩宾胸口挂着的金项链上,有一尊忿怒明王,最能辟邪,不要说普通鬼怪,便是大丧这种恶灵,都很难对他下手。

    他会撞邪?

    靠,满大街的邪,看见他,应该避开走才对吧。

    “不是我啊,是我小叔,韩波,你认识的,擋房波嘛。电话里说不清,你有没有空来一趟啊?”韩宾道。

    “好地址告诉我,我马上去。”林家俊说。

    几句话之后,挂了电话。

    “咩事啊俊哥,我刚才听你说撞邪?”大丧和化骨龙走过来问。

    “上车。”林家俊大步走向停在路边车位的越野车:“有事做,去旺角公寓!”

    “旺角公寓?!”

    大丧一愣,紧跟着露出古怪笑容:“我靠,我就说林警官够义气,好兄弟嘛!刚唱完歌,就带我们去这种地方风流快活!林警官,没想到你才是真正的高手高手高高手,真的会选地方!”

    “旺角公寓有很多靓女吗?”化骨龙社会经验毕竟还是差了一点,好奇问。

    “靠,那一片十几栋唐楼,隔成一间一间,整个港岛最好的货色,都在那一片啊!”大丧道。

    “你们两少扯淡!”林家俊坐在驾驶座,系上安全带:“靓女呢,的确有,如果待会你们两看见,还有兴趣搞一搞的话,我绝对不反对,不仅不反对,还要竖起大拇指,称你们一声‘好汉’!”

    “不会吧,有这么丑的女人?”化骨龙和大丧同时吃惊问。

    “丑?呵呵。”

    ……

    ……

    大丧和林中发还是太年轻,缺少社会的毒打!

    半个钟头后。

    “呃呃呃!”

    化骨龙扶着走廊栏杆,几乎要吐出隔夜饭。

    和他一样吐的,还有好几个韩宾的小弟,搞得整个走廊上全是呕吐物,味道十分刺鼻,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大丧和林中发也在吐……

    大丧的确是会吐的,只是吐不出什么东西。

    他是鬼而已,很恐怖,但并不代表他不怕恐怖的东西,或者不怕恶心的东西。

    就好比变态狂魔杀人犯,杀人的时候看起来嚣张,轮到自己被人宰杀的时候,也会怕,也会疼。

    又好比林家俊爆人头的时候很嚣张,如果有一天被人爆头,肯定嚣张不起来。

    眼前这间只有十平方不到的小房间,勉强够放下一张床,一个梳妆台和一个只能供一人转身的卫生间,

    的确有个靓女,从各种迹象可以分辨出来,活着的时候,应该的确很靓。

    只不过呢,这个靓字,现在已经成为青、见,

    被人从中线刨成两半,好像还被掏空!

    满地的马赛克,血喷了整整一面墙!

    “怎么回事到底?”林家俊皱眉,捂着鼻子退出房间,问站在走廊上的韩宾。

    “小叔,你来说。”韩宾算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这个场景他也受不了。

    韩宾身边,站着一个和他长得又几分相似的男人,只不过年龄更大,头发已经半白。

    韩宾、恐龙兄弟两的亲叔叔,韩波,

    外号‘劏房波’,算是半个江湖人物,却不混江湖,主要的收入来源,是正道:房屋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