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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山中的景致,最宜人的是其有着一份自己的宁静,特别是在清晨,放眼望去都是绿油油的一片,一切都像是洗过的一样。脚踩在地上,软软的,还真像是昨天晚上下过一场细雨一般。
次日一早,林飞两人便离开了孙老头的草屋,沿着山中小径往青龙山走。这条路林飞走过两次,但两次的走过的心情却是大不一样的。第一次走在这条路上的时候,感觉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陌生,未来的人生如同眼前曲折的路径,永远不知道下一个拐角会是怎样的一条路;现在同样是走在这条路上,最少此时他的知道自己下一步的路,该如何走下去了。
两人随意的聊着天,伍鄂一直说的都是他从小打猎的见闻,什么獐子麋鹿,老虎猎豹,这些对于林飞来说以前都是在动物园才能见到的东西,倒也听的新奇。
林飞能说的东西并不多,只能是静静的做好一个倾听者。一路走来倒也不觉无趣。
青龙山和孙老头所住之地是在两个不同的山头,看着并不算太远的样子,但所谓望山跑死马,这一路走下来,待到达青龙山时,已经是临近晌午了。
两人并没有回家,而是一路往寨子里面走,寨子里面的人并不多,一路走来,林飞看见多是小孩儿和一些年龄偏大的妇人。这些人估计是做不了什么事儿,只能是看看孩子了。林飞很想问问那些青壮年都去了哪里,但最终还是没有开口。
再往前走了一段,便能看见不远处有一土木结构的房屋,周围的房子都是稻草和土培的结构,都显得低矮。唯有这栋房屋,不但建筑面积相对较大,而且房屋错落有致,嫣然像是一个房屋建筑群。要知道这可是在山上,即便这青龙山海拔并不算太高,但要将一些大的石木料运上山来,绝对不会是一个小的工程。
对于眼前的场景林飞是相当陌生的,伍鄂却是轻车熟路,大咧咧的往前走。林飞跟在后面穿过大殿后,从一侧门进入,两边都是平房。
转了一圈,林飞终于忍不住的问道:“咱们这是要去哪儿呀,这都跑了一圈了。”
“当然是去吃饭,这都走了一上午了,我肚子都饿憋了。”
一听伍鄂这么说,林飞也感觉到肚子有些饿了。从到这个时代来,林飞感觉自己就没有吃过一顿好饭。每日的饭食,不说难以下咽,但烹饪方式却过于单一。
由伍鄂打头,两人来到一间能容纳百十人同时用餐的屋子。还未走近,便能够听见其中人声嘈杂,都是巴蜀口音,即便说的很快,依稀还能能够听清楚一些。
在来到这个时代之前,林飞老家就是四川的,对于这样的乡音,自然不会有什么接收障碍。
走到门口,如同林飞所想的一样,里面到处都是人。尽管房子的空间已经很大,人却是更多,气味更是还没有走进去,就能闻到一股浓重的汗味,简直不要太好闻!
若是在以前,这样的一群人,林飞见到后估计早早的就绕开了。但今天乃至从今以后,他无论如何都绕不开这样一些人的,甚至还要去融入他们。
两人进来后,左右正在吃饭的汉子看了两人一眼,其中一人便喊道:“狗蛋,你小子回来啦,不是听说药王孙收你做药童了麽,那吃香的喝辣的,还不用像我们一样挣命,这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呀。”
对于“狗蛋”这个称呼,林飞并不是很反感,反而觉得挺亲切的。只是眼前说话的这个汉子,他并不认识,只能是点头一笑。
“哟,这小子还跟以前一样胆小,难怪有人说,你小子上次能够活着回来,就是装死装的。”
“听说这小子失忆了,真的假的,我是你二大爷,你还记得不?”
最后这人话音刚落,边上吃饭之人便是整哄笑。现在所有人都把此时的林飞,当做一个笑料在看。
“王三傻子,你他娘的别在这儿胡说八道,信不信老子抽你。”
此时能为林飞挺身而出的,也就只有伍鄂了。林飞站在原地并没有做声,他在观察,眼前的这些人在他看来是很有意思的一个群体,似乎他们对于那些死去的人并没有一丝的尊重,要知道他们可是为了青龙山而死的。甚至再说的细致一些,他们是为在座的每一个人死的,那些打家劫舍得来的东西,最后不都是会换成粮食,进入到每一个人的嘴里麽。
“二娃子,你也别耍横,要不是朱堂主照顾你们,估计你们俩小子早就死了,还能不用点卯出操?更安排你们去打猎劈材,这样的好事儿,我们是羡慕都羡慕不来呀。”
“咱们就只有刀口舔血的命,还是认命的好,我爹要是皇帝老儿,老子生下来就是太子,哪用得着这样刀山火海的去挣命。”
伍鄂还想说什么,被林飞拉着继续往里面走了。其实这些所谓的山山好汉,很多都是些平民而且,甚至他们当中有些人在拿起刀枪之前,根本就是个拿着锄头的农家汉,跟他们争论,并没有意义。
两人只拿到两碗稀粥和一个白面馒头,伍鄂好说歹说了半天,才又让伙头多给了半个,掰了一半给林飞。这样的饭菜比起孙老头更加不如,但对于已经走了一早上的两人来说,这样的就已经是美味了。
三下五除二的刚吃完,一面容黢黑的汉子走了过来,冲着两人说道:“朱堂主让你们过去。”
对于这个朱堂主,林飞还是有着一定好奇的,从之前的这些汉子的话语中,可以知道此人对于他们二人还是照顾的,这种照顾甚至引起了其他人的妒忌心理。
跟在黑脸汉子的身后,两人走出食堂,穿过长廊,在从一侧门而入,又往前弯了几道,在一院落内停了下来。
黑脸汉子在门口停了下来,伍鄂却并没有丝毫的停顿,想也不想抬腿便往屋内走。林飞落后其半步左右,边走边左右张望,三进三出的院落,宽敞大气,相对于林飞等人住的茅草屋来说,这里简直就是宫殿了。
穿过前院进入后院,空旷的院落两边摆了格式的兵器,什么刀枪剑戟,斧钺刀叉,还有一些林飞都叫不上名字的兵器。
如同林飞之前心中所想的一样,这个朱堂主是个武人。对于从小看着金庸武侠小说长大的一代人来说,谁能没有个武侠梦呢。那高来高去的轻功,雄霸天下的绝学,浪荡江湖的豪情,是整个一代人的梦想。随着年龄的长大,梦想在现实中慢慢的沉淀,一直到被掩埋在心底的最深处。可是无论这个梦想怎么被掩盖,对于很多人来说却并没有消逝。在林飞前世,四十大盗公司的创始人,一个身高不过一米六左右的小个子,在功成名就后,依然想着去实现“武侠”这个少年时期的梦想。
金庸大侠的很多武侠故事场景都是放在宋元明之间的,这不经让人遐想,是否这个时期的人真的有身怀绝技的高人。
由于脑子里面想着事情,脚下的步子不由的就放慢了,在其一愣神的功夫,忽听得前方一声大喝:“看刀!”
只见一身材魁梧的男子从房顶上跳了下来,豹头环眼,手臂肌肉鼓起,如同天降神将,双手握刀猛的劈了下来。而他选择的目标正是距离林飞仅有三五步之遥的伍鄂。
“小心!”
说时迟那时快,一切都只是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林飞出提醒的瞬间,九环刀已经劈将而下。眼看着刀刃就要砍在脑袋上了,此时伍鄂如同头顶长眼一般,左脚猛的一蹬地面,整个人硬生生的往回退了一米左右。
九环刀砍在地面上,顿时火花四溅,地面上的大理石被砍出一道深约半寸的刀痕。
男子身高估计都快接近两米了,一身肌肉线条分明,汗水从其古铜色的皮肤滑落,整个人如同刀削斧凿一般;身下穿着一条犊鼻裤,九环刀拖曳在地,往那儿一站,简直就是一尊杀神。
男子只是淡然的撇了林飞一眼,最后目光定睛在伍鄂的身上。此时林飞心中已经猜到,这个人大概就是那位朱堂主了。再一看边上的伍鄂,表情同样无比严肃,目光炯炯的看着眼前的男子,脚步平缓的往边上的兵器架走去,从中抽出一杆七尺长枪。
林飞下意识的往后退了几步,在靠墙后停了下来。也就在此时伍鄂手中长枪一抖,一个漂亮的枪花一闪而没,整个人便如同离弦之箭刺了出去。
男子显然是早有返防,只见其双眼微眯,手中九环刀悄然握紧,脚下更是微微往前踏出半步,整个人不动如山,严阵以待。
枪出如龙,讲究的是扎、刺、挞、抨、缠、圈、拦、拿、扑、点、拨,一招一式,都有其章法;九环刀则大开大合,每一刀都似乎有万钧之力,其更多讲究的是以力破法,任你变化万千,我自勇往无前。
长枪直奔男子胸口而来,但一直到长枪近身,男子却并未有任何的防御动作,只是直挺挺的站在那儿。若由着长枪刺入,任你是怒目金刚,还是大罗神仙,都必死无疑。似乎也是想到这点,伍鄂手上的动作不由的就慢了半拍。也就是在此时,男子右手握刀,一刀直接砍在了枪杆上,枪头跌落。在枪头落地的瞬间,九环刀却已经搭在了伍鄂的肩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