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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阳的婚礼定在六月初,婚礼前三天唐糖拿着计划表一件件核对待办事项,对着对着就有些头晕。受药物影响,她近来记性衰退得厉害,精神也差了许多,走着路眼皮子都能耷拉下去。
杨阳不止一次劝她不用那么操心,“现在已经很好了,我和你嫂子都很满意,你就歇会儿,别把身体弄垮了。”
她嘴里应着好,劲头却没有半分松懈,拉着婚庆公司忙上忙下,大到整个流程彩排,小到椅套颜色皆是亲力亲为,黎瑾希被她的认真感动,拽着她的手热泪盈眶地说不止一次谢谢。
外人看来她所做的一切全是为了杨阳,可她心里清楚,自己如此尽心,一半是想给哥哥留下完美的婚礼,另一半却是因为她把这场婚礼当成转托,心里想着如果这是自己和宋博彦的婚礼,该有多好。
她尽善尽美已经到了挑剔的程度,好在宋博彦介绍的婚庆公司专业,每次送来的方案都像度着她的心打造出来似的,几乎不用犹豫就能让她点头同意,最值得表扬的是他们居然能把她脑子里那些意识流的东西完整地呈现出来,不走形,没变样,有的甚至比她想象的还要美好,让她不住惊叹,“你们比我肚子里蛔虫还厉害。”
揉了揉发涨的太阳穴,她心想把婚礼当日的行程单对完就去休息下,桌上的电话却突然作响。瞥了眼屏幕,看到是酒店来电时,唐糖愣了一下。虽说婚礼全权交给她,但宴席的事仍是杨阳自己在张罗,毕竟客人是他请的,吃喝喜好他更清楚,因此她基本没跟酒店打过交道,唯一一次还是带婚庆去谈场地布置的事,不过最后落实都交给了策划公司,难不成是场地出了纰漏,策划公司无法解决?
忙活这么久,到节骨眼可千万不能出漏子,唐糖蹙了蹙眉头,忙接起来。电话一通,对方便是先来了句抱歉,“不好意思唐小姐,我是酒店的总经理,因为联系不到杨先生,所以给你来电话。”
原来是找不到杨阳才打到她这里,唐糖松了口气,“有什么事吗?”
经理清清嗓子,“是这样的,由于我们采购失误,婚宴上那道松露鹅肝可能配不齐,我想跟杨先生商量下看能不能换一道菜,或者不用松露,改用其他配?”
唐糖拧眉想了想,这道菜是所谓的门面菜,能提升整桌菜肴的档次,换或者改都会降低品质,不是万不得已最好能保留。
“你那边出了什么问题,怎么会配不齐?”她问。
对方迟疑片刻,道出原委,“今年全球松露都在减产,货源本身就很紧,而我们之前定的一批货运到后发现其中有些达不到杨先生的品质要求,所以……”
“再补一点呗。”唐糖给他出注意,“你们不是有上百家酒店吗,问他们调一点,不行就到国内其他酒店调一点。”作为全球顶级知名的酒店,匀个松露应该不会太难吧。
“我们匀了,可是……”经理抹了把汗,“您的数量太多,一时半会儿匀不了这么多。”
“数量多?有多少?”
经理瞥了眼宾客单,报出一个数字,“150桌。”
“150桌?”唐糖惊讶地叫道,“那不是有1500多个人?”
经理默默点头,可不是这么多人嘛。为了办好这场大型婚礼,酒店推掉了近一个月内所有大小宴会,并专程从总部急调一批做西餐的厨师,就是要确保完成上头那句“不容有失”的命令。紧张地准备那么久,眼看就要开宴,却出了这样的篓子,他都不敢想象如果搞不定这件事,自己还能不能坐稳这总经理的位置。
哎,也不知道办酒的到底是什么人物,不仅包下了整个酒店,连安保公司都来了人,把酒店上上下下查个遍,查完就住下来,那架势都快赶上前年他们接待国外副首的程度了。
经理为交不出松露心急,唐糖疑惑的却是杨阳哪来这么多客人?他回国虽然有些年,可一向不喜交往,能来观礼的人不会太多,而她爸妈常年在美国,国内能请来的皆是至亲好友,黎瑾希那边人就更少,两家人满打满算也就几十桌,这多出的人怎么回事?难不成杨阳为了热闹,叫来了所有生意上的朋友?
满心的疑问还没找到答案,听筒里又传来嘟嘟声,她把手机从耳边移开,看是婚纱店的号码,她想想宴席的事不归她管,便把黎瑾希的号码给了经理,“这是我嫂子电话,你看看我哥有没有跟她在一起吧。”
说完不等经理道谢便切到另一通电话上,只是听着听着她又蹙起眉头,今天还真是奇怪,所有事都撞到一块,她试好的礼服居然被烫坏了。
“唐小姐对不起,烫衣服的员工不知道挂烫机坏,结果……”婚纱店负责人连连道歉,“真是对不起。”
唐糖呼口气,烫都烫坏了,说再多对不起有什么用,等一下——“新人服装没问题吧?”她急声问。
“没有、没有。”负责人赶紧回答,“就您的礼服。”
唐糖舒口气,幸好新人服装没事,“那我再挑一件吧。”
“太谢谢了。”负责人小心试探,“您现在方便过来吗?因为尺寸什么可能需要改一下。’
唐糖扫了眼手边已经对了一大半的计划表,考虑了下,“好吧,我这就过来。”
挂了电话,她换上连衣裙走出卧室,照顾她的护士见她穿戴整齐像是要出门,便上前询问,“唐小姐你要出去?”
唐糖嗯了声,“我去趟婚纱店,一会儿就回来。”
“很急吗?”护士斟酌着开口,“如果不急,还是等宋先生回来再去吧。”
“他回家了,估计要晚饭后才能回来,我不想折腾他跑来跑去。”唐糖如是说。
“可是……”护士为难地看着她,“宋先生交待过不能让您单独出去。”
唐糖知道这是宋博彦的交待,不想她难做,便提议道,“要不你陪我去?这样就不是单独出门了。”
“这……”护士思忖片刻后摇了摇头,“恐怕不行,我的职责是在家照顾你。”她是宋先生请来的专职看护,工作就是他不在家时看好唐小姐。唐小姐有脑瘤,随时有发病的危险,万一出去病发了她可担不起这个责任,再说宋先生早上出门时特别交待过,他回来前不能让唐小姐离开家。
听到她拒绝,唐糖不由翻了个白眼,“张护士,你就不能变通一点吗?”
护士继续摇头,脑袋慢慢垂下去。这份工作薪水是普通看护的三倍,活儿却只是普通看护的三分之一,她可不想因为变通丢了美差。当然忤逆唐小姐也有被炒可能,但不听宋先生的吩咐,那就是一定会被炒鱿鱼。
见护士油盐不进,唐糖胸口蹿起一撮邪火,也不想管她难不难做,径直拿上皮包再到鞋柜里取鞋。
护士看她换鞋,紧张地喊道,“唐小姐,您这样我很难做……”
唐糖不吱声,弯腰继续穿着鞋子,刚扣好鞋带,门便吱嘎一声打开了,抬头看去,宋博彦已经站在门口。
看到来人,护士大大地松口气,谢天谢地,能制服这姑奶奶的人总算回来了。
唐糖回过神后咦了一声,“你怎么就回来了?”她转头看了眼餐厅的挂钟,两点不到,她以为他会在家里吃过晚饭才回来。
“办完事就回来了。”宋博彦睨了眼她脚上的鞋,“你要出去?”
唐糖看他问完目光径直转向护士,忙心虚地抢声,“婚纱店来电话说礼服被烫坏了,想让我重新去挑一件,我以为你一时回不来,就想让张护士陪我去。”
她边说边给护士递眼色,好在后者没拆台,配合地嗯了声。可惜没等她松气,宋博彦就追问道,“张护士答应了?”
他语调略略扬起,让人觉得他对护士会答应她表示非常不满,于是乎为了饭碗,张护士只得递给唐糖一记歉意的眼神,再低不可闻地表白,“我没有答应。”
意料之中的答案,还是令宋博彦拧紧眉头,“她没同意你就想走,之前我说过什么,你都忘了是吧”
“没忘、没忘。”看他要发火,唐糖赶忙解释,“婚纱店急着让我去,我想就出去一会儿,让你来回折腾没必要,张护士又不肯……”她边说边观察他的表情,见他神色越发冷凝,急忙话锋一转,做出正气凌然的态度,“不过,即使天大的理由,我一个人出门就是不对,太危险了。”
她急刹车一般的转变让宋博彦哭笑不得,“知道危险还出去?”
察觉到他火气降了些,唐糖吐了吐舌头,用手指勾住他衬衫的下摆晃了晃,“老公,我错了,下次再也不敢了,你别生气好不好?”
宋博彦一肚子的火就这样被她晃没了,可还想再教训几句,便捉住她的手正色道,“你知道的,就算家里有护士看着我都不放心,你自己出去是想……”
他眸子一垂,见她仿佛做错事被骂得不敢抬头的孩子,头都快贴在锁骨,剩下的责备怎么也说不下去。轻轻叹口气,他揉了揉她的头发,“好了,不是要去婚纱店吗?还不把鞋子穿好。”
他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让旁边的护士暗暗唏嘘,遇到这种好男人唐小姐真是好福气,可惜天妒红颜,摊上这么个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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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到婚纱店后,负责人又是一番道歉,接着拿出目录呈给唐糖,“唐小姐,这里面全是我们刚到的新款,您要不都试试?”
“不用了,你随便给我挑一件就行。”刚才清点计划时唐糖就累了,这会儿身子更疲乏,实在不想穿衣脱衣的折腾。加上潜意识里她总认定之前那款鱼尾礼服是最好的,现在怎么选都不可能找不到另一件可替代品。
看她赖在沙发里不想动,宋博彦主动接过目录,翻了几页后指着其中一件说,“把这件拿来看看。”
店员很快取来礼服,正在打哈欠的唐糖余光一瞄便再也移不开眼——这衣服她太喜欢了。和那些华贵逼人的设计不同,这件礼服没有繁复的设计,乍看没有任何亮点,可细细品味却能发现蕴藏在简单中的奢华和灵气。
礼服采用了欧洲最流行的抹胸款式,胸前的花纹却不是普通蕾丝,倒是有点像中国的刺绣,腰身自然收起,下摆则用小褶皱的方式增加了立体度,而细看会发现那些皱起处都被点缀上了白水晶,灯光一照,折射出璀璨的光芒,不过最别致的还是后摆,设计成了圆弧的小拖尾,灵动中不失华丽,要是再配一个长拖尾头纱,这俨然就是她梦想中的婚纱啊。
宋博彦拍了怕看痴的她,“喜欢吗?喜欢就去试试。”
“用这件做伴娘服不太好吧?”唐糖迟疑地问。这衣服太漂亮,伴娘穿这个不是想抢风头么。
似是看穿她的顾虑,宋博彦牵着她站起来,“放心吧,新娘子有独特气场,其他人穿再漂亮都盖不住的。”
唐糖琢磨着他的话,觉得有点道理,而且自家大嫂是标准的美人胚子,婚纱礼服同样是大师设计,自己就算有心想冒头还不一定能成功呢。
她注视着那件礼服,告诉自己,就穿这件吧,这辈子没机会穿婚纱,能穿一次这么漂亮的礼服也很好。
也许真的是缘分,这件礼服居然非常合身,大小、长短统统不用改,不知道的人肯定以为是替她量身设计的。
试好衣服,唐糖不放心地交待店员,“这次千万要小心,不能再弄坏了。”
负责人连连点头保证,“放心,我们店里没那么多坏掉的挂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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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终于到了唐糖期盼已久的日子。
黎瑾希在B市没有亲人,乔依依作为她闺蜜,主动提出把接亲地点放在她家,并掷地有声地表示,"从此以后,我就是瑾希的娘家人。"
唐糖是伴娘,宋博彦担心她第二天起太早身体吃不消,便让她陪着黎瑾希在结亲头一天就住进了瞿白家。
结婚当日,化妆团队一早就赶来为黎瑾希打扮,不过画好新娘妆,非要拉着唐糖做造型,美其名曰是为了配她那件漂亮的礼服,一番折腾后,接新娘的队伍也就到了。
宋博彦今天是伴郎,一身黑色西服被他穿得格外俊逸,让唐糖看得失神,瞬时忘记半年身份,开门迎上去抱住他,“你今天好帅。”
负责迎亲的兄弟帮捏着准备塞给伴娘们的红包笑做一团,一个个全拍着宋博彦的肩膀说,“兄弟,你这使的是美男计啊。”
唐糖被笑得回了神,这才想起该堵门要红包,羞得转身想跑,却被宋博彦捞回来亲了亲嘴,“你今天也很漂亮。”
众人又是一番哄笑,趁机想破门而入,好在乔依依眼疾手快,高声吩咐其他姐妹守住卧室的门,不让他们轻易得逞。在完成众多刁难考验后,杨阳总算找到被藏起的婚鞋,单膝跪下替黎瑾希穿上后抱着妻子上婚车。
值得一提的是,在大伙起哄下,唐糖也是被宋博彦抱下楼的,而且两人还被凑堆坐上一辆车,浩浩荡荡的几十辆豪华婚车,一路开到酒店,引得行人驻足围观,看到两辆主婚车都以为是两对人行礼。
到酒店后,唐糖看到门口的安保愣了下,转念一想杨阳客户中有不少权贵,谨慎些不是坏事。不过,当她在宴会厅看见周延、钟帅他们时真有点懵了,难道他们也是杨阳客人?
不过作为总策划,她没时间去思考这些,婚礼一开始她整颗心思都挂在了上面,好在一切顺顺利利,整场婚礼温馨浪漫,感动了台下宾客。新人喝完交杯酒后便进入了众多未婚女性期待的接捧花环节。
唐糖站在一边,含笑看着姑娘们激动地找寻好位置,这时司仪却像是觉得人不够多,画蛇添足地加了句请伴娘们也一起接捧花,她只好移步过去,随便找了个角落的位置站着,正兀自发楞,冷不丁感觉一个物体朝自己飞来,她下意识一伸手,捧花稳稳地落进她怀里。
唐糖呆呆地望着花束,传说中接到捧花的人会是下一个新娘,可惜她应该没法应验传说。唇角扯起一抹苦涩的笑,她把手中的捧花递给旁边的女生,“给你吧,我……”
话没说完,宴会厅的灯忽然全灭了,她吓了一跳,刚想问发生什么事,眼前陡然一亮,一束聚光灯悄然罩到了她身上。下一刻,一串有节奏的钢琴声骤然响起,男歌手低沉的吟唱缓缓泻出,“Some say love, it is a river,that drowns the tender reed(有人说,爱,如流水,浸润了柔嫩的芦苇),Some say love, it is a razor,that leaves your soul to bleed.(有人说,爱,似利刃,丢下一个滴血的灵魂)……”
在音乐中,舞台上用作背景的纱幔被拉开,一个巨大的投影仪出现在众人眼前,一张张照片慢慢跳了出来——全是她和宋博彦的照片,他们在迪士尼坐星际过山车,在马尔代夫相拥而舞,在冰天雪地手牵手躺在一起,在塞纳河畔十指相扣,在NBA球场振臂高呼……还有很多她的独照,她放肆的笑,淡淡的忧伤,甜蜜的眼神、撒娇的卖萌……每一张都承载着满满的回忆和宋博彦深深的爱,他居然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拍了那么多照片,眼泪再也守不住,倾泻而下。
唐糖双手捂着嘴,哭得难以自制,这时会场亮起另一束聚光灯,灯光□着黑色西装的宋博彦一手拿着花球,一手举着话筒轻轻唱道,“And you think that love is only,For the lucky and the strong(你说,爱是唯一,我们那麽幸运,我们矢志不渝)……
他缓缓走到她身边,单膝跪下,从兜里掏出一抹戒指,举到她面前,“唐糖,你说想在有生之年把没做过的事情都试一试,那请你嫁给我,试试做我的妻子吧。”
望着那个复古设计的钻戒,唐糖泪如雨下,这是他们旅游时在意大利的一家奢侈品店见过的那枚,她一眼就喜欢上,心里却哀叹没机会用,所以不肯买,没想到他也偷偷买了回来。
这个傻子,到底背着她做了多少事啊?
看她只是捂着嘴哭,场下心急的客人叫起来,“嫁给他吧。”接着全场来宾开始应和,“嫁给他、嫁给他……”整齐划一、震耳发聩。
唐糖凝视着跪在身前的男人,发现他的手竟有隐隐的发抖,那双一向自信的黑眸里有藏不住的紧张。他是在担心她会拒绝吗?还真是笨蛋,不过能嫁给这个又笨又傻的男人,是她最幸福的事情。
用力咽了下喉头的酸涩,她含泪伸出手。宋博彦激动得双目赤红,颤抖着将指环套上她的无名指,接着俯头在戒指上印下虔诚的一吻。在站起来后他紧紧抱住她来了一记法式热吻,引得台下宾客连声尖叫,口哨声、叫好声一片。
唐糖原以为求完婚,事情就到此结束,哪知被宋博彦亲完放开后,刚才接花团的女生突然变戏法似的拿出一条长长的头纱,父亲和母亲也不知何时走上来,没等她反应过来,已经把头纱别在了她头上。
直到母亲为她盖上头纱,处于懵懂的唐糖终于恍然大悟,老天,宋博彦不仅是给她一个浪漫的求婚,还准备了一场完美的婚礼。难怪婚纱店会突然换礼服,难怪他们六兄弟都来参加了婚礼,想必台下坐着的很多是宋家的宾客吧,她就说嘛,杨阳哪来那么多客人,还要动用安保。
想到他煞费苦心地策划这一切,唐糖好容易止住的泪水再次夺眶而出,父亲拍了拍她的手,“傻丫头,嫁个这么好的男人,应该高兴。”
唐糖含泪点头,她是高兴啊,可还是忍不住想哭。
在司仪指引下,父亲把她的手放进宋博彦手心,是安慰更是欣慰地嘱托,“博彦,我把最宝贝的女儿交给你,我相信你一定会用此生全部去爱她。”
宋博彦朝唐父深深地鞠了一躬,握住她的手郑重承诺,“爸,您放心,我爱她超过一切。”
宴会厅再次响起婚礼进行曲,他们踏着节拍走到舞台中间,缓缓许下誓言,“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我将永远爱着您、珍惜您,对您忠实,直到生命的尽头……”
交换戒指后,司仪请上了双方的父母,唐糖没想到自己第一次见公婆居然是在婚礼上,望着仪态大方的婆婆和儒雅的公公,她不由紧张绷直了身子,宋博彦适时捏了捏她的手,轻声说,“别怕,他们很喜欢你。”
宋父代表家长向来宾致谢,然后用一段幽默的话说明了晚上的事,“开席前,一个老伙计问我两场凑一块办是厉行节约吗?我告诉他这叫好事成双;开席后,他又问我,怎么行礼只有一对,你儿子媳妇呢?我回答他,儿子还没求婚,媳妇不知道能不能进门。他一听急了,责问我怎么能随儿子胡闹,万一姑娘不答应,请了这么多贵宾,要怎么下台,说我这事干得太没谱”
“其实,这位老伙计说得对,答应犬儿办这样一场婚礼是我这辈子做得最没谱的事。熟知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是个‘死板’的人,凡事喜欢考虑再三,这种超刺激的事儿完全突破了我的原则,放以前,想都不敢想。可是,当我看见孩子们那份深厚的感情时,我被感动了,于是决定陪他大胆一次。”
“尽管这事看起来没谱,但我一点都不担心,因为我有个特别靠谱的儿子。”宋父笑了笑,慢慢说道,“作为父亲,我希望他有一段永远幸福美满的婚姻,可他告诉我,娶对了人每分每秒都是甜蜜幸福,而有生之年就是永远。”
他顿了顿,举起手中的酒杯,“所以,请大家举起手中的酒杯,一起祝福他们在有生之年平安,健康、幸福。”
宾客们应声站起,举杯送上祝福,一些知情的客人则是在心里为他们祈祷,希望上天眷顾,谈微微和宋楚等人则是泪眼婆娑地搂着各自的丈夫,而台上的唐糖已经泪流满面,趴在宋博彦怀里说不出话来。
这一夜,洞房花烛,他温柔地吻遍她全身每一寸皮肤,大红喜被上交叠着两人缠绵的身影……最后一次,当他抵在最深处释放出热液时,唐糖抱住他光滑的背,一个念头在心里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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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过去好几天,唐糖依然有种在梦里的感觉。
周末,宋博彦奉命带她回宋家吃饭,就像他说的,宋家长辈都很喜欢她,她一来奶奶就把她叫到身边,拿出一对祖母绿的手镯,“这是我们宋家传媳不传子的宝贝,你好好收着。”
他们的善良与包容让唐糖坚定了信念,回去后就写信给summer,“教授,我决定做指引手术。”
在她回信的几天后,沈牧笙来了电话,“Dachling说你决定做手术了?”
唐糖嗯了声,自从她起了做手术的念头后就开始联系su引导显微技术切除术的资料。在详细了解后,她发现这项新技术或许真能救自己的命。在与Dachling的进一步交流中,他们一致觉得她的情况或许没有summer想象的严重,因为肿瘤一直没有恶变,并发症也是由于颅内压增高引起,如果在手术前先采取保守治疗将脑压降下来,让肿瘤周围的水肿消失,那么手术造成神经受损的可能性就会降低很多,手术成功率也会提高。
只是,这一切都只是可能,也可能出现药物刺激后肿瘤恶化的危险。所以沈牧笙才会担心地问,“你真的想好了?万一……”
“没万一。”唐糖打断他的话,喟叹道,“牧笙,我想得很清楚,手术失败最糟的不过是死,可我现在离死也不远,既然这样,我想赌一把。’
“可是……”沈牧笙迟疑道,“你以前不是坚决不肯做手术,说不想……”
沈牧笙没有说下去,但唐糖明白他要说什么。她轻轻笑了笑,说出真正的原因,“我以前是觉得没尊严地或者不如死,可现在我明白活着就是希望。”
她叹口气,“你记不记得我们写论文时常用一句话,医学日新月异,昨天的绝症今天已迎刃而解,就像我俩关注了这么多年胶质瘤,却没想过有一天会有一种试剂叫5-ALA,会让医生准确找到肿瘤边界。”
“我知道手术可能造成的后果,但我想以后或许会有更新的技术和药物让瘫痪的人站起来,让植物人醒过来。”她略停,带着几分笑意,“再说了,我也许能创造医学奇迹。”
这些话听来普通,可沈牧笙知道,换做一个月前,任谁说这番话她都听不下去,今天她能轻松地说这些,完全是因为她想通了,又或者说有更重要的人、更重要的事让她生起了信心和勇气,毫无疑问这个人就是宋博彦,只是不晓得什么事触动了她。
两人又聊了会儿才saygoodbye,放下电话唐糖沈牧笙的话犹在耳边,“知道你愿意做手术,宋博彦肯定感动死了”。她摇摇头,不是要让他感动,只想在他付出这么多后,她想为他,也为他们做点什么。
浅浅地抿了抿唇角,唐糖脑子里又浮出结婚那天,趁着被拉去敬酒时,婆婆对自己说的那番话,“不瞒你说,起初我们是坚决反对你们结婚的,说我自私也好、不近人情也罢,我都不愿意儿子娶一个将死之人过门。”
宋母苦笑着说,“我们跟他讲过道理、骂过、吵过、他奶奶甚至以死相逼,但他就是不肯妥协。我问他是不是迷了心窍,劝他不要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告诫他不能因为你误了一生,可你知道他怎么回答我的吗?”
看唐糖摇头,宋母哽咽地转述了儿子当时的答案,“他说,‘妈,我知道你们是为我好,怕她耽误我一生,可我不知道没了她的日子怎么能好。没有她,我的一生根本不会完整,有她的日子才是我的人生。”
婆婆拉着她的手,语重心长地说,“唐糖,如果可以,好好的活下去,妈希望你能陪着他走过完整的一生。”
她握住婆婆的手泪如雨下,第一想到了去赌一把,宋博彦说过老天爷眷顾坚持到底的人,那么为了他她愿意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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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与summer教授积极联系着,再初步确定手术时间后,她平静告诉宋博彦,“老公,我决定去德国做手术。”
宋博彦一怔,既激动又不解,“是因为我吗?我说过你要是……”
“不全是因为你。”她打断他的话,捧起他的脸,“你记得吗,我说过想把没试过的事情都做一遍。而现在我有两件特别重要的事情没尝试过。”
“哪两件?”宋博彦问。
唐糖俯下头与他额头相抵,缓缓说道,“我想试一试做妈妈的感觉,更想陪着你一起慢慢变老。”
宋博彦骤然红了眼眶,抱住她轻声说,“会的,我们一定会实现愿望。”
唐糖的手术定在六月下旬,宋博彦被特批全程参与,打过麻药唐糖突然紧张起来,紧紧握住他的手,“宋博彦,你说老天爷会让我陪你过一辈子吗?”
由于麻药关系,她说这话后意识渐渐开始模糊,耳朵里的声音越来越小,但陷入黑暗前一秒,她清楚听到他的回答,“会,一定会。因为有你的日子,就是我的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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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五年后
加州最美的公墓内,沈牧笙拍了拍宋博彦的肩膀,“别太难过,她不会想看到你这样子。”
注视着墓碑上的照片,宋博彦抿着唇点了点头。是呀,她那样洒脱的人,死后能把有用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一定不愿意看到别人为她的死悲伤。
宋博彦把手上的鲜花放在墓前,低声喃喃,“你要乖乖的,我们下次再来看你。”
深深看了眼墓碑,沈牧笙轻叹口气与宋博彦并肩离开,他们沉默地走过一级级台阶,夕阳将两人的影子拖得很长很长……
End——好吧,这里end你们一定会揍死我,所以请看下去
到了出口,宋博彦还没走近车边,兜里的电话便响起来,他摁下接听键,那头立即传来一声小女孩的娇呼,“爹地,弟弟欺负我。”
“我才没有欺负你,而且,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是哥哥。”电话里突然插-进一个小男孩的声音。
“才不是……”女娃愤愤地抗议。
“怎么不是,外公说了双胞胎……”
听着彼端孩子们的争吵,宋博彦嘴角扬起一抹笑,正想安抚儿女,听筒里忽然一阵窸窣,熟悉的语气随即而来,“老公,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快被你儿子和女儿吵死了!”
宋博彦嘴角的笑瞬时变为宠溺,“乖,我刚和牧笙拜祭完海蒂(宋博彦和沈牧笙的病人,一个患先心的小女孩,番外里会提到),马上就回来。”
听他哄孩子一样的语气,身旁的沈牧笙无力翻了个白眼,“都说生完孩子笨三年,你老婆还真是完美地应证了这句话。”
“没事”宋博彦不以为意地耸耸肩,“再笨个三年也挺好。”
道家说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他祈求他们也能三年再三年,生生世世。
好了,真正的End。
作者有话要说:秋又改了下,补全了许多东西,大家再看一下吧。大家看求婚那段时推荐听Bette midler版本的《the rose》。呵呵,话外,这音乐是秋秋婚礼上,秋先森用小秋的照片做了一段视频的配乐,照片也是我们在一起他偷拍的,还有一些父母朋友提供的,然后你们懂的,小秋哭惨了……所以,这里,搬来给宋小四用。
另外,海蒂之所以会成为沈牧笙和宋博彦的病人,是因为宋医生为了唐糖留在了美国做医生,关于海蒂,后期会在番外提到,不急。
电信搏斗了一个晚上,终于上上网了,还好,是在0点前,还算今天
信守承诺让宋博彦三年抱两,还是一次性就抱了两个,满意了吧。
哎,正文真的结束了,好舍不得。你们也一样是不是,今天修文是有种还想再写个几章的冲动,不过忍住了,就让正文结束在这里吧。不要觉得节奏快,因为该交待的都交待了,其他的东西,就交给万能的番外吧。
So,想看番外的赶紧抱上想看的,先说好,主配角是要开新文的,so一律无番外,男女主和龙凤胎宝宝可以有哦,来吧,说说都想要啥,要肉的,你们懂得,jb凶猛,秋怕锁文。
ps:下本新文是这本出来打过酱油的沈牧梵*oss,开文时间暂定3月初吧,具体敬请关注微博和收藏秋秋的专栏。
jj现在有个文案曝光功能,所以先来了个初稿的文案,有兴趣的亲可以先收藏着,开了就能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