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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开战
十月初一,一位大人物到达天马城,马久鸣带着马家众人以及天马军团的主要将领出迎。
这位大人物看起来也不过是四十许左右,黑发用一条红色的丝带绑住,散于脑后,双眉如画,双眸若星,腮红齿白,唇若涂朱,全身上下一身火红色的长裙,外罩一件猩红色披风,右手握着一根长达三尺左右的魔法杖,好一位佳人啊。
这位佳人一见马久鸣,双眼之中射出如水一般的柔情。马久鸣却是有点回避她的眼神,但双眼却明显的带点润意,举手行礼说:“好久不见了,炎娜。”
炎娜?猛虎王国四法圣之一的火之法圣炎娜?所有人让马久鸣的这个称呼吓了一跳,想不到马久鸣竟然请来了这么一位强者帮忙。
“好久不见了。如果不是接到你的信物,我以为我们永远都不会见。”炎娜的语气中带着惊喜,却也有一种幽怨。这语气听在杨思齐的耳朵,第一感觉就是:“有奸情。”
无论如何,有这么一位法圣助阵,胜过十万雄师。也是马久鸣的面子大,这才能够请来这么一位帮手,法圣的大驾不是那么就请得动的。
回到城主府之后,马久鸣为炎娜介绍自己这一方的主要人物。当介绍到杨思齐和马梦诗的时候,炎娜仔细地打量着这两个年青人,笑说:“老马,你们马家的运气真好啊,这两个可是我见过的年青一代中最天才的。”
“呵呵,你别把他们夸坏了,他们年纪还小,不经夸的。炎娜,这一次恐怕得要你帮忙才行。”
“少废话,我能够站在这里就已经表明我的立场了。”看样子,炎娜跟马久鸣是很熟的老朋友了,说话一点都不客气。
接风宴摆过之后,杨思齐和马梦诗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之时,杨思齐说:“诗儿,有没有觉得三祖爷爷的表情有点怪?”
马梦诗笑笑说:“怎么啦?你在怀疑些什么呢?”
“三祖爷爷一生无妻无子,以他圣级强者的身份,怎么可能会无妻呢?要么就是他完全不想娶妻生子,要么就是他对不起某个女人,所以,宁愿终身不娶,以此来惩罚自己。”
马梦诗精神一振:“你是说,三祖爷爷对不起的女人就是火之法圣?”
“极有可能啊,不过,这事只怕也憋在三祖爷爷的心里很多年了。如果不是情非得矣,相信他也不会请火之法圣来助阵的。如果想他的好事能成,得让三祖爷爷做主动才行。”
马梦诗乐了:“好,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
“诗儿,你太看得起我了,我是做媒的最好人选吗?让我去办,我肯定会办砸了,还是你去搞定吧。”其他事犹可,但保媒拉纤这回事,却非杨思齐的强项。
十月初七,一行人秘密到达天马城,这一次,马久鸣并没有带领大部队出迎,而是领着炎娜、杨思齐和马梦诗四个人出迎,将这一行七人秘密地迎进天马城之中,安置在一所马家的秘密物业之中。
在这所马家的物业之中,为首的一人,以手轻拭手中这把长约五尺八寸,厚达寸许的大剑,赞叹说:“真不愧是圣光神剑啊。我们光明神殿的神兵。”
此人年约六旬左右,长得虎背熊腰,身高足有八尺,粗壮异常,眉目粗旷,神目顾盼之下,自有凛然神威。乃是光明神殿中的第二号人物光明右使光超海,在人类世界之中,一人之下,亿万人之上的存在,也是目前人类的两大神级强者之一。
马家动用了圣光神剑,光超海自然是心动,带领六名手下亲赴天马城。对于他来说,能够走一趟而得到一柄神剑,光明神殿还能够得到百万金币的供奉,这是何乐而不为的好事呢?至于由毕索斯转述的杨思齐的战略分析,他压根就不信。不过,来这里一个月而获利如此大的好处,怎么说都好,都是大大的好事。
“马家主果然是年轻有为,这位马家姑爷也很不错,久鸣,你们马家这一代可以说是出了了不起的人才啊。”作为神级强者,看人还是很有眼力的,一眼就看出马梦诗潜力无穷。至于杨思齐,他却是没有看出杨思齐是生命系魔法师,而马久鸣等也没有介绍,毕竟,杨思齐只不过是小人物。
“右使大人过誉了,他们只不过是年青人,未来的路还很长,以后还得请右使大人您多多提携。”马久鸣恭维地说。
“呵呵,久鸣,你们马家对伟大的光明神的忠诚我们神殿是知道的,要不然,神殿也不会派我来此。放心,有我坐镇,就算兽人再怎么强都不可能闹得出什么妖蛾子来。”对此,光超海是有充分的自信,神级强者的镇慑力远非圣级可比的。
兽人的大军比起人类的纪律严明来说,实在还算不上精锐,就军营来说,一片乱糟糟的,各支部队乱七八糟的,并无一定的成规,至于防御设施什么的,基本上为零,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不过,百万大军,连营数百里,让人看起来都心生寒意。
杨思齐并没有经过系统的军事训练,也知道大营的重要性,但就看兽人的营寨,不禁疑惑地问:“诗儿,兽人的军营就是这么个德行?”
马梦诗苦笑说:“就是这么个德行。只不过,别看他们如此,但事实上,却没有什么人能够从地面上偷袭他们,因为,他们之中的蛇人、鼠人等在夜晚实在是太警觉了,稍有风吹草动,他们就会警觉起来。”
看来,是人种的不同。人类夜晚会睡得死死的,但蛇人这一种蛇头、人身,蛇尾的类人类,却是夜晚活动生物,并且,还喜欢隐藏于暗处,可以说,夜晚是他们的天下。有这样的侦察兵种,也难怪兽人的大营如此的乱七八糟却也没有受到夜袭。
兽人的种类不少,除了蛇人、鼠人、犬人、豹人之外,还有狮子头的狮人、熊人、狼人等,还有更奇特的半人马之类,可以说是异生物大全,如此之多的类人类集合,也难怪兽人的纪律极差,毕竟,生活习性等有区别,再加兽人散漫惯了,想让他们成为有组织纪律的一支精锐,也实在是有点难为他们的。
十月十四日,兽人前锋的猪人开始对天马城发动第一次攻击。看到猪人这一种猪头人身的生物,杨思齐有点似看到一堆二师兄的感觉。不过,这些二师兄却不似二师兄那么神勇,其纪律之差,作战士气之差实在是不敢恭维。
只不过是稍一冲锋,让守军的一轮箭雨打击,数万猪头人就转身狂冲回去,其速度比向前冲锋时快了数倍,连箭都跟不上。这景象,看到杨思齐目瞪口呆。
“猪人,是兽人之中最差的一种人,他们又能吃,又会生,但战斗力却是最差的,可以说,猪人是兽人炮灰中的炮灰。”马梦诗解释说。
只不过,这些猪人却是让兽人的大群狼骑兵再度逼了回来,不得不向城墙冲锋。然后,再让守军的一轮箭雨打击之后又往回跑,只留下一地的尸体。
“不过,也不能小看猪人,猪人虽然是脑子笨点,但却是胜在皮粗肉厚,并且,跑起来也很快的,再加上他们的数量多,在有城墙的时候,猪人看起来很窝囊,但如果是野战,猪人的冲锋却是很可怕的。”
听完马梦诗的解释,杨思齐细心观察,果然,猪人的皮的确是极厚,尽管这些猪人的实力不过是一二级战士的水准,可是,一般战士射出去的箭矢却是难以将猪人射杀,其防御力的确是很强。再加上他们的体重普通都达到三四百斤,一旦让他们成集群冲锋,的确也很难对付。
“今天没有什么的,连兽人的魔法师都没有使用魔法加持,他们只不过是做个样子,消耗一下我们的器械而已,他们让猪人前来冲锋,其目的也是消耗一下猪人的人口,减少粮食的消耗。”马梦诗毫不在意地说。
杨思齐在感觉到很悲哀,一个种族,因为物资的不足,却要用到减丁的方法来让精锐活下去,这实在是一个种族的不幸,但这却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在中国古代的游牧民族之中,每逢遇到大灾之年,又没有足够的粮食,他们也会将自己族中的老人的一些妇孺抛弃甚至是杀死的。
一天的攻城战,猪人至少抛下四万具尸体。可守军的箭矢消耗却是多达百万。如果不是有杨思齐有车床生产箭支,这样的箭矢消耗会让马梦诗心痛的。毕竟,箭矢的消耗量过多,会对以后的战事不利。
天马城今天的伤亡除了有几名战士自己不小心弄伤自己之外就再无其他的伤亡了。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这只不过是前奏,这样的前奏还会持续两三天的,兽人是不会可惜猪人的伤亡的。
这样的仗,杨思齐看到只觉得心酸。人类也好,兽人也罢,为了这样的战争而丢掉自己的一条小命,这到底是值不值得呢?他真的不知道。
长于和平年代的他,从来就不知道战争为何物,电影电视中的战争只不过是美化后的战争,任你再高水平的导演也无法将真实战争中的残酷表现得出十分之一来,因此,对于他来说,和平比什么都重要。那些每天动不动就叫开战的人,他是非常看不起的。只要经历过战争的人才会知道战争的可怕,才会更加珍惜和平。
杨思齐的爷爷杨忠义就经历过战争,那是对越自卫还击战。他在老山前线战斗了好几个月,深知战争的可怕,也教导自己的子孙,让自己的子孙明白战争的残酷。在爷爷的教导之下,杨思齐明白战争的残酷。但现在亲眼看到战争的残酷,他发觉,爷爷当年所说的只不过是战争上残酷的十分之一而已。
一个猪人让神力弩的巨大始终前穿心而过,死死的将它钉死在地上。而他一时却是未死,弩箭穿身的巨大痛苦让他不停地挣扎着,四肢不停地抽搐着。五官溢血,脸上的表情扭曲到可怕的地步,让人看见就会发噩梦。可这名猪人并没有被这支弩箭射正要害,一时三刻还没有死去。他却又无力拔出这支巨大的弩箭,所以,他只能在地面上痛苦地挣扎着,看着自己慢慢的步入死亡。
听着战士们开弓时的吱吱声,听到战士们绞动神力弩的咔咔声,听到箭矢破空的嗖嗖声,听到箭矢射入人体的声音,那是一种让人牙酸的可怕声音啊。
看到箭矢射入人体,血液从伤口流出,受伤者脸部肌肉因为痛苦而扭曲,嘴里因为痛苦而发出的惨叫。一具具尸体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血液在地面流动,积聚,形成一个个小血泊。慢慢地,血液越积越多,真正可以用血流成河来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