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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5年4月,北半球春意浓浓,万物复苏。
但南半球的大明,秋风送爽,田野金黄。
从北到南,大明本土的气候特征依次是热带草原、热带沙漠、亚热带草原、地中海、温带海洋。
东边因为有大分水岭,所以比较特殊。北部是热带雨林气候,南部是亚热带湿润气候。常年温度较高,降水偏多。
因此,大明的农作物种植,也根据气候特征来。
目前大明的三大粮食作物有水稻、小麦、玉米。
水稻分为籼稻、粳稻、早稻、中晚稻、糯稻、非糯稻。除了食用,还可以酿酒、制糖,成为工业原料。
它原产于中·国,是世界主要粮食作物之一。
如今大明栽种的水稻品种,主要是籼稻和粳稻,生长期在一百天以上。
籼稻的特性是耐湿、耐热、耐强光,种植范围在巴布亚、帝汶、爪哇、苏门答腊等海外离岛。
粳稻耐寒、耐弱光,但不耐高温。种植范围在大明本土的南海省、南方省、光复市等临海临河地区。
稍远一些的新西兰岛,也在推广种植,只是范围很小。
总的来说,还是以海外离岛为主,本土为辅。毕竟大明的气候、水土,不符合水稻的种植条件。
两者相比,籼稻的产量低,粳稻的产量高。但前者对病虫害的抗性较高,在南洋地区,常常一年两熟到三熟。所以总产量比粳稻高。
大明的农业司,也对水稻品种进行了改良。但到底缺少相关专业人才,所以取得的突破不大。
而小麦起源于中东地区,是世界三大谷物之一。品种有春麦与冬麦、硬麦与小麦。
它是一种温带长日照植物,适应的范围在南北纬17度-50度。从平原到海拔约四千米的高原,都可以广泛种植。
富含淀粉、蛋白质、脂肪、矿物质、钙、铁、维生素A等多种营养。
所以在食物界,用途很广。
磨成面粉,可以制造面包、油条、煎饼、年糕、意式面食等食物。发酵后,还可以制酒及生物燃料。
它的产量,几乎都可以食用。而水稻脱壳成稻米,产量会锐减30%,这还是一般情况。
所以在大明本土的南回归线以南,都种上了小麦。
玉米则原产于美洲,品种按颜色分类,有黄玉米、白玉米、黑玉米、糯玉米、杂玉米。
大明对所有品种都有种植,但种得最多的是黄玉米。
它的生产期很短,主要分布于热带和温带地区。富含矿物质、蛋白质、还能抗衰老,虽不如小麦那么全面,但单方面的营养价值,却远超小麦。
人经常食用的话,有利于健康。
并且工业上,也有较广的运用。
再加上不挑地,单产量不低,所以大明,也大力推广。
但大明的人口中,以华人、南洋土著、澳洲土著为主,习惯食用稻米。他们加起来的人口,占了大明总人口的78%。
因此单产量虽不高,但种植面积最广。
而食用小麦的以欧洲移民为主,占总人口的7%。种植面积第二,但总产量第一。
至于玉米,食用的都是美洲移民。他们在大明人口比例中,连百分之一都不到。所以种植面积最小,总产量最少。
古往今来,秋收都是一件大事!
特别是对于粮食一直依赖进口的大明,更是重中之重!
因此在秋收开始后,大明的舆论焦点,迅速转移到秋收的事情上。
上到总统,下到平民,都在关注这件事情。
先有各个行政单位,取消正常的休假。留出空闲,帮着秋收。
后有各个驻地部队,留下少数士兵值守。其它人,参与秋收。
在这样的大肆报道和带动下,一些工厂的工人、学校的学生,也自动放弃休假,参与进来。
无论是本土,还是海外离岛,都是一片繁忙的秋收景象。
此时中爪哇的三宝垄,也受到这股风潮影响。
只见三宝垄的新市长马哈茂德,带着身边的护卫,来到三宝垄郊外的莫加拉村帮忙秋收。
自从大明赶走荷兰势力,占·领爪哇后。马哈茂德就因为赶走荷兰人有功,被提拔成了三宝垄的市长。
虽然离开了原居住地巴达维亚,但好在留在了爪哇。
并从一个被人看不起的土著,一跃而成了大明市长。
这地位的变化,让他好久才适应过来。
本来这莫加拉村住的都是爪哇土著,但在大明颁布移民令后。这个村里的住户,尽数迁走。
如今这个村里住的都是帝汶土著。但他们都来自不同的部落,之前互不相识。
当看到马哈茂德市长到来,还亲自帮他们收割时,一个个村民,都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毕竟他们在帝汶时,以部落制生活。永远只有听族长的,任劳任怨。还经常食不果腹!后来葡萄牙人和荷兰人来了,还要受他们的欺压。
那日子,简直不是人过的!
哪像大明,给他们换了住的地方,分了能遮风挡雨的房子,教了能吃饱的种地方法。虽说学大明官话有点强人所难,但这是成为大明国民的必要条件。
一般的穷·苦人,也都能接受!
而今,一个个比他们族长还大的高·官,却亲切得像普通人一样。还亲自帮他们收稻谷!
让很多村民,不停的念叨着大明的好!
同时像打了鸡血一样。光着膀·子,利落的割了一茬又一茬稻谷,像比赛似的。
时而抬起头来,看看马哈茂德。再埋首,割得更快。
见此,马哈茂德还关心的提醒大家,别累着了。
当然,这样做的效果,只会适得其反。
两个小时后,三亩半的田地就在百余人的齐心协力,割完了。
就在这时,远方的田垄上,又来了一群人。
不等他看清,一个护卫就小跑过来,慌慌张张的告诉他,总督来了!
这可把马哈茂德吓了一跳!
在他印象里,总督不应该在东爪哇的巴达维亚么?怎么跑到中爪哇了?
想归想,脚上的功夫可没停。立即爬上岸,连鞋子都没得及穿,就一路小跑的迎了过去。
(感谢dsaujh、喜欢吹牛的枪、未安未亡的推进票···我会尽量抽出时间,做到一天两章,还请大家多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