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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恋爱中的人是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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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你还不困,我们做点别的事吧。”

    一句话落,唇落下,夜的妖娆,在此刻破晓。

    她被他折腾的昏昏欲睡的时候,迷迷糊糊想着,女人果然不能在床上承认不累,因为男人一定有办法让你累。

    她想,果然男人骨子里都是属狼的。

    一夜旖旎,导致的直接结果是:女人浑身酸疼,男人精神抖擞,延伸结果是:旅游时间改期了。

    约会的时间推了一天,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情再发生,头天晚上女人坚决地将男人赶出了房间。

    所以就出现了现在如此场景——天空万里无云,某人乌云密布。

    那个某人不是别人,正是左城,能不铁青着一张俊脸吗?整整一夜失眠。

    一路阴风阵阵,隔着老远的左鱼后退了几步,又后退了几步。

    迟钝的女人这才察觉出微妙来,挽上男人的肩膀,糯糯地问:“累吗?”

    那叫一个温柔。

    左城抿紧的嘴角似有若无地抽了一下。

    “不累。”毫无表情,这男人,能装!

    “渴不渴?”一双殷切的眸子别提多水汪了,看着男人。

    那叫一个体贴。

    左城转头,春风得意的脸,雾霭沉沉的眼:“不渴。”

    女人挠头:他怎么了?

    男人扬唇:如此甚好。

    她握着手,与他十指相扣,耐性极好,又问:“饿吗?”

    “不饿。”还是不咸不淡。

    他从来没有给过她冷脸的,她低头,恹恹状。

    视力极好的左鱼隔岸观火,嘴角直抽,这还是那个深不可测、不着地气的男人吗?左鱼敢笃定,她用五点二的眼睛瞅见了自家主子嘴角一抹弧度,貌似在笑。

    靠,什么恶趣味!一向寡言词穷的左鱼都不禁在心底暗骂。

    正是初春,蜿蜒交缠的江南小巷里,来往的游客很多,多为情侣,小巷深处,桥头柳下,瑶湖桥头,随处可见的欢笑,女人时不时就抬头看看左城,却毫无回应,她嘴一抿:“左城。”

    “嗯?”他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句。

    “从酒店出来,你看也不看我一眼。”她绕到他前面,拿眼睃他,嗔怒,“你故意的。”

    一张娟秀的小脸气鼓鼓的,像极了皱起的包子,又红扑扑的。

    “呵。”左城轻笑出声,哪有半分刚才的淡定,拉过女人就吻上了她气嘟嘟的唇,“嗯,我故意的。”

    她眸子睁大,这男人以前不这样的。

    左城眸若琉璃:“这样你才会一直看着我。”

    女人气结,闹了个大红脸,又气又恼:这男人当真可恶。嗔了一眼,转身,绕过男人就走了。

    左城浅笑地跟上去。

    “深夏。”左城揽着她的肩膀,温柔地唤着。

    “嗯。”她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句。

    “累吗?”

    “不累。”

    “渴不渴?”

    “不渴。”

    “饿吗?”

    “不饿。”

    体贴温柔的男人不厌其烦,贴着女人的耳朵问着,女人眨巴着眸子,看着别处,句句敷衍。

    身后,左鱼挠挠剪到耳边的短发:这对话怎么这么熟悉?

    哦,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啊。

    靠,什么恶趣味!

    左鱼今天第二次在心里对那两人生出了鄙视,左鱼说得果然没有错:恋爱中的人都是白痴!

    心里正骂着,后颈一凉,丝丝冷风漏进,左鱼生生打了个寒颤,赶紧心无杂念地跟上去。

    一番没营养的对话之后……

    左城幽怨了:“你都不看我。”

    她转头,瞟了一眼,嘴角笑靥如花:“这样你才会一直看着我啊。”

    说完,继续看着别处,男人笑得无奈,眸子自始至终落在女人的侧脸上。

    转角的小巷子里,一把油纸伞抬起,一张精致妖娆的笼在朦朦雨雾里。

    “冤家果然路窄。”嘴角拉出一抹邪邪的诡笑。

    这男人真妖孽!

    叶在夕撑着伞,踏着懒懒步调上前去。

    青天白日的,虽说下雨,但是顶多算雨雾,一个大男人的打把伞,要多骚包有多骚包,自然是走到哪里都是焦点。

    “你是叶在夕吗?”

    “是吧,是吧。”

    “是叶在夕啊。”

    “真是你啊。”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都是女人的声音,从四面八方而来,叶在夕眸子一眯,还是看见了四张兴奋的脸。

    活该骚包,那赶巧,被聚焦了吧。

    低头,叶在夕不疾不徐,拉起外衣的帽子,换了个低沉的K:“你们认错人了。”说着,将伞放低,又将帽子放高。

    忽然横空劈过来一只手,撩起伞,大呼一声:“就是你!”

    擦!二十一世纪的懂法的粉丝,要不要这么彪悍。

    叶在夕眼睛看着别处,皮笑面不笑:“不是,你——”

    一句话还没说话,一个熊抱扑过去:“啊,叶在夕我好喜欢你。”

    叶在夕感觉耳膜快破了,险些栽倒,半天才稳住身形,长呼一口气,咬咬牙,伸手,将女人拉开:“我说你——”

    “给我签个名吧。”

    叶在夕的话还堵在了喉咙里,有一张白花花的女人连凑过来,满鼻子都是香水味。

    第一次,叶妖孽觉得香水这个东西不适合女人。

    拂额,揉揉眉心,叶在夕无比头疼,看着前面小巷里的两个身影,无奈地接过了笔。

    那女人外套一脱,凑到叶在夕面前:“这里这里。”

    “还有我,还有我。”

    “我的,我的,签这。”

    “这里。”

    都是些什么猴孩子,签在衣服上也就算了,签在脸上,手上那叫什么事儿啊?要是平日里,叶妖孽没准会好这一口。

    签完名,叶在夕再抬头,那两个人都走了好些距离。

    “不好意思,我还有通告。”

    叶在夕留了个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就要离开。才踏出一步,那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垮了。

    “叶在夕。”

    “啊!”

    “叶在夕!”

    “……”

    抬眼望过去,三个路口,各个声势浩大,前仆后继的人拥进小巷里。

    这下好了,走不了,叶在夕一张俊脸,彻底石化了。

    三秒钟之后,人群又壮大了不少。

    “操。”叶在夕嘴角一抽,“人太红,没办法。”

    “下次一定不放过你。”看了一眼那边越走越远的女人,叶在夕狠狠收回视线,然后慢条斯理,露出一个妖孽般的笑,优雅转身,握着伞,撒腿就跑,动作竟丝毫不减妖娆感。

    因为叶氏名言中有这么一句:任何镜头前,即便是手机,也绝对不能留死角。

    见过这么自恋的人吗?见过这么变态自恋的人吗?

    烟雨江南的某小巷里就有一只。

    那边,一个撑着伞的男人,身后一群疯狂的女人,一波高过一波的尖叫。

    “啊!”

    “叶在夕!”

    “叶在夕!”

    余音绕耳,回荡在这江南烟雨中。

    这边,左城怀里的女人杵了一下。

    “那边出什么事了?”从左城怀里探出脑袋,好奇地瞅着。

    好多脑袋啊!隐隐约约似乎什么声音,她正要侧耳认真去听,左城伸手,便把她的头摆正:“没事。”

    “围了很多人。”她继续探出脑袋。

    左城长臂一伸,直接抱着她就走,面无表情地丢了四个字:“聚众传销。”

    女人煞有其事:“哦。”原来这么诗情画意的地方也少不了一股污浊之气啊。

    对于女人的深信不疑,左城表示出极好的心情,噙着笑,逆着人群便走了。

    身后,左鱼频频回头,嘴里念叨着:“叶在夕!?”

    聚众传销?左鱼笑笑,识相地不闻不问。

    小巷深处,叶在夕已经被追了好几条街了,手里的伞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丢了,雨雾打湿了刘海,上气不接下气的,向来注重形象的某妖孽,这次是败光了形象。

    第四次巷口拐弯,叶在夕顿住,回头看了一眼,俊脸黑了:“丫的,还有完没完。”

    身后,人山人海,叶在夕第一次觉得太红了不好,麻烦。

    权衡了几秒,叶在夕选择了相对人少的左边小巷,才刚迈出一只脚,忽然一阵拉扯,叶在夕天旋地转了,随之,一个温软的身体便覆上来。

    叶在夕怔了一秒,眸子一厉:“谁准你抱爷了。”

    一声怒吼后,安静了片刻,传来女人含笑戏谑的声音:“想甩开她们就别动。”

    叶在夕暴怒的眸子忽然一凝,果真不动了。

    女人笑了笑,随即伸手,将叶在夕的帽子拿下,又将衣服脱了,勾起他的脖子,一个转身,贴向墙,拉下叶在夕的头便凑过去……

    啧啧啧——俨然一对公众火热亲吻的野鸳鸯啊,那个姿势,那个动作,哟哟哟,看看都掩面害羞啊。

    转弯口,人群已经临近了,燥乱的声音传过来。

    “叶在夕!”

    “人呢?”

    “那是?!”

    众目睽睽下,大尺度有木有?

    顿时齐刷刷跑过去无数个眼神,然后各自做掩面状。

    “那边。”

    “叶在夕!”

    “……”

    身后,人群静了,脚步远了,‘野鸳鸯’动作依旧激情四射。

    换个角度看世界,那交颈鸳鸯虽贴得极近,唇却未碰到。

    好吧,这个世上有种伟大的动作技术,叫做:借位。

    靠着墙的女人仰起头,迎上叶在夕的眸子:“还记得吗?这是十二年前你教我方法。”

    女人笑容妖异,一双大大的凤眸美得妖异。

    好一个魅惑人心、风情万种的妖精!

    要说称得上妖精的,自然以林倾妍为首。

    这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在中国娱乐圈匿迹两年之久的林倾妍。

    叶在夕勾唇,也是一笑,伸手揽过女人的腰,反手一个旋转,将女人桎梏在双臂间。

    “86,54,89。”嘴角轻启,一抹夺人魂魄的妖娆气息,俯身,贴着女人的耳垂,“林倾妍,两年没见,身材越发惹火了。”

    好家伙,这一抱,三围都摸清楚了,要不要这么变态。

    林倾妍失笑:“一毫不差,手感真精准。”伸手勾住叶在夕的脖子,笑得明眸皓齿,“叶在夕,两年没见,你一如既往地恶劣无耻。”

    这两人,一个妖孽,一个妖精,绝配啊!

    娱乐圈谁人不知道叶天王一双手,揽遍美女,那摸女人的手感……咳咳咳……精准啊,甚至叶天王曾经有言:我抱过的女人中,还是林倾妍数字最和我手感,这最差嘛……(江夏初)

    隔了两年了,叶在夕抱女人的技术没有落后,林倾妍的数字自然不能落后。

    对此,叶在夕甚是骄傲。

    叶妖孽笑得痞气:“谬赞谬赞。”

    林妖精回得客气:“夸奖夸奖。”

    相视一笑,两人勾着肩,往巷子深处走去。

    十二年相识,两年相隔,再相见亦如以前。

    半响后,瑶湖下,一艘小船,男人女人一个在船尾,一个在船头,相对而坐,没有船夫,船随波荡着。

    “什么时候回来的?”

    “有好几天了。”

    “怎么不联系我?”叶在夕拨弄着船桨,漫不经心地。

    林倾妍嘴角若有若无地抽了一下:“昨天给你电话了,是个女人接的。”

    叶在夕手上顿住,抬头,浅笑,丝毫没有忸怩理亏。

    林倾妍撇开眸子,看着湖面:“搭档?还是女伴?”没有风,湖面平静,她眸中却纹路重重,叠在了一块。

    这个男人,他的身边从来没有缺过女人,也知道,除了她,他愿意和很多女人捧场做戏,还会为了一个女人从不认真。

    “酒友。”答完,叶在夕又想了想,一本正经地补上一句,“昨天刚认识的,长相不记得,身材不如你。”

    一个男人说猥琐的话常见,将猥琐的话说得这么理所当然又不减身价的,就只有眼前船头上这一人。

    林倾妍扯扯嘴唇,笑着,有些不经意地苦涩:“我以为你会为某人守身如玉,坚贞不渝。”

    其实她想问,和她捧场做戏行不行?至少她还有他喜欢的身体数字。

    终究是说不出口,与他相处,她从来不敢认真。

    自然,叶在夕也从来不认真,他笑着说:“这个年代最容易丢的就是节操。”因为含了笑而妖艳的眸子看向林倾妍,满满都是调笑,“你不会为我守身如玉,坚贞不渝吧?”

    她没有停顿,很顺溜地回答:“怎么会?”

    隔了两年,他们的相处模式还是这样,你半真,我半假,各自真真假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