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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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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志军很忙,短短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人就看上去瘦了一圈。

    陈志军的婚事定下,就有不少人过来帮忙,但很多事还得陈家父子亲自过问,光是通知亲戚的事就让陈志军受了不少的罪。

    陈志军家亲戚不少,小陈村里凡是姓陈的大多沾亲带故,同村的亲戚还好,在过来帮忙的时候顺口说一声,年纪大了的长辈挨得也近,走上几步就能通知到。

    最难的是离得远的亲戚,像陈志军亲身母亲的娘家等人,不管关系远近,他总得亲自上门告知一声以示尊重。

    陈国强虽然看着精神,可年纪毕竟在那,陈志军不敢让他太过操劳。

    陈志国载着陈志军整整跑了五天才把那些个不是同村的七姑八姨给全部通知到,这还亏得有陈志国带路,当年他结婚的时候已经走了一遭,省了打听的时间。

    即便有自行车,陈志军也走了不少路,不少人住在山里,自行车不能骑,只得靠着两条腿。

    陈志军的脚上都是泡,每天晚上都得把水泡给挑破。

    陈志军搬完借来的桌子、凳子和锅碗瓢盆,坐下歇会,受了伤的左脚钻心地疼,陈志国事先劝过让他不用搬,可他身为主家人也不好意思站着一边看。

    陈家明天酒席定下是二十桌,不少血缘远了的人不打算来,参加婚礼总不能空着手来,不管是给钱还是给物,对一些人家来说是一笔负担。

    陈家没有那么多的桌椅凳,就得向人借。可家家户户都紧张,只能先借来一小部分,大头还得明儿吃酒席的客人自己带过来,吃完又带回去。

    好的是地方够大,屋里院子摆不下,还可以放到隔壁院子去,都和人打过招呼了。

    陈志军才喘口气,陈招娣拿着一筐的红绸带进来问他,“志军,明天接亲的自行车都在了?”

    他站起来喊了声姐,“还差志海的最后一辆没来。在小屋里放着。”

    明天跟他一起去接亲的人是骑自行车的,他脚有伤骑不得车,就改为赶牛车去迎亲。

    “那行,我先把绸带给绑了,志海那车到的时候再绑。”陈招娣风风火火地走了。

    陈志军跟了过去,院子里停放的牛车已经绑上了红绸带,正中是朵大红花,看上去很喜庆。

    他才绑了一辆自行车,被陈招娣嫌弃不好看,陈招娣扯下他绑的红绸带,从竹筐底下翻出一叠大红喜字,“行了,你去把字给贴了。”

    陈志军把家里里里外外的门上、窗户上都贴了喜字,院里就有人在喊吃饭。等他洗好手出去的时候,三张大圆桌上已经坐满了人。

    按小陈村的习俗,结婚前一天是要暖房,晚上得办上几桌请家里的长辈和帮忙的人吃饭。

    当然暖房饭要比明天正式宴席的菜来的少,不过肉管够。不是说明天的菜肉少,真比起来肉的分量还是明天足,只是暖房饭吃的人少,很多上了年纪的沾了口就不吃了,剩下的哪个不是敞开了肚皮吃饭。

    明天要去接亲,陈志军倒是没被人灌酒,吃好饭天才刚黑,院里已经点了多盏煤油灯。

    不是吃好饭就可以歇了,上了辈分的能走,但帮忙的人却还得继续忙活,留下来准备明天的菜式,该切的切好,该蒸的蒸好,该煮的煮了,免得明天慌手慌脚弄不好。

    农村很多选在过年前后结婚,不光是那个时候最闲,家里有点闲钱,还有一小部分就是因为天冷,菜能防得住,换做是夏天,不到半日菜就馊了,哪存得住。

    陈志军送长辈回来,陈招娣就悄悄地端出一个带有盖子的搪瓷缸给他,“快去,都冷了。”

    他感激地冲着他姐笑了笑,摸摸杯子,还有余温,赶紧把搪瓷缸塞进衣服里抱紧,“姐,那我去了。”

    陈招娣挥着手让他快走,他走了两步又回来,抓起桌上的一双筷子,在陈招娣含着笑意的目光中快步离去。

    他觉得自己是正常行走,可在陈招娣眼中,他离去的背影看想来像是落荒而逃。

    苏英华听到有石子落到她窗户上,紧接着是两声猫叫,心头一跳,这是她和陈志军约好的暗号,忙推开窗户探出头,就着微弱的月光,看到陈志军站在院子外的大石头上对着她招手。

    她小跑着下楼,出门的时候被在楼下忙活的刘胜美喊住,“英华,你去哪里?”

    “婶,爱玲找我,我去去就回。”

    她往外冲,身后传来刘胜美的嘀咕,“爱玲怎么老是大晚上找你,找你又没什么事!”话是这么说,但也没拦着不让她去。

    苏英华笑了,除了第一次陈爱玲替陈志军把她叫了出去,之后她都用陈爱玲的名义出门,不是怕人知道了说闲话,而是小陈村这边的习俗结婚前三天新人不能见面。

    苏英华是知道却不讲究,至于陈志军她就不知道他是不是知道。

    她掩好身后的房门,陈志军人已不再原地,她想着左边走去,苏德贵院子挨着苏德富家院墙的地方有棵大树,陈志军就在树后等她。

    陈志军让苏英华站进去,他自己挡在封口,从怀里掏出搪瓷缸并着筷子塞给苏英华,碰到她的手发现冰凉的,皱起眉头,细细打量一番,“怎么穿那么少就出来了?”

    苏英华前有陈志军当着,左右两边是树后墙,她还真没感觉到冷,“我不冷,刚洗了手出来。”她揭开盖子,看到里面满满一缸的大块肉,一点也不吃惊,这么多天来陈志军深怕她没得吃似的,想着法子的给她送吃的,有时候是鸡蛋,有时候是肉,还有一次是饺子。

    她早就见怪不怪,也不多说拿起筷子就迫不及待地咬上一口,很香。

    她在苏家吃猪肉的机会不多,冯春苗是不会买,唯一两次吃肉还是刘胜美来后吃的,一次两小块。

    苏英华吃了几块,筷子插在缸里递给陈志军,“刚吃过饭,吃不下了。”

    陈志军把盖子夹在腋下,拿起筷子大口地吃了起来。

    即便是看了多次,苏英华依旧觉得羞涩,第一回陈志军拿来的是饺子,她刚吃过饭不饿,可馋肉,勉勉强强地吃了半缸,陈志军劝了半天她怎么都不肯再吃后接过去就着她用过的筷子吃了起来。

    她羞红了脸,想这人怎么这样,筷子她都用过也不嫌脏,她直直盯着陈志军,陈志军疑惑得抬起头问,“怎么了?”

    当时她连声说没事,低下头后才发现自己脸上滚烫的。

    后来次数多了,她不会再想陈志军会不会嫌脏这个问题,只是看到她用自己的筷子吃饭,仍是会脸红害羞。

    幸好大晚上看不清,陈志军才没发现她脸红了。

    陈志军边吃的时候边和她说话,无非是明天接亲的事。

    刘胜美已经和她说过了,她心不在焉地应和着,习惯真是可怕。

    她都不敢想有一天她会瞒着人和男子独处,也不会想有人会和她用同一双筷子,而且食不言寝不语,换做以前,她会觉得陈志军在吃东西的时候说话是件失礼的事,但现在看了也不觉得那么糟。然她以前也不是没想过她会鬼附身。

    苏英华释然地笑了,刚好听到陈志军说,“你别担心,明天不会有人闹洞房的。”

    苏英华抬起头,惊喜地说:“真的吗?”

    陈志军点点头,她不想闹洞房,那就不闹。

    苏英华倒不是说不能闹洞房,只是听王红霞说她结婚闹洞房的事后,她就有点害怕,希望她结婚那天闹的不要那么凶。

    不过陈志军说不闹,她更是开心。

    陈志军望着苏英华灿烂的笑,觉得被兄弟们嘲笑一顿也值了。

    陈志军把苏英华送到院门口,目送她进屋,又等了会,看到苏英华在窗户边向他招手,这才转身回家。

    苏英华站在窗户看了很久,陈志军的身影早就看不见了,但她一直眺望陈家的方向,心里想着陈志军走到哪里了?她估摸以陈志军的脚步该到了家了,这才合上窗户。

    陈家忙,苏家也同样的忙,由于苏德富夫妻开始的一丁点没准备,虽然刘胜美很能干,人缘也不错,但毕竟时间紧,很多事都要摸黑准备。

    刘胜美在人走后,又亲自地在房里转了一圈,明天宴席上用的东西都是匆匆忙忙买的,她怕等明天真的要用的时候发现少了,那不光是来不及买,而且还丢脸。

    苏家不是本地人,当年苏英华的曾祖父逃荒而来,苏英华爷爷就只有一个弟弟和妹妹,明天只办五桌,东西比起陈家来少多了,她很快就清点完毕,舒了口气,万幸大件地没有出错,看完楼下,她又去了苏英华房里,嫁妆得再检查一遍,还有一些事,冯春苗这个当妈的不称职,只能是她这个做婶子的来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