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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过了多久,薛翼慢慢的醒了过来。
“呃!”
他翻起身来,一边吸着气呲牙咧嘴的摸着后脑勺上被撞的高高突起的大包,一边莫名其妙的四处看着。
由于刚刚经历了两种精神意识的大碰撞,乍一醒来,薛翼的脑子里还是一片空白,根本搞不清楚先前在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过了好一阵,薛翼的记忆才慢慢回归。昏倒前他的精神世界经历了这场巨大的变故之后,现在醒过来,他除了后脑勺上的剧痛之外,竟是脑筋前所未有的灵活,思维前所未有的清晰。
他慢慢的想清楚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在自己的记忆中,会出现自己来自两个不同的世界,拥有两段不同的生活经历,甚至就连年龄也是迥然而异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
其实,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因为现在的薛翼本身就是由两个不同的人组成的。这两个人原本都是真实存在的,他们各自的生活环境和经历不同,年龄不同,甚至连思维方式都不同,唯一相同的就是他们的姓名,都叫薛翼。
不过,真要从头细说起来,这件事还真是老天爷同薛翼开的一个天大的玩笑。
原来,话说中国甘肃省西部的薛翼在一个偏远小镇的湖水中碰到了千年难得一遇的穿越事件,于是,薛翼就顺理成章的开始穿越了。可是不知怎么的,他竟然将肉身给丢在了穿越来的路上。这下可坏了,因为丢了肉身,等到这薛翼的精神意识也就是我们迷信时所说的魂儿穿越到这个叫混沌大陆的异界以后,就没地去了。
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幸好,无独有偶,在这混沌大陆有一个十二岁的小子,他同样也叫薛翼。这小子从小无父无母,也不知道家在何方,反正从记事起他就在柔水帝国的蚀月城厮混。
这个蚀月城的薛翼因为岁数还小,又没有一技傍身,所以就只能靠着到处小偷小摸来维持生活。
这一日,他刚刚在蚀月城街道上的一个馒头店偷了一个馒头,正鬼鬼祟祟的要找地方大快朵颐,解决午餐问题。可就在此时,突然有两个持着宝剑的老头跳出来要取这薛翼的性命。
这个薛翼眼看着其中一个老头手中流转着刺眼冷芒的长剑划出一条肉眼难及的弧线向自己的颈项砍来,登时吓得三魂不见了两魂,七魄走了五魄。
他还以为是自己偷馒头的壮举被人发现了,所以才会引来这两个人的追杀。可是,这也太欺负人了吧!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偷馒头的小毛贼,需要出动这么大的场面吗?
换句话说,现在这种欺负人的场面既然已经真实的出现了,那自己还能有什么别的路走,只能等着剑到人头落,爽快点嗝屁着凉呗!
就在这薛翼两眼一闭,认命的等自己身首异处的结局时,那位相貌奇伟的大汉却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带着彪悍的气场粉墨登场,从那俩老头剑下把薛翼给救了。
这蚀月城薛翼在心中长叹一声道:“哎,这真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那,看来今儿该着小爷命不该绝!”
慨叹完毕,这薛翼就强撑着发软的身子开始逃命,另外三人则在后面且战且走,不知不觉间这一行四人就到了蚀月森林外面。
也就在此时,这边来自中国甘肃薛翼的精神意识正在像无主的游魂一样在蚀月森林附近乱飘呢,如果再没有转机,这缕意识马上就要烟消云散了。
这蚀月城的薛翼一出现,简直就像是人瞌睡了,天上掉下个枕头来,肚子饿的前胸贴后背了,马上发现一桌子可以白吃的美味佳肴一样。这可是事关做人还是做鬼的问题,生死关头,这中国甘肃的薛翼哪里还会客气,他“跐溜”一声,竟然就这么一头钻进了这混沌大陆的小薛翼身上。于是,没过多久,也就有了两个薛翼在脑袋中打架的事件。
弄清楚了这件事以后,薛翼简直是欲哭无泪,他觉得自己一定曾经狠狠的得罪过这老天爷,要不然,不可能这么玩自己。
想想曾经看过的穿越小说,别人穿越以后立马美人在抱,大权在握,一边过着酒池肉林的日子,一边还大唱醒掌杀人权,醉卧美人膝的嚣张歌谣。有的甚至本来是个生活在人生谷底的小瘪三,穿越之后立马触底反弹,成为新一代的红筹股。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人羡慕嫉妒恨。
现在轮到自己穿越,没有什么奇遇艳遇就不说了,可还正在被人追杀。更有甚者,现在竟然连自己的小胳膊小腿连带小弟弟这些有用的家伙什全都给丢了。
这两厢一比较,自己的待遇也忒差了点,简直是总统套房和平民窟、白马王子和唐僧的差别嘛!
“都是骑白马的,凭什么白马王子一来住的就是总统套房,迎接的就是红粉军团,进也萝莉,出则美人,暖玉温香,乐不思蜀。唐僧一来就只能露宿在荒郊野外或借宿在贫民窟,只能看到黑熊怪和白骨精,就连收个小弟都没有别的选择,一路上不是领个猴子就是牵头猪,好不容易碰到个女儿国国王,却愣是只能吟什么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当一个彻彻底底的柳下惠。我要是唐僧,还活个什么劲啊,早就找棵歪脖树吊死了!”
就在这薛翼肝肠寸断、柔肠百结的时候,突然,“刷”的一声,一个影子从旁边的树丛里窜了出来。这可把正沉浸在自我世界中的薛翼给吓了好大一跳。
“噌!”
薛翼向后一个箭步,一下跳出近乎一丈的距离去,定睛细看,不由得哑然失笑
眼前的异兽通体赤红,形如鹿状,是一种名叫疾风鹿的一阶异兽,这种异兽速度奇快,但胆量很小,一般没有攻击性。
那疾风鹿窜出树丛,只是稍微停了一停。它转头看了薛翼一眼,便毫不停顿的刷的一声又射进森林不见了。
有了这疾风鹿的打岔,薛翼终于从刚才矛盾迷茫的情绪中解脱了出来。这时,他才回过神来。这里可是蚀月森林,是让武师界的无数大能们又爱又怕的地方,在这里,不但有奇花异草,同样也有异禽猛兽。
对于自己这样的普通人,如果碰到奇花异草,那不用说,不论是卖钱还是自己服用,就只有两个字,发达。如果碰到吃人的异禽猛兽,那也不用说,无论是多么弱小的狼虫虎豹,自己只有一个结果,就是给人家当点心。
认清楚现在的处境之后,薛翼迅速作出决定,现在当务之急还是先从这蚀月森林中出去再说,要不然,说不定真的要做一回舍身饲虎的唐僧了。
于是,薛翼又顺着原路往回赶。他想,现在也过了这么长时间了,外面那三人应该打完了,自己也该出去了。
可是,只往回走了几分钟,薛翼就傻眼了。为什么呢,因为他迷路了!
这也难怪,进来的时候只顾逃命了,根本就没有注意周围的环境,再加上这蚀月森林中林木高大繁多,遮天蔽日,不但太阳光线透不进来,就连好多树的样子都是一样的。更何况,为了安全起见,薛翼还在逃跑时左穿右插的,现在怎么可能认得出啊!
看着眼前层层叠叠的近乎一样的环境,薛翼愣了好半晌,这一次,他没有破口大骂,因为他实在已经为自己的无良遭遇无语了。他只是委屈的在心中默默的念叨着:“我不是唐僧,我真的不是唐僧,况且,唐僧也是需要人权的啊!”
可是,不管薛翼怎样无语凝噎,路始终是要走的,这蚀月森林也是要出去的,尽管这里是蚀月森林外围,平常很少有异兽出没。可是如果长时间的呆在这里,也难保不会出现意外。
良久之后,薛翼终于选了一个自认为看着比较像进来道路的方向,开始前进。这一次薛翼不再匆忙,他小心翼翼的移动着脚步,迅速而又悄无声息,同时一边前进还一边观察着地面以及四周的环境。
尽管遭遇无比凄惨,但薛翼还是比较珍惜自己的小命的,毕竟,好死不如赖活着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