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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占鹊巢
十二年前,有一个算命的预言我三十一岁的时候有一个很大的劫数,我认为他撒谎诅咒我。
结果,这个所谓的劫数应验了,只是没想到这个劫还是我与他人换了身份,这就意味着从此之后,我将以这个人的身份活下去直到死,不得不接受这个肉身的一切。
虽然明明知道那个男人是另一个我,八年前的我。
原本不是很介意的,但想的是一回事,亲眼见到却是另外一回事。
当亲眼见到八年前的我,以我的脸,我的身体,对苗岫笑得如此恶心,我已经掩着嘴忍不住地呕吐了起来。
男人与男人之间的那种不正当的关系,为什么会出现这个世界?
不觉得恶心吗?
八年前的我,那双从来只看女人的眼睛竟然痴迷地看着苗岫,这是怎么一回事?
一个不留神,便从墙上摔了下去。
意识涣散之际的最后一眼,我看到了此生最痛恨最恐惧的大狗朝我扑过来。
在昏过去之前,我的脑子里满满的都是苗岫那个男人。
我为了这个人愧疚直至死亡,结果他却对着另外一个人笑,看得我很不是滋味。
明知道这不是苗岫的错,我却无法遏制心头涌起来的愤怒与不甘。
不甘的是,如果没猜错,等我醒过来,我会被一个小偷的罪名扣在头上。
……
“他醒了吗?身体如何了?”
不知过了多久,在意识模糊之际,脑子似乎听到了几道声音,我被吵醒了无法再入睡,只好努力睁开眼睛,瞧瞧目前身处何方。
首先引入眼帘的是满目的阳光,金灿灿的,温暖而刺目,就这样,洒满了整个房间。
房间的四面墙都是刷成苍白如纸的颜色。
鼻尖满满的都是一股子浓烈的消毒水味道。
我的眉头微微皱起。
出乎意料,我竟然没有被关进监狱,此刻似乎正在在医院里面。从这个房间的布局来看,我还幸运的躺在单人的病房。
“醒了吗?”
一个声音突然从背后响起,打破了房间的寂静。
还没等我侧过头望去,一双手穿过了我的手臂,放在我柔软的腰间,从我的身后,大力而稳当地扶住我。
把我身后的枕头放好,扶着我的身体慢慢往身后躺去。
我的眼睛缓缓垂下,落在了放在枕头上的手指。
那手指五指根根纤长白皙,这个有一双适合弹钢琴的手的人是一个男人,他有一把很好听的嗓子,嗓音温柔而低沉。
只听他说道。
“慢慢来,不用紧张。”
因为很好奇这个男人是谁,我不得不努力转动眼珠子想看看这个男人。
男人逆着光,单手插在裤兜里,身形颀长,身姿有着说不出的玉树临风之感。
因为身体的疲惫,我在努力一番之后,眼睛一闭又晕了过去,终究没有看到这个男人的长相。
我所占用的这个身体因为体内的安眠药副作用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因素,我在医院昏睡了一个月之久。
在昏睡的这段时间里,那个有着很温柔的嗓音的男人隔几天都会回来看我。
男人沉默寡言,可以一言不发,眼睛放空,望着奇怪的地方,呆坐一整天。
明明他身上没有任何烟味却表现地很像一个老烟枪,他不出声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呆坐在角落的阴暗处发狠地抽着烟,偶尔心情好的时候还会喂我这个肉身喝粥。
我不明白这个人与这个小胖子之间的关系,也不清楚这个男人的身份,当这个男人偶尔表现出的亲昵,即使身为独子而无法知道兄弟之间是怎么样的我也在猜想一个事情。
这个男人绝对与我的肉身不存在亲人关系甚至是亲戚,他的行为举止让我永远都误会不了。
我的这个揣测并不是空穴来风。
他有时候会对我这个宝贝的肉身实施暴行,将胖子的供氧罩扯掉,直到我喘得不行。好几次,我差点就要窒息而从床上跳起来。而在床侧冷眼旁观的人默默地按了一旁的铃,让护士赶来救助我。
假装陷入昏迷的这些天,我悄悄地观察了男人很久,但始终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我只从这段暧昧的关系中勉强看出,这个男人绝对与小胖子有说不清的关系。
乘着男人离开的时间里,我会暗地里爬起来在房间里小走几步路,始终保持着身体的功能能正常运转。
两个月后,我拔掉身上的针,扯掉氧气瓶,换下了一身的病服,穿上入院前身上原有的小胖子的衣服。
其实我不该叫这个肉身的主人为小胖子。事实上,胖子跟我一样高,看起来是一样的年纪。唯一不同的是,胖子是横着发展而已。
在浴室里,我默默地望着镜子里的脸。
打自从这个身体里醒来之后,我并没有照过镜子了。每次照镜子,总会让我有深深的恐惧感。
镜子里的面孔看起来是那么的陌生。
鼻子,眼睛,嘴巴,身体,这些,通通都不是我的。
住院的这段时间里,我陷入了一段自我怀疑的梦魇阶段。那个时候,我始终认为自己现在在做梦,眼前这些情况都是梦里才会发生的。
我还是那个我,一个叫苏斐的男人。
然而,在经历了无数次睁眼,无数次的美梦破碎,我还是给残酷的现实狠狠地打了一巴掌。
一直到现在,我还是有点难以接受现在的这个自己。
我的手带着颤抖,缓慢地摸上了镜子里照出的脸。
是谁说过,每个胖子瘦下来都是帅哥。
仔细看肉身的脸。
除去脸上多余的脂肪,其实这个身体的脸蛋长得很不错。五官端正,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嘴唇的弧度都长得不错,如果不是脂肪在碍事,这个鼻子应该会显得更立体挺直。
我伸手摸摸腰间的赘肉。
足足有两的游泳圈,估计一时之间是很难减下来的。
将脉搏上针头遗留下来的点点血迹擦去,在浴室冲了战斗澡就溜出医院,依照脑海中的记忆寻到这个身体原先的居所。
胖子所住的地方是与富人区仅一墙之隔的贫民窟。
屋子破烂地可以用家徒四壁四个字来形容,合适而恰当。
翻遍屋子,搜出有关这副身体的证明材料,看了一会儿,我这才对身体的身份有所了解。
我占据的这个身体姓安名为志宗,寓意很好的一个名字,父母健在,可笑的是,他却是个孤儿。
在七岁的时候,父母离婚,双方都抛弃了他。双方约定,每个月会固定给他生活费,至于他生活地怎么样,一概不理,这种情况一直到四个月前,抛弃了他的父母突然没再给他钱了。
按道理,在这种情况下的人应该会因为窘迫的境地而努力挣扎,拼了命也要活下去的。
偏偏,安志宗好吃懒做。逍遥的日子过不了多久,因为没钱租房而被房东赶了出来后,他便跑到这个贫民窟来生活。
原本快要饿死了,结果因为一个好心人而有了一份在商场做销售的工作。然而,这个可怜又可恨的家伙竟然迷上明星。
在这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了。
原本就没赚多少钱,却把工资都拿去买门票听演唱会。
但是,这还不是最可怜的地方。
安志宗这个该死的家伙还喜欢赌博。
一个人的生活过得孤单,性子孤僻,外表也长得不怎么样,没有一个正经的朋友,赌了一次钱,从那次之后,下班后最喜欢的消遣就是跑去附近的赌场玩到,玩到发困才回家睡觉。
由于长时间睡眠不足,平日上班不仅迟到,忘性也大,遇见事情更是手忙脚乱。
事实上,在吞安眠药的上个月,他已经被商场解雇了。
现在安志宗的全部身家就在我手中牢牢抓着。
十张红艳的大头纸币。
仅仅一千块,这便是我赖以生存的全部财产了。
我哭笑不得地攥紧着这几张钱。
习惯了拿卡在手上,要什么便是“滴”地一下,便从机子上过了。
习惯放几张现钞在钱包里,不是用来当零花的,却是用来当小费的。
习惯了睁开眼,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事事不用我操心,连工作都可以随心去找去上班的大少爷日子。
以上这些,到今天为止,我便要面临安志宗那种饿得快要死的窘境了。
一想到未来的可怕日子,我特想就现在一觉不醒。
我头痛得很,随手便往身后的大床躺去。
“嘎查”一声,床板断了。
胖子的可怕体重竟然把床给压坏了。
满眼都是砸在脸上硬邦邦的被子,我的脸甚至还被被子的被角刮伤了。鼻尖嗅到的满是酸臭的奇怪味道。
……
这究竟是多久没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