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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思能从后视镜看到琅琊的脸,琅琊自然也能看到她的。后座上的姑娘用手揪着围巾的流苏,一双黑漆漆的眼睛滴溜溜转着,充斥着紧张不安,下颌收拢,拇指被裹入掌心,似乎完全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
她这幅小心翼翼的姿态牵连着琅琊的呼吸也放得更轻。一句话在他喉咙里转了几转,删减再删减,最后吐出最简单的几个字:“明天我有空。”
慕思的眼睛条件反射般地睁大,盛着可见的喜悦:“明天晚上有时间吗?那可不可以……”
她的勇气仿佛只能够支撑几秒钟,后面的声音越来越小,完全湮没在唇齿中。气馁地低下头去,后视镜只能折射出她蓬松的发顶。
而这时候,车已经停靠在慕思住处的路口。
琅琊很是后悔这段路程为什么不能够再长一些,刚才为什么没有堵车或者是开慢一些。他看到慕思脖子上围着他的围巾,萦绕着一种*,想要像那棉绒布料一样去抚摸她的脸颊,触摸她柔软的唇,那必定是极佳的滋味。
但是慕思已经窘迫地像一只土拨鼠了。小区道路上停放着车辆,显得格外拥挤,在这种天气下并不方便开进去。
于是琅琊开口打破了这份沉默:“车先停在这里吧,我送你上……”
他想说我送你上楼,然而慕思被打破了情绪,连连摆手道:“不用麻烦!不用麻烦!”她几乎可以算是夺门而出,跑出几步远后才回头对他微微欠身:“对不起……啊不是,我是说,谢谢你!”
在泥泞的雪地里,她像是逃窜的兔子,很快消失不见。
琅琊望着她离去的方向,打开车窗任由风吹拂着雨雪进来,这才降低他血管里的燥热。
——真的是,想要拥有她啊。
无论什么时候,无论身在何处,无论她是何种模样。他的目光里有跳动的火,火光之后是无尽的幽暗。
视线瞥向后座,慕思离开的时候毕竟太匆忙,留下了她被围巾包裹着的书,却带走了琅琊的羊绒围巾。
这也算是某种程度的亲密触摸,不是吗?
背靠着出租屋的门,慕思亦是心脏砰砰直跳。她觉得莫名口干舌燥,连喝了两大杯热水才缓缓平静下来。
随后,才意识到她带走了琅琊的围巾,然后遗忘了书。
尴尬的感觉在心尖上转过一圈后,却化作红晕,爬上她的脸颊。她忽然开始傻笑,仰到在床上把头埋进被子里打滚,把围巾紧紧抱在怀中。
慕思如同在黑夜中忽然见到了光,惊觉琅琊也许并没有那么讨厌她。这是不是意味着,她其实完全可以尝试一下死皮赖脸地去求复合?
她坚定了信心,即使手指不停在发抖,还是发出了那条微信。
然而等发出去之后却觉得自己整个人浑身的骨头都不对劲了,害怕、恐惧、期待、羞赧,多种复合的情绪交杂笼罩着几乎让她快要窒息。慌慌张张地立即调成静音扔在床尾,把自己塞进被子里假装是只鸵鸟。
琅琊并没有离开。黑色的宾利车顶积了薄薄的一层雪,安静而落寞,如同漂泊试探却终究没有归处。
在这静默的空间里,他的手机发出了一声清晰的叮咚声。
“我有两张斯特劳斯新年音乐会的门票……明天晚上八点,可以邀请你一起吗?”
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邀请。邀请的内容不重要,而是代表着一种态度。
这主动的一步让琅琊心里的那只小怪物快乐得简直要飞起来。犹豫思考了十几分钟,才回复道:“好。”
他的神经绷紧又松开,四肢百骸如同泡在温泉里,熨帖而舒服。距离明天八点还有二十五个小时,实在是太过漫长,一分一秒都不想等,恨不得立即置换日月,拨动时钟。
但是兴奋过后,却又踌躇起来。
明天该做怎样的装扮?音乐会适合正装,可正装也有许多种。蓝色的年轻,黑色的稳重,条纹似乎也可以。他应该几点到?早一点还是晚一点?太早了会显得太殷勤,晚了会不会惹她不高兴?
另外……本来不是说吃饭看电影吗,怎么突然变成了音乐会?
新年音乐会的票应该演出前几天就该售罄才对,可是慕思却突然的邀请他……她当初为什么会买这两张票,打算和谁一起去?
搜索了一遍网络,这才从屏蔽他的朋友圈发现踪迹。这两张音乐会票并不是事先准备,而是慕思的大学同学在朋友圈里说有事去不了,转让这两张票,慕思半个小时之前刚买下来的。
套票两张1500.
琅琊实在是觉得有些心疼她的钱。其实对于他来说,800块的音乐会门票和50块的电影票并没有实质区别,或者说,如果慕思能够直接邀请他到家里坐,他会更高兴。
但也许这就是地球人类恋爱的蓝本吧。既然慕思想要一步步小心地走,他也乐于跟随她的计划。
慕思其实原本也是打算在淘宝上订电影票的,但是看到同学转让音乐会门票后就立即转变了主意。琅琊当然值得更好的——虽然她现在没钱买更高档的东西,但是把全部的钱都花在他身上有种别样的满足感,就算自己吃土也心甘情愿。
在收到琅琊的回复之前,她心里充满着忐忑不安;但是在收到那一个“好”字之后,虽然高兴得直打滚儿,但紧接着却又开始发愁。
音乐会的正经规矩是要穿正装礼服,可是慕思并没有什么像样的礼服。而且现在的年轻人也不讲究规矩,穿常服去听音乐会的大有人在,如果她真的穿一件礼服去,说不定反而会显得太过刻意和矫情。
忧愁地叹了口气,还是穿一件介于日常和正装之间的裙子吧,搭配西装外套。虽然现在的天气实在有点冷,就忍一忍,到会场里面就好了。
第二天她从早上起来先是匆匆去同学那里拿了票,中午只吃了一个面包,然后专门去修了指甲做了造型。整个下午脸上的妆化了又洗、洗了再化,将裙子一件一件地试,随后就裹着被子坐着等时间。
六点四十的时候准时出门,从这里到大剧院差不多半个小时的车程,傍晚会有些拥堵,再加十五分钟。慕思没再坐地铁而是直接打车过去,抵达大剧院门口的广场时正好七点半。
不算早也不算晚。
在广场上的风显得更加寒冷,吹得她只哆嗦,努力控制自己保持最好的仪态,不能缩着脖子。走往入口处的路上她忽然生出担心——
如果琅琊爽约了怎么办?
如果他不来,那自己可真的是要蠢死了。可是比起犯蠢,她更害怕对方已经抛弃这段关系。
为了让脚踝好看,她特地穿了一双细高跟鞋。走在广场的大理石地面上疼死了,尤其是雪将化未化,有些湿滑。她宁愿受着冷风慢慢的走,也不愿意摔个狗□□。
琅琊就在入口不远处的屋檐底下。他穿着黑色的西装,外面是暗色格纹的大衣,就这样看着慕思低头小心地走过来。
她的头发微微卷曲,削弱了下颌的线条。脸颊被风吹的有些发红,唇色是淡淡的粉,看上去晶莹剔透。
慕思原本的身高就有一米七,米色的高跟鞋衬得她更加高挑。裙子只到膝盖,下面是一截嫩白的小腿,精美的脚踝简直想让人伸手握住。
在距离十几米的时候,慕思看到了他。一方面是无法言说的欣喜,另一方面却将脊背挺得更直,力图以优雅的姿态走到他面前,谈吐温柔适度:“很高兴你能来。”
琅琊再次将她上下打量一番,忍不住开口问道:“你不冷吗?”
慕思:“……”
当然冷啊!可这不是为了好看吗!
到底为什么要问出这么直男的问题啊摔!
但还是强自讪笑道:“不冷,我们进去吧。”
排队检票进到会场等待区后就有暖气,慕思感觉整个人都活过来了。在他们身后的是一对年轻情侣,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叽叽喳喳。
总之看起来就很暖和的样子。
慕思表面默不作声,心里却窘迫不安。琅琊实际上比她还紧张,等到检票过后便说道:“我去趟洗手间。”
琅琊实在需要独处考虑一下,在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如何做出最有利的反应,拉进与慕思的关系。
而等他出来的时候,却无意中看见远处刚才那对情侣正侧对着他依靠在走廊上,断断续续的谈话声传来:“……就刚才排在我们前面的那两个人……那女的一看就是绿茶婊钓凯子的,衣服都是几年前zara的旧款了……全身加起来都比不上她身边那男的领带钱,装什么逼听音乐会,她知道斯特劳斯是谁?……穿那么少,不就是等着男的给她脱外套吗?”
她的男朋友正在抽烟,心不在焉地附和道:“我看那男人对她也没意思吧,半点反应也没有。玩玩而已,哪那么多讲究。”
他把烟蒂熄灭准备入场的时候,听见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刚转过头去,忽然脸上就挨了一拳——
一道阴沉而愤怒的声音伴随着女生的惊呼响起:“不准!编排!我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