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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五行灵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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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行灵兽并不是指某一种灵兽,而是五种各有一种五行属性的灵兽。当然,据传在五行法洲,很可能有五行齐全的灵兽,天赋逆天,和肖书的五行灵体类似,是天之骄子。

    当得知肖书邀姜义去南方火山群后,丁烛几人主动要求离开了,那儿没有多少好处,却危险无比,不想给兄弟两人添麻烦,绕道西南方,按原路准备去万寿城,而姜义和肖书直接南下,路过圣山,然后继续南下。

    只不过三天时间,姜义肖书就见到了圣山,从山脚下路过,没有停步继续向南。

    在途中,姜义也明白了肖书来此原因,原来是高魁在万寿城猎捕一条凶兽蛟龙时,听人说苏辛带着一头凶兽向北了,姜义到北方又没有遮掩行迹,自然被苏辛打探到了。

    “五只灵兽你都找齐了?”姜义问道,在蓬莱龙洲,灵兽很难有五行属性,更别说找齐五种了。

    “不,只有三只。”

    “哦,那也不错了。有哪几只?”

    “火鼠!你知道的,我去南方火山主要就是为了找它,我也找到了。不过嘛,有些棘手。”肖书面露难色,这让姜义有些诧异,要让肖书感到为难的事,可不多。

    “首领是凶兽?

    “不,只是凌空级,而且首领只是凌空中阶。但是,它们有一大群啊,靠,不知道怎么生的,我看到的都足有数百只,实力从元炁到凌空初级不等。数量倒不足为惧,只不过踏波期的就有四十余只,凌空初级的也有七八只。”

    “还有别的什么吧?”姜义问道,如果只是这样的实力,肖书虽然不能完全碾压它们,但耗过几天,总能慢慢将他们磨死,要知道凌空级可是能飞的!太爽了!姜义很是羡慕。

    “知我者莫若义兄也。这些死耗子太没品了,居然住在狸力的洞穴中!后者也是一个种群,也有近百只,首领同样是凌空中级,距离后期只一步之遥。最可恨的就是,它们总喜欢钻洞,让我无从下手啊!”肖书咬牙切齿地道。

    “居然是共生灵兽,这倒少见,也的确有点困难。”姜义点点头。

    “不是普通的共生灵兽,那狸力居然是土属性的,与火鼠一起生活,对它们修行很有好处。”

    姜义笑道:“那岂不是更好,一箭双雕啊!”

    “嗯,的确,只要能成功,可以说是三雕。”肖书摸摸鼻子,有些迟疑。

    “还有一只什么属性?”

    “不知道,不过它是一头初级凶兽。”

    “我就说嘛,光是那两种灵兽哪能让你后退。”姜义终于恍然大悟,“同为初级灵兽,它与鹿蜀、白驴比起来怎么样?”

    “豹与猫的差距。”

    “靠!难道是纯血凶兽?”姜义大惊,鹿蜀就有一半凶兽血脉,白驴吞噬大量龙血树树汁,天赋与实力不逊色鹿蜀。

    “哈哈,这样才够意思嘛。”

    年少多无畏,或许,这就是“自古英雄出少年”的原因。

    “肖弟,你的金属性灵兽目标是我们的首敌,那只山洞中恐吓我们的媪,虽然它实力不高,但智商不错,而且自虚耗被天竺界的八歧大蛇救走了,它就逃走了,现在肯定自几当家作主了,又是一个集团军啊。”

    “不一定,它胆小,说不定又回到山洞了,并且潜伏到地下去了。这次回去一定要好好找找。”肖书猜测,“至于木属性灵兽,我前些天全力感受了下,只能大概感受到,反正在这方圆三百里之内,但要找起来很麻烦,不是凶兽就没那滔天的气息。”

    姜义看着肖书,很认真地问道:“为什么你总不说你的水属性灵兽目标,我们可以去圣山东方,就是我们来的那儿,猎杀水属性灵兽很容易。”

    “不,浅海最多就是弹叶期水属性灵兽,踏波期都少见,我最低要求都要凌空期。而以我们实力,进入深海,那与找死无疑。”肖书也有些无奈,让他为难的事不多。

    “那没办法了?不对,你都说了,你五行基本都找齐了,一定还有什么计划吧?”

    肖书尴尬地扰扰头,嘿嘿笑了下,迟疑道:“那个,我说出来你别生气啊。”

    “你居然会婆婆妈妈的。”姜义很惊讶。

    “就是那个——阿瑶啊。”肖书指指姜义肩膀上酣睡的文鳐鱼,话音一落,两道目光落在他身上,让他感到一股寒冷,“那个,你听我解释啊。我的意思是先将其余四种灵兽收齐,将它们精血给阿瑶,这样它五行集聚,再加上它此时腹中灵药已经足够,这样突破成凶兽绝对轻而易举!到时,我只要它一小半的普通血液就可以了,它十天半月就恢复了,对它本源修炼不会有伤害,绝对的!”

    姜义思考了下,看着同样沉默的文鳐鱼,道:“这事先放着,等收集齐其余四种灵兽后再说。”

    “再向南五十里有一头凶兽,不过只是寻常凶兽,我准备收来当坐骑!”两天后,兄弟两人歇息时,肖书指着南方道,“不过,这也要等我们回来再说。”

    滚滚浓烟直冲天际,在高处形成厚厚的乌云,它们几乎静止不动,在蓬莱龙洲特有的光照下,形成漫天的火烧云,尤其是边缘乌云薄弱处,就像灰色碟子镶嵌的金边。

    这是一片火的世界,放眼望去,到处都是干燥的土地、龟裂的岩石,这儿很少有植被,不过能生活的无一例外都是灵药,而且是火属性。它们大多有火红的叶子、茎秆,甚至花、果,拔起一株番茄样的灵草,看到它依旧火红的根,姜义抛给了肖书。

    肖书其实在蓬莱龙洲过得很辛苦,因为他很“饿”,蓬莱龙洲的灵气并不适合他吸收,不然,以他五行全灵体,此时的修为至少在凌空后期,甚至巅峰!

    在这蛮荒之地,姜义又恢复了野人本色,全身只着一条短裤,用凌空巅峰的吼首领皮毛制成,可抵抗大部分第一境力量的攻击。

    赤脚走在滚烫的地面,身处近百度的高温空气中,姜义如洗桑拿般享受,全身血液循环加快,七星丹田自行运转,带动九宫经脉快速吸收灵气。

    在肖书的指导和自己摸索下,姜义已经能将这偏火属性灵气分化,两者都入丹田,灵气入湖泊,但火属性能量进入丹田边缘混沌中,来到“木中火”边,凝聚成一个小火苗,两者却不融合。而凤血藤自行动作,伸出一条根入小火苗中,火苗慢慢增长着。

    顺着地上时而出现的地洞口,姜义不需要肖书带路,他也很快来到一座巨型火山前。这火山虽然不如圣山高大,但也远超俗世界海拔三千余米的富士山,甚至姜义估计,它从山脚到山顶的绝对高度也超过俗世界最高的、海拔近七千米的阿空加瓜火山。

    这座火山在火山群中央,周围是上百里的小火山群,姜义肖书慢慢前进,到这儿花了半天时间。此时是中午,蓬莱龙洲没有太阳,此时却也是温度最高、阳气最重的时候。

    一只只火鼠、狸力钻出了洞,两人无动于衷,但在感受到他们气息,尤其是踏波期实力的火鼠认出肖书后,全都消失在洞口。

    “都是胆小鬼!”肖书撇撇嘴,却没有在意。此时非彼时,他已经和姜义商量出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