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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鹰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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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光大亮,门铃响了许久,高枫才从宿醉中醒来,发现自己睡在了方雨薇房间的沙发上,身上盖了一条毛巾被。

    穿着睡衣的方雨薇也是被门铃声唤醒的,她醒来的时候高枫还在睡着。她到卫生间整理了一下揉的皱巴巴的睡衣,蹑手蹑脚的打开房门、原来是服务生送来了洗好烘干烫平的衣服。接过衣服之后,发现高枫揉着惺忪的睡眼从沙发上爬了起来。

    “醒啦?”

    “嗯,昨天喝太多了,现在还有点头疼。”

    “一会儿喝点粥就会好的,昨天怪我,非要让你陪我喝酒。”

    方雨薇歉意的笑了笑,把高枫的衣服递了过去。

    高枫接过来一看,不禁暗暗摇头,难道自己的人品差到这个程度?连洗衣服的大妈都看自己不顺眼了?

    俩人的衣服是一同送去洗的,方雨薇的衣服焕然一新,而高枫t恤则被酒渍染的不像样子,胸口的一大片污渍怎么也洗不掉,已经是不能穿了。

    高枫只得穿着酒店的睡衣下楼买衣服,此刻时间尚早,连一向拥堵的马路都畅行无阻。早锻炼的人还在街头挥汗如雨的跑步,买早餐的铺子里传来一阵阵油饼、包子的香气。

    走了一整条街的服装街,却连一家开门的都有,只有几个在早市摆小摊的。高枫只得随便的买了一件俗称老头衫的白色圆领套头衫凑合着穿。锃明瓦亮的光头配上纯白的老头衫,方雨薇看到他的样子,笑的花枝乱颤。

    高枫和方雨薇在酒店吃了简单的早餐之后,就坐着出租车来到了“集古斋”装修公司一大早就开始忙碌,工头和高枫简单的聊了几句,眼角的余光不离方雨薇左右,当目光对撞之后又赶紧把头扭到一旁。

    方雨薇的魅力对所有男性都具有极大的杀伤力,但是她的气场过于强大,又令绝大部分男性望而却步。几分钟之后,杨毅开着他的吉普指南者载着段刚、水善也赶到了“集古斋”“高老大,这就是咱们的店?”

    水善和方雨薇打了个招呼之后,兴致勃勃的进入施工现场东摸摸西看看。

    谁都知道水善那双堪比透视仪的散光眼,方雨薇自然也对水善保持了足够的警惕。不过水善倒也知趣,自始至终,他都背对着方雨薇,连眼角的余光都没敢扫过方雨薇的身体。

    杨毅则和方雨薇不停的合影,然后兴高采烈的发到了微博上。几分钟之后,他就惊喜的大呼,说是瞬间点击量就爆棚,粉丝也攀升到了四位数。现代传媒的高速发展,令方雨薇这样的商界女杰也具有了明星般的知名度和认知度,何况素颜的她都比那些浓妆艳抹的女明星漂亮。杨毅扯虎皮做大旗,把手搭到方雨薇肩头拍照,显得无比熟稔亲热,不明底细的人,肯定以为他和方雨薇的关系不是一般的铁,顺便也大大抬高了杨毅的身价,忽悠女粉丝的时候又多了几分资本。

    高枫早就打定了主意,把这几个死党招呼过来,哥几个一起创业,自己多几个帮手不说,也顺便解决了几个死党的就业问题。杨毅从车里取出单反相机,向高枫要了仓库的钥匙,兴冲冲的和段刚去给店里的藏品拍照。

    水善提议给“集古斋”办个网站,同时一改古玩行买卖古董全屏眼力,吃亏上当自认倒霉的惯例,把藏品严格的分类,普通仿品、高仿、真品分门别类,自己也吃不准真伪的藏品,就干脆注明:年代不详,让顾客一目了然。高枫也觉得这个办法不错,现在古玩行的水也确实太深了些,尤其在洛水更是如此,唐三彩、北魏陶俑,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品相较好的价格大约是二十万到一百万不等,过了二十年之后,文物价格打着滚的往上翻,而唐三彩、北魏陶俑的价格居然还保持在二十年前的水平。这显然就是高仿泛滥造成的结果。

    事实上,这是唐瑶的主意,她安排了水善写软文广告,杨毅拍摄藏品的照片,段刚则负责一些具体的日常事务,做到了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不得不说,她的遗传基因里就具有强大的商业天赋。有这样一个精明强干又居心叵测的合伙人,高枫不知道到底是自己的幸运还是不幸。

    昨天夜里,高枫鬼使神差的问了方雨薇一句:“你拿我当做什么?”

    方雨薇躲开高枫的目光,模棱两可的回答:“不知道。”

    不知道算什么意思?高枫还没来得及追问,就接到了白宝的电话,让高枫第二天早晨到“听竹山庄”去一趟,当白宝听说方雨薇也在洛水的时候,立刻邀请她一同前往。

    高枫的车在去燕京之前放在家里没开,就开着杨毅的吉普指南者,在安排好了店里的事情之后,一路杀向听竹山庄。

    砰砰两声闷响,高枫吃了一惊,凭借梦境中穿越到民国时候的经验,他判断出这是枪声,而不是爆竹!

    方雨薇看见高枫紧张的样子,噗嗤一声笑了:“下车!”

    “有人开枪!”

    “开枪的人我认识,这是宝哥给你介绍的新朋友,你现在开了古玩店,这种朋友必不可少。”

    高枫和方雨薇下来车,就听见“啾啾”一阵阵尖利的鹰哨,高枫顺着声音望去,一只翼展一米五神俊无比的金雕擦着地面的青草掠地低飞,长开两只钢爪恶狠狠的向下飞扑。草丛中,一只土黄色的野兔平地蹦起一米多高,在空中灵活的将身体折叠后重新打开,扭转了一百八十度之后,堪堪让鹰爪擦着皮毛掠过。兔子躲过这凶猛的一扑之后,在草丛中七扭八拐的跑出一道毫无规律可循的曲线,然后消失在一个被青草掩盖之下的洞穴中。

    失手之后的金雕,不甘心的清唳几声,拍打着双翼振翅高飞。

    高枫这是平生头一次看见鹰猎的景象,虽然只是抓一只小小的兔子,却同样让人心惊肉跳。雄鹰的矫健神俊扑击时的迅捷凶猛,兔子躲避时候的灵活迅疾,逃跑时候路线的诡异隐秘,同样令人叹为观止。

    高枫不得不承认,打猎和打仗绝对有异曲同工之妙,动物们进化亿万年的生存本能,几乎可以媲美人类军事家的指挥技巧。古代游牧民族凭借狩猎获得的灵感,一直成为农耕民族的噩梦,直到近代科技发展之后,热兵器的大量使用,才彻底改变了这一局面。

    高枫一边惊叹于造物主的高明,一边暗自纳闷,金雕和兔子的动作自己似乎早就了然于胸,兔子逃跑时候的路线选择,自己也有非常明确的预感,而且极为准确,甚至自己在兔子逃跑的时候,就猜到了它洞穴的所在,而那个洞穴是被草丛掩盖之下,肉眼根本就看不到。

    高枫觉得自己仿佛自己从童年就开始打猎,对动物的习性熟悉的不能再熟悉……莫非,这也是那个翡翠扳指带给自己的能力?

    按照经验,上次从梦境中带回了成吉思汗的黑苏鲁锭长枪,长枪和护身符幻化成了手表上的一个暗影,当暗影消失在高枫的身体中的时候,高枫就拥有了成吉思汗弯弓射雕的能力,并且对山川河流等战场形势,有了本能的判断力。

    这这次,从清末带回了一枚看起来很普通的翡翠扳指,却令高枫身体发生了异变,力量剧增,而且对动物的行为有了本能的了解。

    莫非,那枚扳指的主人是一个极为高明的猎手?而自己获得的就是他的能力?

    “来,给你介绍一下……”

    两匹雄健的宝马飞驰而来,白宝一马当先,身后是一个三十出头的短发男子。

    白宝骑的是一匹雪青马,短发男子骑的是一匹枣花马。两人一路狂奔都不肯减速,到了高枫和方雨薇身前不足五米才勒住了马缰。

    两匹战马“希律律”的暴叫,前蹄人立而起高高的悬在空中,许久之后才擦着高枫的鼻尖落下,惊出了他一身冷汗。

    “来,给你介绍一下……”

    白宝指着高枫刚要说话,就看见短发男子从马上跳下来,屁颠屁颠的跑到方雨薇跟前:“呦,真是有缘啊!在燕京城都有日子没见了,想不到在洛水见到了!”

    白宝苦笑着摊摊手,突然看看高枫又看看那个短发男子,突然大笑起来。

    短发男子一头雾水:“宝爷,我和方雨薇打个招呼,这有什么好笑的?”

    白宝指指高枫,又指指短发男子:“撞衫了!”

    高枫大光头白色老头衫的造型,已经算是够土鳖了,短发男子则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居然是上身一件白色老头衫下面套一个花里胡哨的大裤衩,光着脚丫子站在草丛里。高枫注意到,他斜背着一把猎枪,左臂上绑着一块生牛皮,估计天上盘旋的那只金雕就是他的。

    短发男子看看高枫的老头衫,不禁莞尔:“呦,真是撞衫了!”

    他冲着高枫笑了笑:“穿个老头衫就敢和孔雀河公主同行,有点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