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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南边的村小学考试第一的全部集中在了这一届的五班,校前二三名的都分散在了一班和三班,整个班近50人,除了各个小学的第一名,其他的全部都是镇中心和镇北的学生,所以确实如陈金花所说整个班除了她俩因为是隔壁村的关系算有点熟悉,其他都是不认识的。
而且,这里还有着明显的贫富差距,镇中心不必说了,镇北的因为比较靠近市区,发展也比较快,镇南的学生则基本上都是农户,所以班级里现在都已经出现了泾渭分明的两个派别。
教室靠走廊的那边采光好,窗外台阶下是一排绿化丛,看着就让人心旷神怡,便早就被镇中心和镇北的学生占领了,而另一边因为教学楼后面就是校园围墙,围墙外又是一片树林,由于太密,很难见到多少阳光,就显得有点阴暗。而且教室的卫生角也靠着后墙角,镇南的学生大都聚集在这一边。
不管什么时代,喜欢靠后坐的学生都是占多数的,而陆朝朝因为来得晚,后面全被人占去了,全班四个组,从教室往里数,陆朝朝坐在第三组第二排靠右座,也就是居中位置,简直就是在老师眼皮底下“讨生活”。
陆朝朝摊开两只手,几乎就是皮包骨头,而且又黑又小,也对,自己初一的时候不到一米四,是初二下学期还是初三才开始猛然长个儿,中考前到了一米六,又因为上了初中,没那么多时间在乡下乱跑,人也白了点,虽然还是瘦竿子,但五官长开了,后来中考考上了师专,经过四年的沉淀,一回来简直让那些说她丑的人惊为天人。
陆朝朝还记得自己初一时和同桌及后桌两个同学是一样的身高,但毕业时都高她们至少半个头,说到同桌,陆朝朝侧过头,她记得当时初一的同桌不是陈金花,印象里陈金花和学霸表姐同班,两人还是很好的朋友,“前世”学霸表姐结婚的时候,陈金花还是伴娘。
这世怎么跟她一个班了?难道世界改变了?
“朝朝,等下放学你要回陆家河吗?”陈金花其实一直在注意着陆朝朝,偷瞄到她好像愿意搭理人了,就笑眯眯地问道。
陆朝朝微微一愣,这才又想起,读小学时住的是陆家河,但是爸妈本就打算把陆朝朝送到一中来读初中,所以就在单位买了集资房,电力局正好也在镇中心,去一中步行也不过十分钟,她妈也打算辞掉陆河小学的食堂工作都住到集资房来照顾陆朝朝。而陆朝朝不愿意住集资房,一来是电力局单位的那些同龄人基本上都是一个个鼻孔朝天的,话说不到一块儿,二来当然是乡下更有得玩,所以她去年一年时间就算是爸妈在集资房,她自己也基本上住在外婆家,双休日更是跑得到不见人影。
昨天陆朝朝报完名领了课本,把书往集资房一放,人就又跑回村里疯玩了,但今天可是正式开学了,下午还要上课,重生回来的陆朝朝绝对不会冒着大太阳跑回村,所以就回答道,“不回。”
陈金花听了有点恹恹的,陆朝朝“前世”都23岁了,又跨越了时光,就算再说自己心态年轻,也和现在12岁的小女孩没什么共同语言。
陆朝朝摸了摸掐痛的手心叹了口气,重生成了既定现实,只能老实接受了。不自觉的,她开始回想起“前世”和朋友聊到重生后的计划是怎么样的,她的第一个计划就是利用先知,成为一个学霸,甚至学神!然而很快就被朋友笑话了,因为重生是带着记忆回去的,毕业了没再继续学习,人早有了惰性,哪有那么好的能耐能记住整个学习生涯的知识呢?不过陆朝朝很快反驳了,因为重生小说的主角都开始大开金手指了,带着异能,过目不忘,一个个都是经商天才,结交的朋友涉及了各行各业,甚至能够走向星辰大海。反正都只是异想天开,何不想得更夸张一点,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也不错嘛。而她的异想天开自然得到的是一片大笑声。
想到这里,陆朝朝精神抖擞了起来,开始到处找线索,说不定自己也能带个异能啥的来玩玩呢?结果翻了书包,不是教科书就是练习册,文具盒里几支笔而已,就算是身上口袋,脖子上手腕上,通通没什么奇怪的东西。
正不死心地又翻了一遍时,陆朝朝似有所觉地将视线投到了教室门口,一个留着与这个时代男孩子普遍的板寸头不同的短发男生走了进来,随着光线被抛到他身后,露出一张现在还很稚嫩的脸时,“前世”的记忆如潮水般向陆朝朝涌了过来。
男孩子一般只知道疯玩的陆朝朝,在初中开学的第一天,情窦初开,当然,那时她还不知道什么叫情窦初开,只是在那天之后大大咧咧的陆朝朝看到他总会不知所措,笨拙地偷偷地在特殊的日子把小小的礼物放进他的抽屉,有时候是不写字的贺卡,有时候是甜甜的糖果,就这样到了初中毕业,好像发生过什么又什么都没有发生,后来就断了联系。
“前世”刷微博,陆朝朝刷到过一句话,“每天想着要忘记一个人,说明你忘不了他;突然有一天想起一个人,说明你已经忘了他。”
师专的那四年,在女多男少的学校里,陆朝朝从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多的是人追求,甚至隔壁学校的也会借着这样那样的名义过来就为看她一眼,那时她就总会不经意地将之比较。
而师专毕业后,她变成了偶尔想起这个人。
重生回来,这一切又从头来了,就算还是那让人咬牙切齿的面无表情,陆朝朝的心跳还是不可抑止地加快起来,只能默默地安抚了一下自己,“冷静,现在他还只是小正太,你已经是个怪阿姨了……不对,我现在比他年轻,小了他六个月呢。”
或许是陆朝朝的眼神过于“炙热”,进来的男生不经意地投来视线,陆朝朝急忙低头掩饰,再抬头时,他早就走到自己身后去了。陆朝朝却突然想起自己现在这副尊容,确实没必要在人家面前“献丑”了!
“前世”她没有多少美丽的意识,长得丑的时候也无所谓,好看的时候就更无所谓了,陆妈妈没少因为这个原因骂她,还说她没谈到恋爱都是因为这个原因,说现在男的都喜欢会打扮的女孩子,陆朝朝自是不屑一顾。
也不知是不是“初恋”出现的原因,陆朝朝早把重生的苦恼抛之云外了,斗志昂扬地考虑着这一世就算成不了学霸,也得早点变成大美人吧!
不过……看着后头走进来的老师,陆朝朝又萎靡了,还是先好好上课吧。
开学第一天的上午并没有课程,先是知道了班主任是谁,因为都是新生,再加上班主任也都提前了解了学生,所以班干部都是班主任直接指定的,陆朝朝并没有份,任命结束后就开始排队按身高安排座位,陆朝朝和陈金花仍然坐了同桌,位置还是在之前坐的地方,只不过以后会每周进行一次调整,也就是这个时候常见的整组轮换,第一组换到第二组,第二组就到第三组,以此类推,最后一组就换到第一组去。
放学的时候,陈金花见陆朝朝两手空空地就往外走,连忙提醒,“朝朝,你忘了书包了。”
陆朝朝看了看陈金花背上的那个大书包,心想这几年有句话叫“减负减负,越减越负”,这么多的书每天背来背去的多麻烦,况且上午又没有作业,几本书也不会丢,放着她更轻松,“反正下午还要上课,带回去累赘。”
陈金花想了想确实如此,但是她是个特别爱惜书本的人,有点担心放这里会被一些男生捣蛋,她小学时就遇到过,还都是相熟的人,新班级也不熟悉,就有点犹豫不决。
陆朝朝了然,“你还是背回家吧,你不是要看吗?而且我中午去集资房啊,没几步路,中午吃完饭就会过来。”
陆朝朝有时没事也会跑学校玩,陈金花也知道这点,就点点头和她分别,她家里还买不起自行车,所以要去找读高中的堂姐载回去。
才十一点不到,陆朝朝不想这么早回去,就跑到校门口两边寻找记忆中的几家书店,她刚刚想起来在初中时候有一次跟同学去逛书店,第一次接触到五花八门的少女读物后不可自拔地爱上了,平时的零花钱全部投入了进去,甚至后来上师专都开始汇款月订了。在大人眼里,这些书却都是耽误学习的东西,所以陆朝朝为了更加光明正大地看,就开始买作文选做掩饰,没错,就是把少女读物套在作文选里偷看,但零花钱却不够买作文选,她就把主意打到了自己哥哥身上,大她九岁的哥哥已经工作了,不过人在外地,所以她就给她哥哥写信买作文选,还说外面的作文选比较齐全,更是列了一堆老师推荐的目录附在里面。那时陆朝朝都把信交给陆爸爸去寄,不可避免的都被他翻了一遍,还夸她长大了,知道给哥哥写信了,还要买作文选好好学习。其实他哪里知道陆朝朝只是为了蹭他的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