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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了!”
凌审言一听顿时来了精神,三下五除二将药包好,接着就身手矫健的扑到门口,两眼放光的朝外望去。
只见一个褐发碧眸,肤光如雪的胡人女子跟在凌准身后,目不斜视的向他们走了过来。
“先是落难孤女,再是小家碧玉,然后是西域胡姬。啧啧,你阿兄的涉猎范围真广。”
凌审言忍不住对女儿感慨道。
“不对。”
凌端想起了昨日关于岑家的闲谈,“会不会是岑六郎前几天带回家的那个?他眼看自个儿要议亲了,不方便往屋里添人,所以就让我们帮着藏一下?”
“应该,不会吧?”
凌审言的眉头跳了跳。
比起帮人背黑锅和擦屁股这样残酷的真相,他倒宁愿自己的儿子做个风流惹事的。
但很快,他就接受现实了。
因为岑六郎贼头贼脑的冒了出来,摇晃着一身肥而不腻的五花肉,一步步朝他们靠近。
“看来,我猜中了。”
凌端小声道。
“嗯……”
凌审言痛苦的拧起了眉头。
“凌伯,米娅儿就拜托你们照顾了。”
岑六郎满目笑容的拱手,“这只是暂时的。等家里风平浪静了,我定会接她回去。”
“好……”
凌审言的嘴角一抽。
别人家的儿子又是议亲,又是纳胡姬,两头都不耽搁。
怎么自家的儿子就没有半点长进呢?
“他只是说笑的。我不需要谁的照顾,要是有什么能用得着我的地方,请尽管吩咐。”
目送着岑六郎的背影消失在拐角,米娅儿向着凌家三人恭顺的行了一礼。
“这,这可使不得……”
凌端忙结结巴巴的拒绝了。
听米娅儿的意思,竟是打算放弃金屋藏娇的自矜,转而向丫鬟的职业发动攻势?
不不不!
就算对方是来真的,她也无福消受。
因为她和父兄早就习惯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从未想过要弄个奴婢来使唤。
“姑娘,我们是贫苦人家,不习惯主子下人那套。”
凌审言替女儿把剩下的话说完,“你要是觉得闲着不自在,可以帮她刷碗洗锅,但先前那番见外的话,就不要再提了。”
“这……”
米娅儿面上带了几分茫然的神色。
凌家人不习惯别人的服侍,而她,则不习惯别人的善意。
她自小便挨饿受冻,在主人的鞭子下讨生活,待舞技练得纯熟了些,才勉强过上了不挨打的日子。
后来她长大了,模样变得出挑,终于有了货物该有的样子,被主人转手卖给路过的商团,踏上了通往长安的旅程。
商团里的主家和管事都骑着高头大马,伙计们坐着骆驼,至于她这种身份卑贱的女奴,只能步履蹒跚的跟在后头,和其他女子相互搀扶着前行。
她们的头顶是毒辣的烈日,似要把人的皮肉晒化,背上则放着沉重的干粮和水囊,脚下穿着破旧的草鞋,在皑皑雪山和茫茫大漠间穿行,一路上熬过了烈日和沙暴,躲过了狼群和强盗。
然后经过了龟兹,西州,瓜州,沙州。
就在她以为自己要生生熬死在路上时,商团终于抵达了富庶的长安。
作为卖相最好的一个,她先是被西市的某位胡人富商看中,买去做了姬妾,但他只宠了她几日,就顺手把她赠予一位登门拜访的贵客。
而后贵客把她玩腻了,又顺手把她送给了旁人。
很不巧,新主人的妻子是个善妒的,一转头就将她卖给了酒肆。
接着她又被岑六郎买下,几天后又被他转手卖出。
不过她并没有任何失望怨愤的情绪。
因为,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对待。
“你且听我一言。”
见她只说了一个‘这’字便怔怔的发呆,没有了下文,凌准清咳一声,认真的解释道:“岑六郎拉你一把,可能是为了满足他的私欲。但有个人是不同的,她只是单纯的想帮你,仅此而已。”
说着停顿片刻,“不知你是否还记得,那个在酒肆中救过你的小娘子?”
“记得。”
米娅儿不假思索的答道。
那是第一个向她伸出援手的人,她怎会轻易忘记。
“我是受她之托,才出面将你买下。”
凌准取出一张薄薄的身契,“这个就交给你了。想烧,想撕,都随你。若是想家了,她已替你备好盘缠,你随时都可以动身。”
“我有一事不明。”
米娅儿闻言犹豫良久,方抬头道,“这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照理说,我应该非常感激才对。但我和她不过是一面之缘,连她姓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我难免有些困惑。”
若是举手之劳,顺势而为,她倒容易想开一些。
可这又是花钱赎身,又是放她自由的,把前路后路都替她铺好了,任她选择。
为什么,要对她这样好呢?
她不想把人性想得太复杂,但问得清楚些,总是好的。
“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胡姬,除了跳舞和侍酒,再无别的本事。”
若对方是个男子,倒可以拿色相去酬谢。
但,那是个小娘子。
米娅儿不想白白受了她的恩情,却找不到法子报答。
“我已经解释过了,她只是单纯的想帮你,没去计较过回报与否。”
凌准苦笑了一声,“不过你有此一问,倒也正常。我猜你肯定吃了不少苦,很难相信别人会无端端的对你好。但你很是坦荡,能当着大家的面问出来,而不是憋在心里,面上却惺惺作态。她,果然没看错你。你,是个值得她伸手一拉的。”
“是我多虑了。”
米娅儿的脸上终于出现了明显的情绪波动。
震惊,错愕,感激,伤感,兼而有之。
“我能不能见见那位小娘子,亲自向她道谢?”
沉默片刻后,米娅儿肃容开口。
“她已经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凌端插话道。
“那我就留下来等她。”
米娅儿望了望西北的方向,眼神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眷恋和温情,旋即又收了起来,郑重的说道。
她可能不会回来了。
这句话已涌上了凌准的喉头,却硬生生咽了回去。
万一,哪天她又回来了呢?
不管怎样,心里留个念想,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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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山里凉意幽幽,一阵风过,吹动了苍翠的丛林,抖落下无数颗凝结的雨珠,浸润了腐叶堆旁茵茵的绿草。
万绿从中,出现了一抹醒目的红。
和一道纯粹的白。
红,是鲜血一样的红,热烈浓重,却带着死亡的气息。
白,是云朵一样的白,轻盈灵动,却带着脆弱的意味。
“接下来,我该去哪儿呢。”
许含章嘴里叼着一截嫩草的根茎,自言自语道。
长安城暂时是没法呆了,稍有不慎就会被崔异发现。
自己诈死,可以唤起他心底的温情。
但要是穿帮了,恐怕就没什么好果子吃。
不是没想过易容和改装,但她很快就推翻了这个主意。
“我是在上元节那日瞧见你的。当时我骑在马上,看到你裹着大红的羽缎披风,脸藏在同色的兜帽下,手中提了盏莲花灯,正兴致勃勃的欣赏胡人表演吞剑的绝活,连我从你旁边经过,都没有发觉。”
在旧宅对峙的那晚,面对她的疑惑,他是如此解释的。
说得轻描淡写,但做起来,却是不易。
上元节那三日是开放了夜禁的,每到晚上就烟火齐放,亮如白昼,鼓乐喧天,人头攒动,能在那样拥挤纷杂的场合下认出裹得像粽子一样的她,本身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这只能说明,他对她太熟悉了。
单凭一个模糊的剪影或轮廓,再或者只是凭直觉,就能做出判断。
看来那五年的相处,还真是没有白费。
许含章悠悠的叹息了一声。
回家乡吗?
不,那也可能被他发现。
对了,益州!
许含章双眼一亮。
报她敛骨之恩的那位老者,就是从益州出来的。
只要翻过秦岭山脉,从小道穿过去,到了平地后改乘马车,相信花不了几个月时间,就能抵达。
在老者的出生地多走走看看,说不定能遇上新的机缘,运气好的话,还能找到对付崔异的新思路。
现在和崔异硬拼的话,她是完全没有胜算的。
且不说那些明面上的护卫和暗地里蓄养的死士,光是他本人的身手,就足够将她揍得满地找牙,半死不活。
当初年幼无知,和他一道玩耍时见他总是被自己欺负,于是就自以为是的给他贴上了羸弱的标签,直到他赤手空拳制服了四五个找她麻烦的小地痞,她才知道一直以来他只是让着她,不屑和她这个弱质女流动真格的罢了。
况且,他和他的爹娘是不同的。
之所以能杀掉他爹娘,全是靠了村里人的怨魂对他们的憎恨,她的术才能成功催动。
他却从未招惹过那些东西。
就算她强行施术,也顶多是招上几个小鬼去吓唬吓唬他,还未必近得了他的身。
这就是让她最不解的地方。
他明明没有修习过任何异术,全身上下却充盈着极盛的阳气,等闲的邪祟都无法接近他。
只有像昨晚那样,等他自己主动走进坟场这类的阴森地,再加上酗酒和神智不清,才能让孤魂野鬼有可趁之机。
许含章懊恼的拍了下自己的脑袋。
那么好的机会,自己怎么就放过了呢?
即使她一时手软,对他下不了杀心,那大可以把他丢给坟场里的阴灵处理,何必要多此一举,把它们平白驱散了呢?
算了,开弓没有回头箭。
再怎么后悔,也无济于事了,还是先去益州躲躲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