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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班级篮球对抗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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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白,去菜市场买点儿菜。”

    中午刚一放学,李白就接到了自己老妈的电话。

    “好的,都买什么?”

    “买点儿西红柿,还有……”

    李白姥爷的病最终得到了控制,没有了生命危险,不过却是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所以需要家人的陪护。

    这样一来,李白租住的房子,就成了亲人们轮流陪护休息的据点。

    不过一周多过去,李白的老妈一直都留在这里,今天跟李白老妈一同陪护他姥爷的是他大姨。

    挂了电话,李白出了学校,骑上二八自行车,便是直奔菜市场而去。

    姥爷的病得到了有效的治疗,再有三天就可以出院了,李白的心情按理说,应该是挺开心的。

    可是他并没有开心起来。

    因为张果果同学,依旧对他是爱答不理的样子。

    好吧,虽然比之前些天根本不搭理他,有了根本性的好转,但是比之之前都可以牵小手的程度,李白想想就郁闷。

    都怪洛洛那个臭丫头片子。

    可是李白也只能在心中骂一骂,不是他不敢真人互怼,而是根本找不到人好不好?

    因为最近在南朝鲜举办的游戏竞技比赛,她要跟随她那极品老妈的战队参赛,所以回了帝都参加训练去了。

    好吧,你说为了参加这种比赛,竟然连学习都不顾了?

    要是这样问李白,李白只能回答你真傻,真是图样图森。

    人家洛洛这样家世的大小姐,会在乎在小小学习上一城一池的得失?

    别说洛洛这样家世巨牛的,李白可是清楚的记得,就是他们栾城首富的儿子,跟他在同一届的那个家伙,上下学都是自己开奥迪的好伐?

    而且还是想来来,想走走。

    可是人家后世依然混了个不错的大学文凭,然后又出国留学深造,回来后接了他父亲的班。

    很多时候啊,有个好老子,比什么都重要。

    不说别的,就说李白前世那些大学同学,几个家世不错的,都找到了好工作,更有甚者毕业五六年没上过一天班,就整天捉摸着考研。

    好吧,最终这小子是考上了,还是一所不错的985学校。

    可是,但可是,有几个人可以不工作,就这么安安心心的考研?

    所以啊,李白觉得他这一世虽然一如前世,做不了富二代,但是他觉得应该让他的孩子将来可以做富二代,还是巨富的那种。

    也可以在遇到事儿的时候,让他的孩子喊一句,我爸是谁谁!

    当然这种想法有被子女坑的可能,但是毕竟那么多富二代,坑爹毕竟是少数不是?

    又不是每一个富二代,脑门儿都刻着三个字:我脑残。

    吃过午饭,他老妈跟大姨去了医院,李白也回到了学校,然后,好吧没发生什么超出李白认知的事儿,但是在学生时代来说,也不算小事儿。

    毕竟高中时代枯燥的生活,乐趣不多不是?

    班级篮球对抗赛。

    这个消息时体育委员王超借着课间的时间宣布的。

    班级篮球对抗赛分年级进行,当然也只有高一高二两个年级,至于高三高四,这种活动你们就不要参与了,还是好好将精力用在书山题海当中,为来年的高考积攒能量吧。

    高二年级一共三十六个班,被分成了四个小组,每个小组进行循环赛,小组的前两名出线,进入八强。

    然后就是抽签对决,直至最终决赛。

    李白记得前世的时候,他入选了他们班这次篮球赛的参赛队,只不过当初只是一个替补,而且整个赛程下来,他上场的时间加起来也没超过十分钟。

    好吧,说不好听点儿就一打酱油的。

    其实李白的篮球技术虽然算不上好,但如果换到别的一些班级,也能混上个主力。

    这就怪他们班会打篮球的人实在太多,而且玩儿的好也不少。单单校队级别的就有四个。

    体育委员王超,在初中的时候,是栾城三中篮球队校队的队长,主力的分手,司职小前锋。

    还有一个王凯,曾经也是栾城三中校队的,司职大前锋,也可以客串中锋。

    再有就是周昆,他虽然不是什么校队前成员,但是个人技术没的说,一手急停跳投玩儿的贼溜。

    最后一个也是最厉害的,虽然身高只有一米七五不到,但却是当今栾城一中校队的主力控卫,名叫赵晨。

    也正凭借这四人绝对的实力,李白记得在前世他们高二六班获得了这次对抗赛的季军。

    好吧,之所以获得季军不是因为有两个比他们实力强的班,而是因为点背的他们提前遇到了夺冠呼声最高的二十三班。

    二十三班不得了,他们班有四个当今栾城一中篮球队的主力,还有两个替补。不算他们班别人玩儿的好,就这六个人就可以吊打几乎所有班级了。

    悲剧的是在半决赛,他们高二六班好死不死的就抽到了二十三班,最终他们班大败亏输,至于输了多少分,李白已经不记得了。

    不过这一世李白得到这个消息后,虽然对于这种青春热血的事儿心中没有多少快感,但是不影响他想要体验这种青春热血的心不是?

    更何况,这一世李白自信他不会再打酱油了。

    大学的四年生涯当中,李白除了玩儿游戏,勾搭妹子,然后最大的爱好就是打篮球。

    所以大学四年的打球经历,再加上上班后没事儿也会跟同事们偶尔打打篮球,让他现在拥有了比之前世时候,要好得多的篮球技术。

    不说别的,因为后世一个被球迷亲切称呼为‘小学生’的萌神的无敌三分的影响,李白就练了一手不错的三分投篮,更何况他的接球瞬间出手投篮的技术本就不错。

    好吧,李白身体并不强壮,而且比更多的人显得瘦弱,所以选择做一个投手也是他妥协之后的选择。

    “这样,为了选拔队员,我跟老班说了,待会儿的第一节自习课,咱们班去篮球场,进行人员选拔。”

    王超的话说完,台下众人欢呼。

    又给了他们不上课,尽情撒欢儿的借口了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