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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有血有肉的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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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阀混战时期占山为王,安营扎寨,屯养兵马,整上几杆长枪便能坐立一方诸侯,享受着土皇帝这样的称号,说来也巧,在这武陵山区,不大不小的桑寨硬是没有被革命的洪流所吞噬,反而不断壮大,称霸一方。

    廖长胜长路快赶,来到门前,几根百年大树干撑起大门的威严,漫天柴火烟草,人丁兴旺,反而呈现出一番祥和之景,这并不是廖长胜听说的那个杀人不眨眼,喝人血的桑寨坪。

    木桩搭建的高台之上,两粗野大汉,甩手哈喇子,重步落地,大吼一声“来者何人?可知这是哪里?”

    廖长胜在这里好像找到了归属的感觉,此人言语,动作之豪爽与自己相似,抹汗大笑“莽夫廖长胜,找龙寨主有事请求”

    木桩大门缓缓打开,长耳瘦小,鹰钩小眼,螃蟹小步而出,看上去也是个没有喝过娘奶的小伙,身后四五人列阵端枪对着廖长胜。

    廖长胜稳如磐石,面不改色,道“这便是威震一方的桑寨待客之礼?”虽玩弄不来苏茂生文人雅士的把戏,但江湖的规矩却是没有少学。

    长耳小伙上前,双手胡乱的在廖长胜的身上摸索一番,被男人粗手触摸的感觉着实不爽,但规矩不能坏,不然廖长胜的脑袋立马搬家。

    “带他进来!”长耳小伙大刀抗肩,看样式,也有百十来斤重量,此人举止之顺畅,定是这大寨中的一名战将,果然是藏龙卧虎!

    廖长胜一路上不敢轻易妄动,毕竟这不是荒山野岭,何况此次前来“借枪”才是真正的目的,稍稍收起那点野蛮的放肆。

    台阶十步,跨入大门,一对对凶狠眼神冷清的让人发寒,大堂之上,虎皮宝座,龙头把式,坐着一位没有睁眼的大汉,毛发密如狮,手臂粗如牛,大褂之间,刀痕白缝刺人眼,左手轻托挂环重刀,刀刃白光闪眼,刀柄宽如女人腰,此刀落下定将人分为两半。

    大汉手指轻弹,重刀顺势旋转,差点刺瞎廖长胜,不由得在此威严之下稍稍低头屈膝,抱拳一周,道“各位桑寨好汉果然都是有血有肉的汉子!”

    “嗖”的一声一潭青花酿酒飞出,廖长胜顺势接住,二话没说,揭盖而饮,“痛快,痛快!”

    虎皮宝座上大汉站起,稍稍跺脚,尘灰飞散,睁眼道“酒也喝了,老子也不想知道你是何人?待客之礼已罢,哪里来?哪里去?不然脑袋搬家!”重刀落下,“哧哧”回音绕梁。

    “哈哈哈哈,果然是老子眼里的龙寨主,霸气侧漏!”廖长胜笑意未完,枪口顶住脑袋,左边刀疤脸,下巴翘起,小胡子坚硬扎人,粗人一声叫骂“你他娘的什么东西?敢跟大当家冲老子,信不信老子一枪崩了你?”

    “哈哈哈哈”廖长胜酒意正盛,握着把枪“你要真崩了老子,也认了,顺便说一句,老子是捡回来的,没娘,老子巴不得有个女人给我喂两口奶。”

    议事厅内沸腾大笑,廖长胜似乎说出了这群寡汉子的心声。

    “老二,把枪放下”龙在天一句话,大厅雅雀无声“告诉我,你叫什么?”

    “莽汉廖长胜”

    “你来干什么?”

    “借枪!”声音坚定浑厚,廖长胜已经下定了“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自然没什么顾忌的,自己从来就不是贪生怕死之徒。

    龙在天脸色沉凝,直勾勾的听着这个出言不逊的家伙,喝上一口青花酒,“噗,,,”浇洗手中大刀,粗臂一挥,破空袭来,落到廖长胜头顶之时停了下来“别脏了老子的刀,把黑豺牵上来,让它塞塞牙缝。”

    “汪汪汪”土狗暴跳如雷,要是没了脖子上大拇指粗的铁圈困住,早就脱缰而出,把人咬的稀碎,土狗哈着大气,吐露长舌头,两排尖牙足以要穿乌龟的龟壳,更不用说人的骨头了。

    “去”牵狗人解开锁链,廖长胜的心里还是有些胆怯,没想到堂堂男子汉,杀鬼子都不眨眼的自己居然可能被土狗撕的稀碎,成为它胃中之食。

    土狗狂奔而去,看着架势是要把廖长胜一口活吞,可是,土狗跃起,前腿架在廖长胜肩上,用舌头添了起来,不停的摇着尾巴,廖长胜也疑惑不解,难道这个土狗还要先试试味道?不然,土狗在廖长胜身边转了两圈停了下来,乖乖的蹲在旁边。

    大厅内几十号人一片哗然,就连龙在天也不由得惊奇,这条追过野猪,斗过狼群的土狗居然乖乖的诚服在一个陌生人旁边。

    廖长胜自己也没敢相信,原来和这条野狗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难道自己上辈子也是这样一条野狗,不,现在也像一条野狗。

    议论纷纷之时,龙在天看廖长胜的眼神变了,有点点喜悦和欣赏“告诉我,你为什么借枪?”

    “杀鬼子,老子要把日本人杀光。”廖长胜此刻豪迈万丈,器宇轩昂,有点将相之气。

    “哈哈哈哈哈哈”几十号人又是一阵喧哗。

    “打鬼子是政府的事,有你屁事,你是不是现在没事干了,十足的傻子”老二一口酒闷下。

    龙在天微微一笑,一坛青花酿酒丢给了廖长胜,问道“你杀过人吗?”

    廖长胜一口干完,全身湿透“杀过,老子一个人干死三个鬼子!”

    “吹牛吧,就你?切切,,,”没人相信廖长胜的辉煌战绩,在这些刀枪上添血过日子的人看来,廖长胜不过是虚张声势,想混口饭吃而已,简单的说,流落到这里的乞丐。

    “提只鸡上来!”龙在天似乎对着胆大包天的年轻人真有点兴趣。

    一只五六斤的大公鸡甩了过去,接着龙在天大刀一扔,“宰了它,让这些嘲笑你的看看有没有那点血腥?”

    廖长胜一把抓起“杀它不用刀”一口将鸡脖子咬断,血溅三尺高,廖长胜满嘴的鸡毛,还顺势吮吸了两口鸡血。

    此时鸦雀无声,廖长胜此举那是杀鸡,简直就是蹲在他傍边的土狗一样畜生。

    “好,是条汉子!”龙在天笑了“把人拖上来!”

    一个穿着黄皮,带着钢盔的鬼子被拖上了大厅,全身血迹斑斑,仅剩一口气喘着,奄奄一息,廖长胜一眼便认出,道“这是那天逃走的那个鬼子,他们一共四人,老子杀了三个!”

    廖长胜拖过龙在天的大刀,顺势看了一眼,表示在你的地盘上应有的尊重,龙在天一点头,廖长胜大刀落下。

    “嚓”鬼子脑袋搬家,血染地板,土狗狂奔而去,尖牙咧嘴,滋滋有味。

    “好,来啊,吩咐下去,好酒好肉都给老子弄来,老子要和长胜兄畅饮一晚。”龙在天的那股匪气和豪迈实在难阻挡,君子惜君子,樽杯畅谈,英雄惜英雄,把剑长欢,而土匪爱土匪,爱的就是那点匪气,爱的就是那点血腥,在龙在天的眼里,廖长胜就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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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烂酗酣盛之时,黑豺几声吼叫,

    “是哪里来的汉子让老娘的黑豺都如此乖巧了?”门口一女人声音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