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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稍作休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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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也初步见识到了丛林的凶险,在这种环境下,任何过多的停留都是不明智的,但我需要停下补充体力。”

    郑果把捡来的木柴和引火物放到一边,挑选了几块木炭碎屑。

    “有些观众已经在问我怎么生火了。在野外其实有很多种生火方式,今天我为大家展示其中一种。”说着,从背包里拿出之前从机器上拆下来的管棍结构,凑到镜头前给大家看了一下。

    机械汪:“很普通的管棍结构,很多机器上面都有。”

    “主播要用这个来钻木取火嘛?”

    不懂别哔哔:“钻木取火需要的是摩擦力,这金属棍表面光滑,产生不了所需的热量。”

    “我要展示的方法叫做压缩取火法。”郑果把金属从管子里抽出来,将木炭碎屑填在金属管一头,然后把这头顶在一块石头表面,“接下来,只需要把金属棍装回去,然后用力一敲。”

    郑果用另一块石头在金属棍尾端猛地敲击,金属棍骤然下沉。

    “这样一来,金属管内部的空气会因为急剧压缩而产生高热,将木屑点燃。”

    把木炭碎屑倾倒在一捧引火物上,镜头中,果然见木炭上燃起了点点的火星。

    “一个简单的内燃机,简单,却非常有效。和钻木取火一样,这也是一种古老的生火方式,古时候,人们用的是竹筒或者掏空的兽骨。”

    说着,两手捧起引火物,轻轻往上吹气。

    火星点燃了引火物,一阵浓烟过后,火苗呼地燃烧起来。

    郑果忙把引火物放进那一圈石头内,然后往上面搭木柴。

    “古纳泽上氧气浓度很高,火苗不容易被压死,但是在地球上就要注意了。所以要给火苗留足够的空间,像这样搭建一个篝火堆是最好的选择。”

    火焰越燃越旺,呼啸着向上窜。

    “火焰总是能让人心驰神往,感到安心,这是源自人类祖先的基因记忆。远古时期,一堆篝火意味着温暖和食物,意味着晚上不会被野兽所困扰。可以说,火焰是人类文明的起源,所以直到现在,看到火焰,我们仍会感觉到镇定。”

    火焰已经生起来了,郑果切下一块肉,串到树枝上面,架在火苗上方大约三只手掌的距离,开始烧烤。

    “这只羊腿太大了,我打算把剩下的熏烤成肉干,带在身上。”

    郑果用匕首把剩余的肉切成片状或长条状,仍是用枝条串起来,在距离篝火一臂之遥围成一个半圆,利用篝火产生的余热和烟雾熏制,这样能够有效延长肉的保质期。

    做好这简单的熏烤设备,肉也烤得差不多了。油水渗出来,在高温下嗞啦作响。

    因为第一次烧烤,对距离和时间的把握不太得当,致使表面有些焦黄。不过本着宁肯烤过头不可烤不熟的原则,郑果还是满怀期待地把烤肉从架子上取了下来。

    “好香。虽然色泽看上去不太美观,但在这荒野之中,能够吃到热腾腾的熟食已经是十分不易了。”郑果用手撕下一小块,扔进嘴里。

    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烧烤党表示已经流口水了。”

    “同烧烤党。”

    “原来果哥喜欢吃烧烤啊,我最擅长烧烤呦。”

    郑果回味着浓郁的肉香,感叹道:“没想到这么好吃。香而不腻,嚼劲十足,每咬一口都有新的香汁被压榨出来,回味悠久,绵绵不绝,齿间留香。”

    他咂了咂嘴,接着道:“而且最妙的是,钝角羊的细胞内钠离子浓度很高,自带咸味,不用放盐,简直是天然的美食。”

    “深夜放毒,果哥你不厚道!”

    “看饿了,明明才吃过晚饭,泪目……”

    “不行了,外卖走起。果哥,你把我肚子搞大了,你要对我负责啊。”

    弹幕中一片讨伐的声音。

    郑果也不再卖弄辞藻,三口两口把烤肉吃下肚。

    “虽然叫钝角羊,味道却更像是牛肉,只不过更有韧性。”郑果呼出一口气,“这就是今天的午饭了,还不错,超出预期,呵呵。”

    “想吃……”

    “想吃+1……”

    “地球上有卖的嘛?”

    “有是有,不过很贵,全球就那几家公司有货源嘛。”

    对吃货来说,一道从来没吃过的美食,诱惑力是异常巨大的。那种想吃却吃不到的煎熬,足以让人抓狂。

    剩余肉的熏制还没完成,郑果闲来无事,把那只鲨头犀的尸体拖了过来,寒光一闪,匕首已穿透它的皮肤。

    “鲨头犀的肉是不适合人类吃的,不易消化,含有较多有害物质,而且肉质偏酸性,难吃不说,还会加速人体疲劳。”郑果运起气功,匕首一划而下,像拉索似的把兽皮打开一道口子。“但是它体内也有可以利用的东西,比如它的皮下脂肪,就可以用来点火。”

    郑果用匕首割下一大坨白花花的果冻状脂肪,用一片较大的树叶包起来,放进了背包里。

    “它的骨头,强度堪比生铁,用来打磨工具再合适不过了。”郑果手中刀走龙蛇,不一会儿便已将鲨头犀开膛破肚。

    不得不说这东西的皮肉是真结实,都死了还不软,要不是用了内息,这匕首肯定得卡在里面。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它的骨架给刨出来了。

    郑果的目标是它的肋骨,因为肋骨的形状像刀,准确的说是像苗刀。

    他的重刀刀法必须配上砍刀才能发挥出全部威力,否则老拿根木棍比划也忒寒碜。

    分别选了两侧最长最宽的两根肋骨,用石块砸了下来,拿在手里,隐隐然就是一副双刀。不足之处是刀锋太钝,而且没有把手,不好掌握。

    郑果找了一块表面粗糙的石头,当做磨刀石,用来给骨刀开锋。又分开一股尼龙绳,分别缠在两柄骨刀的尾端,当做刀柄。

    一副粗糙的苗刀就此成型。

    有了双刀在手,心里顿时踏实了许多。

    “这就是探险的乐趣,即便你手头空无一物,只要敢想敢做,就能从周围的环境中找到你需要的工具。”郑果把其中一把刀绑在背包上,另一把则拿在手中。

    “可怜的鲨头犀,被挫骨扬灰了……”

    “突然感觉果爷才是这片丛林中最危险的动物。”

    “GoGoGo!成为穿越特索罗的第一人吧!”

    做完这些,肉的熏制也搞定了,肉里面的水分都被烘烤干净,变得又干又硬,这样一来,保存个十天半月一点问题都没有。

    把肉干打包收好,又拿出十字弩调试了一番,一切准备妥当,熄灭篝火,收集了一包木炭,继续朝丛林深处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