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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精篇《谁的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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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鲨城中我是说话最快的。

    我曾拿过说话最快的冠军。虽说,我最终没能拿到那个奖牌,因为,当我说完的时候,人都走光了。虽说我没有拿到那个奖牌,但我多了一个称号:最多话的地精。

    最近,我发现蚊子是可以用来吃的。

    噢,这个鬼地方,实在没什么可吃的。

    讨厌的食物把我带到了这里。

    这里居然没有食物。

    不,这里本来有食物的,只是我以我的仁慈书写了一个传奇。

    伟大的地精,放走了他的天敌!

    什么?

    你不知道我的天敌是谁?

    告诉你,我与整个世界为敌!

    夜鲨城的夜晚从光明变成黑暗的那一刻起,我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我要把那些占领者赶出属于我的城堡。

    噢,那城堡中有很多和我一样的地精,他们和我有着同一个梦想。

    是的,同一个城堡,同一个梦想!

    只是,我追着我的梦想,追的太远,一不小心,我被梦想带到了这里。

    那只该死的山兽也不知藏到了哪里,我怎么也找不到。

    我说过,我以我的仁慈放过它了,在我找到它之前,这句话一定会算数的,我保证。

    我是伟大的地精卡卡鲁,你只要在夜鲨城中喊一声,最聪明的地精!没有人不知道。

    噢,对了,如果你遇到是酒馆的老板醉醉桃,也就是那个母地精,还是不要提我的好。

    有一次她对我抱怨,为什么这夜鲨城中就没有她的男人。

    我说,如果你确定,那个你心中的男人藏身于这夜鲨城之中,那你就下定决心将所有男人都吻一遍。

    结果,你一定想得到——被我抛弃的上神们,她真的那么做了。最后她哭着对我说,她的白马王子并没有出现。

    我说,那你去吻将军,也许他的白马走丢了,所以不敢来见你。

    她说,真的吗?

    我点头。

    那个愚蠢的母地精果真去了。回来之后,令我意外的是她一身轻松。

    她说,早知道最后一个吻可以将猪变成王子,何必浪费那么多宝贵的吻呢?

    我愣了。我说,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你不是将第一个吻给我了吗?那一个吻才是最宝贵的。

    她说,你错了。被忽视的吻,从来都不是宝贵的!

    呃——你这个愚蠢的肥胖到流油的绿皮母地精。说这话时,你考虑过你的初吻吗?你难道一点都不在意吗?

    清醒之后,我深深地领悟道,这又不是我的初吻,我那么在意做什么。

    我要去找我的初恋,她,夺走了我的初吻和我这颗英勇无畏的心。

    我说,亲爱的莉莉浓,你看到我了吗?我就在你的窗外,你知道这里很冷,你总不能让一个最聪明的地精,站在冰天雪地里冻成冰雕吧。当然,就这样望着你的影子,我的心永远也不会冰冷,即便是冻成冰雕,我还是有一颗为你跳动的心!

    莉莉浓说,那好,你在那儿站着就好。

    这个没有人情味儿的女人,真是让我琢磨不透。

    我说,莉莉浓,你总不会,就这么单身下去吧。若是这夜鲨城中的男人知道你还单着,会将你的门挤碎的。

    她说,应付那些人,并不难。难的是应付你这种处心积虑想要结束我独身生活的人。你要懂得,我现在过得有多惬意,就不要再来打扰我了。

    我说,可是,我的初吻——

    莉莉浓说,别提你的初吻,你的初吻,让我对男人彻底失去了兴趣!

    我所唾弃的上神们!我听到了什么?我的初吻,酿成了一场人间悲剧!可是,我无力拯救,我只能落寞的离开。最聪明的地精,绝不会纠缠不休!

    无论什么我都是一学就会,因为我是最聪明的地精!

    索索艾的生意越来越不好了,居然站到街上来拉客了。

    她说,尊贵的客人,我愿为您提供最亲密无间的服务、我这里有各种姿势供您选择、当然,还可以为您量身定制!

    我说,我只想问,怎么接吻。当然,在我离去之后,你一定要忘了我是谁。

    她一惊道,先生您不说,我还真没注意,你不是那只最精明的地精吗?

    我很尴尬,不是因为索索艾那句话。而是因为,我的身后站了三只身材高大的地精。想必他们也认出了我,若是传出去,在这夜鲨城之中,我的名声将会一落千丈。从此以后,我的身份将被质疑,我可以是任何领域的专家、我是巫师阵营中的布道者、我还是一名政客……我所有的身份将会因为这一失足,成为千古大恨。

    我咧咧嘴,笑得无比完美。那三只地精,也朝我咧咧嘴。呃,是的,真的太难看了。但此时,我尽量在那笑容之中读出善意。

    我说,各位大爷,有话好说……

    结果,我被那三只地精抬到索索艾的店里。借着暧昧的灯光,我说,几位大哥,怎么才能消消各位的火气?

    索索艾将一个本子丢到我的面前,冷漠道,把上面所有项目都勾上,才能走出这个门,不然,你会被夜鲨城的地精们所唾弃!

    我说,如果我勾了,那岂不是更会被夜鲨城的地精所唾弃?

    索索艾气恼道,老娘需要的是元石!更多的元石!

    我问,你要那么多元石做什么?

    她说,我要变成这夜鲨城中最美的地精!

    我摇了摇头,我说,这很难,要改变一个种族的品味,需要的不只是时间!

    她说,所以,我只要元石!

    我说,元石并不能让你真正变美!

    她说,至少元石能让巫师出手,那些巫师能让我变美。

    我说,那不是真的美,你知道的索索艾,你本就是这世上最美的地精,只是你不知道而已。你发现了吗?你有一颗最善良的心,这本就是最难得的;你有一颗向往美的心,这也没错;但不能过于追求虚妄的美。那些只是表象,你看看我,一个英勇无畏的伟大的最聪明的地精,这与表象没关系。这与思想有关,与心有关!

    她说,但你只是夜鲨城中的笑话。

    我说,成为一个笑话有什么不好呢,他们可以笑我,但我也可以无视他们的态度,反过来他们还会来消费我这个笑话。这就是价值!

    她说,你说的听起来很有道理,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我说,有关系,大有关系!你说爱情是什么?

    她摇头。

    我说,爱情就是一道美丽的焰火!这就是你存在的价值……

    是的,我没花一块元石、没在那个本子上留下一个字迹、我的身上也没少一件衣服,甚至我还看了索索艾那条整个夜鲨城里最长的绿舌头……对了,我终于明白了,我的初吻失败的原因。原来,接吻不是——咬舌头。

    无论什么我都是一学就会。

    比如炼器,愚蠢的将军很生气,问我为什么我会将一件灵器炼成了废品。

    我向他解释说,难道您不认为,将灵器变成废品,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吗?

    结果,你猜得到的。将军很生气,老板没拿到一枚金币。

    我失业了,就这样。

    你不认为我是很聪明的地精吗?

    如果我告诉你,将军暴怒之下,连他的父亲都敢杀,你便不会这么认为了。

    如果你知道将军喜欢跳光屁股舞,我想你一定会认同我的。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将军的父亲自告奋勇,带了兵借道龙泽去突袭鬼域的夜寒城。

    结果,你懂的。将军的父亲一个人回来了。

    将军很愤怒,他对他的父亲说,我批准你去,便是要你去送死的!你居然敢活着回来!

    嗯,那真是一个变态的人。

    这是个秘密,没有人真正了解将军。将军和我一样有着梦想,但他的楚想和我又不一样。

    他要独自打下夜寒城,那将会是一项举世瞩目的壮举!

    于是,他要给鬼族一个印象,全天下的地精都是最愚蠢的。

    他对我说,他需要一个最聪明的地精,所以找到了我。

    我说您找对人了,如果说夜鲨城中谁说比我更聪明,那一定是死罪。因为那一定是谎言!

    我好像没说清楚,如果你足够聪明的话一定能理解我说的意思。

    我第一次执行将军的命令也是最后一次,他要我独自攻下夜寒城。

    我说这是不可能的事。

    将军说,你是天下最聪明的地精,一切皆有可能!

    好吧,没有人比我更恼怒这个名字了。

    于是,我得出一个结论,夜鲨城中不需要最聪明的地精,他们需要的是蠢货。

    如果我想要生存,我就必需变成蠢货!

    于是,在上次迎来兽潮的时候,我就从城墙上跳了下来。

    妈里妈里哄,我居然奇迹般地骑在了一头猪一样的山兽身上。

    于是,我被带到了这里。

    确切地说,是被那山兽丢在这里。我当时晕头转向。然后,我便走进这里了,这是我情愿走进来的。

    我绝对不会告诉你,我是不小心掉进这个坑里的!

    因为我是聪明的地精。

    可是,现在除了蚊子,好像真的没什么可以吃的了。

    唉——什么时候将军可以撤销那个命令。我想除了蚊子之外,我还是可以找到食物的。

    年轻的旅行者,先别走!

    别忘了,我是最聪明的地精!我叫卡卡鲁。替我谢谢我的天敌,我最要好的朋友,蝈蝈猪。如果你到夜鲨城去,别忘了去体验一下爱情的力量。那就是索索艾的店,如今已经改了名字,叫做“美丽的焰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