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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守离开兵房,向着棚舍另一头的马厩走去,打理马厩是他日常劳作之一。
只是现在他步履沉重,心不在焉,有些浑浑噩噩。
李瘸子说得没错,他今天已被申都监挑选为陷阵士,晚间就要出战,所谓趁夜扰袭敌营。
而近两个月以来,几批去夜袭的陷阵士,全都没活着回来,听说不是给西夏巡逻队当场格杀,就是被吊在西夏营寨的大门上,活活鞭打而死,此后还得曝尸几日。
夜袭没有将领带队,也没有辅以计谋,且被挑选上的,大多是破戎寨的老弱兵卒,但等待着他们的,将会是西夏精锐步跋子。
所以,这效仿三国名将高顺的所谓陷阵士,简直是个笑话,申都监这样做,无疑是让人去送死。
可是申都监统领破戎寨,军令如山,不去,也是死。
或许是太胆小懦弱,听到被挑选为陷阵士的军令后,那位也叫高守的前身,受到惊吓跌了一跤,可能就那样猝死过去,这才有了自己的存在。
在这里忍受着屈辱劳累,干了近一年繁重苦役,又从未接受作战训练,如今却即将被丢上战场,成为毫无价值的炮灰。
真是够了!
死,对如今的高守而言,并不可怕,刚才面对大膀子的欺凌,他都打算拼死反抗来着。
但,拼死反抗是为了有尊严的活着,而炮灰是白痴一样的送死,意义完全不同。
何况高守根本无法认同这个所谓的大宋。
贼老天这是在戏弄我么,古代一日游?
不,不能就这样毫无意义死掉,我要想办法活下去!
高守深深吸了一口气,压下翻腾的情绪,收摄心神,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他很清楚,在血腥而残酷的战争中,只有冷静和坚强的面对,才能获得一丝生存希望。
战场上,能活下来,便是最大成功。
高守叹出一口气,举目而望,那天边的山坳上,如血残阳犹在奋力把最后的光芒,洒向大地,也给杂乱着营帐与棚屋的破戎寨,蒙上一层诡秘艳红。
仲秋时节,这里昼夜温差很大,此刻北风渐起,吹走阳光里的余温,而破戎寨还有不少人光着膀子,挥汗如雨,除了操练的兵士,还有劳作的工匠。
工匠们有的在建造新的房舍,有的在制作各种守寨器具,如鹿角木、蒺藜、檑木等,还有的在修补或打造兵刃、弩箭。金铁交鸣声,木槌沉闷的敲击声,军汉和工匠的呼喝声……汇成一片,嘈杂不堪。
本是无人在意路过的高守,只是高守走过燃烧着火炭的铁炉时,没注意风向,被一阵烟灰呛到,难受的捂着鼻子咳嗽起来。
附近的工匠和兵士看到,脸上满是揶揄之色,暂时停下手中的活,把高守的狼狈,当作难得的乐子。
“哈哈,看那小子,甚是呆傻。”
“是那个小书呆,不是说,他听闻被挑选为陷阵士后,惊吓而死吗?起初还为此事谈笑多时。”
“看来只是吓晕过去,但也就多活几个时辰。”
“此等无用之人,死了也好。”
……
高守并不意外,在他记忆中,破戎寨只有那李瘸子对他不错,其他人不欺负他算是好的。
不过,经这一闹,反而让高守清醒过来。
现在最重要的,是为自己生存做谋算。
没有多少时间了,今夜子时就要出战,只有一个选择——逃跑。
逃跑也是困难重重,凶险难料。
逃兵被抓获后的惩处,是要斩首示众,可是到这个地步,也管不了那许多,能多活一时是一时,总比白痴似的冲向西夏营寨送死强。
在这之前,自己的表现不能跟以前有太过不同,否则会引起人们的怀疑,尽量要看起来顺从怯懦些,像以前一样。
由此,高守对于周围诸多的嘲笑与讽刺,并没有任何表示,他低着头匆匆走过去,来到马厩。
马厩是土木结构,搭建得要比他住的草棚好很多,里面喂养的马不多,二十来匹,大部分是用作拉车或传信的驽马,真正能上阵冲杀的战马只有七匹。
由于没有出产良马的牧场,战争又在不断损耗,大宋的马匹很少,战马更是极其紧缺,马匹比人还要精贵,不但住的比普通厢兵好,吃的也是精致草料。
这点高守非常清楚,因为几个月来,喂养马匹这活,正是他的日常劳作之一。
喂马听起来简单,似乎还带着几分文艺味道,不是有句话叫做“劈柴喂马,周游列国”么,可要是把扛沉重草料,清理大量臭哄哄马粪等脏累活一并算进去,肯定是文艺不起来了。
“敢问这位少年郎,是负责马厩吗?”
一个正从木车往下卸一捆捆干草、麦秸的年老乡民,见高守走近,带着笑脸恭谨的问了一句。
“嗯。”
高守没心思搭理,随意应一声,捧些新草料喂马。
战役胜败,关系到边境乡民的存亡,做为大宋百姓,当然希望大宋军队能获胜,如同面前这对祖孙模样的乡民,从后方帮忙送来草料或食物犒军的,并不少见。
看到高守这番态度,年老乡民憨笑一声,不以为意,不过,他身旁少年的面色,明显有些不悦。
少年乡民大咧咧的往高守面前一站,粗着嗓子毫不客气的理论起来:“喂马的,我与阿爷大老远给你们送草料,你不来帮忙卸车便算了,为何摆出一副臭脸?真是好生无礼!”
高守感到相当无语,啼笑皆非,怀疑自己脸上是不是写着“特好欺负”四个大字,不然怎会连一个小乡民都要跟自己过不去。
眼前这个少年乡民与自己年纪相仿,身穿灰色短褐,脸色与老乡民一样,显得黝黑,不看黑脸上尘土脏污的话,五官倒是挺端正,明澈秀气的眸子颇有神采,而眉眼之间带着的稍许愠色,让他多了几分冷傲和距离感。
他身形匀称,举手投足间充满一种蓬勃活力,不过,他的手太过细嫩,不像干粗活的,与自己不一样——咦,不对,这家伙是女扮男装!
前世见过太多女扮男装或男扮女装,无形中培养了高守的某些眼力,更何况她还站那么近。
“好男不跟女斗。”
高守嘟囔一句,绕开少女乡民,自顾自继续干自己的活。
他不想节外生枝,影响逃命计划。
心中已经考量过几个方案,最佳方案是等到子时出战后,故意偏离进攻路线,然后尽快逃离战场。破戎寨的人会以为陷阵士都死于西夏人之手,自己就可以安心找个偏远村落先活下来,再想办法攒点盘缠,寻路回杭州。
主意已定,心中稍安,子时大概是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一点之间,还有几个时辰做准备和休息。
高守没有注意到,刚才不经意的一句“好男不跟女斗”,却让祖孙俩瞬时面色大变,异常惊愕。
“别走!”冷傲少女缓过神,急忙抢前一步,再次拦在高守面前,惊怒中带着一丝慌乱,“你,你如何知晓我是……我是……”
女扮男装被识破后,冷傲少女显得格外焦躁,也顾不得用粗嗓子掩饰她娇美的声线。
她当然焦躁,因为她本来对自己的易装能力相当自信,扮成男装外出多次,从未出问题,即便与熟人碰面,也未被看穿,为何这区区喂马小杂兵,正眼都没瞧她一眼,却能笃定的道出她是女的?莫非此人有何玄虚不成?
冷傲少女吃惊的同时,高守也感到奇怪,女扮男装并不稀奇,被识破十分正常,至于这样不依不饶吗?今日生死攸关,保住小命是头等大事,可没空跟这黑脸小丫头纠缠。
高守叹了口气,没有言语,选择继续退让,又一次绕开阻挡在面前的冷傲少女。
但是,没走两步,冷傲少女再次闪身拦住高守去路,并张开双臂,一副不说清楚誓不罢休的执着姿态,她黑白分明的眸子宛若千年寒潭之水——幽深而寂冷,死死锁定高守。
“你这黑脸小丫头很烦呐,”高守无奈的摇了摇头,随意抓起她的一只手,用力一搓,立时露出白皙肌肤,“你虽然装扮成男的,皮肤也故意涂黑,可这小手是个破绽,如此纤细嫩滑……”
高守话未说完,冷傲少女的手已如同被火烫到似的,从高守掌握中迅速抽回,噔噔后退两步,眼圈竟有些红了起来:“登徒子!你,你……”
她脸颊发烫,银牙紧咬,浑身微微颤抖,自懂事以来,她的手从未被至亲以外的男人触碰,何况他还用力搓揉,而且这孟浪登徒子还是最下等、最邋遢的杂役小卒,自己的冰清玉洁之躯,竟被他那无比肮脏的手……
大宋遵循古礼,崇奉贞洁,讲究男女授受不亲,正常人家,未婚男女严禁身体任何接触,甚至对异性多瞧上几眼,都会被视为非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