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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孩子是母亲的心头肉,晚晚这娘亲,心似乎也太狠了点儿。”
“这也正是让我们觉得蹊跷的地方。按说这么小的孩子,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为娘的,不是自责追悔,就是心痛不已,恨不得日日夜夜的守着孩子,生怕她一个人待在义庄里会怕。可晚晚这母亲,似乎有些心大,除了事发当日哭的有些悲惨外,这些日子,竟从未来过。”
“晚晚的爹爹怎么说?”
“他说妻子伤心欲绝,不忍再见孩子。”常泰摇摇头:“我做捕快这么多年,也见过不少穷凶极恶之人。哪怕是杀人都不眨眼的凶恶之徒,在人生最后的日子里,也会萌生些善念。最让他们惦念的就是自个儿的母亲。那些做母亲的,但凡还活在世上,也都会不辞辛劳,来送自己的孩子一程,希望下一世,他们可以清清白白,安安稳稳的做人。晚晚娘的那些话,让人生疑。”
“若这个晚晚,就是我早上从陈夫人口中听到的那个晚晚,如果晚晚的娘亲,就是早上来我胭脂铺里买东西的那个陈夫人,那么晚晚的死,就一定不是表面上看见的那么简单。”
刑如意说着,冲怀中的孩子轻吹了口气。孩子倔强的噘着小嘴,用手揉了揉眼睛,终究还是抵不过困倦来袭,睡了。微弱的白光,快速的缩成一团,刑如意小心翼翼的将它收进衣襟内,靠近胸口的位置放着。
据说,听见心脏跳动的声音,孩子会睡的更安稳。
“常大哥可信得过如意吗?”
“自是信得,否则我又何必上门去请如意你过来。”
“好!那我告诉常大哥,这个孩子,并非是被大火烧死的,而是有人在孩子死了之后才放的火。”
“是意外吗?”常泰问,眉峰紧蹙。
“一定不会是意外!倘若只是意外,又何必用放火来掩饰。那个人,一定另有目的。”
“能够找出真相吗?”
“不是能够,而是必须。那么小的孩子,我实在想象不出,那下手之人的心究竟是有多狠。”刑如意深吸一口气,闭眼,再睁开。低头,小心翼翼的,一寸一寸的查看着孩子的尸身。
“若是生前被烧死的尸体,在死后会呈现烧伤、红斑、水疱、痂皮处有炎症反应等多种现象,若是死后被焚尸则不会出现这些。另外,生前被火烧,可以在她的呼吸道内,发现烟灰的炭末。哦,呼吸道指的是喉咙之下的部位。”
刑如意说着,用指甲轻轻挑开孩子咽喉的部位:“有小镊子之类的东西吗?”
“姑娘可是在找这个?”看门大爷递过来一布袋子东西,“这是先前的仵作大人留下的,说是常大人过来时,兴许用的着。”
看门大爷这话,自然当不得真,莫说寻常的仵作不会将自己吃饭用的家伙留下,就算会留,
也不会留的这么齐整。布袋子显然已经有些年头了,许多地方都已经磨白,甚至还打过补丁,但清洗的却十分干净,也没有什么异味。里头的东西,都是仵作常用的,像是后世法医惯用的那些工具的原始版,虽有些笨拙,但凑合能使。
挑选了一把镊子出来,用刀片小心划开孩子的喉咙,将其打开,给常泰看:“孩子的呼吸道很干净,并没有发现烟灰炭末,这就说明,孩子是死后才被焚烧的。”
常泰沉着脸,没有说话。
刑如意将镊子搁下,又将盖在孩子身上的白布全部撤下,指着孩子的尸身道:“还有,如果发生火灾时,这孩子是活着的,那么大的火,烧到身上时,孩子就算熟睡中也会有所动作。可是常大哥你看,这孩子的样子,像是有过挣扎吗?她很平静,平静的就像是在睡梦中。”
“的确如此!”常泰扭过脸去:“这些年,我也接触过不少案子,其中被火烧死的也有,如此平静的,却十分少见。也难怪,看到这尸身的第一眼,我就觉得有些不寻常。只是当时没往深处想,以为孩子年龄小,跟大人会有些不一样,以为这孩子在清醒之前,就被烟尘迷晕了过去。”
“但凡火灾,真正被烧死者甚少,大多数都是被烟尘给熏死的,所以常大哥你之前的推论也不算有错。只是被烟尘熏死之人,面部都会呈现黑灰色。可常大哥你再看看,这孩子全身上下均有烧伤,面部甚至烧毁的更为严重些。说明,起火点距离孩子很近,甚至就是从孩子身边开始燃起的。”
“我让小盛子再去勘验,估摸着能够从烧毁的房子里寻见有用的东西。”
“有,肯定是会有的,只是就算小盛子找到了,那个人也未必肯认。”刑如意轻叹着:“我能见一见那位陈公子吗?”
常泰犹疑了下,点头答应了。
晚晚的父亲,名叫陈宣,曾中过秀才,可因家道中落,加之性子耿直,仕途无望,于是便在城中的私塾谋个份差事。薪俸不多,但养活一家三口,还是够的。陈宣的妻子,也就是早上刑如意曾见过的那位陈夫人,原是城中某富户家中的小妾,因触怒大夫人而被贱卖给了人牙子。从小妾沦落成女奴,甚至极有可能被人牙子贩卖进青楼,陈夫人自然不愿,撕扯之间,难免被人毒打。陈宣,原就是书生一个,书生的多事和心软,也在他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于是“见义勇为”、“拔刀相助”竟拿出了自己全部的家当,将陈夫人给买了下来。
戏文里都说了,若是遇见的恩人,不怎么中意,这被救下的女子,多半会说:“救命之恩,无以回报,只待来世当牛做马报答今日相救之恩。”可若是恩人长得俊秀,温文尔雅,被救下的女子则会改口说:“救命之恩难以报答,妾身愿以身相许,伺候恩公终身!”
瞧瞧,多么套路的剧情,偏偏陈宣就遇到了。他救下日后的陈夫人,原是一腔书生热血,但抱得美人归,也不失为一种缘分。
从富家小妾,到教书先生的妻子,陈夫人也完成了人生中最后一次转变。甚至,为了彻底的忘却过去,她还请陈宣帮自己改了名字。姓李,名婉儿。女儿晚晚的名字,与其说是陈宣为了纪念孩子的出生时辰,倒不如说是因为宠爱自己的妻子。
眼前的男子,除了眼眸中有些沧桑之外,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十分贴合刑如意对于书生的印象。就算说起话来,此人也是一派书生作风,规矩甚多。可礼多人不怪,陈宣他,倒也没毛病。
“想问下陈公子,晚晚她平日里都是由谁带着的。走水那日,你人可在家中?”
提及晚晚,陈宣的两个眼圈就红了。他先是摇摇头,跟着解释道:“晚晚平日里都由夫人带着。晚晚她很乖巧,也很听话,偶尔也会使些小脾气,但也都无伤大雅。她不是那种无理取闹的孩子,所以并不难带。家中走水那日,我在私塾中,是听到消息后才赶回去的。”
“能说下当天的情形吗?”
“这个与案情有关系吗?”陈宣的手先是轻握,跟着松开:“常大人一直不许我去看晚晚,也不让我将她接回家中,说是晚晚死的有些蹊跷。可我却不懂,一个寻常的走水,一个无辜被牵连的孩子,怎么就死的蹊跷了?难不成,是有人要害我的晚晚?”
“陈公子的疑惑,我们稍后会回答你,但在这之前,也请你先回答我刚刚提出的问题。走水那天,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
“那天——”陈宣的手,又握了起来,甚至连额头上都绷出了青筋,可以想象,那天的遭遇对他来说,有些难以承受。
“早上出门时,一切都还好好的。晚晚醒的早,我先喂她吃了些稀米粥,就将她搁在院子里自己玩了。倒不是不顾及孩子,只是我家夫人自从生下晚晚之后,这身体就一直不大好。晚晚也乖,只要看着不让她渴了,饿了,她也不闹。通常,午饭时,我会再回家一趟,看看夫人的身体状况,顺便也帮着照看下晚晚。我走的时候,夫人也醒了,还说趁着天气好,再给晚晚做一双鞋子。晚晚近些日子总不爱穿鞋,我与夫人说了,夫人告诉我,许是晚晚近些日子长得快,鞋子不太合脚的缘故。临出门时,晚晚还冲着我笑了笑,我想着,等天气热起来的时候,晚晚她兴许就能喊我爹爹了。”
不知是不是因为听见的陈宣的声音,原本乖乖睡着的晚晚竟在此时醒了过来。她舒展着小小的身体,动作笨拙的从刑如意的衣襟里爬出来。也亏得是个小小的灵魂,才不至于惊吓到了眼前的陈宣和常泰。
陈宣还沉浸在自己悲伤的回忆中,晚晚却摇摇晃晃的从刑如意身上爬下,然后又摇摇晃晃的爬到了陈宣的身上。突然而至的凉意,让陈宣打了个寒战,他低头看着自己的膝盖,竟伸出手,在虚无的半空中温柔的抚摸了一下。
陈宣和常泰看不见,刑如意却是能够看见的。她看着晚晚,伸出小手,抱住了陈宣的胳膊,努力的想要把自己的小脸贴到他的掌心里。她笑的那么甜,表情是那么的讨好,只可惜,她的亲生父亲,什么都看不到。
有些不忍的转过脸去,刑如意的眼圈儿,也跟着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