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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他会,掐死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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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峥以一种‘你终于觉悟了,不枉我费了那么多口舌’的目光看着她。

    但苏如禾却是抹了把嘴,很是理所应当地回道:“可是我很穷啊,买不起什么礼物,再者大人生辰,那些个达官显赫,皇亲贵族自然是眼巴巴地上门来拍马屁,我就算是送东西,也拿不上台面来,反而还会给大人丢脸,惹他生气,多得不偿失啊,所以我还是不准备了。”

    她觉得她说得还是很有道理的。

    容琛是什么人?那可是权倾朝野的右相,他的生辰,这相府的门槛儿怕是都会被踏破了。

    而且那些人为了讨好容琛,定然都是挖空心思讨好他,送的东西肯定也是五花八门,价值不菲。

    她可是穷得叮当响啊,再者让她花大把的银子给容琛买生辰礼物,她可是舍不得。

    言峥见过小气的,就没见过她这么小气的。

    亏得容琛这么宠着她,合着完全是养了一头白眼儿狼。

    就算是狼,在看到主人的时候,也该摇摇尾巴。

    但这厮,显然是完全没有这个觉悟。

    幸亏他提前问了她这么一句,不然若是真的到了容琛生辰那天,她什么都没做准备,甚至还不知晓那一天是他的生辰。

    言峥完全能预感到,那一天的腥风血雨……

    “夫人,我衷心地提醒你一句,若是你什么都不准备,你怕是没命再看到第二天的太阳了。”

    说着,言峥拍了拍她的肩膀,送给她一个‘你自己好生体会,我先走一步’的眼神。

    其实苏如禾是真不想准备什么礼物,不就是一个生辰么,又不是什么砍头的大日子。

    但言峥这话说得也没错,若是她真的什么都不准备,依照容琛小肚鸡肠的个性,说不准一生气,徒手掐死她怎么办。

    这个问题一旦上了心头,顿时就让苏如禾发愁了。

    不过她愁了没多久,回到房中之后,就没心思去发愁了,因为她的《女则》才只抄到一半呢!

    都怪容琛那个臭男人,罚她抄书,还想让她送礼物给他,简直是魔鬼,魔鬼!

    苏如禾通宵达旦地一直抄到了天亮,她抄得实在是太累了,以至于何时趴在桌上睡着了,她都不知晓。

    还是听风将她给叫醒了,“小姐?”

    苏如禾猛然清醒了过来,一面揉着眼角,一面站了起来,伸了个大懒腰。

    在伸懒腰的时候,她都能听到,自己骨头发出的‘咯咯’声。

    “小姐昨晚是不是累坏了?眼下时辰还尚早,小姐不如多睡一会儿?”

    但苏如禾却是在忙着将昨日奋斗了一晚上的纸都给整合在了一块儿。

    打着哈欠说道:“不成,我今日要去大哥那儿,昨日案子才查到一半,有些重要的线索我还要和大哥谈谈。”

    将纸都整理好了之后,苏如禾洗了把脸,在听风为她挽发的时候,她忽然想起件事儿来。

    “听风,你觉得给别人送东西,什么东西是那种既不需要花很多银子,又能一眼看出诚意的?”

    闻言,听风认真地思索了一会儿,顿时便明白了她的意思,“小姐要送大公子礼物吗?其实小姐你与大公子是亲兄妹,不管小姐你送什么,他都是会喜欢的。”

    苏如禾皱巴起了一张小脸,苦恼地叹了口气:“若是送给大哥,哪怕是送金山银山我也愿意啊。我说的那个人,是大人。”

    听风恍然大悟,“小姐你要送礼物给大人啊?”

    “我也不想的,可是言峥说,再过七日,就是他的生辰了,若是我不准备什么东西,他一定会掐死我的!”

    对于这点,听风与苏如禾的觉悟是一样的。

    虽然容琛待苏如禾的确是挺不错的,但其实他是很小心眼的。

    若是苏如禾敢什么都不准备,说不准他直接就将她给拎起来,丢出府去了。

    “事先说好,我很穷的,稍微贵一点儿的东西,我可买不起啊!”

    瞧她这小气样儿,方才还说,若是送东西给裴钰,就算是金山银山也拿得出手。

    到了容琛这儿,顿时就变成了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听风想了想,忽然灵光一现,“小姐,不如你亲手做一件披风,这成本不高的,只要去成衣铺将缎子给买好,咱们拿回来自己缝,而且披风还是挺简单的,七日的功夫,应该赶得上。”

    苏如禾惊恐万分地瞪大了眸子,“做披风?是听风你没睡醒,还是我抄书抄傻了?别说做什么披风了,我连绣一朵花都不会啊!”

    她自小就像是个野孩子,对什么琴棋书画啊,女红啊,是完全地不敢兴趣。

    眼下听风竟然让她去做什么披风,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可是小姐你之前说了,送给大人的礼物,不能太贵,因为你买不起,但又要有诚意,因为你怕大人会揍你,所以综合以上两个条件,亲手做的东西,既不贵,又诚意十足,除此之外,奴婢还真想不出更好的礼物了。”

    再三权衡之下,苏如禾还是觉得,听风的这个主意,成本低,也比较拿得出手。

    苏如禾决定待会儿出门的时候,顺道去成衣铺逛一下,先试着做起来。

    若是最后失败了,大不了到生辰那一日,她将自己洗得白白嫩嫩地,主动送到容琛的跟前?

    啊呀,这个礼物好生羞耻,光是想想这画面,苏如禾就觉得自己被污水给浸泡地全身是黑了。

    为了她的小蛮腰着想,她还是乖乖地去做披风吧。

    苏如禾带着抄好的《女则》去找容琛的时候,他已经去上朝了。

    不过在上朝之前,他特意吩咐管家,若是苏如禾乖乖地全抄好了,便准许她出府,不过必须在天黑之前回来。

    苏如禾又没打算在大理寺过夜,随口答应之后,便拉着听风出门了。

    她们并未直接去大理寺,而是先绕了个弯,去成衣铺买缎子。

    因为花的是苏如禾存了好久的零花钱,所以她心疼地跟剜自己的心头肉一般。

    也就完全没有了挑选缎子的心思,还是听风挑了好一会儿,最后选了一件玄色的缎子。

    依照听风的意思,这颜色做起来方便,而且最重要的是耐脏。